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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作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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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作文(八篇)
2022-12-26 10:33:4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1、在市局开展的教育活动以及学习党的精神等一系列专项学习活动中,民警都能认真的进行学习。民警队伍的整体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大家都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整个队伍的思想持续稳定。

2、全体民警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重大警情上报制度,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警令畅通,在工作上没有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没有发生重大警情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

3、通过绩效考核和日常表现分析,指挥中心民警整体素质比去年明显提高。呈现出政治坚定,作风扎实,行为规范,工作积极,发展态势良好。

目前,存在警力不足,民警老龄化,工作强度大,个别民警出现身体重大疾病等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民警在思想上的波动,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个别民警因工作强度大,家庭压力大,无法保证日常休息等原因,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消极思想。

强化民警心理建设,提高民警抗压素质。目前指挥中心面临警力不足,任务繁杂等方面的严峻形势,为避免出现个别民警意志薄弱,抗压潜力低,影响工作的现象,保障民警的心理健康,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首先务必加强向民警灌输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以用心、乐观的精神状态应对挫折,挑战生活。其次务必让民警正确的认清自我、认清形势,对当前的国情、个人潜力、社会的要求、队伍现状、工作环境等状况的认知能够明了于心,能够以更理智的心态去正确认识和对待工作、生活的问题,从而保证民警思想的稳定。最后指挥中心还将透过领导谈话、民警互助等形式为民警减压,力求到达发现有苗头,即处理,有困难,立帮忙,以建立和谐、畅通的沟通渠道,帮忙民警卸下心理的包袱。

除了以上举措,还将透过加强文化建设,激发民警学习兴趣,培养和提高民警各自的特长和技能,拓宽民警的生活圈、知识面,营造“学而知不足”、创先争优的学习氛围,完善学习型组织建设。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同志们:

十九大报告开篇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其中“初心”是为人民谋幸福,使命是民族复兴,展现了党的人民性,这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本质体现。党的十八以来,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肩扛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领航今日之中国、凝聚奋斗之伟力,书写了伟大复兴的时代画卷。在才几天才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宏伟目标,对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作出了重大部署。今天,我就围绕“坚守初心,坚定使命,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这一主题,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2015年7月1日,xxxxx在给国家测绘局一老党员回信中第一次提到“不忘初心”,他说“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2013年3月17日,xxxxx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第一次提到“牢记使命”,他讲到“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牢记使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xxxxx首次完整提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党的奋斗主题。

(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苦难、梦想、信仰铸造的。来自苦难,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在民族危难、国家危亡的时代背景下孕育产生的,我们党是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剧烈运动中,在中国人民反抗封建统治和外来侵略的激烈斗争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来自梦想,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在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历史进程中升华出来的,我们党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地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自己的梦想,肩负起历史使命,在一系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谱写了气吞山河的壮丽史诗;来自信仰,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在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中确立起来的,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先后提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道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践的“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历史深重的轨迹清晰表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昭示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坚定政治自信、强烈忧患意识、真挚人民情怀和无畏担当精神!

(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国家、民族、人民凝聚的。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回应了时代的声音、人民的期盼、民族的希望,体现着党性宗旨、反映着人民意愿、代表着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逻辑起点。回顾党的历程,各个历史时期的环境、方位、目标、任务虽各不相同,但“人民”二字的主题始终未曾改变,从翻身做主的期盼,到物质文化的需要,到美好生活的向往,再到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变,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却从未改变。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梦凝聚着几代中国人的夙愿,这个梦体现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个梦是共产党人在新时代坚守“初心”的外在体现和实践要求。xxxxx明确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把“四个伟大”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提出来,体现了奋斗目标、实现路径、前进动力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历史传承、现实任务、未来方向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党、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的高度统一,使我们党对肩负的历史使命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三)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担当、责任、情怀决定的。在5月31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xxxxx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执政70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庄严宣誓和新标识,是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发出的时代号召。在这一关键节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既彰显着我们党坚守初心、继往开来的强烈担当,彰显着风雨兼程、砥砺前行的责任意识,彰显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厚情怀,又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政治品格、坚守赤诚初心、担负历史重任,正如党中央从西柏坡动身前往北京时告诫全党做好“赶考”的准备一样,这也是告诫我们要做好迎接新时代的充分准备。

