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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 法院提质增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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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 法院提质增效(4篇)
2022-12-28 15:30:56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一

某某律师事务所规模很小,只有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行政工作人员(兼律师助理)。不过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机构和运作都比较简单,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简单,适合我这种没有多少实务经验的大二学生,而且对于实习生而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而且有时候人手不够的时候,可以直接参与办案。

执业律师平时都很忙,忙于与当事人沟通、取证、跑法院、查资料,很少会手把手带实习生,我们实习生想学点东西并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必须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入手,虚心求教,用心观察。

所以,和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乃至行政人员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如鱼得水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们的信任以后是真的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无论是从专业技能上还是从做人处事上,他们会毫不吝啬地提醒和指点。

如何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亏,多帮忙做事,主动关心他人,感情投资,攻心为上。比如,主动一点帮实习律师做事,分担他们的任务,他们往往会很愿意教我们实习生做事,一来我们实习生确确实实可以减轻他们的工作量,二来他们实习当学生当惯了,转换角色当老师能带给他们成就感和荣誉感,所以他们也很愿意教给我一些事务上的东西,比如各种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样去理顺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等;再如。

帮律师助理干些琐碎的杂物,我在事务所实习的时候,就是有空的时候常帮律师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银行交诉讼费之类的杂务。久而久之,律师助理对我也有点心存感激,当我在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有困难的时候,她也会主动为我跟进,给我提点。

二、在专业的务实方面。

1、学会了如何理顺和分析一个案件的法律关系。

社会生活千姿百态、复杂多样,发生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案件往往也会纷繁复杂,如何在各种头绪万千的复杂案件中理顺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就显得非常关键,这需要我们在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关系,然后适用最恰当、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条文。例如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确权之诉一案:

(基本案情:某某年3月20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购入一批设备材料,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规定货款付讫日期为设备材料所有权的转移日期。直到某某年9月15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还没有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付清货款。

原来,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和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的买卖行为以前,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机械设备厂80万元的货款并到期未还,某某年9月15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之诉,要求拍卖还属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设备材料,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决准许佛山市机械设备厂的诉讼请求。现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不服,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辩称其属于善意取得)。

经过整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本案中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关于设备材料所有权转移,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未生效,因为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货款付讫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所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设备材料的物权。而我们知道,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关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条是一定要买方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显然,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连货款都没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纵观整个案件,争议的关键在于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案外人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标的物具有瑕疵的买卖合同。

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为被告的执行异议之诉于法无据,应以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为被告另提起确权之诉,也可要求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担有瑕疵担保责任。可见,在适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

关于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二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按照会议安排,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机关下发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对自己在学习、工作、思想、精神、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提出整改措施。下面,我就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要求,将个人对照检查汇报于下:

一、学习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之后,通过支部集中学习和工作之余网络学习,深受启发。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庄严宣告了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回顾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展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新征程的行动指南,为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指明了方向。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100年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70多年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好本职工作。特别是,作为一名党员,务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紧紧依靠人民。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都提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始终认为,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在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服务,所以要有担当精神,恪尽职守。只有履行好职责,为法院做出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法院才能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群众才会更加拥护我们。

三是以杰出代表为榜样。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严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学习王书茂、张桂梅、黄文秀等“七一勋章”获得者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以他(她)们为榜样。同时,吸取身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列的教训,以案为鉴,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市中院总体要求,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中院和部门交办各项任务。

(二)主动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材料

我始终坚持“学以提质、学以致用”的学习理念,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中国共产党史》《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这71年,中国共产党把握、坚持、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属性、指导地位和普遍原理,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一实践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行”,中国共产党“能”,社会主义“好”;深刻认识到,19xx年获得完全解放的某某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历届省委省政府的努力下,在全省人民团结奋斗中,某某大地日新月异。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某某人民勇立时代潮头,聚焦党中央对某某省的定位精准发力,xx建设扎实推进,xx工程迈出坚实步伐,xx建设步入正轨,可以说某某省社会经济发展成就辉煌。也深刻认识到某某市发展巨变来之不易,从一穷二白的发展滞后地区成为全省经济排头兵,阔步迈入了高质量转型发展、谱写某某新篇章,这些成就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司法干警,学习了国家和省、市发展历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意识,进一步坚定了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进一步坚定了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人民的赤子之心。

