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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 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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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 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合同(六篇)
2023-01-15 07:36:4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一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形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

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加快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1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xx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很多资产流失于帐外。二是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已经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资产抵顶单位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没有及时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没有及时入帐,以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没有记载,形成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部门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三、经过此次检查各系统固定资产情况

1、教育系统:由于我旗执行集中办学,拆除了一些房屋,同时新建了一些校舍,各苏木学校并入阿镇镇区进行集中办学,原苏木学校房屋待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其中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没有正式交工,没有在城建部门备案,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由于工程款没付完,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xx万元。

4、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所以没有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单位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政府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的财会手续及时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部分帐没有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冲帐减少职工欠款。

3、对个别单位办公楼转让的现象,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正规手续(由现单位和交让单位出具合法收据),及时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现象。经过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再次出现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现象或出现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罚。

5、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根据****区《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xxx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我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承诺:我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及上报的资产清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推荐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如何做好做实做细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说过:“企业或事业的唯一真正资源是人”,思想政治工作就是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一切管理活动都以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而进行。

作为企业,人才兴、企业兴,对员工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进行培养改造,为企业量身打造人才,就要对员工的基本情况、能力素质、现实思想、行为表现了如指掌。现在有不少的企业领导对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导致上级对下级、干部对员工知之不多,知之不细。举个例子,我以前在xx国资委工作的时候,到所监管的企业,有些法人代表不知分公司负责人的名字,站、所长不知单位员工职数,还有的领导对身边员工的籍贯、组织和管理者都必须从提高认识入手,下大决心,用硬措施,解决知职薄弱的问题。

知职,才能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以保证党的政治任务的完成和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为宗旨,以宣传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工匠精神为内容,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从我们企业来看,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是好的,广大员工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行动自觉,未发生政治性问题。但在其它行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干部和党员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朋友圈、网络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甚至违反法律,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有的对网络上诋毁民族英雄,调侃革命英烈,污化英雄事迹,歪曲中国历史的精日分子不但不抵制,还跟风围观等等。如果对上述问题缺乏政治敏锐性,不积极主动去知职,把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变化,就有可能出现方向迷失、信念动摇、立场模糊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些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就要通过知职活动,及时解决好员工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当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党和国家出台重大政策,社会出现“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现实表现,并进行深刻教育,确保广大员工在任何情况下听指挥,守规矩。

知职,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改革开放4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员工文化程度、认知水平有了全面提升,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普遍增强,但也出现了新问题。从员工的思想看,在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优化的关键时期,国企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员工收入不平衡、新经济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的碰撞等诸多问题,冲击着员工的思想观念。从员工心态来看,面对市场竞争压力,努力适应者有之、观望彷徨者有之、撞钟心态者有之,有的精神支柱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上述新形势和新情况,使广大员工的思想十分活跃,具有敏感问题多,“热点”问题多,一时难以解决的思想困惑多的特点;具有变化节奏快,隐蔽性大,把握难度大的特点;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交织,思想反复的特点。这就要求管理者必须适应新的形势,针对变化的情况和特点,下功夫解决知职的问题。对员工的思想变化、精神状态、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所思、所盼、所需、所为,始终做到心中有数,就能把握做工作的主动权知职,才能更好地履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党建工作就是保证企业发展战略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经济指标、任务的完成保驾护航,为企业和谐稳定、充满生机而聚能铸魂。从我们企业来看,党建做了大量的工作,用强有力的思想教育措施去凝聚职心,鼓舞职心,稳定职心,圆满完成了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但也有分子公司党支部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当然,支委主观上有抓好党建工作的愿望,但由于履职能力不足、党建业务知识欠缺,因而作用发挥有时打了折扣。比如,有的支委对党支部基本制度内容和要求不甚了解,对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上有差距,“挂名”支委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导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员工凝聚力、主人翁意识肯定会欠缺,企业缺乏生机活力。事实证明不知职或停留在表面上的知职,思想工作必然抓不住根本,做不到点子上,就无法及时解决员工反应出来的各种问题。为此,企业管理者应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知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环境对人具有制约作用。当今社会环境不断变化、更新,是国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客观存在。时代是发展的,从而呼唤着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以跟上时代的步伐。知职是一项动态的、长期的、经常性工作,必须动真情当“日子过”,当基本功练,才能真正做到知职,确保企业和谐。

