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上市路演报告(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1 17:32:43 页码:11
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上市路演报告(8篇)
2023-01-01 17:32:43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本公告书中,除另有所指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指 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原公司:指 年股份制改组前的 商场。

本公司股票:指本公司历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市:在文中未注明的情况下,均指 市。

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

元:指人民币元。

二、绪言

本公司股票经中国人民银行 市分行 银办【】___号文和 市政府体改【】 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股票在 上市,并经 证券交易所【】第 号文审查和中国人民银行 经济特区分行 人银复字【】第 号文指复通过,同意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告书依据《 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 市有关有价证券管理的规定,参照国际惯例,为本公司股票异地上市交易之目的,向社会公众披露本公司基本情况及有关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愿就本公告书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在进行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而言,没有因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而致使本公告书的内容有误导成份。本公告书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在必要时作出补充说明。

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期: 年 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三、 地区投资环境(略)

四、股票发行及股本结构(略)

五、债项

(一)债权

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 会外字( ) 号“审计报告书”之内容,本公司截至 年 月 日,债权为 元,其主要构成为:(略)

(二)债务

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 会外字( ) 号“审计报告书”验证,本公司截至 年 月 日,债务为 元,其主要构成为:(略)

(三)财务承诺和无记录债务

本公司财务经由 会计事务所( 会外字( )_____号文)审计,没有任何其他财务承诺和无记录债务。

六、公司资料

(一)公司概况(略)

(二)发展简史(略)

(三)公司组织结构(略)

(四)附属企业及联营公司简介(略)

(五)改组发起人简介(略)

(六)董事会及经理室成员简介及本公司职工构成情况(略)

(七)物业及设备等(略)

(八)业务状况(略)

七、股份运作(略)

八、本公司历年经营业绩及财务分析资料

(一)近三年来本公司主要经营业绩(略)

(二)近三年来本公司财务分析资料(略)

(三)本公司每股资产净值(略)

九、(略)

十、发展计划

本公司按照“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思路,制订了如下发展战略:一业为主,以商带工,以工促贸,把公司办成集商业、工业、房地产业、娱乐业四位一体的外向型股份制企业集团。为此,本公司计划:(略)

十一、盈利预测

经 会计师事务所 会外字( ) 号文鉴证,无不可预见事情发生,预计:

年度本公司的税后利润将达 万元,每股税后盈利为 元。

十二、风险及对策

本公司是以零售为主的商业企业,并且有一定的规模。但在本公司的发展计划中,亦具有一定的风险。

第一是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的风险。在商业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下,进一步扩大规模,显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本公司可凭借良好的商誉,以及一大批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通过不断调整品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改善服务质量等方法来抵御经营规模扩大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二是经营房地产的风险。房地产业的竞争相当激烈,加之,本公司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因而具有一定的风险。本公司将通过一方面加紧培养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采取合资经营的形式,聘请中外专业人才,以加强经营管理,减少风险。同时,采取边建设、边筹款,边建设、边经营的方法,减少投资较大、周期较长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认为:优秀的人才是企业的资本,是抵御风险的最好屏障。不断地开拓市场,变守为攻是抵御风险的最好方式。

十三、重大事项(略)

十四、本公司,事会对杜会公众的承诺

本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对社会公众作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政府各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及管理机构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

2.准确、及时在 、 两地公告本公司中期、期末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

3.董事会、理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 、 两地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

4.及时、真实地在 、 两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5.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6.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听取政府、股民、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所提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7.绝不利用内幕信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8.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9.本上市公告书将在 、 两地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众通告。

十五、有关当事人及本公司咨询及联络机构(略)

股份有限公司(章)

董事长 (签名)

年 月 日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股东会决议[20xx]号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出席:_________________股东一: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二: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股东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20xx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20xx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万元按股比进行分配,期中股东*公司分红金额*万元;股东*公司分红金额*万元。

以上决议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

股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以上就是对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编号: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 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

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同志们:

刚才,耿庆海同志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淄博、东营、潍坊、威海、临沂、菏泽等市有关部门和武城县政府作了典型发言,还有16个单位作了书面交流,各地要互相学习借鉴。下午,李力同志还要就落实住建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党的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厅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全省住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xx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团结进取,扎实工作,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预计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完成投资92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0%左右;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缴纳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40%以上,为推动全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着眼全局谋大事,住建工作地位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肩负重任、埋头苦干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和全省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坚持谋全局、抓大事、促发展,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付的重点任务。

一是城市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将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举全系统之力,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城市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厅全力抓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进行部署。目前,9个设区市先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工作思路和发展定位。枣庄市打造“山、水、城”空间布局;莱芜市构建“一体两翼、一带四片”空间结构;滨州市放大“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品牌效应;聊城市突出“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城市特色;泰安市彰显“两山相映、一水绕城”山水城市格局。住建部简报多次刊登山东做法,对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给予肯定。

二是新型城镇化工作卓有成效。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城镇化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以人口市民化实施意见为“1”,与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支持市民化财政政策等共同构成的“1+5”政策体系。会同省政府研究室开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蹲点调研”,摸清了农民进城意愿和制约因素,为指导推进人口市民化提供了理论依据。编制完成《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确立了“两圈四区、网络发展”总体格局。贯彻国家“一融双新”工作部署,启动中小城市试点培育和特色小镇创建,促进产城融合,构建新型载体,有力推动了就地就近市民化。创新推动国家和省级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了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全域城镇化、德州“两区同建”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济南、淄博、烟台、聊城、诸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第3批国家试点,总量达到14个,位居全国第一。中财办来我省专题调研人口市民化,国务院督查室回访督查视察山东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系统总结了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做法;中央对我省城镇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安排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8.84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二位。预计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左右和50%左右,均保持2个百分点以上的较高增速。

三是规划战略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确定了“双核四带六区”的城镇空间结构。启动到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济宁、寿光等市已经获批。4个“多规合一”试点县(市)全部完成城乡总体规划成果,青岛、威海等市强化规委会职能,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加强重大项目和新城新区规划管控,省厅核发鲁南高铁等选址意见书152项,办理开发区、保税区等规划选址审查25个。促进规划管理精细化,城市、县城控规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员派驻和卫星遥感监测市、县全覆盖。

四是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扎实有效。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三项任务、七项措施,纳入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综合采取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用足用好公积金、发展跨界地产等多种措施去库存,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14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10个月,均处于9-16个月的合理区间。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一手抓促消费去库存,一手抓控房价防泡沫。9月份以来,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强化市场调控,令行禁止、迅速行动。济南先后3次出台调控政策,青岛坚持精准调控平价走量,房价过快上涨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商品房每平方米销售均价5858元,同比上涨4.8%,远低于全国平均增幅。

(二)心系群众惠民生,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服务群众、顺应期盼的一年。我们聚焦住房这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抓好安居宜居的民生实事,抓出了成效,抓出了亮点,抓出了群众满意度。

一是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将棚改范围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并在全国第一个扩大到建制镇和采煤塌陷区。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53.4万套,连续七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9%。各地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菏泽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周打分排名通报制度,棚改任务重、推进快;潍坊、枣庄、东营、烟台等市狠抓货币化安置,安置比例超过70%。孙伟常务副省长在全国棚改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国住建会推广了我省棚改工作经验。

二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全面推开。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完善配套,加快进度。130个试点项目全面完成,1727个计划项目全部开工,惠及老旧小区居民85万户。淄博市资金投入力度大,政策落实速度快,破解难题办法多,提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潍坊市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推行“5+x”改造模式,整治内容全面、群众拥护。青岛、威海、济宁等市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主动宣传政策,充分调动了社区和居民积极性。

