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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 广州公租房个人申请(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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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 广州公租房个人申请(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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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一

五公祠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自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于绍圣四年(1097)被贬来琼,借寓金粟庵(今五公祠内)留存遗迹以来,宋、元、明、清及民国历朝不断在其周围增建、重修古迹,习惯上把这组古迹群称之为“五公祠”。它包括:海南第一楼(又称五公祠)、学圃堂、观稼堂、西斋(五公精舍)、东斋、苏公祠、两伏波祠、洞酌亭,浮粟泉、琼园和新建的五公祠陈列馆。

五公祠近千年的历史,孕育着丰富的文化,蕴藏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它是全面了解海南历史、政治、文化发展的名胜古迹。

观稼堂

原名为观稼亭。椐《琼山县志》记载:观稼亭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是一座六角飞檐大亭,它为纪念苏东坡指凿双泉,造福桑梓乡里的丰功伟绩而建。“观稼”两字,寓意为:观浮粟泉水旺盛,灌溉金穗千亩之意。该亭在明末清初时被毁,康熙四十三年(1704)琼州知府贾堂深感观稼亭对教化当地百姓黎民、思忆先贤丰功伟业有远深意义,便在旧址重建。道光十四年(1834)又经扩建,形成为当时海南最大的亭榭。据清人张育春撰写的《重修观稼亭记》记载:观稼“亭前为平坂,旁浥清泉,有溪流一道,自东环流而西,两旁绮丽交错,阡陌纵横,士大夫游息于此,比之裴中立绿野堂,洵城北一名胜”。

清光绪十五年(1889)朱采在修建五公祠时,又重修了观稼亭,并改名为观稼堂。在他撰写的《五公祠记》中记载:“五公祠左附观稼堂,循旧例藏琼崖历代名贤文物遗著”。自此观稼堂也就成为海南文人学子品茶赋诗与进行学术交流的地方。

学圃堂和西斋

朱采当时增建学圃堂和五公精舍的目的在于兴办学堂,讲学明道,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据他撰写的《五公祠记》中记载:“右侧建学圃堂,聘海内硕儒讲学其中,又建横宅一连四间,名五公精舍,为学子研习之地,本道契五公,教兴后学之意”。民国四年(1915)琼州道尹朱为潮在《重修五公祠记》也记载:“五公精舍仿学海堂例,选全琼庠生,秀才三十名,研习经史词章之学,聘宁波郭晚香在学圃堂讲课”。郭晚香浙江宁波人,晚清著名学者,朱采在建学圃堂和公精舍后,向当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推荐聘请郭晚香来琼讲学,他来琼时带来了八千多卷古版文献书籍,置于海南第一楼上,学圃堂就是他当时讲学的地方,五公精舍和东斋分别是学生和老师的宿舍。郭晚香在学圃堂讲学不久便病逝,因后继无人,诸学生便由朱采保荐到广州的学海堂继续学业,五公精舍便用于收藏郭晚香的遗书和典册,民国六年(1917)五公精舍也因此更名为五公祠图书馆。

苏公祠

为纪念苏东坡而建。他北返后,海南学子经常在他曾借寓过的金粟庵入饮酒赋诗,进行学术交流,怀念这位“一代文宗”,久之便把该处题名为“东坡读书处”。元代在此基础上开设“东坡书院”,大书法家赵孟頫为之题匾。书院几经变迁,至明初毁废,但遗迹尚存。明万历45年(1620xx年)琼州副使戴禧在原址重建。并改书院为“苏公祠”,奉祀苏东坡与其子苏过。清顺治、乾隆年间又对该祠进行重修,光绪20xx年(1889年),朱采在修建海南第一楼时对苏公祠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修,并增建山门等建筑。现在的苏公祠基本上是光绪年间建修的规模。苏公祠山门口陈列的石雕系明代修建苏公祠时的原物,山门口悬挂明太祖朱元璋赞海南诗句“南溟奇甸”横匾。苏公祠正厅陈列着苏东坡及其子苏过和学生姜唐佐的牌位。大厅圆柱悬挂民国四年(1920xx年)由朱为潮撰联,现代著名书法家麦华三重书的“此地能开眼界,何人可配眉山”的楹联一付。

泂酌亭

始建于北宋绍圣年间,因苏东坡“指凿双泉”而建。当时琼州郡守承议朗陆公品赏浮粟泉水后,赞其泉水甘甜,便在井泉旁甜,便在井泉旁建亭,经常邀请朋友、同僚在亭上品茗赋诗。元符三年(1100)六月苏东坡遇赦北返,再借寓金粟时,陆公邀苏东坡为亭命名和赋诗,苏东坡欣然命笔,即席写了《泂酌亭诗并叙》:“琼山郡东,众泉觱发,然皆冽而不食。丁丑岁六月,予南迁过琼,得双泉之甘于城东北隅,以告其人。自是汲者常满,泉相去咫尺而味异。庚辰岁六月十七日,迁于合浦,复过之。太守承议郎陆公求泉上之亭名与诗,名之曰泂酌。其诗曰:“泂酌彼两泉,挹彼注兹。一瓶之中,有渑有淄。以瀹以烹,众喊莫齐。自江徂海,浩然无私。岂弟君子,江海是仪。既味我泉,亦哜我诗。”明朝该亭被毁,清乾隆年间,琼州学使翁方纲在原址重建,同治八年(1869),郡守戴肇辰又整修该亭。现在的泂酌亭基本上保留了清代修建时的风格。清代海南学者王国宪重刻的《泂酌亭诗并叙》现陈列在五公祠碑廊里。

浮粟泉

苏东坡在五公祠留存遗迹及之一。北宋绍圣四年(1097),苏东坡来琼时,借寓金粟庵(今五公祠内),这时间他教导当地百姓掘井之法,并亲自“指凿双泉”一泉曰金粟,一泉曰浮粟,由于泉水其味甘甜,水源旺盛,常冒小泡浮于水面很象粟米,因此“汲者常满”。民国初金粟泉被毁,余下浮粟泉。清乾隆58年(1793)琼州太守叶汝兰品饮该泉后,感觉水质甚佳便为该泉题匾名,寓意:水源旺盛,五谷丰登。清著名金石家汪垢为泉撰联:“粟飞藻思,云散清襟”,镶刻其旁。后又有人在“浮粟泉”,匾下增刻了“神龙”两字,该匾在“”期间被毁。

浮粟泉历经近千年沧桑,从不枯渴,不论大旱或大涝水位都保持现状不变。传说取水之人只要在井旁用脚一跺,井底下如源源不断的冒出水泡,那么来年一定会财源滚滚,生活蒸蒸日上。解放前,海府地区的财主和商人第到除夕都会到此踏上几脚,祈求来年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并雇用人力或牛车把该水拉回家饮用。该水经化验属矿泉水,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矿物质。