在即将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节点,我们党正肩负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前进道路并不平坦,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各种因素具有很强的危险性和破坏性,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对初心和使命寻根问本,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化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强大力量和具体行动。

(四)我们公安民警的初心和使命,是我们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决定的。作为公安民警,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和拥护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作为公安民警,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带头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真正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抓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县公安局严格对标对表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扎实推动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建立了一大批立足实际、成效明显的新规范、新制度,研究和深化了县公安局“最多跑一次”、“乡情警务”等系列重要警务改革,解决了一大批困扰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总体形势是积极的、向好的,但是我们检视自身、检视队伍,在很多方面仍然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对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精细、全面,特别是在自我学习方面,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持续性,学风不实、热情不高。有的同志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维稳压力大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知识有“偏科”现象。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有的措施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显著,有的缺少体现公安特色的创新性招法和举措。比如在推进县公安局系列警务改革过程重中,个别同志和少数单位还存在“思路不够、办法不多、把脉不准”的现象,停留在“口号上”居多,落实在行动上不够。

(二)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民警思想流毒的后遗症还未得到彻底根治,队伍内部撕裂的伤口还未完全愈合,彻底肃清思想流毒,全面纠正被颠倒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绝非朝夕之功,弥补流毒影响造成的历史欠账还需要自我加压、积极作为。全局在树立法治的权威和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即便是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如火如荼的时候,仍有极个别通知因为办事态度不佳、解释不到位等等原因被投诉。队伍执勤执法不规范,被群众投诉不作为、态度差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党性锻炼有差距。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锻炼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是党员干部的终生必修课。有的民警党性锻炼不够经常,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党员意识弱化,道德修养松懈,思想意识滑坡,不能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利益,个别民警面对诱惑时把持不住,甚至迷失方向,深陷“围猎”陷阱竟浑然不觉,艰苦奋斗、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淡化,党性修养、党员意识与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为民情怀有差距。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能忘。有的民警践行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还不够,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个别民警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仍然存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本质要求还没有落到实处。

(五)担当作为有差距。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有的民警责任意识减退,敬业精神不足,“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不足,敢于直面矛盾、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不足,一些能破解的难题未及时破解,一些应制止的消极现象未及时纠正,导致矛盾积累、问题拖延。有的党支部和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和形成“头雁效应”,没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的决心和勇气,以致一些作风上的顽疾没有及时彻底根治。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xxxxx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开展这次主题教育,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作为公安机关,我们更要坚定信心决心、正视问题不足,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持之以恒地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主心骨,纪律规矩是顶梁柱,没有这两样,必然背离党的宗旨,这深刻揭示了理想信念的重要地位。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我们要突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全方位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和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要坚持不懈地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要践行宗旨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把民生疾苦放在心头,把护航发展责任抗在肩上,多办民生之事、多谋民生之利、多兴民生之举,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实做牢“乡情警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履行光荣职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党和国家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体现了我们党的历史担当和使命追求。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公安机关必须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统一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的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四)要强化使命担当。要强化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斗争,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落实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源头稳控和依法处置等措施,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扎实抓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

