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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 联建共建促发展(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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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 联建共建促发展(八篇)
2022-12-30 19:33:31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按照县委提出的“到2018年全县贫困人口要全部脱贫,达到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的目标,充分发挥县直单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与贫困村党组织联建、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村党员互帮活动,全面深化“党建+扶贫”工程,实现基层党组织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创新,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于脱贫攻坚中心工作,为确保联系贫困村如期达到“人脱贫、村摘帽、达四好、同奔康”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交通运输党委下属各党组织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与联系贫困村党组织开展党组织结对联建,各单位党员干部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与贫困村党员开展互帮活动。

(一)组织联建。联建双方党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活动,党组织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思想工作交流;至少每年到联系贫困村过1次组织生活、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或开展支部联谊活动,增进党员之间的友谊和感情;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共同研究解决联系贫困村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做到组织生活、组织活动进贫困村,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共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帮扶单位党组织要主动牵头,制定完善联建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帮助联系贫困村搞好活动阵地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队伍管理、后进党组织整顿提高等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贫困村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队伍联抓。联建双方党组织要在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强化党员队伍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帮扶单位党组织要安排党员干部轮流到联建贫困村开展调研,了解联系贫困村脱贫攻坚的具体情况,帮助分析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每人每月不少于1天时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为贫困村党员上党课,进一步提高贫困村党员的党性修养,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专家为联系贫困村党员讲理论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经济知识等,进一步提高贫困村党员的综合素质。帮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组织党员到贫困村开展“三为汉源.爱家树风”宣讲,开展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学习研讨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共同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相互学习提高。

(三)发展联姻。帮扶单位党组织要准确把握贫困村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切实为联系贫困村办好事、实事,帮助贫困村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种植、养殖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适时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土专家”、“田秀才”为贫困村群众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利用交通行业优势,充分发挥技术、人才的作用,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贫困村脱贫攻坚的规划、项目、资金等相结合,帮助解决贫困村道路建设等民生难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脱贫信心,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努力促进贫困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促进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四)服务联动。加强对联系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完善阵地建设、功能规划和设施配套。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联系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党员干部要深入联系群众进行经常性走访,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结合职能职责,帮助贫困村开展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丰富贫困村群众物资文化生活。

(五)作风联促。联建双方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帮助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贫困村作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塑造优良作风的实践基地,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活动平台,让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在基层转变,形象在基层树立。联系帮扶单位党组织要协助贫困村党组织加强对联系村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党组织负责人要结合身边案例到基层进行廉政教育,引导联系村干部树立廉洁意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守灾后重建和脱贫攻坚的工作底线,确保廉洁重建、廉洁脱贫。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开展与贫困村党组织联建活动作为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代盛学任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蒋仕兴、李仕英、史尧中任副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联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强化执行,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联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联建双方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做好联建工作。同时,要将联建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

(二)强化宣传引导。联建双方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电视、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结对联建活动的目标和方式内容等,及时总结和宣传结对联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联建双方党组织要加强对联建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并将党员干部参与联建工作情况作为开展民主评议、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职务晋升以及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加快x推进xxx建设,促进xxx,拟以xxx依托党的建设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质量安全基准项目和清洁项目,促进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实现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

(一是促进投资,稳步增长,以党建促进项目建设;

(二是做好项目监督,建设廉洁工程和标杆工程。

xxxxx根据情况,支部(两个或三个))

(一)协议

1.活动目的:共同组织开展党的路线、政策、政策、创新理论和凝聚力宣传活动,深化组织关系,提高双方的综合建设水平。

2.活动时间:xxx。

3.活动地点:xxx。

4.活动人员:党支部代表。

5.活动内容:签订党建协议,进一步完善xxxx充分发挥区域党建优势,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党课

1.活动目的:xxxx(以什么为主题)组织开展党课教育活动。

2.活动时间:xxx。

3.活动地点:xxx。

4.活动人员:支部全体党员。

5.活动内容:以x为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xxx邀请x作为主题xx讲授专题党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阅读分享会

1.活动目的:围绕xxx(主题)阅读分享

式,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和可读性,不断推动清廉组织、清廉文化、清廉作风、清廉纪律落地生根,进一步拓展“联建共创”工作平台,全力打造廉洁、透明、务实、高效的清廉新形象。