粟泉亭

始建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为纪念苏公“双泉”造福桑梓乡里而建。该亭在清代列为八景之一的“苏亭蘸(zhàn)翠”。粟泉历代有重建修,现在的粟泉亭系民国四年(1915)重建。

因何修建粟泉亭有这样的传说:明万历四十年的一天,琼州郡守翁汝遇率郡城官民在金粟庵祷雨,祷雨事完,作稍事休息,翁汝遇便到浮粟泉中取水解渴,并赞其水甘美,突然间雷电交加,天降大雨,翁汝遇认为是浮粟神龙显灵保佑,喜降甘霖,便决定在浮粟泉北角坡上建亭以志纪念。施工时掘得一砖,上该有诗云“泄尽先天秘,再修来世身,若思逢故友,二姓草头人”。旁落“东坡行书”款,翁汝遇觉得此事甚为奇异,便把砖刻揣回收藏。据考该诗是苏东坡初到琼时,借寓金粟庵时写的,由于当时他初来乍到,面对生疏的环境和生活的困境,因而产生了佛家的思想,认为他会客死海南,于是写了这首诗,埋在该处,好让后人知道他的不幸遭遇。

琼园

民国四年(1915)扩建五公祠时增辟的一组园林古迹群。主要建筑有洗心轩与游仙洞。琼园两两字取:“南溟奇甸,琼台胜境”之意。1986年又在该园增建了五公庙和五公祠佛祖庙,供游客游览时参拜。

洗心轩

建于民国四年(1915),是一间亭榭式的古建筑,四周辟廊。正门走廊园柱悬挂朱为潮主持修建洗心轩时撰写的楹联意义深远,耐人寻味:“一水可曾将耳染,纤尘绝无上心来”。这付楹联的来源包含着一个传说。据传朱为潮修建琼园时,应如何规划,同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使他对此拿下定主意,有一天他亲率同僚到实地勘察地形。众官又为此争论不休,加上正是酷热的响午时分,使得他烦躁不已,这时他走到浮粟泉边,叫随从取水止渴,并用泉水洗脸清热,突然间他感到大脑豁然一亮,琼园的规划在大脑中已清晰成形。他便决定在琼园建一中心建筑,并为之命名为“洗心轩”,以此告诉后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到此游一游,喝上一口清心爽口的浮粟泉水,心中所有的烦恼与杂念将远离而去。洗心轩解放后有重修,但基本上保持了民国期间的建筑风格。

游仙洞

用海南火山岩垒砌而成的人工假山,它根据民间传说而建。据说宋朝年间有一道士,自幼出家修道,修炼多年,总不能成仙得道。有一天,他在梦中见到一神仙点化说:大海中有一神龟,在你垂暮之年访得此龟,并在其首坐化,定能成仙。醒后,他苦思不解其意,便决定外出云游寻访。苦经十多年,踏遍了东南沿海,总悟不到梦境中的神龟。有一天他来到雷州,听说苏东坡被贬在海南,便决定到岛上游一游,顺便结识和请教于这位大学者。一天,当他踏上这块神奇的荒岛时,他顿然一悟,海南的地形正酷似他梦中的神龟,于是他便到儋州拜访苏东坡,请教龟首在何处,经过几个月的交往,这位道士为苏东坡的博学所折服,而苏东坡也深被这位道士的精神与决心所感动,于是便告诉他说:琼州地形似神龟,郡城琼山是龟首。道士便辞别了苏东坡来到琼山探访他梦中的龟首。几经折磨他终于发现了现在的五公祠正是他魂牵梦迥要找寻的地方,于是他便在游仙洞这地方结茅苦修,他的意志与决心感动了玉皇大帝,一天玉皇大帝派来了一位神仙把他引接到天界授予了神位。因为这位道士是在此得道成仙,神游而去,为纪念这位道士坚韧不拨的意志,民国四年朱为潮便在此建起了这座假山,并命名为“游仙洞“。

两伏波祠与汉两伏波将军

两伏波祠为纪念西汉的路博德、东汉的马援两位伏波将军而建,是海南较早的古迹之一。海南最早建伏波庙是在宋朝,据《正德琼台志》记载:“伏波庙在郡城北六里龙岐村”。明万历四十五年琼州副使戴熹又在府城西边的教场演武亭建“汉二伏波祠水久该祠被毁,至清朝先后有重修,雍正八年郡城文武捐修”。清光绪十五年朱采主持修建五公祠时,把“汉二伏波祠”迁建在五公祠内,并改名为“两伏波祠”,同时增建了拜亭,民国年间和解放后该祠有几次较大规模的重修,一九八三年老一辈革命家廖沫沙同志在参观五公祠时,适逢两伏波祠重修竣工,应邀欣然为祠名题匾。

路博德,汉代西河平周人,初拜右北平太守,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随霍去病征匈奴有功,被封为邳离候,堆去病死后,升迁为卫尉。汉武帝元鼎年间,南越国发生内乱,并反叛汉朝。汉时越族各部通称为“百越”,生活在东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越南的北部,秦灭亡时,时任南海尉的赵佗乘乱天并桂林,象郡,自称为南越王,汉朝建立初时汉高祖刘邦对南越采取和协政策,使南越采取拉拢的措施,使赵佗自动“改号,不敢为帝”,对汉朝称臣,自此历经文、景、武三朝,赵佗称臣奉职,不断“使人朝请”,维护与汉初的和好关系。至武帝元鼎四年(前111),南越国出现内乱宰相吕嘉杀南越王越子兴,立王兄建德为王,起兵反叛汉朝,他传令南越各郡县,煸动民族情绪,抗击汉军。元鼎五年(前110),武帝令路博德为伏波将军,领军出桂阳(湖南郴县),下湟水;主爵都尉杨仆为楼船将军,领军出豫章(江西南昌),下横浦,征伐南越,次年杨仆攻陷寻陕、石门,缴获越船和积粟,进而挫改越军先锋数万。待路博德至,路、杨两军共围建德、吕嘉于番愚。杨仆攻击越军,纵火烧城,天明时城中南越将士尽投降缴城,南越王越建德与宰相吕嘉率数万部将逃入海中,乘船西去,路博德派乘胜追击,十月斩获建德、吕嘉,至此南越反叛平定。为加强汉朝对南越的统冶,路博德把其地设置了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其中儋耳、珠崖两郡就在海南的儋州与琼山。海南的设郡标志着海南从此正式列入中国的版图与封建中央政权发生联系。