第一,理论武装,提高知职能力。实践证明,只有在学习理论下真功,才能保证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才能不断提高知职的能力。企业管理者应按照中央的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活动。紧紧围绕知职,努力拓宽知识面,既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又学习心理学、伦理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相关内容,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结合知职实际,尤其要牢固树立三种观点:一分为二的观点。通过对员工的调查分析,既看优点,又看缺点,既听其言,又观其行,做到不把员工爱表现看成是出风头,不把员工民主意识强看成是动机不纯,不把员工爱交往简单地看成是搞庸俗关系,用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全面、客观去衡量和处理员工的言行。发展联系的观点。利用发展联系的观点审视员工,既看昨天,又看今天,预测明天。不能因为员工在某个时期思想有波动,工作出现反复,就一棍子打“死”,认为是不可救药;也不能因为一惯表现较好,就认为不会发生变化。防止和克服用绝对的、静止的观点去看人处事。抓主要矛盾的观点。通过对员工许多现实思想,透过现象看本质,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理性思考中,寻求带规律性的东西,抓住主要矛盾,下功夫予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原则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第二,端正态度,知职上动真情。知职的办法千万条,但真心实意是关键。因此,要做到知职知情,就必须从端正态度做起。在现实工作中,日常生活不近员工,碰到问题埋怨员工,遇到麻烦避开员工,受到上级批评就指责员工的现象是存在的,这是非常不利的,企业管理者要知职就必须平等对待员工,充分信任员工,这样才能真正和员工沟通思想情感;必须用满腔热情的爱去温暖和凝聚员工的心,引导员工追求共同的理想、信念,帮助员工全面提高素质,让员工深切感受到温暖;要自觉做到“三个一样”,在生活上,象父母关心子女一样,经常嘘寒问暖;在学习上,要象老师对待学生一样,热情帮助,不断指导;在处理问题上,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亲切细致,治病救人。

当员工渴望组织和领导关心时,热心引导不敷衍;当员工与领导发生误会渴望解除时,主动亲近不疏远;当员工有困难渴望帮助时,尽力解决不旁观;当员工有过失渴望指导时,主动承担不抛弃;当员工有疾病渴望温暖时,热情关怀不嫌弃。唯有如此,员工才会掏心窝说真话、讲真情,员工的思想脉博才能摸准。

第三,运用载体,内容上求完善。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继承,是做思想工作的根本所在。特别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员工才是企业的核心力量,企业要真正发展下去,必须重视每一个员工的价值,激发员工的能量和才智。

因此,要更加准确的知道员工在想什么、干什么、需要什么、依靠组织解决哪些问题。应从以下入手,三听:公共场所听牢骚,讨论会上听发言,个别谈心听倾诉。四看:工作看是否用心,重大任务看是否圆满完成,接受批评看表情是否反常,交际看关系是否正常。五必谈:入职分配工作时必谈,担负重要任务时必谈,遇到挫折时必谈,行为出现异常时必谈,受到奖惩时必谈。六必管:受伤生病必管,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必管,遇到灾难必管,权益受害必管,花钱无拮制必管,染上不良习惯必管。做到这些,对于及时有效地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相信群众,发挥助手作用。群众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知职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在政治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企业的职代会、妇代小组、工会等组织与员工朝夕相处,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对员工的思想和举动最容易了解掌握。

一是严条件,选准配强。要把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有过硬的业务技能,有相应的文化知识和较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做思想工作的热情和一定的组织能力,有良好的自身形象、较高的群众威信和兴趣爱好广泛的同志选拔到群团组织中来。

二是强培训,提高能力。采取一事一议,典型分析,难题会诊等形式,帮助提高“三种能力”,即观察发现问题的能力,谈心说理的能力,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使之成为员工生活中的“信息员”,员工思想动态的“监测员”,做员工思想工作的“解扣员”。

三是增信任,大胆使用。要让群团组织对员工思想情况全面关注,不分好都了解;不分先进、后进都关心;不分时间,时时刻刻都观察。做到本子上有员工家庭的备忘录,心中有员工的花名册,脑子里有员工的心电图。并广泛开展“三加一”暖心活动,即通过说一句知心话,办一件暖心事,化解一个疑难问题,稳定一个身边员工,使员工感受到可亲可信。对个别现象要做到“五个”报告,即有思想疙瘩要报告,有实际问题要报告,家庭有困难要报告,有违纪苗头要报告,其它重要情况要报告。谁有把工作做在前,才能准确地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有效防止各类事故案件发生,确保企业的和谐稳定。