(五)要坚决正风肃纪。要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带动全警上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坚持执纪从严、有责必问,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办、严肃处理;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稳定事故或重大违法违纪的单位,逐级倒查、严格追责,以驰而不息的正风肃纪推动各项纪律规矩全面落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处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历史时期。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使命。让我们深刻学习领会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思想重视与行动带头的结合,抓好落实责任与强化执行的结合,抓好改进作风与推动工作的结合,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丰硕成果转变为推动垫江公安飞速发展的实际成效,以新的更大的成绩奋力开创垫江公安工作新局面!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20__年对于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警一年多以来,在分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有关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由于我是非科班出身,对于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都还不熟悉,为了更好的做好各项业务,我不断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想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事关警察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半年来,在所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双重身份,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和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发现自身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针对上述问题,我为明年确定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的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综上所述,在半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我叫*,*年*月出生,原籍*, 20xx年x月毕业于*,获大学专科学历,20xx年x月份入党。20xx年x月年参加20xx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0xx年x月被录用为*铁路公安处基层民警,试用期一年,工作单位*车站派出所。20xx年x月至今任*车站派出所客勤民警。

在繁华的车站广场,

在轰隆的车站站台,

在崎岖的铁路沿线,

铁路公安的身影,

陪着月落,陪着日出,

用自己的手帮助每一位困难旅客,

用自己的脚丈量每一寸铁路沿线。

一年来,我热衷于铁路公安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忠诚团结严谨勤奋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向老民警学习业务技能知识,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铁路公安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工作中不断向警长学习客勤业务技能,如何盘查,如何搜身,如何通过问话技巧套出犯罪经过等。不懂就问,勤奋好学是我这一年来的座右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何警长的带领下,在火车站进站口安检查危,追击网逃,盘查可疑嫌疑人,在票厅和上广场巡逻巡视,观察旅客的行为举止,从中发现可疑人员,在站台做好每次的接车工作,做好和乘警的交接。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老民警请教问题。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警务体能技能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作为一名基层一线铁路公安,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客运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火车站属于二等客运大站,每天平局客流量为1万人左右,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旅客。我始终坚持守好自己的岗位,努力盘查比对追击网逃,始终坚持帮老扶幼,协助客运部门帮助旅客进站上车,帮助困难旅客,时刻体现一线基层铁路警察的传统美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客勤组的时间多,办理治安案件少,对周边治安环境不太了解,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按照党中央和兵团统一部署,连日来,我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突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内容,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围绕破解“五个不适应”、“四个不够”等问题,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推动自己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自师市公安局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后,本人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领会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强化理论武装,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系统梳理检视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是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认真真、原原本本、持续深入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按照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要求,本人聚焦主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决策部署。

本人存在的不足:

1. 工作中存在一些惰性思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初期,存在应付思想,想着只是走走过场,没有入心入脑,没有深刻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在学习上走过场,不主动,对待学习笔记敷衍了事。

2. 思想深处有所懈怠,屈指数来,自己参加公安工作30余年,现在也算老资格了,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一些变化,对社会、工作和生活态度有了不同认识!有“把工作当成仅仅是生存所需,而不是事业追求”的思想苗头,积极向上的心态缺失,心浮气躁,自我要求降低,日子得过且过。

3. 与民警经常性的谈心交流落实不够,民警不主动找自己汇报,自己也就不主动深入基层,导致自己对队伍存在的问题掌握少,分析研究不够,对民警的家庭困难、生活问题关心不够。

4.在学习上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老经验、老做法,对不断更新的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的研究少、学习少。调查研究少,坐机关多。主动下基层调研较少,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真正沉下去蹲上几天深入了解情况,和基层民警拉家常,体察民警疾苦、了解民警所思所盼所需所怨不多。对基层的情况、民警和群众愿望要求的了解主要是通过看材料、听汇报,没有准确掌握所需要的社情民意。

5.个人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缺乏大局观念,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工作中沟通协调少,协作共事难,遇事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精神有些倦怠,拼劲、闯劲不够,干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民主意识淡化,家长作风、长官意志抬头,下属、同事的意见听不进去,“官”越做越大,脾气越来越坏,生活要求越来越高,发言稿很少自己写,文件也不仔细看,不思进取、安享太平。

6.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历的丰富和职务的变化,过去那种与群众打成一片,扑下身子为群众为基层做实事好事脚踏实地的作风淡化了,劲头不足了,比如:平常出门、下基层办事就想着开车、坐车,无形中就疏远了跟群众的距离,工作肯定就干不到位。