路博德的南征其意义和贡献是极其远深和重大的。南越的平定为边疆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九郡的设置,告别是儋耳、珠崖二郡的设立,确定了我国南方的版图,使封建中央政权开始对南疆的开发,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和发展。

典故

在海南思古抒怀,一定要去五公词。该祠位于海口市区与琼山区接壤处。五公祠又称“海南第一楼”,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东南。 五公祠建于清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祠内祭祀着五位唐宋年间被贬海南的贤臣名相、忠义之士,他们是:李德裕、李纲、赵鼎、胡铨和李光。李德裕在唐代文宗和武宗时两度出任宰相,他内制宦官,外抑藩镇,为国家安定作出很大贡献,后因朋党之争被贬海南岛并死于此,李纲、赵鼎、胡铨和李光都是南宋时期的主战派。李纲和赵鼎都曾两度拜相,李光是宋高宗时的参知政事,胡铨任宋高宗时的枢密院偏修。李纲等4 人都是在金兵入侵的年代被秦桧等投降派迫害而贬到海南岛的。这5 位精忠报国的名臣虽遭贬谪,但丹心不泯,在兴修地方公益事业、传播中原文化和培养人才方面,为当地人民做出不少贡献。 五公祠高10多米,分上下两层,木质结构,四角攒尖式屋预,素瓦红椽,三面回廊,可凭栏眺望。挂有“海南第一楼”横匾。祠内还有历代文人的题咏和楹联,概括了五公的生平业绩,表达了后人的崇敬心情。

在五公祠东侧,有一明代所建的高楼,是祭祀苏东坡的苏公祠。祠内有一座石刻苏东坡像。北宋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苏轼被贬海南岛,曾在这里暂住20多天。他得知当地群众饮水困难,于是开凿了俘粟泉和洗心泉。浮粟泉甘美清冽,水面泛起小泡,状如粟粒,故名。1920xx年,重修苏公祠时增建了粟泉亭、洗心轩、洞酌轩,统称为琼园。苏公祠与五公祠相连,环境幽静,花木繁茂,有“圣祠叠翠”之誉。

五公祠及两侧的苏公祠、伏波祠、学圃堂、观稼堂、五公精舍、琼园等亭台楼阁连成一片,构成一组园林式建筑群,习惯上统称为五公祠,占地近7 公顷。这里环境典雅,建筑巍峨,古木参天,花香袭人,素有“琼台胜景”之称。

“五公”是指唐宋两代被朝廷贬低来海南的五位历史名臣,即唐朝宰相李德裕、宋朝宰相李纲、赵鼎及宋代大学士李光、胡全。他们万里投荒,不易其志,为海南岛的文化教育、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朽的贡献。海南人民历代建祠祭祀他们。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雷琼道道台珠采修建海南第一楼纪念“五公”,故名五公祠,后来便以五公祠称呼海南第一楼及其周围一组古建筑。

溯源

清朝雷琼道台朱采于光绪十五年(1889)主持修建,同时增建和重建了观稼堂、学圃堂、西斋(又名五公精舍)。祠内奉祀唐、宋两代被贬来琼的(唐)李德裕、(宋)李纲、赵鼎、李光、胡铨五位历史名臣,俗称“五公”。

五公祠为楼阁歇山顶建筑,建筑面积498.88平方米,高12.26米,后墙柱处砌墙,其余三面辟为廊,整座大楼由18根木柱和10根石柱支撑,其建筑风格有鲜明的海南地域特征,带有南洋建筑的痕迹,也深受岭南建筑的影响,有较高的艺术和历史价值。

五公祠正门悬挂“五公祠”的金字匾额,楼上挂有“海南第一楼”,落款署:“光绪十五年嘉兴朱采”,楼内大厅挂“安国危身”横匾。楼下供奉五公神位和展出五公史迹,大厅圆柱挂楹联二副,其一:“只知有国,不知有身,任凭千般折磨,益坚其志;先其所忧,后其所乐,但愿群才奋起,莫负斯楼”。原为民国观察使朱为潮一九一五年撰联,著名学者容庚先生一九八0年重书;其二:“於东坡外,有此五贤,自唐宋迄今,公道千秋垂定论;处南首级中,别为一郡,望烟云所聚,天涯万里见孤忠”。原为民国广东学使徐祺撰联,著名学者商承祚一九八一年重书。楼上大厅圆柱有楹联二副,其一:“唐嗟未造,宁恨偏安,天地几人才置诸海外;道契前贤,教兴后学,乾坤有正气在斯楼中”。由清朝海南举人潘存撰联,著名书法家麦华三先生一九八0年重书。其二:“五贤系两代兴衰,报国投荒,唐宋迄今留正气;一身睹万民憔悴,筹边弭乱,冰渊夙夜凛遗规”。为民国琼崖镇守使黄志桓撰联。这些楹联惊天地、泣鬼神,正气浩然,雄姿勃发,充分表达了五公高风亮节和刚正不阿的品质和精神。

五公祠历代有重修,民国四年(1915)琼州道尹朱为潮曾主持修缮。解放后,在1954年、1973年、1992年、1996年由广东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民政府先后拨款对这组古建筑进行修缮。五公祠(海南第一楼)最大规模的一次维修是在20xx年10月,由国家文物局、海口市人民政府和五公祠管理处共同出资对其进行抢救性的维修。抢修后的海南第一楼,光彩夺目,焕然一新,再现了百年古楼的风采和雄姿。

五公祠之所以称为海南第一楼,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建筑规模和所奉祀的五公他们高风亮节的品德在当时都堪称第一。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元

租 赁 期 限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三

五公祠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为一组古建筑群的统称,它由观稼堂、学圃堂、东斋组成,并和苏公祠 、两伏波祠及其拜亭、洞酌亭、粟泉亭、洗心轩、游仙洞先进连成一片,形成一组文物古迹群,人们习惯上统称为五公祠。各个古迹既有自己的独特风貌,又形成一个协调的整体,蔚为"瀛海人文"之壮观。这里,树木蓊郁,流水潺潺,环境清雅,饶有幽趣,好一派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建筑面积2800余平方米,连同园林、井泉、池塘约占地100亩。始建于明万历年间,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重修,后又多次修缮,现仍是熠熠生辉。

五公祠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自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于绍圣四年(1097)被贬来琼,借寓金粟庵(今五公祠内)留存遗迹以来,宋、元、明、清及民国历朝不断在其周围增建、重修古迹,习惯上把这组古迹群称之为“五公祠”。它包括:海南第一楼(又称五公祠)、学圃堂、观稼堂、西斋(五公精舍)、东斋、苏公祠、两伏波祠、洞酌亭,浮粟泉、琼园和新建的五公祠陈列馆。