三是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持续扩大缴存覆盖面,规范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降低企业成本。全省新开户缴存职工85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900亿元。12329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威海、泰安、济宁、日照、枣庄等市已相继接入。健全提取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公积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年提取公积金662亿元,同比增长37%;向22万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46亿元,同比增长47%;个贷率达到81%,比年初提高11个百分点,为职工购房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结合的文章。全省改造危房5万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46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5亿元,其中2.3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开工。济南提前半年完成改造任务,并率先将农户信息全部录入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档案系统。青岛、淄博、枣庄、济宁、日照、德州等市突出规范操作,精准危改,优先彻底解决了“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三)瞄准短板解难题,城乡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一年。我们针对交通拥堵、马路拉链等城市病和村镇环境脏乱差等顽疾,以城市“十个系统”建设和农村“七改”工程为重点,加快补齐基础设施与管理服务短板,全省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

一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提速,青岛地铁3号线全线通车,7个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在建线路总长度308公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13个设区城市、36个县市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由点上突破转向面上推进,形成综合管廊廊体137公里,建成海绵城市244平方公里,总量居全国前列。日照市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大、标准高,一年建成29公里。济南、青岛入选国家海绵城市试点,青岛、威海入选国家综合管廊试点,总量位居全国第一。预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管道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6%、98%、72%、68.7%,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是城市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启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省委、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确定用3年时间打一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全省查处新增违法建设607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1794万平方米,累计拆除1715万平方米。启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1.06万个问题治理完成54%。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3%的水体整治已经开工,其中84条完成整治。扎实推进建设扬尘治理,规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加大散煤燃烧治理力度,推进煤改气、改电,淘汰小型供热燃煤锅炉,为城市治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新增5个省级园林城市、3个节水型城市;青州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4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数量全国最多。

三是村镇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扎实推进改厕工作,全年改造401万户,完成任务量的2倍,涉及村庄3.07万个,惠及群众1000余万。东营、临沂等市高度重视改厕,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淄博、莱芜、聊城等市自主开展产品研发,实现了产业发展与改厕工作互促共进。启动农村改暖工程,省政府出台农村地区供暖工作实施意见,在5个县市区、12个建制镇开展试点。加快国家重点镇和省级示范镇发展,省厅在全国小城镇建设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我省被住建部列为全国村镇污水治理示范省,10个县(市)入选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首批通过十部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验收认定,提前5年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陈政高部长在全国住建会上予以高度评价。

(四)锐意创新促改革,行业发展活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领域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的一年。我们着力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管理模式,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激发了行业发展新活力。

一是城管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省委、省政府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内容、机制和实施步骤。省政府批准省厅设立城市管理局,城管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全面推开。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16个设区城市、53个县(市)数字城管平台建成运行,35个城市建成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二是住建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加速。赴省内外开展建筑业调研,形成了建筑业转型发展研究报告;省政府出台房地产业和园林绿化、建筑设计与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住建产业转型发展进入快车道。预计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300亿元,规模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四位。6家建筑企业晋升特级资质,8家开发企业、18家物业企业晋升1级资质,新增甲级勘察设计企业46家,发展工厂化装饰企业300余家,2家园林绿化企业在新三板上市,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执行新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全省新增节能建筑1.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创建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镇16个,开展绿色住区示范项目25个。加快建筑生产方式革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获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项目27个,占全国的23%。我省在全国装配式建筑现场会上,就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作了典型发言。

三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圆满收官,在全国执法检查中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符合率均超过90%,继续名列前茅。组织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建筑施工和市政安全检查、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等,持续实施包市督导,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给予充分肯定。1723个镇(街)全部设立副科级行政编制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备管理人员约8500人,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网络。突出抓好抗震工作,省政府出台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新建农房按不低于7度抗震设防;开展了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五)强基固本利长远,自身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一年。我们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党风、带政风、转行风,展现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干部队伍新形象。

一是“两学一做”取得明显成效。把“两学一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厅制定了《关于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及时动员部署,精心谋划安排,从严从实用力。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住建特色,增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直机关工委在省厅召开现场推进会;省委组织部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强化。全省住建系统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及时传达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房屋征收、保障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等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种突出问题。在全国率先取消施工图审查收费,减轻了企业负担。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自查,行业乱收费、多收费和房屋中介监管薄弱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社会各界和群众予以充分肯定。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提请省人大修订燃气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省政府令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现乡村工程建设管理全覆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扎实推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下放7项行政许可和经营许可,取消3项非行政许可。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取消4项行政权力,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和工作流程。住建系统全面推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法律顾问制度,顺利通过“放管服”第三方评估。省厅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配合省委组织部举办了“新常态新理念新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型城镇化专题研讨班,对设区城市政府、城镇化试点市(县)、住建系统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了领导干部指导工作的能力水平。按照郭树清省长批示,在苏州新加坡工业园举办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级培训班暨齐鲁国际讲堂;成功举办了鲁港新型城镇化高层论坛和鲁英城镇化建设商贸对话会;全年组织因公出访、精准考察、境外培训12批次、94人次。制定出台培训评估管理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岗位培训效果,开展了关键岗位培训统一考试。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出色完成了援疆援藏援青、包村帮扶和东平整体脱贫帮扶任务,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一致好评。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全体干部职工甘于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住建厅,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二、把握形势,凝心聚力,进一步坚定做好住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住建工作,关键是把我们所处的发展环境和各种条件分析清,把面临的重大机遇和风险挑战研究透,充分用好有利因素,因势利导、迎难而上,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住建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住建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城市工作提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新型城镇化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住建系统的地位和作用今非昔比。国家和省就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发展等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去年新年伊始,姜异康书记到济南视察棚改工作;郭树清省长多次深入基层考察人口市民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龚正副书记、孙伟常务副省长负责的省委重大调研课题分别选定为小城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充分体现了省领导对住建工作的高度关注。仅20xx年,省厅提请省委、省政府及两办下发各类文件17件,省领导对住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60余件。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调控、新型城镇化等作了重点部署,在书记、省长讲话中专设章节予以强调,是历年来篇幅最长、分量最重的一次。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将住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形成了上下协调、部门配合、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重大战略和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为住建事业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近几年来,国家以“一带一路”为统领,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抓手,实施了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对外开放布局进一步完善,为山东半岛城市群和住建事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20xx年国家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国家投资重点逐渐转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短板”领域,对于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具有积极意义。到20xx年,全省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分别提高到55%、65%,大约要增加城镇人口1000万,每年200万人左右。城镇化进程加快,必将释放巨大的消费潜能,吸引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带动巨大的购房、装修、公共服务等消费需求。未来一个时期,住建事业发展面临广阔空间,蕴含巨大潜力,住建工作大有可为。

(三)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为住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国家到地方都加强对住建工作的领导,理顺体制机制,住建部和厅里都专门设立城市管理机构,省厅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强化城镇化、物业管理、抗震设防等职能,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保证。住建系统参与组建多个议事协调机构,如城镇化、违法建设治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等,都由我们牵头,与有关部门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成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住建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我省多个城镇入选全国新型城镇化、“多规合一”、智慧城市、综合执法、村镇污水垃圾治理等试点,各地结合实际进行了大量探索,为引领带动面上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住建领域立法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已有16件地方性法规、15个政府规章,是省直部门中法规数量最多、体系最全的,为我们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面对住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既要坚定发展信心,又要树立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三、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推动全省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规划提升、新型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规范提升、村镇人居环境改善、住建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七大行动,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信息化、人才队伍、科技创新五项保障,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新山东”,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三个市民化”,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20xx年,全省实现1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12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这是实打实的硬任务。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协调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同向发力,确保人口市民化目标如期实现。