(一)摆上位。重点要做到“二个纳入”:一是纳入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议事日程。对本企业知职形势进行全面认真分析;作为一个课题研究;专人具体负责;研究工作,部署任务,总结讲评必须有知职的内容和要求;分析当前国内和企业形势,必须对知职作出定性定量分析;运用绩效考核管理者知职情况。二是纳入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知职既是党务工作者的事,也是行政、经营管理者必尽之责。因此,在知职上对各级干部都要提出同样的要求和标准。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到随时心装知职的事,脑装知职的法,勤学知职的招,真正把知职当“经”念,当职责来履行。

(二)明责任。知职工作要落到实处,就要压实责任,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在“知”的责任上,企业领导要知晓全体干部、骨干员工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部门领导要知道所有员工基本情况在“知”的程度上,不仅要知道员工档案里的“静态”情况,更要知道思想变化的“动态”情况。具体来说,管理者要对员工做到“十清”即籍贯、年龄、文化程度等自然情况清,在各阶段的具体表现和奖惩等个人经历清,身体状况清,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等家庭底数清,工作态度、对组织有哪些盼望等本人志向清,性格、爱好、特长等个人特点清,人际交往清,主要社会关系面貌清,本人家庭婚恋清,现实表现清。在“知”的途径上,建立以“沟通式、体验式、形象式”的工作方法,利用调研工作之机,通过旁人知;定期召开思想分析会,通过听取汇报和分析知;定期不定期交心谈心,通过谈心谈话知;一起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通过完成任务知。

(三)抓关键。要保证知职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管理者是关键。

一是培训好。针对一些管理者理论根底浅,分析能力差,工作方法少,不会依靠群众开展工作等带共性的问题,要以学习政治工作基本理论,基本常识,基本方法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使之了解做思想工作的基本思路。针对一些事业心差,责任感不强的问题,组织学习小平同志提出的“五种革命精神”和习总书记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先进模范事迹,教育管理者重事业、淡名利、时刻不忘党的培养,不忘组织的信任,不忘自己的责任,不忘员工的期盼,以对党、对员工、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本职工作上建功立业。针对少数管理者素质弱,知职招数不多的问题,要实行帮带制,坚持以老带新,手把手地教、一招一式地带;采取“问题共同摆,疑惑共同解,对策大家找”的方法,共找良策,以此熟悉“知”的内容、套路和方法。

二是宣传好。发现、培养、宣传知职的先进典型,是以点代面,使抓知职的工作者感到光荣、大有作为的重大举措。为此,要采取座谈走访,实地考察,员工评选等形式,注重发现知职的好人好事;发现好的“苗子”后,要采取出“难题”,压“重担”,多“挑刺”,防“自满”等办法有重点地进行培养,促其成才;要认真总结经验,扶植正气,大力宣扬其带职育人的经验,不断将知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指导好。指导是促使知职工作正确实施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对知职工作信息反馈、再认识的过程。因此,要把指导知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下基层、访员工,听听数家珍,点点当局迷,说说心里话,帮帮挠头事。行政、党群部门要全程跟踪,做到心中有数,早预测、早预防、早采取措施,保证知职工作正常开展,全面构建和谐企业。

推荐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三

20xx年,我局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省厅中心工作,积极部署林场做好春季造林、林场改革、重点项目、危旧房改造、森林旅游等工作,林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截止11月底,全省国有林场完成育苗291亩,占年度计划的102%;当年栽植完成6.6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8%;抚育管理57.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0%;木材生产51.6万m3,占年度计划的82%;木材销售54万m3,占年度计划的85%。

根据国家有关项目申报要求,积级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先后多次到京,向国家林业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国有林场改革、扶贫、危旧房改造、道路、用水、用电等项目情况,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截止11月底,已争取落实各项项目资金20xx4万元,其中:道路建设资金44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63万元、用油补助资金10426万元、生态林补偿资金2399万元、扶贫资金1550万元、森林抚育试点经费补助资金2349万元、林木良种建设资金2767万元。

(一)开展调查摸底。

制订有关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职工人数、经济运行情况等各种表格并下发各市,进一步摸清全省国有林场的基本情况,为全面推进林场改革做好准备。

(二)学习改革精神。组织学习国家财政部农业司褚利明副司长调研报告、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杨超站长等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做好调研汇报。组织人员专门赴山西、湖南、江西等省学习兄弟省份国有林场的改革经验,主动征求省财政、发改、编办等部门意见。同时积极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改革的情况及改革思路,为下阶段的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四)制订改革方案。根据国家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改革内容、基本步骤等一系列改革思路。

(一)推进四大基地建设。

1.建设林木良种基地。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完成林木良种基地建设6617亩,其中种子园2860亩、采穗圃259亩,种质资源库1146亩、试验林1297亩,母树林1050亩。