五公祠近千年的历史,孕育着丰富的文化,蕴藏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它是全面了解海南历史、政治、文化发展的名胜古迹。

观稼堂

原名为观稼亭。椐《琼山县志》记载:观稼亭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是一座六角飞檐大亭,它为纪念苏东坡指凿双泉,造福桑梓乡里的丰功伟绩而建。“观稼”两字,寓意为:观浮粟泉水旺盛,灌溉金穗千亩之意。该亭在明末清初时被毁,康熙四十三年(1704)琼州知府贾堂深感观稼亭对教化当地百姓黎民、思忆先贤丰功伟业有远深意义,便在旧址重建。道光十四年(1834)又经扩建,形成为当时海南最大的亭榭。据清人张育春撰写的《重修观稼亭记》记载:观稼“亭前为平坂,旁浥清泉,有溪流一道,自东环流而西,两旁绮丽交错,阡陌纵横,士大夫游息于此,比之裴中立绿野堂,洵城北一名胜”。

清光绪十五年(1889)朱采在修建五公祠时,又重修了观稼亭,并改名为观稼堂。在他撰写的《五公祠记》中记载:“五公祠左附观稼堂,循旧例藏琼崖历代名贤文物遗著”。自此观稼堂也就成为海南文人学子品茶赋诗与进行学术交流的地方。

学圃堂和西斋

朱采当时增建学圃堂和五公精舍的目的在于兴办学堂,讲学明道,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据他撰写的《五公祠记》中记载:“右侧建学圃堂,聘海内硕儒讲学其中,又建横宅一连四间,名五公精舍,为学子研习之地,本道契五公,教兴后学之意”。民国四年(1915)琼州道尹朱为潮在《重修五公祠记》也记载:“五公精舍仿学海堂例,选全琼庠生,秀才三十名,研习经史词章之学,聘宁波郭晚香在学圃堂讲课”。郭晚香浙江宁波人,晚清著名学者,朱采在建学圃堂和公精舍后,向当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推荐聘请郭晚香来琼讲学,他来琼时带来了八千多卷古版文献书籍,置于海南第一楼上,学圃堂就是他当时讲学的地方,五公精舍和东斋分别是学生和老师的宿舍。郭晚香在学圃堂讲学不久便病逝,因后继无人,诸学生便由朱采保荐到广州的学海堂继续学业,五公精舍便用于收藏郭晚香的遗书和典册,民国六年(1917)五公精舍也因此更名为五公祠图书馆。

苏公祠

为纪念苏东坡而建。他北返后,海南学子经常在他曾借寓过的金粟庵入饮酒赋诗,进行学术交流,怀念这位“一代文宗”,久之便把该处题名为“东坡读书处”。元代在此基础上开设“东坡书院”,大书法家赵孟頫为之题匾。书院几经变迁,至明初毁废,但遗迹尚存。明万历45年(1620xx年)琼州副使戴禧在原址重建。并改书院为“苏公祠”,奉祀苏东坡与其子苏过。清顺治、乾隆年间又对该祠进行重修,光绪20xx年(1889年),朱采在修建海南第一楼时对苏公祠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修,并增建山门等建筑。现在的苏公祠基本上是光绪年间建修的规模。苏公祠山门口陈列的石雕系明代修建苏公祠时的原物,山门口悬挂明太祖朱元璋赞海南诗句“南溟奇甸”横匾。苏公祠正厅陈列着苏东坡及其子苏过和学生姜唐佐的牌位。大厅圆柱悬挂民国四年(1920xx年)由朱为潮撰联,现代著名书法家麦华三重书的“此地能开眼界,何人可配眉山”的楹联一付。

泂酌亭

始建于北宋绍圣年间,因苏东坡“指凿双泉”而建。当时琼州郡守承议朗陆公品赏浮粟泉水后,赞其泉水甘甜,便在井泉旁甜,便在井泉旁建亭,经常邀请朋友、同僚在亭上品茗赋诗。元符三年(1100)六月苏东坡遇赦北返,再借寓金粟时,陆公邀苏东坡为亭命名和赋诗,苏东坡欣然命笔,即席写了《泂酌亭诗并叙》:“琼山郡东,众泉觱发,然皆冽而不食。丁丑岁六月,予南迁过琼,得双泉之甘于城东北隅,以告其人。自是汲者常满,泉相去咫尺而味异。庚辰岁六月十七日,迁于合浦,复过之。太守承议郎陆公求泉上之亭名与诗,名之曰泂酌。其诗曰:“泂酌彼两泉,挹彼注兹。一瓶之中,有渑有淄。以瀹以烹,众喊莫齐。自江徂海,浩然无私。岂弟君子,江海是仪。既味我泉,亦哜我诗。”明朝该亭被毁,清乾隆年间,琼州学使翁方纲在原址重建,同治八年(1869),郡守戴肇辰又整修该亭。现在的泂酌亭基本上保留了清代修建时的风格。清代海南学者王国宪重刻的《泂酌亭诗并叙》现陈列在五公祠碑廊里。

浮粟泉

苏东坡在五公祠留存遗迹及之一。北宋绍圣四年(1097),苏东坡来琼时,借寓金粟庵(今五公祠内),这时间他教导当地百姓掘井之法,并亲自“指凿双泉”一泉曰金粟,一泉曰浮粟,由于泉水其味甘甜,水源旺盛,常冒小泡浮于水面很象粟米,因此“汲者常满”。民国初金粟泉被毁,余下浮粟泉。清乾隆58年(1793)琼州太守叶汝兰品饮该泉后,感觉水质甚佳便为该泉题匾名,寓意:水源旺盛,五谷丰登。清著名金石家汪垢为泉撰联:“粟飞藻思,云散清襟”,镶刻其旁。后又有人在“浮粟泉”,匾下增刻了“神龙”两字,该匾在“”期间被毁。

浮粟泉历经近千年沧桑,从不枯渴,不论大旱或大涝水位都保持现状不变。传说取水之人只要在井旁用脚一跺,井底下如源源不断的冒出水泡,那么来年一定会财源滚滚,生活蒸蒸日上。解放前,海府地区的财主和商人第到除夕都会到此踏上几脚,祈求来年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并雇用人力或牛车把该水拉回家饮用。该水经化验属矿泉水,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矿物质。

粟泉亭

始建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为纪念苏公“双泉”造福桑梓乡里而建。该亭在清代列为八景之一的“苏亭蘸(zhàn)翠”。粟泉历代有重建修,现在的粟泉亭系民国四年(1915)重建。

