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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 法院质效提升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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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 法院质效提升方案(五篇)
2022-12-28 15:36:5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一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话语谨慎,做事行动敏捷”。对于一个法科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要有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还要有强硬的实践能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

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xx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

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而且通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xx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通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

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

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

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

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

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

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

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

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

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

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

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不过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况,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不过对于那件事,我一直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可以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五)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一)沟通能力欠缺。

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判断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考虑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大量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

(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

学习不单单是学校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而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老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改进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

(三)适应能力欠缺。

学生从学校到法院,面对着比学校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面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通过实习,我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收获。活生生的资料远比课本更能启发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实也更让我深思。

第一,最明显的收获就是对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法院的确是法学院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的场所,尤其是在对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为在法院实践我们可以很直观地学习和体会诉讼程序完整而详细的过程,我们所学的诉讼知识是零碎的、是不系统的,通过实践,将我在学校学习的关于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去进一步对应和细化。这更有利于我加深对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理解,这无论对于我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理论研究工作来说都是一种宝贵的经历和积累。同时在法院进行的各项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体现,分工负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第二,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径。

法律所要解决的都是些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对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帝国》中说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确,作为会说话的法律的法官,他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睿智、勤奋来诠释着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刚开始实践时,我阅读了几份判决书,里面复杂的关系一会就把我弄晕了,而我们的法官却能游刃有余,这种断案的技巧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日积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件做出最准确的认识。

第三,我在人际沟通能力也增强了。

以前主要是在学校里生活,接触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对比较简单。通过实践生活,通过和不同的人的接触和沟通,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与他人沟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

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门艺术。在社会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试图去改变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对。用微笑打开尴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紧张的局面,凡事能退则退,用宽容营造和谐的氛围,才会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

第四,在实践中我发现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依然非常重要。

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实清楚,一方应当履行某种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须负给付义务而不履行,这种行为的出现凸显了一些人法制意识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计任何成本的诉讼也并非是理智的。

德国学者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到农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争口气”的感觉,然而,在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说更是一个经济人,其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因而,不考虑任何后果、不计任何成本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随物质匮乏的精神满足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

第五,通过实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认识。

法官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但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法官一直以来都是以一个强势的社会角色出现,成为民众关注和评价的焦点,尤其是身处审判前沿的广大基层法官,社会、民众包括自身所处的团体都对他们有很高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审判作风问题,基层法院由于案件多,心理压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难免简单粗糙,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职业给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

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法院和法官仍需要进行监督。但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建设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则是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美丽的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xx区人民法院,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构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总的来说,我在这一段时间里一直积极进取、努力钻研、按时上下班,不断地在各个方面调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以及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的能力,把所有的热情和时间都献给了这次让我执迷的法律职业。当然,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但我相信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两个月的实习期,一晃眼就过去了,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现实跟书本的巨大差异,一件简单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来,需要的却是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原来的我们,几乎都视书本上的内容为真理,很多东西都未曾付诸实践过,只有真正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才会亲身体验到实际的难度有多大,也才会从中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

虽然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通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从另一个视角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经验,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会的自己,做好一个万全的充足准备。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如果这是我的路,我将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有关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二

现将我们全市法院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指正。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2、两级法院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4、严格法律程序,落实“四包四定”

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案件,我们确定院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四包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四定为: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对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员集体接待,共同做息诉稳控工作。对现有的所有上访案件都明确了办案期限。20xx年我们尚存的叔凤云、刘桂香、周云秀、张涵秋等38件上访案件,均明确落实了 “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访案。依淑芬的儿子夏立彬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签有合同。后因在村委会挂帐844.27元义务工费引起纷争,夏立彬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返还给夏立彬耕种,另一方给他承包费1000元。法院又判决赔偿夏立彬的损失1750 元。挂账的义务工费,乡政府不再收龋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儿子上访,法院考虑到她的实际困难,又给其困难补助20xx元的上访差旅费。至此,应该说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几乎都达到了,但她还是继续上访,索要补偿。对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上访人,20xx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确定了“四包四定”,将其稳控在当地,避免了进京异常访的发生。