第一,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能力。这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调研结论显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意愿与收入水平成正比,收入水平越高,在城市落户的意愿和能力越强。一是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把发展城市经济作为市民化的前提加以推进,统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城互动,增强城镇发展生机与活力,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就业安家,实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二是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培训机制,稳定就业岗位。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扩大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比例。农村大中专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和适龄未婚青年是城镇落户重点人群,促进这类群体落户,必须解决好稳定就业、降低住房成本等问题,使其进城落户“有房、有业、有底气”。三是全面推行“两证”保“三权”。推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健全完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民带着“可变现”资产进城,既消除后顾之忧,又提高其融入城镇能力。

第二,补齐教育医疗文化养老设施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期,省政府将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以市为单位逐步实现县域间基本民生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和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等“五个统一”。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实施。一是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足额均衡配置师资,今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20xx 年底完成改薄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消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将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加强文化养老设施建设。统筹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力争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符合标准的文化服务中心。实施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今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三,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夯实人口市民化载体。顺应人口流动趋势,尊重农民转移意愿,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城市群为主体,大力培育中小城市,着力打造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一是提升山东半岛城市群一体化水平。抓好《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建立发展协调机制,提升中心城市经济体量和辐射带动作用,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形成山东城市发展的整体合力。编制完成济南都市圈和济枣菏都市区发展规划,启动烟威、东滨、临日都市区规划编制,加快构筑“两圈四区,网络发展”格局。二是大力培育中小城市。落实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加强财政、金融、土地、项目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县城,培育新生中小城市,进一步提升县城和重点镇、特色镇产业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人口承载功能。三是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新型社区设施配套水平,引导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市民化,将经济和就业非农化水平超过70%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有条件的可新设镇或街道办事处。

第四,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着力破除政策障碍。围绕人地钱房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继续深化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一是健全完善“1+n”市民化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农村承包土地退出处置利用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和配套文件。抓好人口市民化规划实施,指导各地编制市民化规划。二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立城镇化试点专家指导委员会,推广前两批试点成熟模式,鼓励试点地区立足地方实际,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试点任务落实,确保“一年起好步,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鼓励设区城市增加市辖区,壮大中心城区规模。支持经济基础好、地理位置优、人口集聚度高的县撤县设市。加大撤镇设街、撤乡设镇、乡镇合并力度,扩大县市城区规模。加快推进村改居,转变城中村、城边村和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四是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开发建设人口市民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监测评估机制,对市民化进展快、成效好的地区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城镇化指标在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权重,修订完善城镇化考核指标体系,考评优秀城市提请省政府予以表彰。对“三个市民化”、“六大行动计划”、试点推进、改进城镇化率统计等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实施“七大行动”,推动住建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第一,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行动,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上实现新突破。住房是民生之要,安居乃幸福之本。做好住房工作,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准确把握住房居住属性,统筹处理好市场和保障的关系,一手抓调控、稳市场、防风险,一手抓棚改、推旧改、惠民生,全力推动百姓安居。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去年以来,住建部先后18次召开专题会、电视会,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各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实行供需双向调节,支持刚性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将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9-16个月合理区间,使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坚决守住不出风险这条底线。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济南、青岛等热点和潜在热点城市,要增加住宅及用地有效供给,继续执行好限贷限购、限价限售等措施,确保房价环比不增长;其他城市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有序推进商品住宅去库存,积极化解非住宅库存。加强市场监测和网签管理,科学引导市场预期,防止商品房交易量及价格暴涨暴跌。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及整顿,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有序衔接,实行房地产中介备案制度,切实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二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力度。最近,省政府要与国家签订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我省的考核主要涉及棚户区项目开工、公租房分配入住两项约束性指标。国家下达我省棚改开工任务76.36万套,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各地要将棚改重点向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拓展,对1505个项目实施精准管控、动态督导,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大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商品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基本实行货币化安置。加快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准入退出和租赁补贴制度,强化合同管控和协议备案管理,及时将保障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确保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数量不低于16.73万套。三是充分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强化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加大缴存失信企业惩戒力度,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全省新增公积金缴存职工100万人,新增缴存额1000亿元。落实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支持购房和租房。继续提高个贷率,力争达到85%。推进12329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全省公积金管理机构完成对接,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四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加快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小区环境,同步实施物业管理,年内改造1900个项目,惠及居民65万户。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修订《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针对不同物业类型、服务内容设立相应服务标准。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党建深度融合,结合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创建,开展物业文明服务年活动,评选优秀示范项目,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水平和业主满意度。

第二,大力实施规划三年提升行动,在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上实现新突破。去年9月、10月,住建部和省厅先后召开城乡规划改革会议,省里启动规划三年提升行动,明确了规划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各地要唱响规划改革主旋律,创新规划编制和监管方式,全面开展城市设计,推动规划从侧重中心城区向全域管控转变,从技术成果向公共政策平台转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推进城乡规划改革。改革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三个环节,推进规划审批“放管服”,提高审批效率。省厅将提请省政府调整公布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委员会和办公室机构职能。各地要探索推进“多规融合”,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全域管控。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强制性内容实施情况进行量化评估,指导规划科学实施、依法修改。优化“一书两证”审查许可程序,推进与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利用有机衔接的“立体”许可。二是提高规划编制实施水平。强化城镇体系规划法定地位,制定实施办法,编制沿海城镇带和城镇密集区规划,为省域空间资源合理配置、重大设施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大中城市要积极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科学预测城乡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充分考虑城市未来发展需要,为高铁、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留出余地,为城市发展预留弹性空间。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强化刚性约束,实行总体规划空间管控要素“一张图”和核心指标体系“一张表”,省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市县年底前要形成纲要。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建立片区控规和街区控规的分层控制体系,实现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和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制度,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和卫星遥感监测,建设省级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问责体系,对规划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和建筑设计全过程,在总规中增加总体城市设计章节,控规中纳入区段城市设计内容,把城市设计要求落实到地块规划条件和建筑设计上。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开展城市设计试点,精心设计城市公共空间。开展新一轮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优秀建筑申报认定,支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第三,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建设行动,在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上实现新突破。新型城市是现代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要以创新、绿色、智慧、人文为方向,推动城市建设从规模扩张、空间拓展转变到功能完善、内涵提升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着力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城市。一是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贯彻落实住建部三亚现场会精神,全面启动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综合调查评估,制定以工程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双修实施计划。用更新织补理念,科学组织城市更新,修复城市问题设施,美化城市天际线和街道立面,提升城市特色活力。用再生态理念,开展山体、水体、废弃地修复,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开展立体绿化、街头游园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集中力量治理影响城市环境和形象的三大问题:铁腕推进建设扬尘治理,坚持全天候巡查,加大违法施工、运输等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城市深度保洁和裸露土地绿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工地停工、路面洒水、渣土车禁行等应急措施;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巩固治理效果,全省完成率达到60%,济南、青岛、东营、济宁、莱芜等市建成区率先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深入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贯彻省委、省政府三次推进会部署,落实净化、绿化和美化措施,基本消除铁路沿线脏乱差,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二是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济南、青岛新建108公里,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市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大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分解落实170公里开工任务,抓进度、保质量,加快管线入廊,确保发挥效益。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住宅小区、道路广场、绿地公园中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新增海绵城市200平方公里。推进“气化山东”“热化城市”工程,城市管道燃气和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74%、69%以上。提升供水水质,控制管网漏损,改造供水管网1500公里。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新建扩容雨水管网1000公里。实施污水处理升级改造,28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大力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焚烧比例达到40%。研究推行垃圾分类的政策措施,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力度。要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项目储备,加快立项、规划、环保、用地等前期工作,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三是提高设施便民利民水平。根据城市人口预期和分布情况,考虑使用人群特点,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公共设施,完善菜市场、便利店、物流、文体等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公厕密度,形成功能齐全、通达方便、服务优质的生活圈。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推行街区制,打通断头路,搞好微循环,增设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潜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做好交通设施建设“快、慢、停”三篇文章:快就是建设快速路,解决大城市长距离交通问题;慢就是完善自行车、步行等慢行系统,作为短途交通主要方式,全省新增公共自行车1.1万辆;停就是规划建设立体和地下停车设施,新建建筑按标准配建车位,减少路面停车,设区城市编制完成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公共停车场建设。四是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城镇。城市新区要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规划建设,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区域发展、由城市向乡镇延伸,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完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体系,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城市实施住宅宜居综合改造,济南、青岛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示范。实施建筑能效领跑者和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推广再生水利用,提高城市用水效率。