因何修建粟泉亭有这样的传说:明万历四十年的一天,琼州郡守翁汝遇率郡城官民在金粟庵祷雨,祷雨事完,作稍事休息,翁汝遇便到浮粟泉中取水解渴,并赞其水甘美,突然间雷电交加,天降大雨,翁汝遇认为是浮粟神龙显灵保佑,喜降甘霖,便决定在浮粟泉北角坡上建亭以志纪念。施工时掘得一砖,上该有诗云“泄尽先天秘,再修来世身,若思逢故友,二姓草头人”。旁落“东坡行书”款,翁汝遇觉得此事甚为奇异,便把砖刻揣回收藏。据考该诗是苏东坡初到琼时,借寓金粟庵时写的,由于当时他初来乍到,面对生疏的环境和生活的困境,因而产生了佛家的思想,认为他会客死海南,于是写了这首诗,埋在该处,好让后人知道他的不幸遭遇。

琼园

民国四年(1915)扩建五公祠时增辟的一组园林古迹群。主要建筑有洗心轩与游仙洞。琼园两两字取:“南溟奇甸,琼台胜境”之意。1986年又在该园增建了五公庙和五公祠佛祖庙,供游客游览时参拜。

洗心轩

建于民国四年(1915),是一间亭榭式的古建筑,四周辟廊。正门走廊园柱悬挂朱为潮主持修建洗心轩时撰写的楹联意义深远,耐人寻味:“一水可曾将耳染,纤尘绝无上心来”。这付楹联的来源包含着一个传说。据传朱为潮修建琼园时,应如何规划,同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使他对此拿下定主意,有一天他亲率同僚到实地勘察地形。众官又为此争论不休,加上正是酷热的响午时分,使得他烦躁不已,这时他走到浮粟泉边,叫随从取水止渴,并用泉水洗脸清热,突然间他感到大脑豁然一亮,琼园的规划在大脑中已清晰成形。他便决定在琼园建一中心建筑,并为之命名为“洗心轩”,以此告诉后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到此游一游,喝上一口清心爽口的浮粟泉水,心中所有的烦恼与杂念将远离而去。洗心轩解放后有重修,但基本上保持了民国期间的建筑风格。

游仙洞

用海南火山岩垒砌而成的人工假山,它根据民间传说而建。据说宋朝年间有一道士,自幼出家修道,修炼多年,总不能成仙得道。有一天,他在梦中见到一神仙点化说:大海中有一神龟,在你垂暮之年访得此龟,并在其首坐化,定能成仙。醒后,他苦思不解其意,便决定外出云游寻访。苦经十多年,踏遍了东南沿海,总悟不到梦境中的神龟。有一天他来到雷州,听说苏东坡被贬在海南,便决定到岛上游一游,顺便结识和请教于这位大学者。一天,当他踏上这块神奇的荒岛时,他顿然一悟,海南的地形正酷似他梦中的神龟,于是他便到儋州拜访苏东坡,请教龟首在何处,经过几个月的交往,这位道士为苏东坡的博学所折服,而苏东坡也深被这位道士的精神与决心所感动,于是便告诉他说:琼州地形似神龟,郡城琼山是龟首。道士便辞别了苏东坡来到琼山探访他梦中的龟首。几经折磨他终于发现了现在的五公祠正是他魂牵梦迥要找寻的地方,于是他便在游仙洞这地方结茅苦修,他的意志与决心感动了玉皇大帝,一天玉皇大帝派来了一位神仙把他引接到天界授予了神位。因为这位道士是在此得道成仙,神游而去,为纪念这位道士坚韧不拨的意志,民国四年朱为潮便在此建起了这座假山,并命名为“游仙洞“。

两伏波祠与汉两伏波将军

两伏波祠为纪念西汉的路博德、东汉的马援两位伏波将军而建,是海南较早的古迹之一。海南最早建伏波庙是在宋朝,据《正德琼台志》记载:“伏波庙在郡城北六里龙岐村”。明万历四十五年琼州副使戴熹又在府城西边的教场演武亭建“汉二伏波祠水久该祠被毁,至清朝先后有重修,雍正八年郡城文武捐修”。清光绪十五年朱采主持修建五公祠时,把“汉二伏波祠”迁建在五公祠内,并改名为“两伏波祠”,同时增建了拜亭,民国年间和解放后该祠有几次较大规模的重修,一九八三年老一辈革命家廖沫沙同志在参观五公祠时,适逢两伏波祠重修竣工,应邀欣然为祠名题匾。

路博德,汉代西河平周人,初拜右北平太守,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随霍去病征匈奴有功,被封为邳离候,堆去病死后,升迁为卫尉。汉武帝元鼎年间,南越国发生内乱,并反叛汉朝。汉时越族各部通称为“百越”,生活在东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越南的北部,秦灭亡时,时任南海尉的赵佗乘乱天并桂林,象郡,自称为南越王,汉朝建立初时汉高祖刘邦对南越采取和协政策,使南越采取拉拢的措施,使赵佗自动“改号,不敢为帝”,对汉朝称臣,自此历经文、景、武三朝,赵佗称臣奉职,不断“使人朝请”,维护与汉初的和好关系。至武帝元鼎四年(前111),南越国出现内乱宰相吕嘉杀南越王越子兴,立王兄建德为王,起兵反叛汉朝,他传令南越各郡县,煸动民族情绪,抗击汉军。元鼎五年(前110),武帝令路博德为伏波将军,领军出桂阳(湖南郴县),下湟水;主爵都尉杨仆为楼船将军,领军出豫章(江西南昌),下横浦,征伐南越,次年杨仆攻陷寻陕、石门,缴获越船和积粟,进而挫改越军先锋数万。待路博德至,路、杨两军共围建德、吕嘉于番愚。杨仆攻击越军,纵火烧城,天明时城中南越将士尽投降缴城,南越王越建德与宰相吕嘉率数万部将逃入海中,乘船西去,路博德派乘胜追击,十月斩获建德、吕嘉,至此南越反叛平定。为加强汉朝对南越的统冶,路博德把其地设置了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其中儋耳、珠崖两郡就在海南的儋州与琼山。海南的设郡标志着海南从此正式列入中国的版图与封建中央政权发生联系。

路博德的南征其意义和贡献是极其远深和重大的。南越的平定为边疆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九郡的设置,告别是儋耳、珠崖二郡的设立,确定了我国南方的版图,使封建中央政权开始对南疆的开发,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和发展。