在人大交办案件中,重复访、越级信访、进京信访、集体上访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工作难度较大。对此我们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排查,党组成员采劝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 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三、紧紧依靠人大支持,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如曲淑霞上访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确定为无理上访,可她七、八年来经常背着一捆玉米秸上访,从我市到省,从省到京,几级法院、人大、政法委几乎都知道大庆有个上访的“苞米秸子”。为了解决她的生活困难,法院先后给了她近5万元。她也因闹访被拘留过几次。

省法院为减少矛盾,把以前的判决全部撤销,再次发回萨尔图区法院重审,重审时萨区法院及中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曲淑霞继续上访、闹访,20xx年4月12日,省人大召开会期间,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门口一棵大树上闹访,被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满,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访。经协调,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她才有所收敛。但今年“两会”又进京上访。对违法缠访、闹访的,建议市领导小组批准,采取惩治措施,现已拘留11人,劳教2人,判刑1人。我们对个别以上访为名,无理取闹,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依法打击惩戒,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上访人关成福从1995年以来,多次上访,曾于1997年6月在市法院副院长办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几年来,关成福又多次煽动串联他人上访,到北京毛主席纪念堂下跑哭棺,煽动他人到中组部聚集上访,多次发生违法缠访、闹访行为。针对关成福的违法行为,我院协调大庆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劳动教养3年。对无理缠访,阻挠政府规划实施,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次进京,以死相威胁的张宝珠劳动教养3年。

对无理上访并登上中院办公大楼,扬言炸法院、杀法官,并以跳楼自杀恐吓、威胁法院的上访人王巨发判刑1年零6个月。20xx年3 月8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我院将违法闹访的周云秀、张淑霞、依淑芬、刘波、孙晓芬、宋凤芝及王亚文从北京强制带回大庆,并协调公安机关对这7人实施行政拘留,20xx年对无理闹访并以割腕自杀、跳楼自尽相威胁的上访人左春莲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慑了无理上访,遏制了缠访急剧增多的不良势头。

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信访办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并给予及时指导,使法院的信访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出现了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集体群访案件没有出市在当地就地解决;有的当事人上访有理,案件办得确有问题的得到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而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对个别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经多次教育无效后,我们也采取了果断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教育了当事人。这样,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访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在20xx年—20xx年集中处理涉访案件以来,经答疑解惑、立案复查、启动再审,基本做到了新访随收随结,125件重点上访老户已经停访、息诉87件,仅余38件,涉诉信访工作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

20xx年—20xx年,仅中院信访办就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6件次,复查、立案再审各类申诉案件825件,处理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2件,市人大信访办、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个百分之百。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洋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有关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三

