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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原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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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原理(六篇)
2023-01-05 22:04:2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一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的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是我县法治建设史上又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开拓创新,措施有力,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我县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县人大会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实现了“两增强、三提高”的总体目标,为构建法治青川、平安青川、和谐青川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普法工作有序开展。20xx年,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启动实施,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青川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发了《青川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实施依法治县的决定》,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别纳入全县年终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内容。全县36个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也分别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普治机构,并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普法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地区、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从20xx年开始,县财政将5万元/年的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追加,先后追加11万元用于编制印发《xx普法宣传手册》、《“5.12”汶川大地震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五年来,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先后提请县人大会听取并审议了我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等51部法律法规的情况,按人大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建议,认真办理落实,保证了普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我县从实际出发,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强化具体措施,增进工作活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引导和促进普法重点对象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增强法制观念,在全县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农民学法用法”、“中小学法制教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安排意见;二是对全县学法用法活动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印发了“法律六进”、“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意见和标准;三是建立健全了县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推动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法制文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提高普法宣传员整体素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地震发生后,县法建办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国土、建设、工商、农业、林业、防疫等部门,深入帐篷和街头发放、张贴宣传单,通过广播、电视、标语、专栏、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涉灾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及时印发了《“5.12”汶川大地震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共4万余册,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以上,为我县的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针对全县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对涉校工作、曲河等乡镇场镇搬迁、马鹿等乡镇征地拆迁等及时组织成立涉灾法制宣讲团,以乔庄、木鱼、关庄、竹园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法制宣讲活动,组织农民学习《宪法》、《物权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深入地开展感恩教育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五五”普法以来,县法建办先后举办了四次“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了480名普法骨干,极大地提高了普法骨干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20xx年,我县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四川省百万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员220xx余人。20xx年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村(居)干部近8000多人参加青川县涉灾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0xx年组织36名实职副县级领导和4000名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村(居)干部参加广元市“五五”普法考试,大大提高了全民普法、学法、用法的水平。三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由县法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工商、税务、公安、妇联、科协、工会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开展送政策、法律、科技、卫生、文化“五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朋友送去精神食粮,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

(四)开展“法律六进”,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普及。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将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干部培训主渠道,干部任前、公务员上岗及在职理论教育、更新知识培训、普法培训、依法行政以及政治理论培训融为一体。全县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6%,合格率100%。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律文化下乡”富民惠民活动和宪法宣讲活动,送法下乡2253人次、制作展板278张、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解答法律咨询67000余人次。集中开展了“五五”普法暨“护巢”行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行动,成立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区调解组织185个,排查矛盾纠纷369次,调处矛盾纠纷356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各个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和完善“五个一”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效果明显。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全县的中小学校都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坚持定期对学生集中上法制教育课,做到了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法律进校园、法律进课堂、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法制电视录像和街头法制宣传等活动互相结合,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五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法建领导小组、工商、税务、质监、经商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对全县重点规模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进行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税法》等法律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经管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六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等形式开展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得到增强。

(五)强化依法行政,行政决策水平全面提高。县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青川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青川县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有了极大提高,为全县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强化矛盾化解,专项治理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领导包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县开展副县级领导接访、下访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组织保障作用。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30多个部门281人组成的处理涉灾有关问题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分户包干,“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全力做好了木鱼中学、关庄开挖应急通道和县城搬迁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稳控工作。

开展了项目招投标监管、河道采砂整治、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专项治理和以严查“老虎机”等赌博机为重点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相继开展了“破现案挖积案、打盗抢抓逃犯”大会战、“雷霆一号”、“雷霆二号”、“迎奥运、保平安”、“雷霆三号”、“雷霆四号”“校园安保” 等严打整治行动,先后召开公捕公判大会12次,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

扎实开展“平安工地”和“平安拆迁”活动,以政法干部联系工地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灾后恢复重建氛围。

