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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 生态旅游实践心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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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 生态旅游实践心得(七篇)
2023-01-05 05:58:2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虽然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们国家的经济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可是我们旅行社却在这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旅游业绩大大发展,逆势而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而这种奇迹就是建立在我们全体员工辛勤努力的情况下实现的,这是十分值得我们总结的地方。

我们的旅行社是xx年10月成立的,真正的做业务是从xx年4月15日开始至今已有三年半有余,在各位领导的关怀鼓励下,不断学习,自己加压,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开拓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旅游发展新路。

旅行社成立之初,我们便确立了一切从游客利益出发,“无投诉、零缺陷,打造旅游绿色通道”的理念。起点高、严要求,要做到让游客全程满意,树立旅游形象,需要从房、餐、门、车、导服各个环节入手,首先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敢于承担责任,取得组团社及来承游客的信任,更好的开展旅游业务。

在旅游业务过程中,最让人怵头的事就是游客对旅游过程中某个环节的投诉,“一票否决”,从不在责任问题上推诿,互相指责,而是敢于承担责任,不给组团社找麻烦,深刻的认识到组团社与地接社间“责任”与“利益”的一致性,用诚信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巩固了业务合作成果,人脉,人气不断上升!

我们注意到旅行社企业需要赢利,但忽略过程中的某一环节,甚至于急功近利“一槌子买卖”势必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过程的办法是不可取的。

二、立足长远,把工作落到实处,从细节上做文章。

保证高标准严要求,从根本上做到让游客满意为宗旨的服务理念,“无投诉,零缺陷,打造旅游绿色通道”不是空洞的,是每一个游客都能感受到的,不把“游客是上帝”作为口号,而是真正的让游客找到做上帝的感觉,进而树立品牌,树形象,扩大影响。回顾一年半的历程,截至目前接待游客23247人,组团700人次,达到了无投诉,零缺陷,收到游客表扬信500多封,锦旗四面,固定客源及友好协作单位不断增加,发展趋势良好,达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目前,我社有业务人员8名。计调2名,固定团队导游员14名,散客导游10名,职责分工明细,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不给旅游摸黑,不给丢脸的思想,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每人上岗之初先交质量保证金—5000元不等,保证其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为避免各部门利用职务方便,做出损害游客利益的事件发生,游览过程分段负责,互相监督,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开展外联活动,参加全国大中小旅游促销会议10余次,发放各类旅游宣传品xx0余份。业务的良性开展为形成合力,巩固公司品牌效应,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三、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积极开展电子商务。

随着通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因特网的不断普及,使旅游信息的流转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旅游资源的经营者和最终的旅游消费者之间能够建立起更直接的关系。

我国网民人数的增加为计算机网络信息交流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作为旅游业三大支柱之一的旅行社担负着组合旅游产品、并直接向旅游消费者推介和销售的职能,同时又担负着向旅游产品供应企业及时反馈旅游市场需求的功能。旅行社的这一中介地位决定其收集信息、传递信息、综合利用信息的重要性。因特网将旅行社推向变革的大潮之中。因特网所引发的学习革命必将会对旅行社产生巨大的冲击:一方面,旅行社可以从网上轻而易举地获得超大量的信息,可加强旅行社与旅游供应商和旅游者之间的联系,也可使旅行社的传统经营运作方式信息化、简单化、科学化,促进旅行社经营管理现代化;另一方面,因特网也会把旅游供应商和旅游消费者聚集在一起,互通信息,以致抛开旅行社中介机构,不必依靠旅行社所提供的信息,就可以直接进行买卖活动,旅行社传统的市场将被其他类型的竞争者分割。