二、存在问题

(一)对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存在差距,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方面做得不够好

一是在学习新思想和指定材料方面。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机关党委指定的配套学习材料进行了学习,但学习缺少积极主动性,对资料中的理论内容,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心,有时为了应付检查,对书本进行勾画,缺乏“我要学”的主动性。

二是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经过认真反思,自己精神上的“钙”还欠缺,主要表现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指定理论书籍学习深度不到位,满足于先用先学、现用现学,没能回溯原文,逐句通读、深入理解,距离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还有一定差距。对习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引申含义内涵理解不透,对讲话精神实质的把握有些零散化、碎片化。

三是在增强历史自觉方面。增强历史自觉就要自觉把握历史规律,开拓历史视野,顺应历史大势,扛起历史责任。我们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历史,我始终坚信,我们党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但对于探索中的曲折的历史,会有模糊的认识和片面理解,没有通过深入、系统学习国内外历史而客观分析。从学习领会到自身消化再到自觉运用到工作中需要一定时间、一个过程,导致有些认识和执行不够及时到位,历史责任意识不强。

四是在弘扬优良传统方面。理论联系实际做得不够,实事求是的作风不牢。平时的工作中,特别是在文字材料撰写过程中,就是论事,客观反映工作,并未能真正利用所学的理论结合实际工作来呈现;和群众走得不够近,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在对本院挂包帮扶的社区开展“五城联创”志愿服务中,很少向当地的群众了解情况,几乎不会向当地的群众请教或学习工作经验,到社区首先想到的是联系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而不是去找群众了解情况;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淡化,自我批评、自我反思不够。工作中,有时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群众,没有很好的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五是在加强党性锻炼方面。未能彻底杜绝形式主义,有时应对上级检查,仅仅满足于完成固定动作,交差了事。工作中只求尽快完成任务的想法占上风,对如何才能把工作做好做圆满方面,缺少系统性、前瞻性的统筹研究思考。另外,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意识不强,日常工作中用纸等方面有时存在当面打印现象,会有一定程度浪费。总体来说,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意识还比较薄弱。

(二)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差距

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方面,未能始终做到团结同事,有些工作,为了尽快完成,没有与同事商量,没有征求领导意见就直接开展,团队意识不足。将本职工作和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行动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要不够,创新争优意识不强,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如:偶尔有迟到早退情况,未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仅和同事简单交接下就提前下班。

(三)存在“四个没有认识到”的问题

没有深刻认识到某某、某某某2人问题的本质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没有认真反思政法干警筑牢政治忠诚的极端重要性,有时认为这两人距离自己很远,与自己无关,在肃清流毒余毒影响中,存在将自己当旁观者、局外人的情况。没有认识到流毒影响对政法机关政治生态造成的破坏性之大,危害性之深,没有认识到搭“天线”、找“靠山”、“谋人不谋事”的圈子文化在政法队伍仍然有一定的市场。自己参与的市委督察组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余毒流毒情况进行了督察,确实没有发现问题,就理所当然的觉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政法队伍中流毒影响已基本清除,但这种想法过于简单,没有把法院、检察院、司法等其他政法部门考虑进来,也没有把全国各地的人民法院机关考虑进来。有时,经案件评查,发现案件中暴露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只是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的一般性问题。把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等环节层层失守的原因归结为责任心不强、能力素质不高,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损害,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距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有明显差距。