2.活动时间:xxx。

3.活动地点: xxx。

4.活动人员:xxx。

5.活动内容:围绕xxx(主题)的读书分享会方式,建立项目“职工廉政读书角”,为年轻干部学习交流、展示自我搭建一个良好平台,联动xxx单位开展廉政书籍读书分享会。尽情领略书中的芬芳和清香,在知识中畅谈对廉洁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通过读书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净化精神境界,时刻保持初心,不忘廉洁本质。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期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坚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发力,保护水资源、防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省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道,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

-坚持科学管理、系统整备。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自然生态各种因素,科学规划,有机结合治水和环境整备、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土地条件。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坚持统一兼顾、管理和重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加强监督,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审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截至2017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的6月底,发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7月底,负责领导的省有关部门就领导事项制定了特别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设立区市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制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设置区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的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的城市建设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设立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100%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的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持生态基流

通过不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四)工作构想。根据当地责任、分类管理、统一评价、实效工作要求,实施全面调查、系统整备、巩固提高三步战略。第一步是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开展河湖问题的调查,明确问题,明确底数。第二步是系统的整备。也就是说,对各河湖有问题制定综合整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指标,抓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分项责任、河长事务统一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各工作任务落实。第三步,巩固提高。也就是说,河湖水事秩序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建立章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久利用。

(一)河流的长度设置。

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设立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农业农村工作副总督为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等省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领导负责,明确部门、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执行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省级重要河湖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湖河长。

各市、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均分级设立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至村庄。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2.工作责任。省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省级副社长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对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领导组织依法整理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合管理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市、县(市、区)、乡镇(街)级河长的具体责任由各地明确。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县级以上设河长制办公室。乡镇应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

2.工作责任。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部门按责任分工执行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事务机构完成任务,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成员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

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大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修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地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地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2017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完成1.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50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海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省水利厅牵头,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

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省编办、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立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修改、完善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水利厅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创新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水闸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资金

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搭建起税企沟通桥梁,结合工作实际,***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决定邀请纳税人共同开展“纳税人开放日”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本次“纳税人开放日”的主题是“新税务新作为新服务 新体验”。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导税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邀请纳税人走进税务局,零距离体验和了解税收服务,听取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在纳税服务、办税流程、纳税人课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增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税务新形象,进一步优化便民办税举措,提高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9年5月28日,上午9:00,办税服务厅

邀请***税务局第一党支部党建联系单位党员职工代表参加“纳税人开放日”活动,还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的方式,邀请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税收事业的纳税人和群众,在限定人数内自愿报名参加。

1.将纳税人请到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导税台,配备业务精、素质高的税务工作人员,引导纳税人现场了解、办理各窗口服务功能和业务流程,零距离体验业务受理、自助办税、咨询导税等涉税业务办理,亲身体验办税全过程。

2.召开“优化纳税服务 共话减税降费”座谈会。向纳税人宣讲便民办税服务平台及其配套的服务举措以及减税降费相关措施,就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涉税事宜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

3.开展纳税服务调查问卷。通过调查的形式,了解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开展税法宣传、提供纳税服务的评价及需求的真实资料,从而有针对性地、高效地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加强领导,上下联动。此次“纳税人开放日”活动是税企党建共建的实践与探索,分局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税服务、密切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争取办出特色、办出成效,树立肃州税务新形象。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早做好活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办税服务厅要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讲解员、操作员,为纳税人全面、详细讲解、演示各项办税操作,展现税务机关便民、高效、亲和的新形象、新风尚。

3.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分局支部委员要加强与被邀请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出邀请,告知活动具体安排,落实会议场地及相关服务工作。

4.及时整改,解决问题。分局要注意收集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回应,并及时反馈有关纳税人。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努力提升工商联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区工商联党组紧紧围绕“项目攻坚年”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体会员企业中开展以“‘三学三争’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项目攻坚年”建设,以促进工作、推动发展为落脚点,以开拓创新、服务大局为基本原则,把项目制管理和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新时期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着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工作精品,展示良好形象。强化会员企业党员的服务理念,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努力开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

