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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 青少年偷窃 心理分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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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 青少年偷窃 心理分析(8篇)
2022-12-31 06:59:24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和林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对一九八五年以来发生的破坏森林案件,认真进行一次清查,并从集中查处重大案件入手,把已经部署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深入下去。打击的重点,一是哄砍、哄抢和借口林权纠纷破坏国有林、集体林的策划、组织者和首要分子;二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或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和团伙;三是盗伐、滥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犯罪分子;四是使用暴力威胁、伤害和报复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五是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犯罪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六是伪造、倒卖林森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此外,对支持、包庇、怂恿或煽动群众哄抢盗伐国有林的少数领导干部,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也应坚决打击,不能姑息迁就。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和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各地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宣判,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改变部分地方对毁林犯罪打击不力的状况,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深刻的林业法制教育,做到严格执法,坚决守法,持久地、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二、严格执行年森林限额采伐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包括主伐、抚育间伐、补充主伐胸高直径六公分以上的立木资源。乡村企业加工和群众生产自用的、用作商品薪炭材和生产香菇、木耳的木材,都要纳入采伐限额。

我省“七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立木蓄积为四百四十四点五万立方米,折合木材三百二十万立方米,由省下达到县、国营林场,逐级控制,不得突破。各县每年按资源消长情况,向乡、村下达年度采伐计划,实行木材生产“一本帐”,不得层层加码。要合理确定商品材自用材的比例,商品材指标应为树种、材种落实到生产单位和采伐山场,积极提倡以村、组为单位,统一采伐期、统一检尺、统一验证,加强采伐监督,把超量采伐制止在山头。

各县要对一九八五年省下达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集中清理一九八六年以来,各级领导乱批条子、经营或用材单位乱收乱购、林业部门乱开出口而造成的超计划采伐,并分别情况,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今后每年要检查一次限额采伐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三、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应按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农经委〈关于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报告〉的通知》(湘发〔1987〕23号文件)的精神认真落实,林业生产周期长,要特别注意政策的稳定性。成片用材林没有分到户的不要再分。已经分户经营的地方,要在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统一护林,逐步推行联合造林。对已经分到户的成片用材林,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引导联合采伐、联合更新造林。对各种形式的联合体,要在经济上扶持,技术上优先指导。

四、维护国营林场、国营采育场、自然保护区的权益

国有山林权属不可侵犯。任何单位、个人都 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未发证的,要在年底前发好山权林权证书。对林业“三定”以来未按规定办法报批手续而划出、占用的国有山林,应逐场进行清查,并向省林业厅写出专题报告,妥善进行处理。

国营采育场在集体山地上的造林,除已办征用手续的外,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营采育场,山价比例分成。

国营林场(包括代管村、组的集体林)国营采育场生产的木材,自主经营。省下达国营林场的统配材任务,不准层层加码。严禁向国营林场、采育场摊派转嫁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国有林的林价要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省林业厅、财政厅下达。

五、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为了严格控制限额采伐,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重点林区县的木材实行由林业部门的国营木材公司一家进山收购,一般林区县是一家还是几家进山收购,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搞活木材流通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平湖、丘陵和少林县,应在加强和统一林政管理的前提下,继续实行产销见面。

实行一家收购的县,要特别注意保护林农利益,在国家未颁布指导价格之前,产材县可制定合理的收购保护价。木材公司应认真整顿经营作风,采取县乡联营、产销联营、代购代销或经销等多种经营形式,合理增设网点,搞好购销服务。木材公司无力收购和供应的特殊用材,经地市林业局批准,需材单位可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限额收购。

要全面整顿木材经营单位,除国营木材公司外,对现有其他经营单位,应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林业部门按规定条件重新审查,换发执照,该吊销执照的一律吊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不准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要切实加强木材市场的管理。重点林区县不设木材市场,其他县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木材市场,凡两县交界地段设置的,应由两县商定,组织护林联防。所有木材市场都必须由林业、工商、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市场管理机构,认真搞好市场监督。严禁购销无证木材,违者按《湖南省林政管理办法》查处。