(一)理想信念

党员的理想信念是执政之基、处世之道、做人之本,是对党的“忠诚度”、事业“执著度”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但是由于受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市场经济的考验、纷繁复杂的舆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理想信念的坚持逐渐退化,不能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一旦遇到一些挫折,经常是怨天尤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充分认识我们的一切都来源于人民,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增强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宗旨意识

宗旨淡化,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上产生过“船到码头、车到站”和松口气的想法,在思想、政治、纪律、工作等方面出现退位滑坡现象,在思想和政治上很少要求积极上进;在业务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激情和动力减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缺乏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三)党性修养

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存在功利主义的思想。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方面是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干工作,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使工作脱离实际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存在政绩观错位的现象,有时把出成绩作为干工作的出发点,没有考虑我们工作的实质是为群众服务,导致工作偏离了方向,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了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印象轻实质的思想倾向,违背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

(四)敢于担当精神

习总书记指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体现着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反映着领导干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没有过硬的能力素质作支撑,讲责任、能担当就是一句空话。过查找问题,本人认为缺乏敢于担当精神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过硬的能力素质。一是缺乏科学思维的能力,对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不够,理论思维、知识结构不够完善;二是缺乏科学的工作方法,不能将学习与研究、思考和探索并重,没有着眼特警工作实际、队伍建设现状和社会发展形势,就不能将上级的新精神、新理念、新思路,及时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促进工作的措施;三是缺乏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需要理清制约队伍发展的突出矛盾、瓶颈短板和主要症结。

(五)道德修养

当前,我们公安各项工作在如何更好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赢得民心方面存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在如何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之间做到很好的契合,必将长期考验基层民警们的从业智慧、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通过对照检查发现,自己服务群众的意识比较淡薄,为人处事、执行公务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缺乏感情。个别情况下,只讲客观困难,不作主观努力,不能以积极工作的态度弥补自身的不足。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工作方法,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从思想上改变自己,从行动上改变自己。认真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在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

(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我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深入实际,加强新形势下治安队伍工作的研究和思考,坚持俯下身子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队伍思想现状,科学合理统筹,立足民警实际诉求,畅通民警心声表达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倾听民警的心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总结归纳加以研究,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实践,努力提升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时常进行自我反思。每晚睡觉前,闭上眼睛回顾一天的工作,立足于提高精细化管理,强化业务、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着眼于实际与理论脱轨、效果和效力脱轨的问题,常思考,多专研,找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想问题,办实事。一是敢于较真找问题。在工作中,多听大家反应的实际困难和对业务工作的评价,在统筹谋划上多想点子,树立抓特色的主动意识,摈弃“面面俱抓,面面抓不好”的工作方法,增强特色的示范意识;二是找准问题解难题。在正确认识问题、整改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培育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同时,自身带头做模范,促使上行下效;三是强化督导抓落实。对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细化,以精益求精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更高更严的标准抓好业务、队伍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提高,确保队伍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四)坚持廉洁奉公,强化自身党性修养。继承我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自身长期在健康、良性的轨道上发展。第一,以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为要求,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好警察,思想上自觉抵制外来不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发扬廉洁奉公、永葆纯洁的理念,始终保持一股正气、锐气,不以权谋私;第二,在工作中做一个兢兢业业的好干部。勤勤恳恳,诚心诚意,任劳任怨,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努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面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联席办的部署要求,以及市政府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华安“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升防骗、识骗能力”的批示精神,决定自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为厦门会晤安保以及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以“防范诈骗人人参与 平安漳州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声势,营造氛围,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积极检举揭发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线索。