紧紧围绕“规范、精细、透明、高效”的要求,树立“党建和生产经营一盘棋”新理念,继续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非公企业中大兴学习之风,大兴争先之风。积极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依托“两中心、四基地”培训载体,积极抓好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发现挖掘优秀人才,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以“三学三争”为主要内容,即:学理论、学管理、学技术;争当生产模范、争当技术标兵、争当管理能手,创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扩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以完善和规范企业党建工作,促进区内民营企业发展。

(一)品牌认定阶段(2月—3月)

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大讨论,集思广益,科学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把党建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认真总结去年我会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围绕加强组织建设、助推企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确认以开展“三学三争”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目标,并向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提出品牌认定申请。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

按照确定的党建品牌,召开主席(会长)扩大会、执委会作动员部署,明确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充分调动会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制作印发宣传资料和创建标准、规范,在非公企业中大力营造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来。建立非公企业党建信息上报工作制度,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汇报品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培育发展阶段(5—11月)

针对当前区内非公企业在转型发展中面临自身竞争力不强、融资渠道不畅通、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引导广大企业主深入领会党的精神和区委“产业强区、生态优城、开发富民、文化聚心”发展战略及“欣一、新二、兴三”产业发展思路,自觉加强对党的认识和归属感,自觉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促进生产经营发展有效的结合起来,将企业发展与温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了解会员企业组织建设、党员结构及生产经营现状,全面掌握非公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面临的困难,搭建平台,建立机制,开展以“学理论、学管理、学技术;争当生产模范、争当技术标兵、争当管理能手”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帮助非公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着力抓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整体,推星树典,激发活力,切实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效应,使创建党建品牌活动成为服务基层建设、助推企业发展的“民心工程”。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

认真研究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以创建党建品牌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升,促进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能力提升,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成立党建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职责任务,上下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过程是工商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的过程,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品牌的内涵,并结合自身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提高。

(三)统筹安排,搞好结合。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创先争优”活动融合起来,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创建工作更具有工商联特色和创建实效性。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城市社区的表现形式,而社区党建则是社区治理的基石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通过深化社区党建改革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成为当前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

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构建新型社区治理格局

近年来,xx区全面推进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综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和带动了社区治理的深入推进。

以社区综合党组织为核心,形成区域化党建工作模式。全区95个社区全部成立综合党组织,区直部门和街道190名处、科级干部担任挂点社区综合党组织的兼职委员,452名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以“兼职委员”身份进入社区综合党组织领导班子。社区综合党组织所属支部延伸到各个小区、楼宇以及驻社区的“两新”组织,形成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

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实现两个“全覆盖”。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楼宇园区建党、行业协会建党等多种党组织组建方式,全区范围内共建立各类社区党组织518个,“两新”组织党组织370个,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区实现两个“全覆盖”。

抓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xx年(全面开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综合党委(总支)领导班子成员573名,社区综合党组织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84名,“一肩挑”比例88.42%;社区综合党组织、居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494名,比例86.21%,优化了社区综合党组织班子,整体结构更趋合理。

探索新型社区治理模式,理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三者关系。居委会承担居民自治功能,社区工作站承担行政性的事务,社区综合党组织则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通过区域化党建共驻共建机制,协调所有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明确和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以社区综合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社区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格局。

建立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发挥党组织服务功能。全区95个社区推广建立党员民主管理社区提案制、居民议事会,香蜜湖街道建立区域化党建“三个平台”(即党群议事会、党群服务中心、维稳调解联席会),南园街道建立基层党建“一站两委三平台”。加强党组织与社区群众的联系沟通,有效服务居民群众,化解内部矛盾纠纷。

设立社区党代表工作室,提供党代表履职平台。95个社区均设立党代表工作室,作为党代表在社区开展接访群众等活动的阵地。社区党代表工作室与社区党员(党群)服务中心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党代表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室职责,充分发挥工作室在听民声、传民意、解民忧、聚民智、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利用网络媒体渠道,建立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全区各个街道、社区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qq群、博客、电子邮件、内部网络论坛等网络工作平台开展社区党的工作,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和党员活动形式。同时,加强xx政府在线、xx网、xx发布微博、xx民生微信等“两微两网”和社区家园网的五大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利用网络宣传政策、汇集民意、服务群众、引导舆论的能力。

推行“两代表一委员”植根服务基层行动。加强对“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服务和履职管理,自xx年9月以来,“两代表一委员”共进社区开展活动5300人次,接待党员群众22770人次,入户走访7920户,受理社情民意1894件,已办结案件数1863件,效果良好,深受社区党员群众欢迎。