四、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经常化。

导游是旅游的灵魂。导游在整个旅游过程中的作用不可低估。经过培训考核确立自己的固定导游队伍。从思想上业务上严格要求,使大家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谁也不愿成为第一个被投诉的导游员,设立委屈奖,鼓励优质服务标兵,奖罚分明,例如:凡我社导游员获得客人表扬信者,免除此导游员所带旅游团的全部人头费,以此作为奖励,让导游和旅行社利益双收、风险共担。每年抓淡季组织导游员进行政策法规,景点的讲解的培训,在培训的过程中大量的引用我社导游员旺季带团中所遇到的大大小小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结合客人当时的心理变化分析出最周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供大家分享,从而使得每个导游员可以在别人实战带团中,汲取工作经验,为今后更好的为客人服务、巩固与组团社间互信的关系,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导游业务培训过程中,不光要突出讲解内容精彩,更要强调对《旅游心理学》、《市场营销》、《旅行社管理概论》、《公关礼仪》相关知识的培训,因为做为一名合格导游员在带领好客人进行观光游览的同时,还要合理的适当的激发客人的消费动机,从而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拉动我市绿色gdp增长。针对组团社,导游员更是代表着地接社的形象与接待能力,强化导游员对《旅行社管理概论》的学习其意义在于使导游员了解旅行社经营过程中各部门工作内容,充分认清地接社、宾馆、酒店、以及组团社之间的利害关系及利益分配,使得导游员在工作过程中,在满足对客人服务同时,能够配合好所在旅行社各部门的工作,更能照顾到组团社的利益,全陪的利益,从而使自身的工作能够顺利展开,从根本上避免了因导游员不了解旅行社业务原因,造成客人投诉或为我社砸掉老客户等事情的发生。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使所掌握的知识能够更好的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同时也激发了我社导游员的学习热情,更为来年工作的展开,提供了思想上的保障。年终组织优秀导游员外出旅游,既作为奖励,又作为一次与异地同仁学习交流的好机会。

最新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等___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的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的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的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

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

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的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的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的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的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的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

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的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的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民族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

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的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的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的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的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的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的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

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的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时,结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共___天,饭店住宿___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___元/人,儿童(不满14岁):___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___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___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___。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___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旅行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

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当我们满怀激情的步入20xx年,欣然回首所走过的每一步,除了收获了一年的辛劳,我们更多的是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只有不断的修正和完善才能使我社更加稳步健康的发展。努力使我们旅行社在众多社中形成品牌,真正成为百姓品质生活的先行者、服务行业的领头者。

20xx年共接待旅游人数:3900多人。大小团队130多个,但比去年接待总人数少了300多人,总结原因并不是旅游市场的萎缩,或许是几家旅行社的介入、或许是我们工作的不足导致接待人数的下降。总结xx年的工作计划xx年的工作。重点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进一步规范了我社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使我社内外部环境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使旅行社能够更规范地经营。我社应该在团队组建方面本着宁缺勿烂的原则严把从业人员入职关,从根源上保证了旅游的服务质量,同时积极学习现代治理理念,把员工培训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每月进行员工文化培训、服务理念培训、旅游业务培训、政策法规培训、安全意识的培训等,让每一位员工把服务意识、守法经营、有序竞争、安全意识根植在心,从而为旅游服务质量的永续提高提供了保障。

为了让旅游服务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检验,我们虽然已经开通了散客回访,团队同样也应该及时回访,不能单凭游客意见表来反映。我社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参照旅行社服务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一系列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上门客人的接待标准、电话咨询服务接待标准、合同签订明示标准;质量回访制度,导游带团的有关规定等等,从个个环节监督旅游服务质量,加强了与游客之间的有效沟通,同时处处宣扬文明旅游的理念,使旅游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变一方义务为双方权利,变被动为主动。

为了确保旅游市场,旅行社品牌的提升新客户、老客户、团队、散客都应该要做到常回访。每一个新客户在没有定下来及时回访,并做好详细的处理结果。实行一周一查。行程中的客户也应及时打电话跟踪,质量的好坏,及时汇报。每笔业务最少一个电话,落实到个人。行程结束了的客户要定期回访,每人每周10个电话,包括探访、拜访、回访。只有常沟通才能进一步的了解旅游市场,拉笼客人,保证客源。

总之20xx年将是我社更具考验的一年,我和我部门的员工有信心在这一年里把旅游部的工作在提升一个台阶。尽心尽力为旅行社的发展和壮大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新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对社会导游员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旅行社在使用_________公司注册导游人员的时候,能够得到更完善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书后,方可使用在甲方注册的社会导游。

二、甲方无偿向乙方推荐注册导游,并提供导游的有关简历及工作情况,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导游时,必须与该导游签订劳务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包括:聘用时间、双方责任、待遇的标准、违约的处罚、协议的解除等内容。做到公平、合理、合法。

四、甲方导游在为乙方执行带团任务时,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导游委派单,任务完成后,乙方应在导游员质量跟踪表中意见反馈栏中如实填写导游带团情况。乙方如使用没有导游委派单的导游,视为违规,将按有关法规对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处罚。如因甲方导游的原因产生的团队质量投诉,由省,市旅游局有关部门鉴订后,由甲方负责向_____公司索赔。