群众房前屋后,自留地自产的零星木材,凭乡林业站证明,可就地在农贸市场出售。

一切商品木材出县、出省,必须有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否则铁路、交通部门不得承运,林政管理部门有权监督执行。运输单位或个人承运无证木材,监理部门可以吊销其驾驶执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树木外,凡集体、林农采伐出售的木材,一律按收购价百分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或更新押金,下同),预留资金(包括利息)归林权者所有,由乡林业站或县林业局代管,专户存入银行,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挪用和平调。预交单位和个人完成了造林更新或抚育等营林任务并以验收合格的,其预交资金在第二年秋后如数(包括利息)返还,无故而逾期不完成任务的,由代管单位统一用于造林护林。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林业厅和省农业银行制定。

七、合理确定森工企业所得税上交基数

从一九八七年起,国营森工企业所得税(包括利润,下同),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上交所得税(或亏损补贴)的原则下,由当地财政部门与企业协商核定基数,实行定额上交或定额补贴,一定三年不变。个别县如从今年起实行包干对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有困难的,亦可从一九八八年起实行。增长部分百分之十作为企业奖励基金,百分之十作为企业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五作为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其余全部用于造林。企业无造林任务的,交林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资金使用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少数过伐严重、中转运量锐减的采运企业,经济特别困难的,由企业的林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报同级政府批准,可酌情给予定期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于实行上交包干或减免所得税所减少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能源交通基金以一九八六年缴纳数为基数,增收的不多交。林业其他税收负担问题,在财政部未作调整规定前,仍按我省现有规定执行。

八、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省政府湘政办发〔1986〕49号文批转省林业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木材税费收取标准的报告》,对木材费用负担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少地方又在规定外增加费用项目,加重林农负担。各地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凡违背省里规定而擅自增收的费用,一律交上一级财政。今后再乱收费用的,应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充实林业基层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加强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要着重建设好四支基层管理队伍。一是乡(或区)林业站。需要建站而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起来,已建立的,要积极搞好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木材检查站,要充实力量,经批准增设必要的站、点,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木材运输检查。检查人员要统一执法标志和证件,加强思想和业务建设,模范执法守法。三是调查设计队伍,重点林区县要首先建立起来,以乡、林场为单位,搞好森林资源建档,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搞好造林更新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四是林业公检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抓好干警队伍的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警。

木材检查站,林业公检法人员都应纳入事业编制,其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的不要再变,尚未列入的暂由林政管理费、山区管理建设费内开支。林业调查队、林业站属事业性质,经费按原渠道不变。

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乡(镇)要层层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签定责任状。主要内容包括造林绿化、限额采伐、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等。任期目标执行情况纳入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对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问题较多的予以批评,限期改正;对严重失职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党纪、政纪、法规追究责任。重点林区县乡(镇)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林业。

以上通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讨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贯彻落实,并于十月底以前向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旨在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开展保安服务工作,并不导致乙方所指派保安人员与甲方成立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配合甲方24小时全区域和全程录像监控,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的预防巡逻区域内各种事故、事件和案件的发生,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证巡逻的密度和力度,维护甲方的正常的经营、办公秩序。

2、乙方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保安服务,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

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3、乙方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勤务及其他安保事项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二条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保安人员岗位共________个,共计保安人员_____人。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全部为男性、身高_____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匀称;

须着黑西装、白衬衫、系领带、黑色皮鞋。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

5、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初中毕业,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第三条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

2、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

3、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务;

4、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5、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

6、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保密义务

乙方以及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的客户信息、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明确要求保密的资料、技术等其他甲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服务期限、地点、时间

1、本合同的保安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__月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约定的保安人员服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

如遇甲方有特殊要求或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乙方保安人员应积极响应并迅速赶往现场进行保安工作,不受以上工作时间及本合同第八条第4款的限制。

第六条保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1、本合同实行包岗制,每月保安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元/人;

管理岗每月保安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人,全年保安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

该保安服务费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乙方保安人员工资、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费、福利、税费、服装费、装备费、保险费、就餐费、住宿费等,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为控制保安服务品质,外包服务合同以间隔1个月的形式进行支付,第二个月20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上月的正式等额服务费发票后,甲方将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费。

如支付日期最后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支付期限。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一个月时,甲方按实际工作天数及人数计算支付。

因乙方提供发票迟延而导致甲方迟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保安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结算,乙方收取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4、可经双方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必须遵循第2项的付款日期进行,具体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5、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须配合并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区域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3、处理好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项遗留问题,保证合同生效后乙方能按时接收和派人管理,协助乙方解决执勤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4、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5、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6、甲方负责处理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五日内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