第四,大力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在构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上实现新突破。随着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快速增长,城市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要认真研究分析城管工作的问题症结,以深化改革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提高智慧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一是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理顺体制机制,科学界定城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工作边界,实现城管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标准,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考核监督,落实保障措施,加快形成高效顺畅、权责一致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二是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各地要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公共数据库,推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应用和数据共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结合创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进一步丰富示范内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建设智慧住区、智慧建筑、智慧公用、智慧工地等示范项目,集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三是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今年是拆违攻坚的关键一年,要贯彻好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会议精神,确保年内完成60%治理任务。省里将制定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建立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定期调度督查,实行到位销帐。地方城管执法和规划部门要加强配合,完善推进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保持高压态势,树立依法、安全、和谐拆违理念,处理好发展与稳定、拆违与改造、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形成强大声势和工作合力。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知法犯法的“钉子户”,要敢于碰硬,依法履行程序,坚决予以强拆。四是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在街头,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轮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广“721”工作法,用服务解决7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2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10%的问题,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实行规范执法,做到服装标志、执法证件、文明言行、全程记录“四个到位”,集中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品牌。

第五,大力实施村镇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农村“七改”为重点,推动村镇人居环境由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的“单项突破”,向污水处理、农村供暖、厕所改造、风貌塑造等“全面提升”转变。一是加速推进农村改厕改暖。省里确定年内改造农村厕所300万户,任务十分艰巨。各市要落实财政资金,规范工作流程,加快改厕进度。探索建立社会化农村厕所管理运营机制,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回收利用等工作。根据农村地区供暖工作实施意见,省里确定5个县(市、区)和12个乡镇试点,每个设区城市都有1个试点单位。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供暖方式,“宜电则电”“宜气则气”,通过试点引领推动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二是提高村镇垃圾和污水处理水平。落实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电视会精神,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解决城市垃圾“上山下乡”问题。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法治化、减量化、资源化。要着力提高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在10个国家级示范县推广“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村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达标一个。三是塑造山东特色乡村风貌。充分考虑区域特点、自然景观和乡风民俗等,重点打造4大风貌分区和12条省级特色风貌带,构建彰显地理环境特色和历史文化特征的乡村风貌。在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植绿护绿,建设绿色村庄。在村庄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设置路灯,提高有亮化设施村庄的比例。评选命名第四批传统村落,做好已确定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四是提高农房设计建设水平。去年省里组织了齐鲁新农居设计大赛,把获奖成果编印成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集。各级要组织开展“送图下乡”活动,把图集免费发放到村里,指导农民新建改建房屋。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适当提高户均补助标准,年内改造3.5万户,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推行危房改造强制性质量安全检查和建筑工匠责任制,确保危房改造质量。

第六,大力实施住建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在增创行业发展优势上实现新突破。住建产业链条长,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市场空间广阔。目前,房地产业和园林绿化、建筑设计与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已经印发,建筑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正加紧制定,住建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已经明确,路径已经清晰,关键是狠抓落实。一是做大做强企业。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瞄准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重点优势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优势资源向其集中,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依托当前房地产行业调整的大背景,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挂牌上市,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二是拓展市场空间。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依托半岛蓝色经济区、海上丝绸之路等区位优势,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建设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参与对外工程竞标,培育企业竞争新优势。三是强化技术研发。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等企事业单位建立研发机构,着力增强技术集成和产品研发能力。推动建设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边双边合作,进行工程建设原始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四是拓展产业链条。以大型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龙头,以设计、施工、装修、物业、园林等企业和科研单位为依托,组建住宅产业联盟,发挥住建产业纵向一体化集聚效应。推动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等企业与开发企业开展战略协作,提前介入开发项目,更好地保证项目质量和使用功能。五是转变建造方式。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发展,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推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房项目等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商品住宅全面推行预制楼梯、叠合楼板。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

第七,大力实施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行动,在提高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国家将要召开建筑业会议,出台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筑业大国向强国转变。要以建筑业转型和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为契机,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树立标准权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一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模块建成应用,建立信用信息与行政许可、动态监管挂钩机制。推动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改革,强化招投标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推行保函、工程保险等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工程监理优势资源整合,支持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受政府委托质量安全巡查等多元化发展。二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围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与英标、德标等国际标准对接,助推“山东标准”建设。制定“百年建筑”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提高民生项目、生命线工程、标志性建筑等质量保障年限,建造“百年建筑”。开展标准执行情况“双随机”检查,定期开展标准宣传和培训,确保标准执行到位。三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溯机制,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建立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在质量安全监督中的先导把关作用。以鲁班奖、广厦奖、国家工程建设优质奖为标杆,打造一批精品工程。深化住宅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完善投诉处理闭合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严格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企业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实行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平稳。抓好城市排水防涝和燃气热力等市政工程安全监管,确保城镇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建筑抗震防灾工作,编制《山东省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做好超限建筑工程、学校、幼儿园、医院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深入实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导则》,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和抗震工作。

(三)强化五项保障,为住建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住建系统改革发展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必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将抓落实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围绕重点工作确定项目清单,建立“住建工作项目化、项目实施责任化、督查落实常态化”的推进机制。要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干部队伍和行业作风建设,做好法治化、信息化、科技创新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为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防止反弹回潮。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部门行风评议位次。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理房屋征收、农民工工资拖欠、物业服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培养树立一批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代表性强的先进典型,宣讲住建好故事,传递行业正能量。

第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风景名胜区、燃气管理、工程抗震设防、绿色建筑管理等重点立法工作,健全行业法规体系,开展1-2项立法后评估。设区城市要突出重点,加快城管、治违、管线管理等立法。落实住建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结合市县住建系统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执法监察新机制,实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保留事项优化流程,取消事项一步到位,下放事项做好承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第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将大数据应用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制定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推广云计算、物联网、3s(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建立城乡规划、市政设施、村镇建设、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各类建筑和运营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发建设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于一体的“住建云”平台,逐步实现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应用,提高工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能力。

第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施教”原则,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加大领导干部培训力度,搞好继续教育培训。完善执业资格注册、监理、造价等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住建领域专家库。评选城市规划和勘察设计大师,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人才作用。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巩固深化鲁港论坛、鲁英商贸对话、鲁巴友好省州等机制平台,引进高端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培训,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一批“齐鲁建设工匠”。