五年来,青川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青川县司法局、乔庄镇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柳桂华、沙洲镇白龙社区郭志培等7位同志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充分肯定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单位的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个别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依法履职和服务的意识不强。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继续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面贯彻实施我县“”规划和实现“三大目标”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我县“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生态兴县,艰苦奋斗、富民强县”的发展思路,围绕“生态产品基地县、生态旅游强县、生态文明示范县”三大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以普法惠民、服务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创新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青川经济振兴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更加幸福安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目标是实现“四个大提升”和“三个奋力争先”: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大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得到大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和其他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大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得到大提升。在普法宣传教育实效上奋力争先,在创造典型工作经验上奋力争先,在法治县建设成果上奋力争先。要重点抓好以下8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永康书记指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不断增强全国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让全县人民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法规,维护法律尊严。

(二)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各部门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法律知识学习,保证领导干部单位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并落实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爱国意识、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融入当地社会的能力。

(三)突出抓好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村民主管理、城乡统筹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环境和生态保护、招标投标、保护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济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突出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我县十大救助制度、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大发展。

(五)突出抓好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按照构建和谐青川、平安青川的总体要求,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为重点,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宣传形式,通过法治长廊、法制橱窗,广告牌匾、社区法律图书角、农家书屋、开展法制演讲、文艺演出、法制影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形式,将法治文化广泛融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七)突出抓好“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以全县“百场法制讲座进村社”活动、“五讲”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抓手,利用法律、法规宣传日(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和重大节假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八)突出抓好法治县创建活动。各乡镇要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县级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措施,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特别是非执法行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指导和督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制定并落实行业依法治理规划和工作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管理、防毒禁毒、建筑建材领域安全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深入推进“法治青川”、“平安青川”、“和谐青川”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有力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我县“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部署,落实措施,突出重点,抓点带面,加强监督,逗硬考核,确保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一)要建立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已把“六五”普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以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配齐配强人员,配备宣传车辆和设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人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审议,主动接受政协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民主监督。

(二)要建立长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大政法”理念下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不断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主动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的新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能,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指标研究,适时出台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强化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政法部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增强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突出各自特点,积极做好所联系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国资、工商、经信局等部门要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三)要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普法经费。要加强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大力支持法律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发展。要推进乡镇、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健全“电视、短信、网络”三个宣传平台。强化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体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每季办好一期普法节目、专栏。移动、联通、电信企业要利用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每月和在重大节日期间要免费为网内用户发送两条法制宣传短信。政府网、门户网站和各单位、行业局域网等新兴媒体办好普法网站、网页,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力度,占领虚拟世界阵地,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让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为实现我县“三大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二

201x年,分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普法办的直接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地区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普法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程。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六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企业员工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重点,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安排制定并下发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工作标准,要求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月为最后一个星期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公司员工认真开展法制学习,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部室、分支机构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全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通过汇报会,对各部室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认真做好每月一法的学习、考试工作,为下半年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上半年,我公司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定期不定期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培训班上,将有关xx条例、宗教民族政策、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70余人次;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公司员工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单位员工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阿热勒乡红色书屋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宣传学习,使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学法考试,按照每月一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考试;二积极参加县普法办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6、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征订《新疆法制报》教材任务,并认真组织员工学习。

7、认真抓好重点部门的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到重点部门检查普法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其不足之处,并要求限期整改,提高依法服务、依法办事能力;

8、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档案、信息编辑等工作,及时向县普法办上报;

二、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我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半年来,调解人员调节率达100%,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得到了提高。

2、广泛开展公司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在管理上,我公司按照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使各项业务有了全面的发展和突破,服务领域不断开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公司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3、加大普法治理建设投资力度。今年以来,在公司财力非常紧张的状况下,配备了办公设施,使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加强和改善,基本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真正做到了硬件过硬、软件不软。

4、加强费用工人员培训力度。我公司深刻认识到人员素质的提高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利用每月学习日,以学代培,组织开展业务考试及汉语言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员工的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平台,大力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我公司认真组织开展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着重检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同时认真进行年检注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将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提高用户满意度。

