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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师德内心自责心得体会范文 师德师风自查自纠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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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师德内心自责心得体会范文 师德师风自查自纠体会(3篇)
2022-12-30 09:45:1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违反师德内心自责心得体会范文一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依法治教,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残疾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玩游戏、看韩剧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8.维护学校集体荣誉,爱护公物、关心学校、团结同事、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以上承诺,本人将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有关违反师德内心自责心得体会范文二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财政法规,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及其所属的工作人员,在财政、财务活动中、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下统称财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违反财政法规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资金的款项,除有关法规另有处罚规定者外,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处理。

第三条对有违反财政法现行为的单位,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的五倍。

第四条对有违反财政法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行政领导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罚款:最高不超过相当于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

第五条对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无论数字大小,都应当区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没收非法所得;

(二)收缴应当上缴的收入;

(三)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

(四)冲转有关的账目

第六条隐瞒、截留应当上缴国家的税金、利润或者其他财政收入,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不足5万元、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两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前款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5万元以上、且占全年应上缴税金、利润、其他财政收人10%以上,或者不足上述界限、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上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违反财政法规款额不足全年应拨款额或者应补贴颖的20%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两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前款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占全年应拨款额或者应补贴额20%以上,或者不足上述界限、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上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收、动用国库款项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前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两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违反规定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不足10万元、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

前款违反财政法规款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1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违反规定将全民所有的财产转让给集体,或者将预算内资金划转为预算外资金,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不足10万元: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用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现象额1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

前款违反财政法规款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3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严重违反国家财政开支规定,挥霍浪费国家资财,违反财政法规款额不足1万元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1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以下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前款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不足1万元、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3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两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超越权限,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高工资,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年人均2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前款违反财政法规款额在年人均200元以上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相当于违反财政法规款额20%以上的罚款;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未构成犯罪或者依法免予刑事处分,个人非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给予降级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罚款。

非法所得在1000元以上,或者不足1000元、但是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财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领导人员强制下属人员违反财政法规的;

(二)经办人员擅自作主或者主动策划违反财政法规的;

(三)挪用或者先扣支前、救灾、防灾、抚恤、救济、教育等专项资金和物资的;

(四)涂改、伪造、毁灭帐表凭证的;

(五)阻挠、抗拒检查或者拒不纠正错误的;

(六)屡查屡犯的。

第十五条违反财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一)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出后,认真检查错误并及时纠正的:

(二)违反财政法规款额较小,情节轻微的;

(三)自己主动查出并及时纠正的;

(四)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

第十六条同期查出有两种以上违反财政法现行为的,应当按照最重的行为给予处罚、但是罚款应当合并计算收缴。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财政法规,弄虚作假而骗取的先进荣誉称号。应当由授予机关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对单位的处罚和对责任人员的罚款,由进行检查的审计机关或者财政机关作出决定;对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由进行检查的审计机关或者财政机关提出建议、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规定或者企业职工奖惩规定,由有关部门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单位交纳的罚款,企业在留用利润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外资金或者包干结余经费中支付;个人交纳的罚款,可以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缴。

罚款数额较大,一次交纳有困难的,经作出决定的机关同意,可以分期交纳。

第二十条单位对处罚决定、个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或者罚款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复查申请。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当在接至复查申请30日内进行复查。复查期间,处罚决定应当执行。

个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的申诉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对有违反财政法现行为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执行检查处理的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不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的,应当追究经办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财政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的施行细则由审计署、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年xx月xx日

有关违反师德内心自责心得体会范文三

亲爱的老师:

你好!

我在这个星期x私自借用同学校卡给朋友使用,将朋友引进学校留宿。事后经过消防夜宿查房查到了这个情况,给予我严重得处分。

我对于自身错误有了一个进一步的认识。总的来说,我的错误就在于这几点:1,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私自带同学给学校带来了不可控制的不安定因素。2,影响了其他同学休息。学校寝室宿舍原本是固定的同学居住生活,我私自带同学进入寝室留宿,会让其他同学相当不适应,会影响其他同学的睡眠与休息。3,不考虑后果。万一同学在寝室留宿期间发生什么事情,这个问题对于学校来说就猝不及防了。比如朋友万一突发xx病,或是在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溺水昏迷,又或是晚上吃泡面的时候让被大块的牛肉粒卡住喉咙,这些都是难以预料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学校不是我家开的,学校是公家的,我不能随便带人来学校寝室留宿。这就是我的错误本质了。可是现在错误已经发生了,我知道任凭自己再怎么样的悔恨与自责也是无济于事的。当前我应该认真看待错误,并且在今后有一个遵守纪律的良好的表现。

第一,今后我势必牢记这次错误的经验教训,坚决不带任何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留宿。第二,就这次错误受到影响的寝室同学、督查老师、学校领导表示深深的歉意。第三,在今后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良好的纪律表现来兑现此刻的检讨。

最后,我恳请领导相信我,请老师与同学们监督我,我一定要改正错误,绝不再犯。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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