第五,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住建领域科技创新的意见》。建立企业、社会、政府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新机制,组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深入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争创部华夏奖、省科技进步奖。完善产品认定、技术目录推广等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城建学院、发展院、规划院、建科院等厅属单位作用,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重点推进行业发展急需的软科学和关键技术研究,加速传统产业技术升级。

同志们,新的一年住建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务实进取,奋力书写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篇章,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行行长会议和省行信贷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并总结年信贷管理专业工作,探索与研究新形势下改进和创新信贷管理工作的思路及办法,安排和部署年信贷管理工作任务。

一、20xx年信贷管理工作回顾

20xx年,全行信贷管理工作在省行及市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信贷战线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为核心,以信贷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集中控制和防范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授权、明责、严管”的信贷管理机制,努力服务于信贷营销,在授权授信、信贷审查审批、信贷监测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结构调整。将新增不良贷款率、压缩借新还旧、收回再贷、信贷市场退出和信贷管理非量化工作目标列为全年工作重点,努力协调行内相关部门,组织分解下达工作任务,采取措施,锁定目标。一是按总行新增贷款老口径考核,我行年度的新增贷款不良率高于总行控制线百分点,其余各年度均控制在总行风险控制线内;二是先后两次组织分析借新还旧、还旧借新及级以下客户贷款状况,深入研究当年经工作可落实完成任务的工作目标,系统锁定,实现业务可控。全年实现借新还旧压缩万元,完成全年压缩计划的%,实现收回再贷压缩万元,完成全年压缩任务的%;三是采取可行措施,加强信贷市场退出工作力度。联合市分行有关部门,围绕市场退出目标,研究制定市场退出管理办法,通过核销与严格信贷审批和管理,力促市场退出工作进度,全年累计实现退出万元,完成全年退出计划的%。其中通过核销退出万元,现金清收万元。

——服务信贷营销,规范审批管理。深入理解总、省行调整信贷结构策略,以信贷准入政策为导向,用发展的观点及思路解决发展信贷业务的难点问题。在外有市场内有压力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处理好开拓优质市场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认真筛选公司业务营销方案,树立管理为营销服务的观点,合理协调信贷资源配置,全方位、多渠道积极支持具有垄断优势、效益化行业的信贷投入,严格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信贷投入,逐步压缩一般加工流通业及餐饮行业的信贷总量和同业占比。

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制度,严把贷款审批关。严格执行上级行授权制度,规范信贷审批流程、建立了信贷初、主审制度,明确了相关岗位责任和审查要点,通过停止、延缓贷款审批的方式,有效保证了信贷审批质量,规避了部分信贷风险。对优质客户和为降低风险办理的存量业务,实行授信、审批业务“同报同审、分级决策”的工作制度,提高了服务效率。通过调整部分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时发现会签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加强了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管理,明确了工作责任。

——严格授信标准,质量防范风险。在集中统一授信期间,全面保证授信质量的同时,实现服务营销与严格管理齐头并举。一是兼顾全局,正确处理服务营销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兼顾我行目前已开办的多业务品种,准确分析期间我行对优质客户可拓展的融资可能,统筹考虑国际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间业务对授信的需求,防止出现由于授信不足贻误商机问题的发生;二是改变授信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对法人客户授信实行按信用级别管理,全面推行按客户信用级别实行流动资金总量授信分级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集团、关联客户授信工作对跨二级分行以上客户的授信要及时准确报出,改变授信审批流程,实现授信工作管理系统流程计算机化。做好协调与衔接,在严格标准、明确职责、提高质量的同时,搞好为营销服务工作。

——严格五级分类,保证重定质量。加强支行专人管理,组织必要的划分标准及上机操作流程再培训,明确时间及职责分工,合理调配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定量为主、定性为辅;机评为主、人为判断为辅”的原则,广泛收集客户资料,做到资料齐全、依据充分。从多个层面组织了贷款五级分类摸底调查,对近户申请调整种类的企业分别写出情况报告,并专题向省行进行了汇报,为调整信贷质量结构提供了详实情况和信息支持。

——加强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为推动全行贷后管理工作,对年下半年办理的信贷业务,年发生不良贷款总计余笔近亿元的贷款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信贷基础资料欠缺,贷前调查粗放,贷后管理不到位档案管理欠规范等问题,逐项、逐条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以确保实施,且整改到位。全年通过开展“信贷依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全体信贷员工清查、整改有违信贷管理制度问题余件。

——加强系统管理,提高综合效率。今年总行信贷管理系统全面投产,市行狠抓全体信贷人员培训。为提高移行质量,先后两次组织信贷综合管理系统原有数据勾兑,投产中组织测通线路,安排模拟测试,协调部门工作;投产后随时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反馈和解决系统运行不稳定因素和技术难题。为开发利用管理系统查询功能作用,启用并补录信贷业务功能,保证全行运行顺利和系统监测作用的发挥。加强系统对人行数据上报质量,杜绝数据迟报、漏报问题的发生。建立了审贷查询贷款卡和上报数据勾兑两项制度建设,提高了人行数据上报质量,在审贷工作中,准确运用人行回馈数据,通过查验客户资信状况,建立了防范风险的坚实屏障。

——加强基础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各期间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整章建制工作,通过与自身特点的有机结合,逐步出台较为个性化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出《客户经理岗位责任制》、《分行加强公司信贷业务审查、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分行信贷审批中心工作规则》、《关于加强法人客户信贷档案管理的补充规定》以及《分行严密抵押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等,为我行信贷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与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

进行了大量的信贷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市行组织开展了项信贷专题调查工作,各支行积极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及时上报调查报告,为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开展信贷档案集中管理工作。各支行市分行的要求,积极推进信贷档案集中管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信贷档案集中到二级分行管理。

抓好信贷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行名法人客户经理参加的《年法人客户经理培训班》,组织编写以新业务、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材,聘请行内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通过一周的时间,对参加系统培训人员讲解了市场营销、客户评价、综合授信、贷前贷后管理、国际贸易融资、等法人客户经理必备知识。组织闭卷考试,实施合格上岗,达到了培训工作目的;同时针对各工作期间的需要,相继组织开展了“年授信业务培训班”、组织信贷人员学习“信贷管理手册”、总行“信贷管理业务讲座”多项业务知识,并根据市分行党委的要求,制定并落实了对全行公司业务法人客户经理业务测试工作要求,由此有力地推动了信贷人员学知识、比干劲氛围的形成。

年是信贷管理专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压力,工作在信贷战线上的全体员工,凭着坚定的信念和对工行事业的执着追求,知难而进,奋力拼搏,为全行的经营扭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市行党委向大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正视现实,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刚刚结束的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更加深入地分析了当前我国的经济金融形势,对加强金融调控、推进金融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做出了全面部署。全行上下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完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认清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关口。世界经济逐步回升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有利于我国继续扩大出口,为我国传统产业改造和升级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出现了经济增长结构不合理、投资规模过大、货币投放偏多、部分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较为严重等新问题。面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年的金融政策是:既要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促进经济增长,又要适度控制货币信贷规模,着力优化信贷结构,防止通货膨胀和金融风险,抑制过度投资。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的加强,将给我行的改革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也使全行的业务经营与信贷管理面临新的考验,同时也对我们妥善处理支持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关系,调整信贷结构,强化信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及要求。全行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这些新的变化,高度重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全行的改革发展。

(二)正视现实

要认真贯省行行长会议精神,将省行信贷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若干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就必须要结合的实际,一是要结合信贷资产状况的实际、二是要结合目前我行信贷管理现状的实际。

l、我行信贷资产的特点

目前我行的信贷资产状况体现以下特点:

(1)信贷资产质量差,隐性风险大。截至年l2月末,全行法人客户人民币贷款五级分类不良余额万元,不良率为%,我行不良贷款不仅余额大、占比高,而且尚有部分贷款风险没有充分显现,存量中的正常贷款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办理“借新还旧”来维持的。另据调查,年以来的新增贷款准事实不良也大大高于帐面。

(2)信贷资产收益低。年我行本外币贷款应计利息

万元,但实收利息只有万元,收息率只有%,说明我行目前的信贷资产收益水平仍然较低。

(3)低信用等级客户贷款占比大。年末,我行级(含待处理未评级)及以下客户贷款余额有万元,占我行全部法人客户贷款总额的%。

2、我行目前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多年来受计划经济思想与管理模式的束缚,观念守旧,信息匮乏,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对国有企业“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对传统行业的过度投入,使我行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经营上一度陷入了困境,管理上暴露出诸多弊端。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的整改工作,信贷管理上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全行上下端正了经营思想,深刻认识到短期行为对我行业务经营上带来的严重危害;信贷风险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下大力气消化

并处置不良资产,资产质量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信贷业务采取了有进有退的策略,贷款总量上得到了有效控制;落实了“授权、明责、严管”的管理思路,强化了管理手段,全方位加强了信贷管理,信贷管理水平正在逐步提高;强调了依法合规经营,从严治行,严肃查处了违规经营问题、遏制了违规经营势头,使我行信贷经营逐渐步入健康运行轨道。尽管这样,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我们目前在管理观念与管理进程上与总省行的管理要求相比还要滞后,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措施上仍显乏力。为此我们既要“补上历史的课”,“两步并作一步走”,更要潜下心来,认真研究并解决我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营上存在短期行为,信贷资产风险仍在加大。个别行在经营中没有摆正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营效益与依法合规经营的关系,只注重短期利益,缺乏长期的风险意识。对一些应退出、尚能退出的客户,只因还能收息,就给与信贷支持,甚至变相放贷收息,给信贷资产质量埋下隐患。

二是制度办法不落实,重贷轻管,管理松弛。一些行在业务经营中,重营销轻管理的现象仍比较突出。贷款“三查”不落实,贷后管理不到位,基础管理仍显薄弱。有的行贷款发放后、不能按规定间隔期进行检查,即便检查也缺乏风险预警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使检查流于形式,导致贷后管理失控。

三是信贷制度意识淡薄,违规经营还时有发生。一些支行自行其是,置政令于不顾,甚至违规办理信贷业务。个别支行内部管理混乱,有章不循,违反业务操作规程,还有的行对营销优质客户与依法合规经营的关系摆放不当,造成一系列性质严重的违规经营问题。

四是信贷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贷款隐性风险加大。贷前调查是信贷管理的基础环节,也是贷款进入操作程序的第一关口,而目前全行信贷员的大部分贷前调查报告质量较差,内容空洞,缺乏风险分析、使审查人很难据此作出贷款风险度的判断。现存信贷档案资料不全,贷款手续不规范。个别信贷人员在一些贷款的重要凭证(如合同、借据)等填写上均不规范,为信贷资产的保全埋下了隐患。

五是信贷人员数量少,素质有待提高,激励机制尚不完善。目前我行一线信贷人员数量与贷款客户数量和信贷资产规模很不相称。数量严重不足,素质较低,不能适应当前信贷业务迅速发展和经营管理创新的要求,直接影响了信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近年来省市行在贷款管理上越来越细化,考核体系严格,处罚措施严厉,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信贷队伍人员流失观象较为严重,这种状况令人堪忧,亟待解决。

(三)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年全行信贷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市行分行行长会议精神和省行专业会议的工作部署,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核心,以完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和强化风险控制手段为重点,以转变信贷管理理念为根本,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信贷政策制度,加强授信的风险控制作用,推进审贷体制改革,整治贷后管理,切实保障新增贷款质量,努力抑制存量贷款劣变,建立制度完善、操作规范、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的信贷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按照这一要求,年信贷管理专业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1、新增贷款质量控制目标

包括以下三个指标,分别是:

(1)年(含)以来新增贷款不良率,各支行要控制在%以内。

(2)年(含)以来新增贷款不良率,各支行要控制在%以内。

(3)年当年新增贷款不良率,当年新发放贷款实行按笔控制,力争使当年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0。

前两个指标的考核口径是截至报告期年、年(含)以来新增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余额(五级分类口径)与截至报告期年、年(含)以来新增贷款余额之比。

2、存量贷款质量控制目标

(1)存量贷款级(含末评级,下同)及以上客户贷款不良控制计划(五级分类口径,下同),全行不良额要控制在亿元以内,不良率控制在%以内,各行要控制在市行下达的控制额度内。

(2)存量贷款级客户贷款不良控制计划,全行不良额要控制在亿元以内,不良率控制在%以内,各行要控制在市行下达的控制额度内。

(3)存量贷款级(含待处理末评级)及以下客户贷款不良控制计划,全年不良额要控制在亿元以内,各行要控制在市行下达的计划额度内。

3、信贷结构调整目标

(1)存量贷款中级及以下(含待处理末评级)客户贷款移位计划,全行要完成不少于亿元,各行要完成市行下达的计划。

(2)年(含)以来新增贷款中级及以下(含待处理未评级)客户贷款移位计划,各行移位比例不低于%。

4、信贷基础管理工作目标

(1)信贷档案全部集中到二级分行管理,法人客户信贷档案能及时整理、审核、移交并实行标准化入库管理。

(2)系统要按省、市行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并保证系统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3)各项贷后管理制度能得到及时、有效贯彻执行。

(四)实行公司客户贷款的全口径管理,大力调整信贷结构,全面严控信贷资产质量

按照总、省今年的工作部署,解决不良信贷资产问题已经成为我行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我行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高,存量贷款劣变严重,因此全面整治不良信贷资产释放源,实行对公司客户贷款全口径管理势在必行。

首先对公司客户存量贷款实行全口径管理,力争用年时间彻底解决存量贷款问题。从今年起,省行将把未纳入年(含)以来新增贷款管理范围的公司客户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不含房地产贷款,下同),全部纳入年及以前存量贷款管理,市行将确定各行初定基数,下达各行全年存量贷款不良控制计划和移位退出计划,并作为全行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进行管理,以加大存量贷款压缩退出力度,力争年内将存量贷款全部压缩退出,彻底解决存量贷款问题。

其次继续强化新增贷款质量控制,努力做好新增贷款结构调整。对年(含)以来新增贷款质量进行分段考核管理,即重点做好年(含)以来新增贷款质量、年(含)以来新增贷款质量和当年新增贷款质量的管理和监控。市行已确定了各段新增贷款的不良率控制线,各行不能突破。特别是对年、年度发生的新增不良贷款,要落实责任人,逐户制定清收方案,年内要压缩%。同时要加强对新增贷款结构调整力度,市行己对年(含)以来新增贷款中级(含)以下客户贷款下达移位计划,年各行的移位退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除低风险业务外,对其他(含)以下客户贷款也要及时压缩退出。

第三切实规范重组贷款管理,审慎处理不良贷款的重新

认定。年(含)以来新增贷款和及以上客户的存量贷款,因企业兼并、划转等原因进行债务重组或为保全资产重签借款合同造成贷款延续的,仍按新增贷款进行管理。对其他纳入年以前存量贷款管理的借新还旧、收回再贷和重定期限贷款,如因发生债务重组或资产保全需进行贷款划转的。划转后的贷款仍可继续维持原有方式(借新还旧、收回再贷或重定期限)。