典故

在海南思古抒怀,一定要去五公词。该祠位于海口市区与琼山区接壤处。五公祠又称“海南第一楼”,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东南。 五公祠建于清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祠内祭祀着五位唐宋年间被贬海南的贤臣名相、忠义之士,他们是:李德裕、李纲、赵鼎、胡铨和李光。李德裕在唐代文宗和武宗时两度出任宰相,他内制宦官,外抑藩镇,为国家安定作出很大贡献,后因朋党之争被贬海南岛并死于此,李纲、赵鼎、胡铨和李光都是南宋时期的主战派。李纲和赵鼎都曾两度拜相,李光是宋高宗时的参知政事,胡铨任宋高宗时的枢密院偏修。李纲等4 人都是在金兵入侵的年代被秦桧等投降派迫害而贬到海南岛的。这5 位精忠报国的名臣虽遭贬谪,但丹心不泯,在兴修地方公益事业、传播中原文化和培养人才方面,为当地人民做出不少贡献。 五公祠高10多米,分上下两层,木质结构,四角攒尖式屋预,素瓦红椽,三面回廊,可凭栏眺望。挂有“海南第一楼”横匾。祠内还有历代文人的题咏和楹联,概括了五公的生平业绩,表达了后人的崇敬心情。

在五公祠东侧,有一明代所建的高楼,是祭祀苏东坡的苏公祠。祠内有一座石刻苏东坡像。北宋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苏轼被贬海南岛,曾在这里暂住20多天。他得知当地群众饮水困难,于是开凿了俘粟泉和洗心泉。浮粟泉甘美清冽,水面泛起小泡,状如粟粒,故名。1920xx年,重修苏公祠时增建了粟泉亭、洗心轩、洞酌轩,统称为琼园。苏公祠与五公祠相连,环境幽静,花木繁茂,有“圣祠叠翠”之誉。

五公祠及两侧的苏公祠、伏波祠、学圃堂、观稼堂、五公精舍、琼园等亭台楼阁连成一片,构成一组园林式建筑群,习惯上统称为五公祠,占地近7 公顷。这里环境典雅,建筑巍峨,古木参天,花香袭人,素有“琼台胜景”之称。

“五公”是指唐宋两代被朝廷贬低来海南的五位历史名臣,即唐朝宰相李德裕、宋朝宰相李纲、赵鼎及宋代大学士李光、胡全。他们万里投荒,不易其志,为海南岛的文化教育、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朽的贡献。海南人民历代建祠祭祀他们。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雷琼道道台珠采修建海南第一楼纪念“五公”,故名五公祠,后来便以五公祠称呼海南第一楼及其周围一组古建筑。

溯源

清朝雷琼道台朱采于光绪十五年(1889)主持修建,同时增建和重建了观稼堂、学圃堂、西斋(又名五公精舍)。祠内奉祀唐、宋两代被贬来琼的(唐)李德裕、(宋)李纲、赵鼎、李光、胡铨五位历史名臣,俗称“五公”。

五公祠为楼阁歇山顶建筑,建筑面积498.88平方米,高12.26米,后墙柱处砌墙,其余三面辟为廊,整座大楼由18根木柱和10根石柱支撑,其建筑风格有鲜明的海南地域特征,带有南洋建筑的痕迹,也深受岭南建筑的影响,有较高的艺术和历史价值。

五公祠正门悬挂“五公祠”的金字匾额,楼上挂有“海南第一楼”,落款署:“光绪十五年嘉兴朱采”,楼内大厅挂“安国危身”横匾。楼下供奉五公神位和展出五公史迹,大厅圆柱挂楹联二副,其一:“只知有国,不知有身,任凭千般折磨,益坚其志;先其所忧,后其所乐,但愿群才奋起,莫负斯楼”。原为民国观察使朱为潮一九一五年撰联,著名学者容庚先生一九八0年重书;其二:“於东坡外,有此五贤,自唐宋迄今,公道千秋垂定论;处南首级中,别为一郡,望烟云所聚,天涯万里见孤忠”。原为民国广东学使徐祺撰联,著名学者商承祚一九八一年重书。楼上大厅圆柱有楹联二副,其一:“唐嗟未造,宁恨偏安,天地几人才置诸海外;道契前贤,教兴后学,乾坤有正气在斯楼中”。由清朝海南举人潘存撰联,著名书法家麦华三先生一九八0年重书。其二:“五贤系两代兴衰,报国投荒,唐宋迄今留正气;一身睹万民憔悴,筹边弭乱,冰渊夙夜凛遗规”。为民国琼崖镇守使黄志桓撰联。这些楹联惊天地、泣鬼神,正气浩然,雄姿勃发,充分表达了五公高风亮节和刚正不阿的品质和精神。

五公祠历代有重修,民国四年(1915)琼州道尹朱为潮曾主持修缮。解放后,在1954年、1973年、1992年、1996年由广东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民政府先后拨款对这组古建筑进行修缮。五公祠(海南第一楼)最大规模的一次维修是在20xx年10月,由国家文物局、海口市人民政府和五公祠管理处共同出资对其进行抢救性的维修。抢修后的海南第一楼,光彩夺目,焕然一新,再现了百年古楼的风采和雄姿。

五公祠之所以称为海南第一楼,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建筑规模和所奉祀的五公他们高风亮节的品德在当时都堪称第一。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四

各位游客:

你们好,欢迎你们来到海口旅游,我是你们的导游_。

五公祠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为一组古建筑群的统称,它由观稼堂、学圃堂、东斋组成,并和苏公祠、两伏波祠及其拜亭、洞酌亭、粟泉亭、洗心轩、游仙洞先进连成一片,形成一组文物古迹群,人们习惯上统称为五公祠。各个古迹既有自己的独特风貌,又形成一个协调的整体,蔚为"瀛海人文"之壮观。这里,树木蓊郁,流水潺潺,环境清雅,饶有幽趣,好一派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建筑面积2800余平方米,连同园林、井泉、池塘约占地100亩。始建于明万历年间,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重修,后又多次修缮,现仍是熠熠生辉。

五公祠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自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于绍圣四年(1097)被贬来琼,借寓金粟庵(今五公祠内)留存遗迹以来,宋、元、明、清及民国历朝不断在其周围增建、重修古迹,习惯上把这组古迹群称之为“五公祠”。它包括:海南第一楼(又称五公祠)、学圃堂、观稼堂、西斋(五公精舍)、东斋、苏公祠、两伏波祠、洞酌亭,浮粟泉、琼园和新建的五公祠陈列馆。

五公祠近千年的历史,孕育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蕴藏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它是全面了解海南历史、政治、文化发展的名胜古迹。

观稼堂

原名为观稼亭。椐《琼山县志》记载:观稼亭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是一座六角飞檐大亭,它为纪念苏东坡指凿双泉,造福桑梓乡里的丰功伟绩而建。“观稼”两字,寓意为:观浮粟泉水旺盛,灌溉金穗千亩之意。该亭在明末清初时被毁,康熙四十三年(1704)琼州知府贾堂深感观稼亭对教化当地百姓黎民、思忆先贤丰功伟业有远深意义,便在旧址重建。道光十四年(1834)又经扩建,形成为当时海南最大的亭榭。据清人张育春撰写的《重修观稼亭记》记载:观稼“亭前为平坂,旁浥清泉,有溪流一道,自东环流而西,两旁绮丽交错,阡陌纵横,士大夫游息于此,比之裴中立绿野堂,洵城北一名胜”。

