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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 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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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 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总结(4篇)
2023-01-03 03:48:36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一

以xx市工地企业复工要求为指导,严格按照要求规定办理复工审批手续,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工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1.建立内部防控机制。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药品等防疫物资,设置专用隔离室。做好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3.摸清人员详细情况。

各项目要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4.确保防疫物资到位。

各项目要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实信息。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为了保证复工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工作组、应急救援组、宣传报告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指导组,具体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负责落实工地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工地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二)应急救援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手册和工作指南;联络地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三)宣传报告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利用媒体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检查职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有关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特别是消毒、隔离防护、救治药品等物资的应急保障;对工地各个办公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安排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日早、中、晚各一次进行测量登记;落实调配疫情防控专用车辆,保证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在工地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在工地内部需制作废旧口單回收箱(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消毒;

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工地人员进工地时进行洗手、消毒。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两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單就餐),职工11:30就餐,所有管理层12:00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五)生产指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项目施工生产的协调指导,加强对工程项目部疫情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项目人员的安排、调动,在有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项目能顺利按时完工。

其他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随时纳入。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工地。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领导组报告,同时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10、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11、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12、人员密集场所,工人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13、发现工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去县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项目方应立即按照县住建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的,项目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项目经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七、出现疫情应急措施当工地出现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2022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二

1、20某某年按合同规定工程款支付情况已核对完毕。

承包方财务负责人签字:

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

2、20某某年承包工程施工管理机构负责人:

承包项目签约负责人:

主要负责职责:

1)、对承包所有项目负全部责任,履行合同、承诺书所有约定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条文,服从北京京西建设集团创力建筑公司唐海项目部在唐海化工里平改工程全面管理规定(详见施工管理规定)。

2)、在该工程中出现的合同约定、工程量确认(被委托人)、质量验收(被委托人)、工程进度(被委托人)、工程核算、工程款支付申请、单方违约索赔申请表确认、发放工人工资表、工程文字文件(通知、处理规定、致函、工作联系单)(被委托人)必须由承包项目签约负责人签字履行。

3)、承包项目部签约负责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盖有签约公章、承包项目签约负责人签字委托书,并且确认被委托人负责的责权范围类容。

主要被委托管理人如下:

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建造师) 项目生产负责人: 持有安全上岗证书 项目安全负责人: 持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资质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 持有质量管理上岗资质证书 项目质量负责人: 必须盖有签约公章法人委托 项目财务负责人:

项目生产负责人对各专业工种负责人上报总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管理机构图、承包项目部管理人员通讯录。(无确认管理人员名单、职务、通讯录,无权过问承包项目部与总项目部之间的管理工作)。

4)、承包项目签约负责人对所有被委托人在施工中,施工管理、施工工作安排、施工决定、签署的施工文件负全部责任。

3、机械设备、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1)、复工前机械设备必须报总项目部检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机械设备资料必须健全,检查合格后由承包项目部上报验收报告,由 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总项目部项目安全负责人签署确认。

2)、承包项目部要向总项目部上报使用劳务工人所在的劳务公司资质、使用劳务工人必须向总项目部进行备案、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向所有劳务工人签订安全协议书,所有劳务工人在施工前必须由总项目部进场的安全教育,并且做安全施工备案手续。

3)、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必须向总项目部上报审批,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与所有劳务施工人员《劳务工资发放承诺书》,并且每

月25日向总项目部上报施工劳务工人工资,如不上报项目部将停止对该项目部所有施工项目管理、任何报验程序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负责,并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复工前,必须先将施工现场防护达到安全防护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由承包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总项目部项目安全负责人签署确认。

4、复工前队施工技术及施工质量要求。

1)承包项目部必须在复工前将各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表上报总项目部审核,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承包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各承包项目部在复工前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准备验收的部位提前上报总项目部。

2)复工前将施工材料要提前上报总项目部,由总项目部抓紧时间进行送验,确保工程正常施工运转,严禁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试验、未经报验的材料。

1、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必须在复工前将规定的复工内容,每一项都要落实确认,签字后,方可上报总项目部审批(如有异议以书面文字提出)。