男方: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 年 月 日向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等重要指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收案651614件,同比上升8.3%;结案654666件,同比上升20.6%;未结案107691件,同比下降2.8%,五年来首次降低。其中,市高级法院收案13996件,同比上升41.4%,结案13364件,同比上升34.9%。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审结刑事案件19494件,对21139人判处刑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金复生驾车撞人、赵子辉故意杀人等一批重大案件,对19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电信诈骗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6件,向社会通报涉及891名被害人的樊用明诈骗案等典型案例。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25件,同比上升42.1%,加强涉案财物处置,为40余万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理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红通”落网人员孙新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76件。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在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明确网络技术公司的社会责任,净化网络空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实质化,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352人次,排除非法证据18件,对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2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重视被害人权益保障,对陷入生活困难的8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以案说法、新闻发布等形式,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开展全民禁毒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健全社会调查、心理干预机制,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围绕防控校园欺凌开展送法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高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化解矛盾、服务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421465件,同比上升20.8%。贯彻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等原则,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商铺租赁、公司清算、劳动争议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推动搬迁安置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权利,在动物园周边批发市场疏解系列案件中,经法院深入细致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的达72.8%。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权利救济的功能,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6516件,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06件,依法审理涉马航mh370索赔案,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经济社会秩序的功能,针对房价波动导致买卖纠纷增多等情况,依法判定违约责任,审结房屋买卖合同案件14225件,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57643件,同比上升102.9%,准确把握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与无效的标准,保障企业正当融资,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全年审结清算破产案件204件,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利益基础上,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在市第一中级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加强专业化审判。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引导社会价值的功能,审结“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邱少云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公司人格权纠纷等案件,依法保护英雄人物的精神价值,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侵权、保障创新。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812件,同比上升17.3%。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在一些案件中全额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环境。通过知识产权审判,明晰权利边界,规范竞争行为,促进行业发展,在华为公司与中兴公司专利纠纷案件中,市高级法院组织开展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彻底解决了我国两大通信企业在国内的30余件诉讼,并就国外相关诉讼达成共识,促进了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市高级法院发布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修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例库,探索在知识产权判决中援引先例,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35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352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新收行政案件19403件,同比上升25.6%。审结行政案件19187件,同比上升38.1%。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无效,行政机关败诉的占结案数的10.7%。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16个区都有政府负责人到市第四中级法院出庭应诉。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及时反映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5件。在行政审判中加大协调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撤诉1624件,同比增加9.8%,一批涉及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在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搬迁项目中,法官现场为余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促进搬迁群众全部如期签约,从源头上防范了纠纷发生。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意见》,在执行规范化上下功夫,在执行信息化上想办法,在执行改革上做文章,制定工作纲要,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完善北京法院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实现执行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做到全程监控、全程留痕、全程公开。探索立案、诉讼阶段准许将责任保险合同、独立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形式,有效保障生效裁判执行。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确保案款收发及时准确。通过北京法院和最高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账户、房屋产权等相关信息190余万条。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与银行、工商等部门共享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生活消费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54939件,同比上升11.4%,执结156556件,同比上升26%。

二、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

(一)落实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职业保障。203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全市三级法院全面启动四项基础性改革。按照中央确定的法官比例限额,全市法院分两批遴选2636名法官进入员额,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入额法官平均任职时间11.9年,平均年龄40.6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68.4%。严格考试考核程序,所有入额法官都经过包括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的专业评审,突出业务水平和审判业绩在入额中的决定性作用。对申请入额法官进行廉洁和任职回避审查,对两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法官取消入额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高级法院启动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的工作,确保高级法院法官具备更丰富的审判经验、更高的专业素质。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配套工资制度,完善了法官职业保障。推进法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自1月起,各区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上划市级统一管理。

(二)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职责和权限,确保谁办案谁负责;为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全市法院公开招录了900余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针对可能增多的司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建立法官会议制度,将法官会议作为研讨专业疑难问题的咨询性平台,共研讨疑难案件4000余件,整理出裁判规则500余条。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既不能越权,也不能失职,并明确院庭长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必须通过审判委员会或者法官会议提出,改变审判工作中逐级汇报、审批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要求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并明确了办案数量的最低要求,全市法院院庭长全年办案138773件,占结案总数的21.2%。

(三)深化司法公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共上网裁判文书63万余份,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308万项,基本做到依法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完成3.8亿页诉讼档案的电子录入工作,自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诉讼档案互联网查阅,当事人和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下载、打印电子档案材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随机选择陪审员参审,对重大案件,探索组建由2至4名陪审员参加的五人合议庭、七人合议庭,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100477件,保障公民陪审权利。制定法院内外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上线运行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系统,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完善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级监督,审结二审案件5235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135件,审结再审案件506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91件。

(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市高级法院制定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交通事故、物业供暖等五类纠纷试行调解前置,对医疗、证券、保险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立案后委托专业机构先行调解;推动成立全国首家省级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吸纳22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参与矛盾化解;各基层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分流案件68763件,调解成功19046件。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全年适用该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4535件;继续开展刑事速裁改革,速裁刑事案件5211件,占一审刑事案件的34.3%,解决了轻微刑事案件羁押时间超刑期问题,海淀法院全流程速裁模式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

(五)全面落实其他各项改革,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推进。制定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7家试点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和职能配置。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纠正下级法院不依法立案问题217件。将信息化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研发上线“智汇云”平台,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网上证据交换和在线调解,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在全市法院建立环境、设施、标准统一的律师工作室,推进律师公益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