(五)整合信贷管理架构,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工作,强化信贷风险控制能力

为全面提升信贷管理水平,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全行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和组织架构。在行业政策、授权授信、审查审批、监测检查等方面实现集中管理,提高全行信贷风险控制能力。

1、加强信贷政策指导。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1)大力加强行业信贷政策指导。

——要继续加大对电力、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石油石化、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其中具有出较优势的客户和项目。适度增加对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传媒等新兴市场的贷款投放,重点支持其中资产负债率低、现金流量大、市场占有率高的信贷客户。 ——要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等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投资过度行业的贷款。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年以来新建、扩建(改建)的钢铁项目,年以来新建的水泥项目,以及年月以来新建的电解铝项目进行清理,对其中部分客户的退出计划,要抓紧落实,坚决退出。 ——要适度控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城建项目)贷款和开发区贷款,将支持重点集中在大中城市、项目收费足以还本付息、借款人不依赖财政补贴还贷的城建项目,以及经济发达地区、开发程度高的国家级开发区上;严格控制全部或主要依赖于财政补贴还款的城建项目贷款和省级及以下开发区贷款,不得发放用于城市公共广场、市民中心、公共绿地建设和无具体项目指向的城建项目贷款和开发区贷款,严禁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开发区建设。

——要继续做好农林牧渔、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军工、纺织、建材、化工、家电等行业信贷结构的调整工作,加快从规模相对较小,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不明显,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客户中退出。

(2)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客户信贷政策。今年全行要进一步提高优质客户数量和贷款占比,力争年末级(含)以上客户和未评级客户贷款占比较年初提高个百分点以上。为此,一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关联企业、投资型企业的统一投信、担保审查和信贷集中管理,防止关联企业的互保和交叉担保,防止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和过度融资;严格控制对规模扩张较快、经营运作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关联交易复杂的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对民营企业发放收购、兼并项目贷款,其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50%;严格控制对一般投资型公司新增融资。二是要规范末评级客户的管理。要按照总行《关于未评级客户信贷掌握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管理混乱的分行要停办末评级客户信贷业务。三是要加大优质外资企业的贷款投放,同时要继续严格限制对股东实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长期竞争能力的外资企业以及潜在风险较大外资企业的信贷投放。四是要建立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小企业信贷政策体系。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明确我市中小企业的优势和特点,争取省行对我市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支持。五是要加强上市公司客户的信贷管理。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清偿占用资金对我行融资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要严格按《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客户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和审查。

(3)做好信贷管理制度整合、完善信贷风险内控制度。一是按照省行近期将下发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操作细则,进一步加强贷款分类管理工作。二是要对国债质押、单位定期存单质押、黄金质押、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和外方股东担保项下贷款等担保类贷款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修订低风险信贷业务掌握意见,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管理制度。三是要整合修订现行的贷后管理办法,根据各类客户风险特征的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风险预警指标、贷后检查间隔期和检查内容、贷后分析要求。

2、加强授信管理,风险控制前移。

完善授信管理,充分发挥授信的风险控制作用。年要强化授信管理,实现从贷时单笔风险控制向贷前客户风险控制的转变是今后授信工作改革的重点。一是进一步明确授信审批与具体融资业务审批的关系。二是严格授信管理。各支行申报上级审批的各项融资业务,必须要先有授信额度,没有核定授信额度的业务申请不予以受理。授信额度一旦核定,不得随意调增,确需增加授信的(项目授信除外),授信审批权要上收一级,从严控制审批。三是严格控制客户风险敞口比例。要严格按照客户的实际偿债能力和资信情况,确定风险敞口比例(非担保的融资比例),其中从级客户风险敞口比例可以达到%;级客户风险敞口比例最高不超过%;级客户风险敞口比例最高不超过%;级客户风险敞口比例最高不超过%。四是加强对关联客户的关联授信管理。重点做好对通过投资关系进行关联和通过高层管理人员关系进行关联的集团关联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切实防范和控制关联客户的关联信贷风险。五是适当简化授信程序,减少授信审查工作量,保证市行及各支行能集中精力做好增加类和维持类客户的授信工作。

3、严格信贷审查审批,努力提高信贷审批质量和效率

(1)按省行专业部署,信贷审查、审批工作今年将有较大改变。总行正探索建立专职审贷体系,即:专职信贷审批官、双签制和专职审贷委员制。同时,完善信贷集体审议机制,通过严格考核和资格认定,择优选拔一批精通业务、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的信贷专业人员,专职从事信贷业务审议,实现审贷委员专职化和贷审会议日常化,切实提高信贷审议质量和效率。

(2)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切实防范政策性风险。一是严格借款主体的合规性审查。对不符合《贷款通则》有关规定的借款人,特别是对公安、法院、政府机关等部门,无论是否持有贷款证(卡),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已经发放的要限期收回。二是规范企业重组贷款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严禁向企业发放用于股权投资、股权收购和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贷款,也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或项目临时周转贷款用于垫付建设项目资本金。三是加强对签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和兑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对办理或滚动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要严肃查处。四是抓紧时间落实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问题,最近最高法院发布了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今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如经过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法院不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未经批准而认定无效。

(3)规范信贷审查审批,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一是实行审批信贷业务前提条件落实情况的核准制度。凡上级行审批信贷业务时确定了前提条件的,支行在办理业务前必须以行发文将前提条件落实情况上报市行审核,经核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应信贷业务,前提条件不落实或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办理业务。对因同业竞争等原因确需变更前提条件的,支行要以行发文说明不能落实的真实原因,申请上级行变更前提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前提条件。二是加强股东背景审查。对股东信用状况存在缺陷、有明显信贷诈骗和套取银行信用疑点、出资来源模糊的客户,一律不得发放贷款。三是规范信用贷款的审查和管理。对以存款账户质押、以移动通信、有线电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旅游门票等各种经营性收费收入质押、以地方政府(含财政部门)提供担保或出具还款承诺等无明确法律依据的方式作为保障措施的贷款以及由关联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均须纳入信用贷款管理,按信用贷款进行审查、统计、监测和考核。四是严格贷款展期管理。对信用等级在级(含)以下的客户原则上不得办理展期,对已办理借新还旧或收回再贷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已重定期限的项目贷款不得办理展期。贷款展期期限超过半年的,原则上须按季还款。贷款展期后的利率浮动水平原则上须高于原贷款的利率浮动水平。办理过展期的贷款,一律按新增贷款进行管理,分类最高列为关注类。对有展期贷款的客户,不得发放新增贷款。五是加强企业改制方案审查审批。各行要按市行要求建立改制企业储备库制度,严格审查企业落实我行债权情况,要按照债随资走的原则。审查改制后的承贷主体现金流量创造能力和改制前后的我行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切实防止企业借分立、合并、租赁、承包、股份制改造、兼并、出售、拍卖、转让等改制行为逃废我行债务,保障我行债权安全,对企业不落实改制方案,我行债权不落实的,要坚决依法主张债权。六是进一步规范票据贴现业务管理。票据贴现(直贴)业务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审批权限集中于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门要按照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进行管理,比照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和操作流程进行审批。

4、健全贷后管理体系,全面整治贷后管理

(1)建立专门贷后监督检查机构。市行及各支行要在相关部门内设立贷后监督检查中心及贷后监督检查岗,配备专人,专职从事贷后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强化贷后管理。

(2)分级落实贷后集中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新增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担保的合法有效性,贷款条件落实的真实有效性等情况的集中监督检查,并实行下查一级的管理模式,即支行审批办理的业务由市行进行监督检查,市审批办理的信贷业务由省行进行监督检查,以强化对下级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