由此产生的增加或减少的保安劳务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称职、失职的保安人员,更换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以有权解除合同,并支付更换保安人员实际工作天数的服务费。

9、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公司的保安管理规定进行作业,保安管理规定将会作为考核处罚的重要依据,据此每月支付保安服务费将以考核后具体的金额支付。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为具有相应资质并可派遣保安服务人员的合法主体,并自行负责乙方派遣保安人员的服装、就餐、住宿。

2、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3、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如甲方确需动用乙方保安人员时,需征得乙方项目主管同意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5、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6、乙方负责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费、奖金、福利,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为保安员提供就餐、住宿。

7、保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乙方保安人员发生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其保安人员自行承担。

8、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保安员。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合同部分条款,一方需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范围内的保安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管理权授予第三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4、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异议的可以续约,但需以书面形式确定;

合同期限届满,一方不同意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书面提出。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的保安人员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内,造成对保安人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3、解除合同后,甲方不得在原合同服务地点聘用乙方原项目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乙方及经办人保证不得向甲方雇员或代理人行贿谋取中标或成交。

如乙方或其经办人为达成交易目的的,向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甲方代理人及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本协议/合同项下的款项;

送礼金额累计超过20__元人民币价值的,在支付行贿财物之日起10年内,甲方享有向乙方追索交易合同金额2倍违约赔偿金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发现之日起十日内予以赔付;

并以违约赔偿金为基数,从行贿之日起至支付违约赔偿金之日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年息10%计取的罚息。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确定。

2、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竞业禁止协议最新的格式

总部: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总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员工)。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_______)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

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年内。合同终止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一)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以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以仲裁裁决的时间为准,但同时裁决履行债务及其他义务的,从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三)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但未经仲裁裁决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及_____________清偿债务(货款、违约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义务之日起计算,否则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

(一)____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____。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除外情形

鉴于乙方长期从事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可以在_____________行业、_____________地域范围内继续从事原来的业务,但不得开展特许经营及_____________。

第六条补偿

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但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

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_____________承担补偿义务。

第七条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八条总部保留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九条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_____________。

义务人未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万元以下的赔偿。

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反家庭暴力法从无到有,经历了近20年的历程,结束了“法不入家门”的历史。反家庭暴力法对我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接受了中国妇女报记者专访。

反家庭暴力法使受害人求助有门

中国妇女报记者:反家庭暴力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您如何评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

夏吟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它是我国人权保障立法的重要成果,是法治中国进程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国家和政府责任,对受害的家庭成员,特别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弱势一方给予特殊照顾,提供各种的救助措施,彰显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文关怀。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通过强制报告、公安告诫、临时庇护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措施使受害人求助有门,让公权力介入有据,达到早期发现、及时制止、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目的。

性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行为类型

中国妇女报记者:家庭暴力的概念是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过程中焦点问题之一,对于目前的定义,您如何评价?

夏吟兰:家庭暴力的概念决定反家庭暴力法对受害者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力度。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家庭暴力概念,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就主体范围而言,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了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也视为家庭暴力的主体。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在附则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扩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范围。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或非亲属的抚养寄养关系之间发生的暴力现象客观存在,且具有家庭暴力所特有的隐蔽性、频发性、周期性,以控制对方为目的等特点,通过参照执行的准用条款将他们纳入反家暴法中予以保护既不会扩大家庭成员的内涵,破坏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明文列举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属于身体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属于精神暴力,并以“等”字加以概括,性暴力可以纳入“等”的行为类型之中。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继续细化

中国妇女报记者: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对于这一制度,您如何评价?

夏吟兰: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通过事前和事中干预方式,增加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方式和干预力度,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最有效的措施。

凡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管辖、申请条件、保护令的形式、措施、期限、执行等。除当事人和近亲属之外,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救助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对于书面申请有困难的还允许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为一般保护令和紧急保护令。一般保护令在72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在24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对于受到严重威胁、严重家暴的人,可以起到及时隔离、制止暴力,避免暴力升级的作用。