三、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法院开展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讨论,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组织全体入额法官向宪法宣誓,制作播放一系列法院文化专题片、微电影,提升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大力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马彩云烈士学习活动,召开以“使命与担当”为主题的先进典型座谈会,激励法官坚守审判事业、捍卫公平正义、实现人生价值。在案件持续上升的压力下,全市法院审判队伍保持了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法官(含部分未入额法官)人均结案198.9件,同比增加24.8%。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评选出21名审判实践经验丰富、法学研究成果丰硕的审判业务专家。开展第二届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评选,通过法官自荐、互评和专家评审,评选出100篇优秀裁判文书。广泛开展各层级审判业务研讨活动,承办首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举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大力加强审判专业理论和实务研究,努力在全市法院营造热爱审判业务、钻研审判业务的浓厚氛围。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市高级法院组织培训班65期,针对新法律和司法解释开展了专项培训,全市法院参训15000余人次。制定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引导法官不断增强审判业务水平。北京法院蝉联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总分第一名,3名法官当选第六届政法系统优秀人才,1名法官当选“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分两批通报23起违纪违法案件。配合落实纪检体制改革,充实法院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力量,更加主动有效地开展法院监察工作。配合市委巡视组开展巡视,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开通北京法院投诉举报网,对投诉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处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9件22人,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

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各方面监督,认真改进工作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落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努力在法官和律师之间营造平等互信、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高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全市法院从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改,并报告了整改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7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0件。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和标准,建议、提案办理均获得代表、委员满意或同意答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举办各种联络活动48场,共邀请代表、委员473人次走进全市三级法院。就代表、委员关心的问题组建13个微信群,与代表、委员开展日常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调研座谈,便利代表、委员深度了解、监督法院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5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北京法院能够较好完成繁重的办案任务,平稳顺利推进司法改革,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离不开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团结奋斗,更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建言献策,给予了很多关心和支持,推动了首都法院的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法院工作也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繁简分流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审判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当事人反映有些案件等待开庭和处理结果时间过长,执行难尚未根本解决。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全面推开,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还处在磨合过程中,有些案件存在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判说理不充分等问题。三是从严治院有待加强,管理监督制度还不完善,法官审判作风和职业修养问题仍有不少反映,个别审判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的工作任务

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多发犯罪,妥善做好“e租宝”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妥善处理好非首都功能疏解中产生的纠纷。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保护,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推动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全力落实“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今年3月进行中期评估,力保明年达到既定目标。

(二)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提高首都法院司法公信力。总结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试点经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排除非法证据机制,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全市法院推广刑事案件全流程速裁模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细化量刑规范,明确从宽幅度。深化审判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监督,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建立员额退出、法官惩戒等机制,推动建立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案件分布,在全市法院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加强人员交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审判对其他纠纷解决渠道的指引、规范作用,使司法回归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确定若干法院开展各项改革综合试点,发挥集成效应,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切实按照人大审议意见改进工作。

(三)大力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首善标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加强市高级法院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完善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要求,并嵌入法官办案信息系统,保证法官处理各类案件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可供遵循,确保严格司法,统一法律适用,使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视频四大公开平台,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当事人、律师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探索大数据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大力推广网上办案、在线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探索京津冀三地网上立案和异地立案,推动三地法院工作协同发展。将群众来信纳入信息系统,加强管理和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努力培养专家型法官,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大力培养高素质法官,提高法官庭审驾驭、事实查明、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让法官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律精神的诠释者、社会价值的引领者。强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职训练,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让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司法尊严和文明。落实中央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切实维护法官职业尊荣,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今年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有关法院提质效心得体会实用五

() 确复字第 号

申请复议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申请复议人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确认 (写明申请确认的事由)违法的申请,该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 )确字第号决定对确认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不服,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依法向本院申请复议。

本院复议认为(对原不予受理决定合法、申请复议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予支持进行阐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维持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确字第号决定。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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