四、以加强理论教育为根本,努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企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务优良、依法办事”的服务队伍。始终把员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员工,采用“三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记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与相互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干部员工的学习。学习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生动,确保学习效果。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一是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公司系统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量化责任,从上到下都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检查、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使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五、认真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我公司按照、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做好业务和普法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扶贫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之上,派专人负责扶贫点的扶贫帮困工作,身体力行了“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及时的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贫困户和人民群众身边,向贫困户提供各种咨询和宣传。

六、下一步的工作及打算

下一年,我公司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以县普法办普法业务为指导,以“用户之上,用心服务”目标为主线,以努力奋斗、不断进取为动力,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强化企业发展为基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努力探索新时期工作的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三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充实调整领导机构

本年度,我园将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和调整。由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何晓蓉同志任组长,副园长辜燕任副组长,成员由辛敏、母莉、李庆及各班班主任组成、落实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园目标责任制,争创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二、强化建设意识,狠抓措施落实

依法治园,依法施教,加强幼儿园的法制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培养跨世纪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需要。

1、充分发挥幼儿园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幼儿园的政治、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2、加强与法制副园长的联系,共同探讨和研究学园法制宣传措施和方法。请法制副园长到园作1-2次法制教育讲座。

3、加强幼儿园各项普法制度建设,完善各项普法措施。

4、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园,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5、坚持普法宣讲制度和“遵纪守法户”的评选制度。

6、搞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认真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对象

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扎实搞好“五五”普法工作要明确普法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真遵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法制教育,根本的问题是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的要求,加强对幼儿的法制教育。尤其是要进行《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树立公民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对教师的法律教育,重点是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法规、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等。增强法制观、职业道德观,搞好师德师风建设,做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合格人民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

四、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

1、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加强对师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幼儿园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对师生的法制教育,使师生了解与生活和工作学习相关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要求教师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教师全年自学法律法规不少于90小时,集中学习不少于50小时,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集会*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幼儿园教育规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资阳市的地方法律法规。

2、将普法教育与幼儿园综治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把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搞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在全园开展“我是文明小公民”活动,确保综治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3、搞好禁毒日和宪法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幼儿观看法制教育录象、幼儿安全知识、幼儿良好文明形象等主题活动。

五、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普法工作

我园将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普法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添新措施,收集整理好“五五”普法工作档案,做到资料全,专人专管,以优秀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今年普法任务,为今后争创“五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四

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称司法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

(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

下列事项分别由司法协助外事司会商部有关业务司局决定或者上报部领导审批后办理:

1.监狱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籍囚犯管理、安排外国代表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访监狱及对外提供有关在押犯情况等,会商监狱工作管理局;

2.劳动教养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安排外国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访劳教所、对外提供有关劳教人员情况等,会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3.律师管理与公证业务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派驻代表、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办事处的管理及中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外国设立办事处等,会商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4.法学教育方面的涉外事项,如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派遣留学生、与外国建立校际交流关系等,会商法规教育司;

5.外国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等事项,会商办公厅。

(四)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计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五)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协助外事司管理,由本单位实施。

(六)各司法厅(局)的外事活动,在当地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司法协助外事司指导和管理,由各司法厅(局)实施。

(七)司法部政治部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政治审查或备案。

(八)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根据外事工作任务年度计划,负责部机关年度外交支出预算,审核各项涉外活动费用标准和涉外活动经费的支出。

(九)司法部直属单位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日前送交司法协助外事司核准后执行;各司法厅(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计划报司法协助外事司备案。

二、关于审批权限

(一)以下事项由部领导审批:

1.上报国务院的事项;

2.送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事项;

3.司法部机关年度外事工作计划;

4.邀请外国副部长级和司局级代表团来访;

5.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组织;

6.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

7.部机关司局级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

8.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定合作项目协议;

9.对外请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问题的司法协助事项;

10.提供有关重大事项的对外表态口径;

