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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林地回收协议书简短 国有林场林地回收协议书简短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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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林地回收协议书简短 国有林场林地回收协议书简短版(2篇)
2023-01-15 16:39:4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国有林场林地回收协议书简短一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方面。做好昌铜高速公路靖安段1.94公里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山貌林相改造提升,完成改造面积88亩。完成仁首加油站经宝峰至三爪仑50公里旅游公路的彩化提升工作。投资5000万元的省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项目已确定落户我县香田乡渔桥村。县生态公益林场与环保桥(上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协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正式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目前已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并举办了一序列以“森林城市创建”为主题的诗词吟唱、中小学征文等活动。完成连天红项目、省纪委办案点、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立青林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林地报批工作,全年共移植影响工程建设古樟20株,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报批16宗,面积79.3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308.8万元。积极配合县旅游集散中心及新建汽车站的征地拆迁工作,成立了林业局蛇场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靖安县蛇类养殖场清算工作方案》,正组织实施。做好中源滑雪场重大项目涉及林业方面的服务工作。全力配合做好了虎啸峡违规设施的拆除工作以及城市升级改造攻坚战涉及林业局的工作。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新增项目占用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林地审核意见获国家林业局批复。做好林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和服务工作,我局引进的由江西立青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的林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落地开工,目前已完成地基工程,其它招商引资项目正积极对接。完成鹤坪森林公园600余株死亡樟树的换树补种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宝峰第二届孝文化庙会对接厦门南音乐团等工作任务。

2、森林资源培育方面。去冬今春共完成人工造林0.72万亩,低产低效用材林改造0.16万亩,森林抚育1.01万亩,实施封山育林1.39万亩,毛竹林改造1.8万亩,毛竹林经营道路修建138.1公里。完成木材战略储备示范基地珍稀树种现有林改培1000亩,杉木现有林改培1667亩,今冬明春造林整地1980亩。实施乡村风景林建设,已规划实施4个乡村风景林示范村。全面实施“树保姆”古树名木管护机制,对重点风景区及主干公路两侧第一批100株古树名木设立永久性围栏和标示牌,并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编号、归档,文化底蕴收集,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开展了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申报省级示范森林公园的创建工作,已完成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印和上报。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实施,争取中央资金720万元。

3、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推进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靖安县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获省林业厅批复,现已全面启动20x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成立项目工作组,开展六大工程、五个模式点的营建,并进行数据监测。依法依规安排下达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指标21665立方米,严格执行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禁伐天然阔叶林等政策。做好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前期工作。完成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涉及靖安县的资源清查任务。开展了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外业调查。根据国家林业局及省厅统一部署,启动实施全县林地年度变更暨森林资源数据更新的调查工作。建立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全县公益林监管,与财政部门联合对各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制定下发了《靖安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有效提高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全县省批木材检查站电子监控及局总控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年度林政资源管理检查工作和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农贸市场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联合执法。1-10月全县共开展林业执法侦破涉林案件205起,其中刑事立案23起;查扣各类非法运输木材车辆70余辆,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实施生物防火林带项目,确保林业灾害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年初与各乡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截止目前,20x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我县荣获20x年度“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

4、林业改革方面。林权配套改革完成森林资源流转面积2263亩,流转金额271万元;林权抵押贷款25起9054亩,贷款金额902万元;林权纠错413宗。协助乡镇开展调处山林纠纷工作43次,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山林纠纷x8次。调处山林承包纠纷14起,接待林农来信来访58人次,落实上级转办的上访件7宗,纠纷调处满意率98%。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现正积极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后续配套工作。通过改革顺利将国有林场退休及在岗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参保大病医疗保险,成功化解国有林场与银行历史债务1874万元。完成生态公益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国有林场备案登记工作,成功将双溪分场并入红岗分场,完善了生态公益林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国有林场经营发展模式,努力培植国有林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完成了20x年度周坊分场40户原址重建及20x年度青山园艺场180户异地新建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平稳地做好20x年青山园艺场180户新建住宅的分房工作,现180户新建住宅已移交至各分场,各分场正按程序将住宅分配至职工手中,交付住宅钥匙。20x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383户已全部完工(其中县生态公益林场323户,三爪仑生态公益林场60户),目前正在对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自身建设方面。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利用微信平台建立“两学一做”党员学习的平台,制作有动漫、知识问答等形式的学习课件,并通过“两学一做”、“每日一答”的新方式进行宣传。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签订了责任书。开展了林业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x问题专项行动。实行了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脸谱打卡制度,并对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建立了“五年轮岗”计划,计划用五年时间实行山上片山下片、南河线北河线基层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的全员轮岗,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改进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林业职工篮球场完成了升级改造,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顺利完成局公车改革相关工作,建立了林业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机关食堂、会议差旅和机关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做好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目前林业局共有行政事业人员137人,平均年龄47.2岁,其中30岁以下6人,30岁至50岁间85人,50岁以上46人。人员年龄的老化,造成很多工作面临“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特别是林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知识更新缓慢,造成许多现代林业技术工作开展困难。