五、导游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或问题,乙方应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备案,甲方将情况存入导游档案。

六、乙方临时聘用甲方注册导游执行任务,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视情况尽力给予安排。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导游进行审核认可,并与导游签订劳务协议书,方可使用。

七、甲方有义务督促旅行社和导游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以保障旅行社和导游双方的利益。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_____年。

甲方(盖章):

联系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联系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座(空调)旅游客车_____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总计车费共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 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_____%税点。

五、 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 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 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_____天前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前_____至_____天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前_____至_____天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 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最新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在旅行社的内部工作,我不仅接触了前台服务员的接待工作,也接触了旅行社内部运行工作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对旅游市场运作得到了充分的认识和学习。另外从我对旅行社日常的管理和计调上的观察,有助于对所学过的管理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学等科目的深入理解,进一步完善了自身的知识体系和提高了自己的管理能力。

在现今这个需要专业技术和全方位能力人才的市场中,我认识到了自己需要取长补短,弥补和进一步学习,对我以后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都有着极大的帮助。

在接待工作中,对于在和客人交谈旅游线路时的谈话、举止等要适当其分。因为客人对你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如何在短时间内让客人信任你,然后参与你的团队工作是个很好的前提。我认为有以下的方法:

第一要必须面带微笑,让客人觉得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第二是在做介绍线路时要时刻以客人的立场上出发,投其所好。

第三是对于外出游玩的介绍上,要及时向客人说明当地的消费情况、风俗情况、注意事项等。更重要的是要时刻站在客人角度上为他们着想,他们才会觉得我们是真的很体谅他们,尽心尽力在为他们服务。

总之,在接待与服务的工作上,不仅要掌握好线路的流程而且还要懂得摸索客人的心理等技巧。

旅游接待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旅行社的形象。由于旅游产品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包含了住宿、餐饮、交通、娱乐、游览、购物等服务项目,接待的过程就是上述服务实现的过程,所以,接待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由于旅游产品是先购买、后消费,为了保证旅行社的产品质量,使客人满意消费者满意,旅行社全部的服务过程要按照规范,标准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使接待工作能顺利进行。

所以,接待工作具有很强的规范性。旅游活动包含着对文化的了解、对知识的渴求,这在客观上要求接待工作具有较高的文化性,接待工作的主要部分是导游接待服务,导游接待服务不仅要帮助,照顾客人的旅行生活,更重要的是要在讲解的过程中传播文化,所以,接待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化性。

由于接待工作是独立进行的,接待人员和客人是双向交流的,所以,接待工作要遵守两个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

二是要切实遵守外事纪律和旅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细则。

所以,总的看来旅游接待工作具有综合性、规范性、文化性和原则性,这就让旅行社不得不注重旅游接待工作,特别是安排旅游接待活动的重要执行者——旅游计调。

在旅行社中,计调首当其冲成为其中一个形象代表。它是旅行社完成地接,落实发团计划的总调度、总指挥、总设计。“事无巨细,大权在握”,计调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自主性,、灵活性。如果说“外联”是辛勤的采购员,那么计调就是“烹饪大师”,经他们的巧手要把“酸、甜、苦、麻、辣、咸”的不同滋味调制出来以满足不同团队的“口味”,确实需要一定的技巧。所以,计调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差错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计调人员在讲话和接电话时应客气、礼貌、谦虚、简洁、利索、大方、善解人意、体贴对方,养成使用“多关照”,“马上办”,“请放心”,“多合作”等“谦词”的习惯,给人亲密无间、春风拂面之感。每个电话、每个确认、每个报价、每个说明都要充满感情,以体现你合作的诚意,表达你作业的信心,显示你准备的实力。书写信函、公文要规范化,字面要干净利落、清楚漂亮、简明扼要、准确鲜明,以赢得对方的好感,以换取对方的信任与合作。一个优秀的计调人员,一定是这个旅行社多彩“窗口”的展示,它像“花蕊”一样吸引四处的“蜜蜂”纷至沓来。

计调人员一定要细致地阅读对方发来的接待计划。重点是具体时间、人数、用房数、是否单双间、小孩是否占床、用早、政府税如何缴纳。抵达大交通的准确时间和抵达口岸,核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迅速进行更改。此外,还要看看人员中有否少数民族或宗教信徒,饮食上有无特殊要求,以便提前通知餐厅。如果发现有在本地过生日的游客,记得要送他一个生日蛋糕以表庆贺。如人数有增减,要及时进行车辆调换。条理化是规范化的核心,是标准化的前奏曲,是程序化的基础。