开展“五进社区”服务群众活动。推广开展“五进社区”(即区委委员、党代表、机关党员、党员志愿者、党群工作者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民意直通车”活动、“一把手”办千件实事活动、“党代表接待周”活动、“党员社区服务”活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民生微实事”整合社区治理资源。出台《xx区惠民“微实事”项目实施试行办法》,斥资3000万元根据社区居民的意愿确定项目安排实施。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热心公益的企业捐赠、赞助等。

建立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在原来实行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区域化党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机关党员进社区等10多项工作制度,在全区95个社区全面推行党员民主管理社区提案制、居民议事会、“党员责任田”等制度,并通过活动促进制度落实,有效提升社区综合党组织的影响力与带动力。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区委直属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区委专项述职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实施党支部(党小组)责任区制度,根据社区内物业小区和党员分布情况,划分成若干个片区党支部,将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延伸到楼栋和居民家庭。

完善落实社区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建立财政保障为主、党费为辅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抓好社区党务干部培训,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党工委先后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学习社区党建、社区治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政策规定,有效提升了社区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

深化社区党建创新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升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xx区结合三中全会精神和社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探索以社区治理现代化为导向的社区党建新路子。

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社区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领导和决策核心。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做大做强区域化党建,全面提升党在社区的整合和动员能力,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建设。从理顺社区管理关系入手,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决策层、社区工作站为执行层、社区居委会为议事层和监督层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社区各种组织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切实保证各种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方互动,有效推进依法治理与民主自治在基层社区的有机结合进程。

完善社区共驻共建共享机制。创新街道党工委机构设置形式,在街道党工委增设1—2名兼职委员,由辖区内党员人数较多、影响力较大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参加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会议,参与区域性党建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建立健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考核考评体系,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群众评议与自我评价相统一的原则,由街道党工委、所在社区综合党组织和居民群众对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增强共建机制的驱动力。

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从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和社区治理实际出发,培育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主动为社会组织搭建服务平台;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引导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重点培育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多种类别的社会组织,建立起门类齐全、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

全面统筹协调,理顺治理机制。明确政府、街道、社区的关系,科学界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对进入社区的工作任务严格实行“准入制”。党政职能部门拟将下放社区的工作任务,均需经过区相关部门审批,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保障社区各项自治权利的落实。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更加完整的制度体系,将社区内部事务决策、日常工作管理、对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等方面权力还归于社区,逐步提高社区地位。

转变政府职能,放权社区治理。在社区治理领域中,政府主要承担好宏观调节、社会政策和监督管理职能,并主导构建多元治理格局。区政府和街道通过纵向对社区放权,横向对社会和市场放权,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群众的积极性。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通过政府委托、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各类社会组织承担,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承接政府职能,加强社区自治。社区党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实行社区居民自治,通过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让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出的基层管理、服务等职能,并承担更多社区治理任务;同时,健全民主制度,进一步拓宽参与渠道,为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条件。着力完善党务公开、居务公开,通过强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让广大居民在社区治理中“说得上话”“管得成事”,努力形成社区治理人人参与、和谐社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完善区域内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社区综合党组织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恳谈会、交流会、联谊会等活动,强化区域内各类单位和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讨论本社区重大决策、社区治理和党的建设等相关事项。通过构建协调共建机制,把各辖区单位组织起来,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实现“社区事务共管、社区文明共建、社区环境共护、社区稳定共保”。

积极探索区域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区域化党建工作中,作为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的新型管理方式。把社区按照特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网格,社区综合党组织安排专人分片包干,运用纵向到底、横向联动的网格化管理,促进治理资源共享,实现党建工作全面覆盖和党建工作主动介入。