2.建设绿化大苗基地。召开国有林场绿化大苗基地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评审通过基地建设规划,将绿化大苗基地从原来的6个点扩大到18个点。初步统计18个基地林场20xx年共完成5900亩苗木培育规模,培育大、中、小苗103万株,共完成投资额1072万元。

3.建设大径材基地。20xx年完成大径材培育面积7.16万亩,其中:新造1.72万亩; 改培5.44万亩。

4.建设珍贵树种基地。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珍贵树种培育面积1.93万亩,其中:新造1.05万亩; 改培0.88万亩。

(二)推进灵石林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

全力推进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按照规划设计建成中国台湾树种园948亩(包括中国台湾优良树种种质资源库和不同种源对比实验林),包括中国台湾小樱花、红梅、栾树等优良中国台湾树种共24科33种,通过中国台湾树种园建设,为两岸在优良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提供合作平台,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中国台湾树种园。同时,灵石林场接待中心(木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推进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试点工作。

确定20xx年国有林场以南平、三明、龙岩、漳州、泉州、福州植物园、洋口林场、灵石林场为主的66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建设任务50万亩,试点场已经完成试点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转入作业施工阶段。现已完成46.6万亩建设任务。

(四)推进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工作。

安排顺昌洋口、邵武卫闽等15个林场参加全省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任务123399亩,其中:新造林7099亩(含珍贵树种2800亩);现有林改培29300亩(含珍贵树种6700亩);中幼林抚育87000亩。按照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木材战略储备试点方案,目前各基地林场完成建设任务11.8万亩,其中:新造林7384亩;现有林改培26021亩;森林抚育84886亩。同时,认真做好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的规划和上报工作,20xx年安排25个县(市、区)48个国有林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试点任务编制工作,20xx年计划建设68.57万亩,其中:新造林3.29万亩(含珍贵树种1.17万亩)、现有林改培28.31万亩(含珍贵树种4.96万亩)、中幼林抚育36.97万亩。申请中央投资1.81亿元。

(一)编制完成《福建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

《规划》在全面总结森林旅游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我省森林旅游资源现状,提出了科学经营、分区规划、项目带动的发展策略,确定了森林旅游发展目标。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批建41个省级森林公园。

经过省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委员审议,三明莘口等41个国有林场全部通过评审建立省级森林公园。目前我省森林公园总数已达177处。

一是开展20xx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扶贫资金、税费改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报告。二是审批报批森林资源资产及非生产性项目投资项目。三是开展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综合保险参保工作,实现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100%参保。四是完成泉州罗山等4个国有林场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配合林权登记中心完成62532亩林地的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8万亩林地的公示工作,另有7941亩林地已完成异议调查等待办理发证手续。

我局负责南安、惠安两个县的挂点工作。先后10次深入两县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在抓进度的同时,重点协调当地林业部门与政府关系,确保造林质量,同时发现问题与厅大造办及时沟通反映,如发现有些农田造林地段排水、筑垄、回填客土等环节存在问题后,及时向大造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避免其它地市发生同样问题。

推荐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四

为了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严格追究责任,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其科室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推荐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出资人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出资人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

第十四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五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一)、第(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六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注:不超过三年)

第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兼职。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人组成。(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监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由出资人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十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出资人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出资人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或:董事会)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制定。(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出资人批准),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出资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出资人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推荐国有林场移交协议书六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被监察法列入监察对象,属于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新时代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同发力。”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如何优化整合国有企业的监督力量、发挥监督效能,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探索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已经成为新时代不可回避的课题。

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重点是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内容,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业务监督与法务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有机融合,在依法合规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同时,建立目标一致、协调联动、统筹规划、信息共享、专业互补的工作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央出台了相关的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文件,其中指出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出资人监管等方式来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水平。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投资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廉洁从业、法律合规等各种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方面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让风险转变为损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国有企业的每个部门都有监督工作职责,无论是业务部门、采购部门还是市场营销等部门,都是监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而财务、人力等监督部门是第二道防线,纪检监察、审计则是监督的第三道防线。以往各个监督主体都是孤军奋战、各自为政,监督缺乏有效的沟通,监督成本高、监督效率低下,监督的范围存在交叉重复以及监督盲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共享,更是导致被监督的主体压力较大,相同问题被重复监督检查,相同整改报告要重复上报,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构建,可以有力扭转企业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的局面,通过关口前移、防线前置、主动防御的全新监督思想,构建从传统的事后问责向事中控制、事前预防延伸的监督模式。

构建实施?“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让党内监督和企业管理监督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和企业治理两个优势,让各类监督力量形成互补,聚焦于企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问题整改思路,形成按业务划分的纵向监督链条和监督部门横向联合,交互嵌套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