在未来制定的有关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家暴法的实施办法中,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还有继续细化的空间。需要进一步细化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保护令申请书的形式。为方便受害人及其代为申请人申请保护令,应当为申请人提供格式申请书,内容明确统一。由法院制定简明的申请表格及填表说明,通过简化程序,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保护令的措施。除禁止令、迁出令、远离令之外,还应当明确保护令其他措施的具体种类。反家庭暴力法对保护令的措施除有列举性规定外,还有兜底性规定:“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但是哪些属于其他措施,在具体规定中应当有进一步细化规定,通过细化具体措施,对司法实践有指引作用,可以确保执法统一。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x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把制止餐饮浪费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餐饮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餐饮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结合文明城镇创建、食品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一)开展2020年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量化分级评定标准。符合量化分级评定要求的389家,量化分级率100%;评定为a级的39家,a级比例10.02%;评定为b级的213家,b级比例55%,评定为c级的137家,c级比例35.2%。

(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行业自律。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广将“五化”管理模式,不断打造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现已培养先进管理模式(4d)餐饮单位5家,“五化”管理模式示范街1条。

(三)强餐饮单位检查力度,扩大禁止餐饮浪费宣传力度。陆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陆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10桌以上集体用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隔离点食堂、职工食堂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968家次,发放《xx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1000余份,制作《文明餐桌桌签》200余个;

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约谈2次,参加人员达300人次;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禁止浪费 光盘行动”推进会1次,参加人员达50人次;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培训暨禁止餐饮浪费培训1次,约谈3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近年来,通过文明用餐引导、倡导‘光盘行动’等举措,消费者文明用餐意识有所提高,但餐桌上的浪费依然存在。通过结合日常检查及走访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一)好面子、讲排场。消费者请客的时候,生怕菜点少了显得自己不够客气和热情,于是请客时不顾实际地多点菜,加剧了餐饮业的浪费现象。

(二)钱袋子鼓了,节约意识少了。现在老百姓钱袋子鼓了,但节约意识没并有随收入增长而提高,没有形成良好的餐饮消费理念。

(三)宣传引导,强制手段不足。餐饮浪费教育引导不够,餐厅缺乏对顾客浪费行为的有效约束手段,只能靠顾客自觉,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不仅仅需要餐饮单位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今后打算

(一)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社会责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做好制止浪费的细化工作,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创新经营方式、拓展经营品种。积极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餐、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继续推进“光盘行动”。倡导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积极推行师生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良好餐饮行为,力求吃光喝尽不剩饭。

(四)提倡餐饮单位提供免费打包等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点餐,鼓励顾客把没吃完的剩菜打包带走,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并对节约用餐的顾客进行鼓励性价格优惠或发放优惠券。

(五)破除集中用餐浪费陋习。针对婚宴、生日宴、年夜饭等集中用餐消费相互攀比、浪费严重的现象,提倡勤俭办席,节约用餐。

(六)加强网络餐饮监管。鼓励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规范商户订餐设置,合理设置菜品及菜量,为消费者按需配餐、按量点餐提供便利,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的积极作用。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规范,完善烹饪量化标准,以标准引领节约消费观念的转变。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业公约,开展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承诺活动。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处理等。

(九)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督制度,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要建立约谈制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

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

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只限制在职期间,只针对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

若是要限制离职人员,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约束其跳槽到竞业公司产生纠纷。

但建议在员工开始接触商业秘密时就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大部分离职原因都与企业有矛盾或是为了追求高薪待遇,离职时是比较难与其签订的,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

(一)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补偿

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

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

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担补偿义务。

第六条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

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风险提示: 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

若是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员工离职后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以已经支付过所谓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

更不能将其在职期间获得的保密费当做是对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的补偿金。

第七条总部保留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

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八条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_________。

义务人未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

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x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把制止餐饮浪费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餐饮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餐饮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二、取得成效

结合文明城镇创建、食品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一)开展2020年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量化分级评定标准。符合量化分级评定要求的389家,量化分级率100%;评定为a级的39家,a级比例10.02%;评定为b级的213家,b级比例55%,评定为c级的137家,c级比例35.2%。

(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行业自律。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广将“五化”管理模式,不断打造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现已培养先进管理模式(4d)餐饮单位5家,“五化”管理模式示范街1条。

(三)强餐饮单位检查力度,扩大禁止餐饮浪费宣传力度。陆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陆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10桌以上集体用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隔离点食堂、职工食堂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968家次,发放《xx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1000余份,制作《文明餐桌桌签》200余个;

