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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 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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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 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总结(6篇)
2023-01-03 03:46:24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一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描写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描写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任爱红经委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建立企业复产、项目开工预审备案制度。加强对开工开业企业的统筹指导和服务保障,负责审核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同步有序推进。

(一)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县外来郓人员暂不返岗。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接续管理服务。

(三)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一是要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要设置独立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四)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要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向镇政府进行申报,由镇政府初审核实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为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材料一律以电子邮件发送)。

(一)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要制作在岗职工监测每日台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

(二)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三)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各企业尽量安排好职工中午用餐,减少人员流动,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四)坚持日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五)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要立即送进入隔离室进行隔离并上报镇政府,及时安排赴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发送至邮箱。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描写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四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xx〕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描写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五

一、复工复产程序

(一)危化品企业

制定方案。企业要制定复产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涉及企业所有许可证、“三项人员”安全合格证、防雷和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等有效性梳理情况,企业复工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_

企业申报。企业组织复产复工前向县(市)应急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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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县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允许企业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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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煤矿山企业

制定复产复工方案,企业自查自改。

_

向县(市)应急管理局申报。

_

县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允许企业复产复工。

_

二、复工复产须知

(一)企业做好“五个一”。

★1.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明确复工复产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货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2.一次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自行组织验收,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3.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和三级教育培训;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不搞会议培训和集中培训,减少人员聚集。

企业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4.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5.一个安全承诺。

督促高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向属地或工业园区作出安全承诺。

(二)监管服务做到“五个全面”摸排和落实“四个方面”服务。

★1. “五个全面”摸排。

全面摸排企业复产复工数量和具体时间;

全面摸清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情况;

全面摸排企业隐患整改情况;

全面摸排培训教育准备情况;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企业自查。

★2.“四个方面”服务。

做好分类引导服务。

a.指导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制度。

b.监督企业做好“五个坚决不复工”即:主要负责人未到岗的、安全管理机构未到位的、安全技术力量未配备的、员工安全培训未到位的、主要设备设施有隐患的。

做好培训指导服务。

a.向企业广泛宣传《复产复工工作手册》和复产复工“五个一”活动;

b.在网络媒体开设安全知识专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提示;

c.各县市和工业园区应急管理所要分行业采取印发知识手册、上门指导等方式开展精准的业务知识培训。

做好专家辅导服务。州、县两级要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专家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做好创新督导服务。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视频调度、信息化监控平台、发动职工参与举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复产复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复产复工隐患排查重点

(一)危化品领域

★1.危化品罐区和仓库。

调校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危险化学品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

储存场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

易燃易爆储存场所是否有非防爆电器设备未清出;

储存设施或场所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处置;

未按国家标准规定妥善处置完危废物料和设备内残余物料;

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未及时开窗通风;采购危化品原材料或产品是否有一书一签;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五双”制度和日常巡查是否落实。

★2.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参数信息处于不间断监测状态且中控室参数信息与现场一致;

重大危险源按照最新标准重新进行辨识并备案;

中控室查询数据记录均保存1个月且报警信息均有处理记录;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并具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罐区、管道阀门等配备的自动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正常状态;

所有防雷装置、特种设备和所有安全附件均处于有效期。

★3.危险工艺。

岗位人员持有效危险工艺作业证上岗作业;

岗位工人上岗前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物料特性和应急处置;

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现场表指示数值、dcs 控制值与工艺卡片控制值应保持一致,且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正常投入使用;

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与设计专篇一致;复产前工艺运行记录未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情况;

所有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现场;

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仪表均处于检测有效期且正常使用。

★4.特殊作业许可。

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如实开展了安全风险分析和安全条件确认,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掌握作业安全风险及安全防控措施;

危险作业许可票证动火作业等级确认正确、开展了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采样监测且符合要求、做好逐级审批签字并安全验收;

复产前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并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询问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情况;

开车过程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提级审批。

★5.复产安全教育。

企业是否结合防疫工作采用线上或分批次警示教育方式开展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车方案、岗位安全风险、岗位安全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工艺指标等安全警示教育,实施并推进“五懂、五会、五能”培训教育作用发挥,所有岗位职工都知岗位风险辨识、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知岗位操作规程、知岗位应急处置常识。

(二)非煤矿山领域

★1.露天矿山安全监管。

作业现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须修路上顶,超前剥离,实现平台上采掘装载作业,采剥工作面浮石、危石及时清理,有边坡检查记录,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

爆破警戒范围内无居民区、生活区、办公室及工房;基建矿山符合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从严核查符合性。

严格督促各企业按照设计的生产中段(台阶)数据组织生产,坚决防止抢工期、超产量等违法违规行为;

复工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或已过期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同时,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批准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照程序、标准、条件及评价报告的符合性进行核查。

(三)工贸领域

★1.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煤气作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先排查安全风险,涉及危险作业和关键设备设施的检修或复产启动,必须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现场进行安全确认。

★2.涉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金属熔融区域作业以及危险场所动火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按规程进行。作业票要提级审批。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作业。

★4.做到“五有、五防、四无、反三违”。

五有:轮有罩,轴有套,台有栏,坑有盖,电气设施有防护接地;

冬季“五防”: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四无:护品无不齐、安标无遗漏、燃爆无险情、构筑无隐患:

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规作业、反违法劳动纪律。

★5.有限空间作业排查重点。

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6.对涉爆粉尘企业排查重点。

厂房是否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设置人员密集场所;

相互接触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的的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不得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得互联互通;除尘器应有泄爆装置,且泄爆口不得设在厂房内或朝向厂房内;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必须按照gb15577规定采取防水防潮设施。

★7.煤气作业排查重点。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

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

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

未建立应急预案;

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场所。

★8.高温熔融金属排查重点

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

作业人员未开展岗位安全培训;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熔融金属吊运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四) 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物流、商城等重点行业领域。

要根据实际,加强复工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描写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xx〕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xx〕3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沪的员工,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劝导其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延缓返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应自行向属地街镇(开发区)报告,进行集中隔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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