二是经济压力巨大。20x年3月国家出台新规,将林业“两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及启动天然林禁伐政策,直接导致了林业生产经营收入变为零。经测算,林业局今年经费缺口达600余万元,压力空前巨大。除按县政府政策我局20x年度奖励性工资难于兑现外,我局正常运转资金缺口达300万元。其中仅县森林x经费缺口近50万元,目前队员工资低且年龄老化,造成了年轻队员难招、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不足的困境。

三是林政资源管理难度加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随着国家执行严格的林地限额审批制度,许多涉林项目的林地报批、公益林调整等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社会上吸毒人员偷运木材时常发生、蚂蚁搬家式偷盗频发,造成林业执法难度加大。目前石镜至武宁的跨县公路路基工程已完成,车辆可以通行。因该条通道为新建道路且跨市通行,全程未设木材检查站,我局经常接到群众举报有车辆无证运输木材经石镜偷运出县,该条公路上急需新建一处木材检查站开展林政执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力服务县中心工作。全力配合5a创建,抓好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涉及林业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宝峰故事、禅意养生园、中源滑雪场、足球村、红屏电站后续工程、仁首农光互补二期等项目的林地报批、苗木评估、公益林调整等服务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各类信访纠纷矛盾,全力服务和保障县重点工程的推进。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省级森林城市规划的专家评审,全面推进省级森林城市规划项目的实施。积极对接省水投合作林业项目,做好鹤坪森林公园及靖武公路森林资源保护服务中心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县开放型经济要求和任务,结合我县产业特点和林业特色,开展地图式招商,争取更多的好项目、大项目落户靖安。按县城市升级改造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2、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力度。一是抓好今冬明春新造林的规划设计、整地清理、苗木调剂等工作,严把造林质量关。继续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乡村风景林建设项目,强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毛竹林改造等项目的成果监测,巩固森林培育成果。继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树保姆”管护机制。加大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力度,确保20x年通过省级核验。二是全面开展林业碳汇的实施工作,落实相关协议,争取尽早挂牌交易。三是推进我县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按照省厅批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开展各种模式林的建设,并抓好我县的相关工作落实。四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全县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积极推进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林协议停止商业性采伐,逐步实现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全覆盖。五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指标管理制度,建立推广“五位一体”联合护林模式。六是加强林地、公益林管理,整合林业执法力量,积极组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做好林业灾害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七是继续督促施工单位抓好鹤坪森林公园死亡樟树的补植及养护等工作,妥善处理死亡樟树后续工作。稳步推进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3、深化林业改革。林权配套改革方面,引导规范流转,加强流转服务,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森林资源流转服务平台。配合金融部门开发适应林业生产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以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调动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积极性,拓展森林保险覆盖面。国有林场改革方面,巩固国有林场改革重组成果,做好红岗移民村整体移交香田乡相关工作,妥善处理靖安县蛇类养殖场债务清算工作。在完成国有林场备案登记后,通过建章立制,狠抓内部管理,保障林场运行平稳。进一步加快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为20__年项目按时开工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加大工作力度对接有关部门,尽早促成林业碳汇上市交易。

4、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县委工作部署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延伸至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x。二是认真编制20x年部门预算和20x年决算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加大各项费用控制力度。三是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林业良好社会形象。加强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五是继续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政策,按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六是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后续工作。

四、意见和建议

1、当前因林业“两金”降为零,林业收入几乎为零,国家目前未出台相应政策进行补偿。林业局经济空前紧张,致使许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建议上级在林业“两金”降为零的背景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出台转移支付政策,以保障林业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2、我县已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林业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承担着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年龄老化、林业经济困难、森林资源保护难度加大,建议政府加大对林业政策的倾斜力度,在事业干部招聘、林业资金投入、林业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以促进我县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国有林场林地回收协议书简短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银行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的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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