清光绪十五年(1889)朱采在修建五公祠时,又重修了观稼亭,并改名为观稼堂。在他撰写的《五公祠记》中记载:“五公祠左附观稼堂,循旧例藏琼崖历代名贤文物遗著”。自此观稼堂也就成为海南文人学子品茶赋诗与进行学术交流的地方。

学圃堂和西斋

朱采当时增建学圃堂和五公精舍的目的在于兴办学堂,讲学明道,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据他撰写的《五公祠记》中记载:“右侧建学圃堂,聘海内硕儒讲学其中,又建横宅一连四间,名五公精舍,为学子研习之地,本道契五公,教兴后学之意”。民国四年(1915)琼州道尹朱为潮在《重修五公祠记》也记载:“五公精舍仿学海堂例,选全琼庠生,秀才三十名,研习经史词章之学,聘宁波郭晚香在学圃堂讲课”。郭晚香浙江宁波人,晚清著名学者,朱采在建学圃堂和公精舍后,向当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推荐聘请郭晚香来琼讲学,他来琼时带来了八千多卷古版文献书籍,置于海南第一楼上,学圃堂就是他当时讲学的地方,五公精舍和东斋分别是学生和老师的宿舍。郭晚香在学圃堂讲学不久便病逝,因后继无人,诸学生便由朱采保荐到广州的学海堂继续学业,五公精舍便用于收藏郭晚香的遗书和典册,民国六年(1917)五公精舍也因此更名为五公祠图书馆。

苏公祠

为纪念苏东坡而建。他北返后,海南学子经常在他曾借寓过的金粟庵入饮酒赋诗,进行学术交流,怀念这位“一代文宗”,久之便把该处题名为“东坡读书处”。元代在此基础上开设“东坡书院”,大书法家赵孟頫为之题匾。书院几经变迁,至明初毁废,但遗迹尚存。明万历45年(1620_年)琼州副使戴禧在原址重建。并改书院为“苏公祠”,奉祀苏东坡与其子苏过。清顺治、乾隆年间又对该祠进行重修,光绪20_年(1889年),朱采在修建海南第一楼时对苏公祠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修,并增建山门等建筑。现在的苏公祠基本上是光绪年间建修的规模。苏公祠山门口陈列的石雕系明代修建苏公祠时的原物,山门口悬挂明太祖朱元璋赞海南诗句“南溟奇甸”横匾。苏公祠正厅陈列着苏东坡及其子苏过和学生姜唐佐的牌位。大厅圆柱悬挂民国四年(1920_年)由朱为潮撰联,现代著名书法家麦华三重书的“此地能开眼界,何人可配眉山”的楹联一付。

泂酌亭

始建于北宋绍圣年间,因苏东坡“指凿双泉”而建。当时琼州郡守承议朗陆公品赏浮粟泉水后,赞其泉水甘甜,便在井泉旁甜,便在井泉旁建亭,经常邀请朋友、同僚在亭上品茗赋诗。元符三年(1100)六月苏东坡遇赦北返,再借寓金粟时,陆公邀苏东坡为亭命名和赋诗,苏东坡欣然命笔,即席写了《泂酌亭诗并叙》:“琼山郡东,众泉觱发,然皆冽而不食。丁丑岁六月,予南迁过琼,得双泉之甘于城东北隅,以告其人。自是汲者常满,泉相去咫尺而味异。庚辰岁六月十七日,迁于合浦,复过之。太守承议郎陆公求泉上之亭名与诗,名之曰泂酌。其诗曰:“泂酌彼两泉,挹彼注兹。一瓶之中,有渑有淄。以瀹以烹,众喊莫齐。自江徂海,浩然无私。岂弟君子,江海是仪。既味我泉,亦哜我诗。”明朝该亭被毁,清乾隆年间,琼州学使翁方纲在原址重建,同治八年(1869),郡守戴肇辰又整修该亭。现在的泂酌亭基本上保留了清代修建时的风格。清代海南学者王国宪重刻的《泂酌亭诗并叙》现陈列在五公祠碑廊里。

浮粟泉

苏东坡在五公祠留存遗迹及之一。北宋绍圣四年(1097),苏东坡来琼时,借寓金粟庵(今五公祠内),这时间他教导当地百姓掘井之法,并亲自“指凿双泉”一泉曰金粟,一泉曰浮粟,由于泉水其味甘甜,水源旺盛,常冒小泡浮于水面很象粟米,因此“汲者常满”。民国初金粟泉被毁,余下浮粟泉。清乾隆58年(1793)琼州太守叶汝兰品饮该泉后,感觉水质甚佳便为该泉题匾名,寓意:水源旺盛,五谷丰登。清著名金石家汪垢为泉撰联:“粟飞藻思,云散清襟”,镶刻其旁。后又有人在“浮粟泉”,匾下增刻了“神龙”两字,该匾被毁。

浮粟泉历经近千年沧桑,从不枯渴,不论大旱或大涝水位都保持现状不变。传说取水之人只要在井旁用脚一跺,井底下如源源不断的冒出水泡,那么来年一定会财源滚滚,生活蒸蒸日上。解放前,海府地区的财主和商人第到除夕都会到此踏上几脚,祈求来年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并雇用人力或牛车把该水拉回家饮用。该水经化验属矿泉水,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矿物质。

粟泉亭

始建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为纪念苏公“双泉”造福桑梓乡里而建。该亭在清代列为八景之一的“苏亭蘸(zhàn)翠”。粟泉历代有重建修,现在的粟泉亭系民国四年(1915)重建。

因何修建粟泉亭有这样的传说:明万历四十年的一天,琼州郡守翁汝遇率郡城官民在金粟庵祷雨,祷雨事完,作稍事休息,翁汝遇便到浮粟泉中取水解渴,并赞其水甘美,突然间雷电交加,天降大雨,翁汝遇认为是浮粟神龙显灵保佑,喜降甘霖,便决定在浮粟泉北角坡上建亭以志纪念。施工时掘得一砖,上该有诗云“泄尽先天秘,再修来世身,若思逢故友,二姓草头人”。旁落“东坡行书”款,翁汝遇觉得此事甚为奇异,便把砖刻揣回收藏。据考该诗是苏东坡初到琼时,借寓金粟庵时写的,由于当时他初来乍到,面对生疏的环境和生活的困境,因而产生了佛家的思想,认为他会客死海南,于是写了这首诗,埋在该处,好让后人知道他的不幸遭遇。