三、整改措施

经认真分析,综合各方面因素,个人认为自身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是理论学习认识把握不到位,党性锻炼奋进意识不够强,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不够牢。为彻底解决存在问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对党史的学习。一方面,深刻认识重大历史关头、重大考验面前,政治思想根基对于判断力、决策力、行动力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思考怎样才能有效做到积极主动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挤出时间学,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另一方面,坚持把学习理论知识同教育实践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继承和弘扬革命精神相结合,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领悟,确保学出忠诚、学出信仰、学出担当、学出本领、学出责任、学出干劲。

(二)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持续用力推动所有问题一并整改、一并改到位。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通过强化学习,切实解决在理想信念方面模糊的问题、政治意识淡化的问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持续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深入研究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规律、掌握规则,提高工作质效。

(三)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工作中积极认真履职尽责,保持头脑清醒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充分发扬开拓进取、坚持不懈的精神。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严格要求自己,把纪律观念内化为行为,变被动要求为主动遵守,将纪律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本分,坚决做到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四)进一步肃清流毒余毒影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加强道德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为榜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彻底肃清某某、某某某2人流毒余毒影响。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认认真真工作,切实树立好司法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关于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三

12月1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安排全区法院政治生态建设提高工程工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双主持会议。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双在会议上传达了大兴安岭地委书记李大义在全区政治生态建设中提高工程安排会议的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笃坤传达了地委、地纪委书记、地区监察委主任娄成峰在全区政治生态建设提高工程安排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地纪委监委派中院驻纪检组长陶永鑫深入解读了全区政治生态建设的提高工程。

会议强调。

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政治生态建设是我区基本、稳定期待、长期利益的基础工程,是我区变革发展道路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对进一步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工程全局、全区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牢牢把握。深入学习地委会政治生态建设提高工程的具体要求,加强行动自觉,真正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基础工程,打出组合拳,努力创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二要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瞄准突出问题,寻找弱点,补充短板强弱,进一步结合地委会对法院2019年政治生态评价反馈问题,建立问题会计,以项目化、工程化、战斗化的方式,集中解决两项维护、班级建设、人才选择、正风腐败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工作专班发挥良好的带头作用,与责任部门形成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抓住具体、节点、推进,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工作措施、执着的敬业精神,不断推进工作,全面提高政治生态建设水平。

三要抓住工作契机,加强工作质量效果。以此次政治生态提高工程安排为契机,加强工作质量。把政治生态建设的提高工程放在重要的位置,打下基础,鼓起力量,在年末的时候,在工作上再努力,再努力,再吃苦,圆满地完成年初审判,实行既定的目标,完美地完成各项工作。与年初各项工作对标,有差距的迎头赶上,效果更好,政治生态提高工程在推进今年工作发展的同时,为2021年工作开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院党组成员、医院领导、政治部和监察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关于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四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

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

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

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在庭审中听律师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律师在庭外的工作还是很繁琐的吧。比如说是要进行证据的获取,辨别当事人的说辞,避免自己协助当事人作伪证假证。还要来法院翻阅卷宗等等吧。也许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大律师们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语惊四座,与现实中的庭审现场好像有点大相径庭。

在庭里实习闲谈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是中南财经政法出身的,读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这里,他很认真的说,不要做法官,这个职务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样。他也在高中的时候就立志从事法官的职业,可是他说,对他现在来说,也算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是并不是很快活,正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 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可当我们伤痕上身的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自如,谈笑风生吗?法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妥协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职业就是做一名法官,因为我从心底里觉得做法官更易体现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们利用自己的学识,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当当事人可以满载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正义,那舒展的眉头难道不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吗?我们的司法最大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个当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让整个社会在司法的维护下,充满幸福与希望。因为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不会走投无路不顾一切,只要有法律作为一个最后的保护伞,我们又何必瞻前顾后彷徨无策呢。也对于社会的维稳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许,这个学长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梦想而来的法律人的苦恼所在。也许这也是当前司法大环境下的一个矛盾缩影,这个苦恼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希望不会太远,如果一个基层法官都对法律抱有怀疑,我们的百姓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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