通过全覆盖的宣传,实现辖区此类警情数下降35%以上的目标。

(一)近年来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取得的战果。

(二)各单位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主要做法、成效。

(三)当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包括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事主涉嫌贩毒、洗钱,以中奖、退税、银行卡透支、低价卖车、高薪招聘、虚构绑架、电话欠费、冒充黑社会报复等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四)群众识别常见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五)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六)群众举报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1.电视、大型led播放动漫宣传片;2.入村入户分发宣传折页;3.横幅悬挂宣传标语;4.户外led播放宣传标语;5.张贴宣传海报;6.学校、企业举办宣传讲座;7.微信公众号刊登预警提示;8.利用报纸、广播等进行宣传。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刑侦大队:要对接协调相关职能单位配合宣传,及时提供宣传彩页、海报、短信、标语、专题宣传片等宣传资料,为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形成合力;在受理诈骗类报案时,须动员报案人添加关注福建警方防骗热线微信公众号;协调当地工商部门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防骗宣传教育,并提供协助;根据市局部署印制“致全县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给企业、大客户的一封信”通过报纸刊登、邮政信箱投递、学校“小手拉大手”、社区张贴、派出所巡逻车广播宣传等方式或渠道,将公开信的内容逐家逐户传递到全县居民家中,力争使全县居民对公开信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主动对接银行系统、三家运营商,要求其负责在各自营业场所分发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防骗动漫情景剧。

(二)指挥中心:依托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及公安机关建设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协调本地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防范宣传,推广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 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j96110-8),引导群众在收到疑似诈骗信息时,第一时间拨打热线寻求帮助。

(三)治安大队:协调各商业银行强化柜面防阻工作,对大额转账和新办、补办网银业务的客户,经核对存疑的,立即提示劝阻和暂缓办理;协调各通信企业在用户办理购买手机或申请手机卡业务时,配发宣传彩页,通过手机短信群发功能向全县用户群发公益警示短信;协调辖区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县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扩大防范宣传覆盖面。

(四)网安大队:协调所在辖区商业网站、论坛等播放5集防骗动漫情景剧宣传片,要求本地各家网站、网吧必须在开机时链接防范网络新型犯罪的内容,配合做好宣传活宣传动。

(五)经侦大队:与银行建立和畅顺相关涉案资金账户司法紧急查询、冻结途径;建立预警机制,商请银行部门对大批量开设银行账户的客户资料及短时间内有大量异地款项汇入的帐户加强监控,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加强账户实名制的贯彻执行力度,对开户资料详细核查。9月底前完成协调工作。

(六)各派出所(警务区):组织民警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市场、校园、宾馆、网吧、娱乐场所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各村(居)委会、派出所等办公场所和电信、金融各个营业网点至少张挂一幅宣传横幅,并深入村居分发、张贴防骗宣传折页、海报,确保覆盖率达40%以上;协调所在辖区具有led或电视显示屏(包括小区电梯口广告屏)的单位、企业滚动播放5集防骗动漫情景剧。

(一)精心组织,督导跟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局方案要求,制定了出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层层建立责任制并落实到人,确保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局成立了宣传活动督导组,由戴清松任组长,黄海山任副组长,王燕凤、黄清芬为联系人,负责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与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根据《长泰县公安局“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及人员进行问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二)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问题通报,强化失职问责、追责。凡所属辖区发生1起被骗金额10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向戴春生副局长说明原因并查找问题,凡发生单起群众被骗金额达50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所长向局长说明原因并倒查派出所宣传防范的失职责任;发生单起百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根据《长泰县公安局“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所长、所责任领导及人员进行问责;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透的,打击防范未落实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及民警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形成合力。防范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协调运作、形成合力。要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动基层工作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厂矿、医院、企业等单位开展工作,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骗宣传;要协调宣传、广电、网信等部门组织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开展跟踪报道、深度报道,体现各成员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成效,揭露犯罪手法和危害,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和电视教育短片,确保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对于公安任务新变化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当今时代,信息已成为科技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情报部门的信息采集和研判职能,为整个警务服务,培养专业的情报人才已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全面提高情报专业队伍素质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现将我市指挥(情报)中心队伍调研分析如下:

目前我市指挥(情报)中心共有4位民警,平均年年龄32岁。其中二人分别于2013年的9月和10月调入指挥(情报)中心,一人于2011年5月调入,最早的一人于2009年11月调入。四人中二人75年前出生,二人87年后出生,均非情报专业毕业,被抽调到指挥(情报)中心前,都不是专门负责情报工作的。11个派出所及其他各业务大队,虽然目前均指定专人负责情报信息工作,但他们都还要接手各自单位的其他业务,专门做情报研究的工作时间基本不到2小时一天。整个情报队伍人员都是各业务部门酌情抽调任命的,均所半路出家型,这也成为整个情报队伍建设的软肋,制约着整个情报队伍专业素质的提升。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不合理。根据省厅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整个警务发展实际,6名民警是我市指挥(情报)中心的标配,但实际只有民警4名。且整个情报中心仍然依附在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只是按人手负责一块工作,有时还要承担指挥中心的工作,原本有限的警力还要被透支开去,致使大情报各项工作的开展只能是面上的应付,而没有更多精力投入深层次的发掘研判之中。而从兄弟县市来看,都按省厅要求配足配齐了力量。

(二)领导认识不到位,重打轻防。基层派出所的主要职能应以防范为主。但是,目前派出所工作重心却时有偏颇,重打轻防是常态。究其原因,与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密切相关。个别领导缺乏“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错误地认为情报信息工作就是为了侦查破案,忽视了预警防范的重要作用;

只注重在打上下功夫,而忽视了“情报信息工作是做好防范的基础”这一根本性认识。

(三)队伍缺乏专业人才,难出成果。11个派出所基本均未配置专门的信息采集员,信息来源有限,导致信息质量不高、信息不全。另情报队伍民警素质单一,大多数民警对事件和问题敏感度差,加之专业素质在限,致使对采集到的大量信息提炼和研判不够,对已掌握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和内容的有效性没有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验证有能力,以致收集到的信息没有起到预警性、防范性的作用。

(一)完善机构设置,加强队伍管理。要与上级机关机构设置相对应,便于业务工作的上下衔接。不断做好机构编制、人员调动、教育培训、奖惩考核等工作,形成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的队伍管理工作格局;

要建立专门的情报信息研判机构,配备专业的信息决策研判力量,提高情报信息研判应用水平,不断推进情报队伍建设,为全面履行参考职能,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二)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开拓创新。领导特别是基层派出所领导要转变观念,逐步建立和贯彻“信息工作日常化、日常工作信息化”理念,从根源上认识刑事犯罪规律,加强学习,积极开拓进取,将工作重心转移到防范上来。一方面应在派出所取消破案硬指标,把治安防范目标管理责任制摆到突出位置并予以具体化;

另一方面可推行警务公开,切实为群众服务。

(三)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加强情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应注重顶层设计,推动并督促各级警官院校、培训学校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加强公安情报学专业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公安情报专业人才,;

公安机关应加大投入,给情报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警创造出国深造的机会;

鼓励民警积极开展公安情报学方面的研究;

切实加强对从事情报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情报人员参与和引领警务实战的工作机制。

(四)整合资源,拓展信息采集渠道。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情报信息的社会化采集,确保信息的海量、鲜活;

除采集各类公安工作信息外,还需采集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如公民的金融资料信息、社会关系信息,涉枪涉爆、娱乐场所、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地占有、利用社会信息资源;

要充分发挥各种专业手段优势,采集那些具有很强专业性、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

(五)做实研判,服务决策。及时开展汇聚整合、关联碰撞和分析研判工作,重点围绕防范类、预警类、串并案件类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打防控措施;

从打防管控出发,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社会治安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处置对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将分析研判后的预警性情报信息及时通报各基层单位,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引导一线实战。同时加强对情报信息执行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督促落实,确保情报得以及时、有效、准确执行;

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报送情报预警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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