“五定”(定房,定票,定车,定导游员,定餐)是计调人员的主要任务。尽管事物繁杂缭乱,但计调人员头脑必须时刻清醒,逐项落实。这很像火车货运段编组站,编不好就要“穿帮”,“撞车”,甚至“脱节”。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要做到耐心周到,还要特别注意两个字:第一个字是“快”,答复对方问题不可超过二十四小时,能解决的马上解决。解决问题的速度往往代表旅行社的作业水平,一定要争分夺秒,快速行动。第二个字是“准”,即准确无误,一板一眼,说到做到,“不放空炮”,不变化无常。回答对方的询问,要用肯定词语,行还是不行,“行”怎么办,“不行”怎么办。千万不能模棱两可,是似而非。不然很难让客户产生信任,缺乏安全感,或许生意就这样“黄”了。

组一个团不容易,往往要做到价格既要低质量又要好,计调人员在其中往往发挥很大作用。因此,计调人员要对地接线路多备几套不同的价格方案,以适应不同游客的需求,同时留下取得合理利润的空间。同客户“讨价还价”是计调人员的家常便饭,有多套方案、多种手段,计调就能在“变数”中求得成功。不能固守“一个打法”,方案要多、要细、要全,你才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纵然千变万化,我有一定之规。

计调人员即要具有正常作业的常规手段,还要善于学习,肯于钻研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新动态、新信息,以提高作业水平,肯下工夫学习新的工作方法,不断进行“自我充电”,以求更高、更快、更准、更强。如要熟练掌握宾馆饭店上下浮动的价位;海陆空价格的调整、航班的变化;本地新景点,新线路的情况,不能靠“听人家说”,也不能只靠电话问,应注重实地考察。只有掌握详细,准确的一手材料,才能沉着应战,对答如流,保证作业迅速流畅。

最新旅行生态白皮书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安排团队及散客入住 大酒店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房价、用餐标准及划分

期间

房间及价格

团队用餐标准

标准双人间(小)

标准单人间(小)

其他房间

中式正餐)

西式正餐

旺季

备注:

1、已上价格均为旺季价格,

2、旺季为 ,平季为 。

3、团队按10人5间房以上成团,含10人5间房,散客为10人5间房以下,人数及房间数不含陪同人数及房间数。

4、以上价格均包含15%的服务费。

5、散客散客为团队价加 元/间.天(仅能含西早)

6、团队加床,每张床位收费标准为80元/天。

二、预订

1、团队:乙方应将团队的预订计划提前7天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客人订房及订餐的详细情况通知甲方,注明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房间数量、抵离店时间、付款方式及特殊要求等,并有预订负责人签字及预订客房和餐饮专用章为准。

2、散客:乙方应于客人进店前3天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客人订房的详细情况通知甲方。

3、乙方对团队或散客的预订资料若有更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免发生沟通错误。乙方的客人入住酒店超过预订日期,乙方须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续住,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门市价格向客人现收房费。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预订或更改传真后,2天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优惠

1、为鼓励乙方销售,甲方给乙方如下奖励:本合同期内,乙方所接待的旅行团队、散客达到500人次后,房费下浮10元/间天,达到1000人次后再下浮10元/

间天,依次类推。

2、甲方同意每满16位客人免一张床费用,32人免一间房,以此类推,但一团最多不超过两间免费房。

3、12岁以下儿童与父母同房免收房费(加床除外)。

4、甲方为乙方团队陪同床位提供半价优惠,提供免费陪同早餐、正餐,但每个团的陪同不得超过四人。

5、散客入住,甲方不提供给乙方陪同房。

6、散客入住,只提供西式自助早餐。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所有费用每次一次性结清。若乙方结算方式为现付,须在客人入店时,预付所需费用,并在客人离店前将费用结清;若乙方结算方式为汇付,则须在客人抵店前三天将所需费用汇至甲方银行账户:

甲方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2、如在规定时间内,乙方不付款或有拖款现象,甲方有权不安排以后将抵达

的客人入住,并将直接向乙方客人收取有关费用。

五、违约

乙方团队如有更改或取消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空订,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将按预订房间数量收取房费。

六、合同期限:*年 月 日——*年 12 月 31 日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应保密,无论任何原因或目的均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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