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约谈2次,参加人员达300人次;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禁止浪费光盘行动”推进会1次,参加人员达50人次;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培训暨禁止餐饮浪费培训1次,约谈3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近年来,通过文明用餐引导、倡导‘光盘行动’等举措,消费者文明用餐意识有所提高,但餐桌上的浪费依然存在。通过结合日常检查及走访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一)好面子、讲排场。消费者请客的时候,生怕菜点少了显得自己不够客气和热情,于是请客时不顾实际地多点菜,加剧了餐饮业的浪费现象。

(二)钱袋子鼓了,节约意识少了。现在老百姓钱袋子鼓了,但节约意识没并有随收入增长而提高,没有形成良好的餐饮消费理念。

(三)宣传引导,强制手段不足。餐饮浪费教育引导不够,餐厅缺乏对顾客浪费行为的有效约束手段,只能靠顾客自觉,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不仅仅需要餐饮单位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今后打算

(一)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社会责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做好制止浪费的细化工作,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创新经营方式、拓展经营品种。积极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餐、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继续推进“光盘行动”。倡导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积极推行师生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良好餐饮行为,力求吃光喝尽不剩饭。

(四)提倡餐饮单位提供免费打包等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点餐,鼓励顾客把没吃完的剩菜打包带走,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并对节约用餐的顾客进行鼓励性价格优惠或发放优惠券。

(五)破除集中用餐浪费陋习。针对婚宴、生日宴、年夜饭等集中用餐消费相互攀比、浪费严重的现象,提倡勤俭办席,节约用餐。

(六)加强网络餐饮监管。鼓励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规范商户订餐设置,合理设置菜品及菜量,为消费者按需配餐、按量点餐提供便利,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的积极作用。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规范,完善烹饪量化标准,以标准引领节约消费观念的转变。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业公约,开展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承诺活动。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处理等。

(九)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督制度,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要建立约谈制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于制止青少年偷窃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x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把制止餐饮浪费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餐饮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餐饮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结合文明城镇创建、食品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一)开展2020年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量化分级评定标准。符合量化分级评定要求的389家,量化分级率100%;评定为a级的39家,a级比例10.02%;评定为b级的213家,b级比例55%,评定为c级的137家,c级比例35.2%。

(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行业自律。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广将“五化”管理模式,不断打造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现已培养先进管理模式(4d)餐饮单位5家,“五化”管理模式示范街1条。

(三)强餐饮单位检查力度,扩大禁止餐饮浪费宣传力度。陆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陆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10桌以上集体用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隔离点食堂、职工食堂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968家次,发放《xx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1000余份,制作《文明餐桌桌签》200余个;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约谈2次,参加人员达300人次;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禁止浪费 光盘行动”推进会1次,参加人员达50人次;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培训暨禁止餐饮浪费培训1次,约谈3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近年来,通过文明用餐引导、倡导‘光盘行动’等举措,消费者文明用餐意识有所提高,但餐桌上的浪费依然存在。通过结合日常检查及走访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一)好面子、讲排场。消费者请客的时候,生怕菜点少了显得自己不够客气和热情,于是请客时不顾实际地多点菜,加剧了餐饮业的浪费现象。

(二)钱袋子鼓了,节约意识少了。现在老百姓钱袋子鼓了,但节约意识没并有随收入增长而提高,没有形成良好的餐饮消费理念。

(三)宣传引导,强制手段不足。餐饮浪费教育引导不够,餐厅缺乏对顾客浪费行为的有效约束手段,只能靠顾客自觉,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不仅仅需要餐饮单位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社会责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做好制止浪费的细化工作,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创新经营方式、拓展经营品种。积极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餐、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继续推进“光盘行动”。倡导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积极推行师生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良好餐饮行为,力求吃光喝尽不剩饭。

(四)提倡餐饮单位提供免费打包等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点餐,鼓励顾客把没吃完的剩菜打包带走,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并对节约用餐的顾客进行鼓励性价格优惠或发放优惠券。

(五)破除集中用餐浪费陋习。针对婚宴、生日宴、年夜饭等集中用餐消费相互攀比、浪费严重的现象,提倡勤俭办席,节约用餐。

(六)加强网络餐饮监管。鼓励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规范商户订餐设置,合理设置菜品及菜量,为消费者按需配餐、按量点餐提供便利,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的积极作用。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规范,完善烹饪量化标准,以标准引领节约消费观念的转变。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业公约,开展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承诺活动。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处理等。

(九)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督制度,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要建立约谈制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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