健全区域化党建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程序,将其纳入对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衡量其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惩。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围绕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教育培训、党代表接访、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困难帮扶等内容,开展党员“一站式”贴心服务,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借助于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员义工队伍,开展家政服务、科普讲座、社会救助等社区便民服务,做好服务社区居民工作。围绕社区治安、卫生保洁、综治调解、就业帮扶、医疗义诊等内容,做好服务驻区单位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坚持把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作为社区党组织的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服务常态化。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组织引导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干部直接联系居民小区、居民家庭和社区单位,落实好入户走访、承诺践诺、民意代理等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与群众保持最紧密、最经常的联系。健全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查推动,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搭建起税企沟通桥梁,结合工作实际,***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决定邀请纳税人共同开展“纳税人开放日”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本次“纳税人开放日”的主题是“新税务新作为新服务 新体验”。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导税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邀请纳税人走进税务局,零距离体验和了解税收服务,听取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在纳税服务、办税流程、纳税人课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增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税务新形象,进一步优化便民办税举措,提高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20xx年5月28日,上午9:00,办税服务厅

邀请***税务局第一党支部党建联系单位党员职工代表参加“纳税人开放日”活动,还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的方式,邀请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税收事业的纳税人和群众,在限定人数内自愿报名参加。

1.将纳税人请到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导税台,配备业务精、素质高的税务工作人员,引导纳税人现场了解、办理各窗口服务功能和业务流程,零距离体验业务受理、自助办税、咨询导税等涉税业务办理,亲身体验办税全过程。

2.召开“优化纳税服务 共话减税降费”座谈会。向纳税人宣讲便民办税服务平台及其配套的服务举措以及减税降费相关措施,就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涉税事宜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

3.开展纳税服务调查问卷。通过调查的形式,了解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开展税法宣传、提供纳税服务的评价及需求的真实资料,从而有针对性地、高效地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加强领导,上下联动。此次“纳税人开放日”活动是税企党建共建的实践与探索,分局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税服务、密切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争取办出特色、办出成效,树立肃州税务新形象。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早做好活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办税服务厅要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讲解员、操作员,为纳税人全面、详细讲解、演示各项办税操作,展现税务机关便民、高效、亲和的新形象、新风尚。

3.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分局支部委员要加强与被邀请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出邀请,告知活动具体安排,落实会议场地及相关服务工作。

4.及时整改,解决问题。分局要注意收集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回应,并及时反馈有关纳税人。

关于联动联建促发展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努力提升工商联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区工商联党组紧紧围绕“项目攻坚年”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体会员企业中开展以“‘三学三争’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项目攻坚年”建设,以促进工作、推动发展为落脚点,以开拓创新、服务大局为基本原则,把项目制管理和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新时期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着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工作精品,展示良好形象。强化会员企业党员的服务理念,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努力开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

紧紧围绕“规范、精细、透明、高效”的要求,树立“党建和生产经营一盘棋”新理念,继续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非公企业中大兴学习之风,大兴争先之风。积极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依托“两中心、四基地”培训载体,积极抓好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发现挖掘优秀人才,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以“三学三争”为主要内容,即:学理论、学管理、学技术;争当生产模范、争当技术标兵、争当管理能手,创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扩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以完善和规范企业党建工作,促进区内民营企业发展。

(一)品牌认定阶段(2月—3月)

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大讨论,集思广益,科学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把党建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认真总结去年我会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围绕加强组织建设、助推企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确认以开展“三学三争”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目标,并向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提出品牌认定申请。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

按照确定的党建品牌,召开主席(会长)扩大会、执委会作动员部署,明确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充分调动会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制作印发宣传资料和创建标准、规范,在非公企业中大力营造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来。建立非公企业党建信息上报工作制度,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汇报品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培育发展阶段(5—11月)

针对当前区内非公企业在转型发展中面临自身竞争力不强、融资渠道不畅通、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引导广大企业主深入领会党的精神和区委“产业强区、生态优城、开发富民、文化聚心”发展战略及“欣一、新二、兴三”产业发展思路,自觉加强对党的认识和归属感,自觉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促进生产经营发展有效的结合起来,将企业发展与温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了解会员企业组织建设、党员结构及生产经营现状,全面掌握非公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面临的困难,搭建平台,建立机制,开展以“学理论、学管理、学技术;争当生产模范、争当技术标兵、争当管理能手”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帮助非公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着力抓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整体,推星树典,激发活力,切实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效应,使创建党建品牌活动成为服务基层建设、助推企业发展的“民心工程”。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

认真研究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以创建党建品牌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升,促进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能力提升,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成立党建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职责任务,上下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过程是工商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的过程,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品牌的内涵,并结合自身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提高。

(三)统筹安排,搞好结合。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创先争优”活动融合起来,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创建工作更具有工商联特色和创建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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