11.部领导参加国内外事活动;

12.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项。

(二)以下事项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或审核:

1.上级部领导的事项;

2.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出访、出国谈判或参加国际会议;

3.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或非政府人士来访;

4.对外请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协助事项;

5.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及其以下干部参加国内涉外活动;

6.一般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

7.其他外事事项。

三、关于审批程序

(一)司法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报批的外事事项,应首先送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核,并遵循以下要求:

1.需上报国务院批准的事项,如拟邀请外国现任部长、前政要来华、加入国际组织等应提前60天报送;在华举办重要或大型的国际会议应在上一年度报送;

2.需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会签)或备案的事项,如拟邀请外国现任副部长来华、与外国司法部签订双边交流、合作协议等,应提前45天报送;

3.需由部领导审批的事项,如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订合作项目协议、部机关司局级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邀请外国司局级代表团访华等,应提前40天报送;

4.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的事项,如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人员以及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拟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和非政府人士来访等,应提前30天报送;

5.临时出现的情况或部领导交办的事项,至少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并说明原委,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6.各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按规定期限呈送的请示、报告,除应请示外交部或上报国务院批准的外,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二)须报部领导审批的事项,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长、部长的顺序呈报。分管外事的副部长不在时,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长审批,未确定代管时直接报部长审批。

(三)需由司法部内多个职能部门会签的事项,按照司法协助外事司、有关业务司局、政治部、计财装备司的顺序会签。

(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常驻代表团或国内有关部门发来需立即办理的涉外事项的文电,由办公厅批转司法协助外事司,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先期处理并根据内容分送部领导或有关司局。

(五)我国领导人会见司法部接待的外国部长级代表团、司法部领导与来访的外国代表团举行正式工作会谈,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准备国别情况、双边关系情况、部际交流状况、国际组织情况等材料并拟定谈话要点或会谈提纲;由有关业务司局协助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问题的表态口径。

(六)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联系、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司法协助外事司同意;各司法厅(局)人员与外国使馆、总领事馆或其他外国机构联系或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同意。

四、有关要求和纪律监督

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对外工作中,应加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

(一)在对外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纪律要求。

(二)在对外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规定。所有涉外人员均应提高警惕,严守国家秘密。

(三)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任务和实质内容,严禁变相公费旅游。出国团组人员要少而精,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因航班缘故及其他特殊情况变更经停城市和停留时间的,要及时补报。

(四)因公出国的团组,应在出国前集中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非经司法部批准,各直属单位和各司法厅(局)不得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以下简称“双跨”团组)出访或出席国际会议。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由司法协助外事司报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各司法厅(局)经司法部批准组织的“双跨”团组,向本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六)各直属单位经批准组织的出访,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组团的,应将司法协助外事司致该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协商函、通知书发到该地方司法厅(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属单位接待的外国团组需赴地方参观访问的,应通过当地司法厅(局)统一安排。

(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敏感领域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问题的国际会议,由司法部统一组团。

(八)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同一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者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九)出访费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既不得接受国内企业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

(十)凡可利用国内资源解决问题的事项,不得出国考察学习;凡可由较低级别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较高级别人员出访;凡可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非专业人员出访。

(十一)所有因公出国的党政干部和专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如确有需要,经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派遣单位办理手续。

(十二)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外事的负责人和外事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发布的有关外事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解释。

关于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五

为了更好地完成我社区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高新区(新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提高社区辖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党的xx大,现将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我社区领导对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十分重视,社区党支部一班人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国家也好,一个单位也好,依法治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工作的成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多年来,我社区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及刑事犯罪案件。职工群众中已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良好风尚,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已深入人心。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年初经党支部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了普法组织机构,成员如下:

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我社区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检查、考核、评比、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措施

继续完善党委领导,其他部门监督,全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我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的抓好社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素质