一是国有企业监督工作领导的主体相同。党的统一领导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优势,“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所有监督力量,明确监督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监督工作的分工、衔接与合作机制,实现监督对象涉及企业各个层级、各个岗位的职工,让监督的要求深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流程、全部过程中,确保让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严”、依法治企的“治”和科学管理的“管”形成科学的标准和依据,不断监督督促企业的决策者履职尽责、规范用权。

二是各类风险防控的导向相同。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通过发挥各部门监督的能动性,加强经营风险、廉洁风险、法务风险的管控和排查,让监督工作紧随企业改革发展的脚步,推动国有企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实现“企业经营安全、干部履职安全”的总目标。企业通过风险查找、识别、评估,明确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决策风险和廉洁风险。

三是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相同。无论是监督部门的监督还是业务部门的监督,都属于企业管理中的控制环节,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要从源头查找问题,并且制定相应的整改完善方案,研究制定涉及各业务领域科学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把加强控制、防范风险、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方式,从而强化企业的内控机制建设。

搭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基本架构,就是形成以合规管理为龙头的“1+n”工作原则,以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充分发挥监督的提醒、预防、整改、完善及保障作用,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成立“大监督”委员会。企业成立由业务部门、党建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的“大监督”委员会,委员会可以在企业的纪检监察或者审计部门下设办公室。委员会是“大监督”体系的中枢,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挥,而各监督部门必须密切协作、执行有力,相关业务部门必须主动配合、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各个岗位的专业技能,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工作领域开展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构建“大监督”+责任的思想意识。“大监督”工作体系让监督的责任不仅仅局限于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专业监督人员,而是强化企业各部门的监督责任,让企业每个部门负责人都清楚自己工作职责中也包含监督的责任。通过不断细化完善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不断深化“一岗双责”意识,将监督工作真正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确保监督责任意识入脑入心。

制定“大监督”+分层分类的督查方法。“大监督”工作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重点项目专项监督为抓手,通过调研谈话、专项审计、专项检查、重大节假日突击检查等方法,合理将监督工作划分层次和种类,针对不同层面的问题进行分类监督。通过多层次分类监督,更能充分发挥“大监督”中财务审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人力资源等人才的专业优势。

搭建“大监督”+“问题库”的闭环监督机制。通过搭建“大监督”工作体系“问题库”,将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导入“问题库”,形成问题清单,定期对“问题库”里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风险库”,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查找风险源头、制定防控措施,形成一套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整改完善、研判分析、风险评估、健全制度的有机闭环监督机制。

形成“大监督”+动态档案的考核追责措施。通过建立党员干部纸质和电子双重廉洁档案,采取督查检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持续收集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作风等“全息图”,把监督对象的成长发展全过程、工作生活各领域、思想行为各方面都置于“大监督”工作体系之下。同时结合容错纠错机制,对被诬陷举报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和证明。

通过让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工作的有机闭环,让监督工作渗透到公司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监督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

计划协同机制。“大监督”委员会每年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让企业相关部门提交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委员会通过整理、合并各部门的监督计划,制定企业年度联合监督工作计划,通过一次监督活动过程中完成多个监督内容,实现多个监督目标,减少重复监督,减轻被监督对象的配合工作压力,尽量能够保证各监督力量的工作针对性和相对独立性,又能充分整合监督资源、统一行动、相互衔接、协同配合开展监督工作。

问题整改和评估机制。完成督查检查后,将发现的问题提炼出来,认定需要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整改的问题,指派专人督促并跟踪监督整改完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确定风险源头,对风险的严重程度、产生概率和甄别难易度进行综合讨论分析,确定风险初、中、高三个等级,查找是否企业制度存在漏洞,持续完善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工作交流机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通报督查检查情况,并布置下一阶段监督工作。通过例会,建立委员工作层面监督总结和经验交流机制,不断强化监督人员的工作水平。围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等课题,开展业务相关知识培训。通过讲解自身监督的经历,让全体委员熟悉不同类型监督工作的重点和程序,培养能适应不同监督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考核问责机制。制定流程清晰的工作职责图,让监督人员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将职责图作为岗位考核的标准,确保履职尽责;将“大监督”工作体系纳入到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对于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对责任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扣分,对责任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企业纪委、派驻纪检组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评优评先、干部提拔时,优先考虑从“大监督”委员会中选取政治觉悟高、做事能力优、工作业绩好、奉献精神强的委员,开辟企业打造技术型、监督型人才成长的“双向通道”,推动业务监督人才优势与企业改革发展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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