(3)加大非现场监测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强和改进日常监测工作,做好新增贷款的监测和大额贷款客户的监测工作,对有疑点的客户进行重点检查分析,提早排除风险隐患。二是加强信贷风险的系统性、趋势性和共性的监测,重点做好过度融资、关联融资、多头融资、大额融资、期限过长的融资和新增融资投向的监测,通过监测及时发现一些风险隐患和新的风险动向,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为改进信贷管理、提高决策水平提供支持。

(4)严格规范信贷档案管理。一是必须全面落实信贷档案的集中管理。要严格按照《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省市行提出的信贷档案管理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信贷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各行要认真贯彻执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提高信贷档案质量,确保入档要件的完整、有效。

5、全面落实信贷资产级分类的认定和监测工作。

各行要按总、省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级分类的职责分工、认定权限和认定程序,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贷款级分类管理操作流程。一是要认真落实新的信贷资产级分类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二是把握好政策,认真组织实施级分类认定、监测、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强化考核,重点考核认定程序、认定标准的执行情况,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性;四是加强五级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掌握贷款五级分类的变化动态,为经营决策服务;五是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的转入转出制度。

6、加强信贷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信贷人员整体素质

当前信贷管理工作量大面广,要求高、责任重。能否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确保信贷资产高质量和信贷业务高效益目标的实现,关键要靠人,要靠高素质的信贷管理人员。我们要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加大信贷管理队伍的建设力度。

首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信贷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今年要对信贷业务审查,授信管理,系统,贷款分类、信贷业务监测,信贷政策、制度、流程等方面进行全员培训。今后,不论是高级信贷管理人员还是初级信贷业务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上岗、任职资格,并作为授权、晋升的重要依据。

其次规范信贷人员的专业资质认证工作,逐步实现信贷人员资质认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今年,我们所面临信贷管理工作难度大,要求高,责任重,要做好今年的信贷管理工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必须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把省、市行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1、加大信贷资产质量和结构调整考评力度,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施

从年起,市行将把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不良控制计划和贷款移位计划指标全部纳入支行行长经营绩效考评,并严格执行按月通报和按季、按年考评,同时实行考评结果与分行经营费用、工资总额和业务经营权相挂钩的控制措施。

2、全面落实贷前、贷时、贷后责任制。

年起在全行推行客户经理贷前、贷后问责制,进一步明确客户经理在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等工作中的职责;建立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每一笔信贷业务的最高签批人在信贷业务的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信贷管理过程中承担第一责任;完善主审查人制度,进一步明确主审查人的职责,全面提高信贷审查、审批质量和效率,进一步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3、推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化,严防操作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从今年起所有的信贷业务都要设置流程,实行流程化管理,市行将根据总行制定的各类信贷业务标准化流程,全面修订规章制度,并分解细化到具体操作岗位,明确每一工作环节的操作内容和管理要求,推行一项业务一套流程、一项制度,逐步实现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流程化、标准化,严防操作风险。对违规操作的,无论是否造成风险一律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以提高全行信贷管理工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同志们,今年的信贷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年信贷管理工作,开创我行信贷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今年的扭亏脱困目标而奋斗!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新药与上市药品管理规定:

(1)新药:

指我国境内未曾批准上市的药品。已上市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亦按新药管理。

(2)上市药品:

又称为注册药品,指的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生产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制剂。

(3)特殊管理的药品: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为特殊管理的药品。

(4)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遴选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国家基本药物一般每三年调整一次。

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原则。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

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上市路演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八

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市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_____),注册地在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_____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为此,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_____%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

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2)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

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

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拟转让股份总数/转让方持股总数)。

(3)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东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或发行可转债、认股权证或期权;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则发行该等新股单价(下称“新低价格”,新低价格=公司发行该等新股所获得的全部对价÷该等新股占公司发行后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发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一个门槛价格(门槛价格=投资人对公司实际投资总额÷投资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

如果新低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投资人有权以一元人民币的总对价从发起人股东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下称“新增股份”),以使得该等新股发行后,投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资时的股份比例。

投资人从发起人股东获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超过一元人民币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将超出部分以投资人认可的方式补偿给投资人。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运营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

(1)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取得投资人的同意方可通过: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资本或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时间、方式、地点、路径等事项;

(d)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e)公司对外投资或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h)增加或减少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人数;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i)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外的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支出;

(j)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k)公司对外签署的金额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非经营性合同;

(l)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购买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使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控制权变化;

(m)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的性质或结构;

(n)增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相似计划下发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东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担任何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上创设任何权利负担;

(q)以公司资产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关联方提供贷款或者担保;

(r)改变或取消任何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优先权或特权。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应再成立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

董事会应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东委任,2名董事由投资人委任。

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及1名监事由投资人委任。

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出纳由投资人委任。

原始股东和投资人承诺在行使股东选举权利时保证对方各自提名的候选人当选董事。

董事离职,提名方有权提名另一候选人并经选举成为公司董事。

(2)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其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董事会的召开应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应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但在会议召开十日前,经两次通知未能参加会议也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外)参加方可有效。

如董事未准时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再次通知,并将会议时间相应顺延5天召开。

(4)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并且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决议”)

(a)制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方案;

(b)制定设立新的子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职和替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公司审计、财务制度和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d)审计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奖金、车辆和房屋的购买和规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万元人民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和福利计划,且年涨幅超过25%;

(f)股东大会权限下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及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g)任何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各方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弃权、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迟延或未能尽力行使其在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享有的针对协议相对方的权利和救济;

(h)购买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认股权证等)的行为;

(i)各方一致认为需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承诺

第十四条公司及原始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如下(但如有特别提及其他方的承诺之处,该承诺亦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在工商登记日前,除已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发行任何股份,包括发行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期权、权证、各种种类的可转换债;(ii)公司各原始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记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公司以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按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营运其主营业务,其性质、范围或方式均不得中断或改变,且应延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业原则;

(2)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东均不得从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作为或不作为,且应就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形及时通知投资人;

(3)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润向各原始股东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记日前,以本协议所载列的保密规定为前提,投资人的代表应可在发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营业时间查阅公司的账册和记录(包括所有的法定账册、会议记录、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章陈述及保证

第十五条各方共同的陈述及保证

(1)各方均依据其管辖法律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2)交易文件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各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条款和条件,(a)并不违反该方需遵守或该方受到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决、判决或法令,且(b)也不导致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或承诺项下的条款。

第七章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凭证、收据、统计报表和报告、财务账册应以中文书写。

第十七条审计

(1)公司的财务审计应由一家国内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来完成。

审计报告应递交股东大会、董事会。

(2)如果任一股东合理认为有必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专业人员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审查时,则其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和审查,公司应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股东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1)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45)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季度的财务报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9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经由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公司(财务负责人)还应准备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财务报表及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书。

第十九条知情权

公司股东各方有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应当进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终止

第二十条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关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各方公章;

(2)泰*资本已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人本次投资议案;

(3)就本次交易,投资人已经取得了内部投资委员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4)至签署日,未发现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二十一条终止

(1)如果在投资人缴款前任何时候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实、事宜或事件(不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发生,还是在其后产生或发生),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而且该违反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有关方对违约作出补救后60日内未得到补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

(c)发生对公司业务、状况(财务或其他)、前景、财产或经营成果的重大不利影响。

(2)在下列情况下,权利方可单方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本协议所约定之本次交易将随之被放弃:

(a)经由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c)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费用和支付,该方应向其他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2)原始股东对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本协议需承担回购义务、补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几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