今年以来,我社区利用社区学校时间,充分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合格率100%。上半年我社区着重学习了《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宪法的基本准则,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增强宪法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另外,我们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横幅、电教片等多种手段宣传普法及依法治理的意义及目的。同时,我们采取试卷、座谈会、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各种方式将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回来。

四、其他要求

1、除正常学习安排外,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还应有针对性的结合各自工作及专业特点学习掌握相关法律,为开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这也是个人开展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所有干部应熟悉掌握《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财务人员应熟悉《会计法》等。物业人员应掌握熟悉上级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销售人员应熟悉掌握《合同法》等。

2、学以致用,加强学习的针对性,这是对所普法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全所每个同志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普法工作的安排和个人学习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求全体同志通过学习教育等活动,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并且主动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解决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法维护个人和所里的权益和利益,切实提高全所工人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树立我所正规、文明、健康向上的形象。

五、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

2、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对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通过全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社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已明显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已蔚然成风。但是,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此项工作做的更扎实、更有效,为我区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关于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心得体会六

教育局提出x年是普法工作的关键之年,根据教育局的x年普法依法治校的工作安排,我校要加强依法治校,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向管理要效益。今年我校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x届x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的意见》和“五五”、“六五”普法规划,通过检查验收,深入普法,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为建设“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学校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努力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素质。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是推进这一进程的重要措施。因此,我校将抓住“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机,深入开展好普法教育,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1、认真组织好教职工学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本年度继续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育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教师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学校将继续把教职工学法用法纳入政治学习和继续教育范畴,精心组织,不断创新机制和形式,确保实效。

2、努力开展好学校骨干学法用法培训工作。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法制课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学法用法的学校骨干。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法制教育功能。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校将坚持抓好学生法制教育,并且在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上要有所突破、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足上好法律常识课、开展好各种法制教育活动、确保在校学生涉案率、犯罪率为零,营造一流的法律氛围。

1、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开足上好法律常识课,每两周一节,真正将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学;

2、充分利用班会、班级黑板报,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在此基础上,学校进行一次“六五”普法征文竞赛,营造学法、懂法的氛围;

3、校橱窗继续举办“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型图片展,强化宣传教育;

4、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组织法制报告和法制图片展,增强法律意识;

5、加强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积极发动党员教师、班主任、政治教师、法制副校长等,认真开展与不良行为学生结对帮教活动,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6、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建章立制,深入推进法制进校园,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求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教育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因此,依照《我县教育教学管理规程》,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依法办事,是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保证。实行民主管理,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依法治校工作开展的深度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并时时提醒教师要依法自律、依法从教。

2、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以人为本,民主管理是搞好学校工作的重要理念。本年度学校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的民主监督机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倾听师生心声,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认真处理并及时化解校内矛盾,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校务公开制度。为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对于学校的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要坚持“两个机制”,即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机制、以纪检监察和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把财务管理、收费、工程建设项目、评优、职称评审、招生、福利分房、学校重大决策8个方面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特别注意选准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对重大而又敏感的问题实施“阳光操作”,增强学校教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创“政通人和”局面,保证依法治校工作得以长期有效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老师学生满意。

(四)提高认识,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并始终坚持将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争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高度认识, 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人是最宝贵的财富。确保校园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证。为此,学校要大力加强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意义的认识,以人为本,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明确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确保安全,人人有责。每位教职工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在平时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都应该自觉履行好安全职责,保证不出丝毫安全差错。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注重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方面,学校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将安全知识及安全防范措施广泛宣传,让学生耳熟能详。另一方面,学校、各班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的时机,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预防各种传染病,以及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敲响安全警钟,切实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构建和谐校园呼唤依法治校,只有依法治校,学校才能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管理机制,使依法治校内化为全校师生员工自觉行动;形成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形成朝气、人气、正气、协调和谐;改革、发展、稳定、协调和谐;理念、措施、制度、协调和谐;党务、行政、学术、协调和谐;教学、教科研、管理、协调和谐;教师、干部、学生、协调和谐,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20xx年,学校要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学校的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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