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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和感想 路域环境整治存在问题(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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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和感想 路域环境整治存在问题(三篇)
2022-12-27 06:24:0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统一思想,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当做我镇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近两年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一)抓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工作。并从机关站所抽调了4名精干的专职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查、检查。明确各村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实行分组(片)包干,组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做到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位。

(二)抓宣传教育。

广播宣传。镇村两级在晴天每周至少两次广播宣传,雨后晴天不定期开广播进行宣传,督促、指导农户进行垃圾的清理、分类减量、焚烧。

短信宣传。年内,镇指挥所根据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阶段性的任务要求,利用短信平台向群众发短信近6万条次,向群众宣传搞好环境卫生的意义,指导群众搞好家庭环境卫生。

宣传窗宣传。镇村两级投入资金近10万元,制作高标准的不锈钢宣传牌76个,喷绘宣传牌53个,用于宣传环境卫生。

资料宣传。自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印发公开信、三包责任书等宣传资料近1.2万份,向农户宣传环境卫生的目的和要求。

“小手牵大手”宣传。8月份,各村场组织了300多名中小学生参与义务大扫除、卫生劝导和卫生评比等宣传活动。

(三)抓检查评比。

年内,镇整治办组织了两次全镇所有村场干部之间家庭和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在全镇村组干部大会进行通报和奖罚。

各村场、居委会每月组织一次组与组之间的评比、组长、党员之间家庭环境卫生的评比和农户之间家庭环境卫生的评比。评比结果在村广播中宣布和在村组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实行奖优罚劣。对环境卫生较差的家庭还要重点监控,帮助整改。

通过检查评比提高了村组干部、党员搞好环境卫生的责任意识,有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抓督查考评。为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运行,镇整治办每月对各村场居委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与不定期的督查检查,一季一考评。

考评结果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并且镇财政预算18万元资金,从村场转移支付资金中提留18万元(村平1万元),共36万元分季度用于以奖代投,根据考评结果实行“重奖重罚”,有力促进村场搞好环境卫生的积极性。

(五)抓保洁员队伍建设。根据保洁任务,我镇共配备了62名保洁员,明确了保洁员的职责、报酬、责任区。保洁员由村场聘用、管理,镇指挥所负责对村场保洁员的考核、监督与工资发放。农村保洁员的报酬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预算,由基本薪酬每月400元和奖金每月100元组成,按季打卡发放每月400元基本薪酬;对保洁员按月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金。对工作责任心差,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重新招聘。

(六)抓基础建设。为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长期有效进行,我镇目前已建户用垃圾池近5000口,不可降解垃圾回收站17个,购置封闭垃圾桶100只。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机构的常态运转。

(二)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措施,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从思想上改变乱丢乱扔不讲卫生的习惯。

(三)继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启动区域内蔬菜加工企业的污染整治和养殖污染的专项整治。

最新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工作要求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就全区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此次排查整治从“吃公函”这个小切口入手,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执纪、完善制度等方式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格公函使用、规范公款支出,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纪律规定及规章制度,继承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范围时限

本次排查整治自2021年10月起,开展为期_个月的集中整治,此后常态化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自20__年_月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

三、重点内容

1.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2.是否存在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的问题;

3.是否存在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的问题;

4.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的其他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省市区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排查整改工作。要据实对本镇、本部门、本单位20__年以来“吃公函”问题开展排查,及时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采取完善资料、退缴资金等方式及时整改到位,问题排查于__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改于__月__日前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监督范围内的所有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查看接待单位和被接待单位接待凭证、调取票据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逐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有效。区纪委监委做好牵头抓总,委机关各室部要按照联系包抓镇和部门,积极督促和配合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于__月底前完成。同时,区纪委监委将适时安排专人,对监督检查、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公函接待的真实性、合理性,确保整改效果。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轻、主动整改的,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不查不改甚至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对排查清理后,仍超标接待拆分报、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的从重处理,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区纪委监委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推动完善制度。通过各单位自查整改和纪检监察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把查处问题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起来,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财税监督和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快完善统一印制标准公函、及时公开用餐数据等制度规定,堵塞虚开、补开、乱开漏洞,完善制度工作__月底前要有明显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违规吃喝出现新变种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违规“吃公函”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排查整治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带头使用标准公函,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夯实各级责任。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是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督促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排查整改。区纪委监委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副书记和常委具体负责、各室(部)按各自职责,负责日常工作和监督推进,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落实,区委巡察办巡察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注重工作总结。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注重探索创新管用的做法,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积极宣传报道,推动全区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各单位按照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时限安排节点,按时报送问题排查、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及制度建设情况,__月底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报告,由区纪委监委统一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委。

最新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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