琼园

民国四年(1915)扩建五公祠时增辟的一组园林古迹群。主要建筑有洗心轩与游仙洞。琼园两两字取:“南溟奇甸,琼台胜境”之意。1986年又在该园增建了五公庙和五公祠佛祖庙,供游客游览时参拜。

洗心轩

建于民国四年(1915),是一间亭榭式的古建筑,四周辟廊。正门走廊园柱悬挂朱为潮主持修建洗心轩时撰写的楹联意义深远,耐人寻味:“一水可曾将耳染,纤尘绝无上心来”。这付楹联的来源包含着一个传说。据传朱为潮修建琼园时,应如何规划,同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使他对此拿下定主意,有一天他亲率同僚到实地勘察地形。众官又为此争论不休,加上正是酷热的响午时分,使得他烦躁不已,这时他走到浮粟泉边,叫随从取水止渴,并用泉水洗脸清热,突然间他感到大脑豁然一亮,琼园的规划在大脑中已清晰成形。他便决定在琼园建一中心建筑,并为之命名为“洗心轩”,以此告诉后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到此游一游,喝上一口清心爽口的浮粟泉水,心中所有的烦恼与杂念将远离而去。洗心轩解放后有重修,但基本上保持了民国期间的建筑风格。

游仙洞

用海南火山岩垒砌而成的人工假山,它根据民间传说而建。据说宋朝年间有一道士,自幼出家修道,修炼多年,总不能成仙得道。有一天,他在梦中见到一神仙点化说:大海中有一神龟,在你垂暮之年访得此龟,并在其首坐化,定能成仙。醒后,他苦思不解其意,便决定外出云游寻访。苦经十多年,踏遍了东南沿海,总悟不到梦境中的神龟。有一天他来到雷州,听说苏东坡被贬在海南,便决定到岛上游一游,顺便结识和请教于这位大学者。一天,当他踏上这块神奇的荒岛时,他顿然一悟,海南的地形正酷似他梦中的神龟,于是他便到儋州拜访苏东坡,请教龟首在何处,经过几个月的交往,这位道士为苏东坡的博学所折服,而苏东坡也深被这位道士的精神与决心所感动,于是便告诉他说:琼州地形似神龟,郡城琼山是龟首。道士便辞别了苏东坡来到琼山探访他梦中的龟首。几经折磨他终于发现了现在的五公祠正是他魂牵梦迥要找寻的地方,于是他便在游仙洞这地方结茅苦修,他的意志与决心感动了玉皇大帝,一天玉皇大帝派来了一位神仙把他引接到天界授予了神位。因为这位道士是在此得道成仙,神游而去,为纪念这位道士坚韧不拨的意志,民国四年朱为潮便在此建起了这座假山,并命名为“游仙洞“。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五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______街(巷、里)______号__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额(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币)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_____》、《_____》、《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_________条_________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___________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_________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年月为,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1、甲方按每月租金人民币屋租金。乙方应提前五天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下半年租金。

2、甲方交付房屋组乙方使用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元整)。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乙方应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空调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五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造成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壹个月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对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除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外,还可依据情理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及押金退还乙方。

2、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扣除50%保证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当日迁离,即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3、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而适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3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住房租赁合同格式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五巷17号5号楼4单元6楼楼房一套二室二厅一卫,面积65.39㎡,现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经双方协商,现将租房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租期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金

全年租金为。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部付清房屋租金,即合同签订生效后当即付清全年租金。

四、房屋配套设施及明细清单

甲方房屋有五人座布艺沙发(2300元)、玻璃茶几(600元)、鞋柜(450元)、大衣柜(900元)、双人大床(1400元)、单人床(130元)、餐桌带4把椅子(800元)、电视机(2300元)、电视柜(480元)、晒衣架(150元)、圆盘玻璃柜(130元)、太阳能淋浴器(1500元)、抽油烟机(550元)、煤气灶(450元)、煤气罐(150元)等生活用品,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照原价赔偿给甲方。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乙方不得转租。

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用于各种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租金不退。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不退。

4、在房屋承租期间,乙方应保证房屋配套设施完整,及房屋的干净整洁。

5、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行全部承担暖气费、水费、电费、卫生费、有线费用等费用。

六、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承租期间所造成的债权、债务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租期间,要遵纪守法,不能酗酒闹事,不能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如果造成不良影响反应及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风险抵押金及租金不退。

3、元。合同到期后,乙方无损坏甲方的房屋配套设施,保持房屋的干净整洁,并无其他违约情况下,甲方凭据将险险抵押金退还乙方,如果乙方损坏甲方的房屋配套设施,应按照原价赔偿,或未能保持房屋的整洁干净,风险抵押金不退。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当时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6、乙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租给乙方。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住房租赁合同格式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甲方负责区廉租住房的租赁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以下协议:

一、经区政府批准和廉租住房现场摇号选定房号后,乙方凭《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书》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签订本协议。

二、该房屋地址:廉租住房小区幢室,建筑面积2,月租金元。

三、乙方负责支付自住房屋的房租费、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服从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要求。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每月15号前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按《阜阳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证》和每年核定的租金交清当月租金。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设备,廉租住房限制装修,入住后自行装修的,在其退出廉租住房时装修费用不予补偿,装修物不得拆除。

六、甲方保障乙方所提供的廉租住房质量安全的义务。因房屋破漏、公共部位及公用设备损坏需修理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报,甲方派员检修。租赁户的进户门、窗、地面、水电表以及室内的一切管线等设备设施等经乙方初始验收完好,此后的因乙方原因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七、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因乙方过错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擅自转租造成毁坏或个人损失、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八、房屋公共楼梯和通道是住户的安全通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共楼梯和通道内存放物品、烧煮等,并服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必须退租,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任何补偿。如乙方无理阻挠,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家庭人均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自有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的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申请时弄虚作假,骗取租赁资格的,一经查实,必须无条件退租,并追回骗取的政府补贴的租金。否则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十、乙方必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服从甲方和计生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

十一、本协议租赁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入住资格一年一审,符合廉租住房居住条件的可续签合同。

十二、乙方提前退租时,必须于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办清下列手续:

1、交清租金和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2、甲乙双方到场当面清点移交负责保管使用的房屋及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交回租赁证和钥匙,甲乙双方终止该协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广州住房租赁合同格式范本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层,第_________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期一年以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期为一年以上,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实际租期不满一年,需按实际租赁期限补足月租金差额部分。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每个季度须提前10天支付下个季度租金。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有线电视使用费;

3、宽带使用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七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____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广州公租房申请心得体会报告八

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元

租赁期限小写大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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