2、凡是未按《复工申请书》规定要求,擅自施工的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北京京西建设集团创力建筑公司唐海项目部将不予承认该项目部所施工的所有施工内容,并停止对该项目部的一切管理,技术,一切施工中项目确认内容、并且上报县建设局、开发商、监理,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项目部自行承担,并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对未达到复工规定要求的承包项目部(劳务公司)将停止一切的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对于县政府、开发商规定的工期不予顺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项目部承担。

此《复工申请书》是由北京京西建设集团创力建筑公司唐海项目部化工里平改小区工程领导管理小组制定,各承包项目部必须严格履行此项规定。

 

2022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xx〕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xx〕3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沪的员工,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劝导其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延缓返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应自行向属地街镇(开发区)报告,进行集中隔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2022复工第二周上班心得体会报告四

1.1月27日,成立了工信系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区包干的网格化管理;

2.2月4日工信系统防疫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复工复产工作组,实行“每日一报”动态跟踪机制(包括);

3.2月7日,县防控指挥部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并同步印发了《新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的通知》(新防疫指办电[2020]2号);

4.2月8日,县防控指挥部印发了《新丰县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防疫指办电[2020]4号);

5.2月12日,县防控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日报表的通知》等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机制。

对企业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一是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未停产和以本地员工为主的企业(鸿丰水泥、韶能生物质、广兴牧业等)强化日常跟踪监管,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做好疫区人员暂缓返回劝阻工作;二是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外地人员较多的企业,重点关注人员管控情况,外地非湖北人员落实14天居家措施,湖北籍劝阻暂缓返回,并实行日报制的动态监管;三是防疫措施较为薄弱,以本地员工为主的企业,敦促指导进行整改,同时协助企业加强防疫工作,尽力帮助解决防疫物资短缺问题,整改到位后复工复产;四是对于防疫措施较为薄弱,外地人员多的企业,一方面督促指导进行整改,尽力帮助解决防疫问题短缺问题。另一方面,抓好外来人员管控,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

县工信局会同县工业园、招商中心实行分区包干的网格化管理,共分为马头片区、坳头片区、紫城及创新园片区、回龙片区,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沟通联系。并通过张贴宣传画、宣传解读防疫政策文件、发放告知书、实地走访指导等方式开展网格化宣传。

实行“一企一档案一专班”: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档案资料包括企业防疫组织架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日常管理情况、报表台账等等;实行大小专班和重点专班。建立工信系统大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分区包干,以责任人组建片区专班,负责落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回龙片区重点防疫地区,组建县级工作专班,专人驻点。

综合考虑我县的承受条件、实际管控能力和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分批、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能源类、本地员工居多的企业尽快复工(如广兴牧业、鸿丰水泥、韶能生物质、华润风电、韶能绿洲);防疫措施到位、人员基本满足生产要求的,加快推动复工(永强、杰力等等);防疫措施到位、外来员工较多,人员暂时无法满足生产要求的,推迟复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同意复工。

1.1月28日制定了《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方案》;

2.督促各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纳入防疫检查内容予以贯彻落实。

1.根据分区包干,各领导深入各企业对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一人一卡”建档、开展防疫宣传、返厂员工排查情况、防疫物资储备、企业内部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2.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检查制度,实现复工复产企业100%检查覆盖(详见检查表)。

1.分两批筹集了6.6吨消毒液及36把测温枪,合理分配到企业;

2.多方联系,想方设法,包括动员医药公司联系购买防疫口罩,目前正委托医药公司进行采购;

3.鼓励引导企业捐赠防疫用品,缓解全县及企业复工复产防疫用品短缺问题:兆盈捐赠2.4万个医用口罩和2000个医用手套;广兴牧业捐赠2000个医用口罩;鸿丰水泥厂捐赠医用口罩1.54万个;伯旺科技捐赠150桶消毒水;富康药业捐赠6000支75%乙醇消毒液;鑫恒福捐赠价值1000元消毒片;重庆建工集团捐赠1.03万个口罩和一批防疫物品。

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新府[2020]7号);县财政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租金减免支持的通知》(新财资[2020]4号)及《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租金减免支持的补充通知》(新财资[2020]5号);县税务局贯彻落实“粤务十条”,对受影响的企业实施延期缴纳税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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