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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 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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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 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四篇)
2023-01-05 22:53:36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明确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职责任务,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法治实践与普法工作联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在制度建设、重大决策、监管执法和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内外并重同步推进。结合应急管理职责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 同步推进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能力和法治意识。

(三)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立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实际情况,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结合每年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采取咨询宣讲、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入脑入心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法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性。

(四)坚持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局党委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其他领导抓具体,各股室(中心)抓落实的普法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衔接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各类灾害事故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开展系统内普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普法模范带头作用,每年专题学法原则上不少于2次。积极推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辅导、脱产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专题培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敬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依法行政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效应。(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统计股)

(三)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将“三项制度”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加强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执法办案中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管执法实践中提升执法水平,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深度普法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法规统计股)

(四)开展行政许可过程普法。认真履行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普法职责,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办事大厅等途径公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申请文书和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等事宜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要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各项权利,认真解疑释惑,主动宣传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不予行政许可的要说明理由,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做好解释,保障申请人的救济权利。(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审批服务股、法规统计股)

(五)做好重要时段普法。结合“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系列切合阳春实际、公众需求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六)突出热点难点普法。着眼应急管理改革事业发展,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事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合作,运用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群众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深化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向司法部门推送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学习读本和典型案例。(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统计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八) 强化学习宣传党章党规。适应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股室: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春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孟卓

副组长:练常旺 严忠荣 林文辉 梁成

成 员: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规统计股,法规统计股股长负责日常工作。局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狠抓普法用法制度落实,大力普及本部门主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将普法与重点任务、日常业务、特色工作、法治实例、舆论热点结合,延伸普法触角,拓展普法履盖面,提高普法实效性。

(二)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考核体系,定期对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标未完成的要予以通报。

(三)创新载体,增强实效。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多种形式创新,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应急法治宣传阵地。

关于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近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以“转观念、调方式、抓落实、促履职”为抓手,带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履行工商职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党组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我局党组执行六项纪律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增强政治觉悟。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通过集中观看、党组会、专题宣讲会、分片宣讲等形式进行学习传达,把全系统的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党组成员除参加各级举办的十九大宣讲培训班外,还分别到管片的 为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将十九大精神传达到基层第一线。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举办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半天以上。举办集中宣讲活动,加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进一步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文件方案。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是干部队伍的排头兵,局党组狠抓所属单位的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以大局为重,服从党组会议决定,执行党组会议决策。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心系大局、服务大局、服从大局。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开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在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做好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将学习教育与组织生活相结合。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支部书记述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牢记初心 保持红心”困难党员党内激励关怀活动。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创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红旗党支部、合格党员创建,激发基层活力。指导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9.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制,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和所长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维护更新政务网站,建立中层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信息群,扎实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在工商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履职尽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持紧防严管,从干部职工考勤、着装、请销假、值班、环境卫生等日常事务抓起,开展作风纪律建设专项检查,全面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坚持用制度管人。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不担当、不作为、财务管理违规问题、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针对2017年市广播电视台《监督在线》节目曝光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召开专题讨论会、观看教育影片等形式,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使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懒、庸、推、慢、浮等问题,对症下药,抓根治本,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强化依法执政能力,优化为民办实事效果。加大作风纪律跟踪回访督察力度,不定期采用多种督察方式对各单位的纪律作风以及履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严肃督察纪律,做到立行立改,努力推进全系统作风纪律大转变。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堤防。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和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体系工作,建立起了牢固的思想防线,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在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下,我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全体局党组成员带队,各挂点科室(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对 各单位支部(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开展履职尽责“大走访”,对辖区市级重点企业、“两代表一委员”、局所班子包挂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征求他们对 开展履职尽责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业主和“两代表一委员”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召开履职尽责征求意见座谈会,每年聘请19名代表为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现场收集监督员对 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集中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组织党员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审批、执法办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开展了廉政教育。细化党风廉政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签定“干部廉政承诺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作出庄严的承诺。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扎紧,规范了工商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堵塞了一切可能出现的制度漏洞,调动了广大工商干部立足岗位优化服务积极性。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存在被动学习的现象。一是存在对待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有所欠缺的问题。虽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上级要求学的就多学一点,不要求学的就少学一点,存在实用主义现象,没有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对理论知识的科学体系掌握不够全面和系统。二是学习广度和深度有所欠缺。学习缺乏钻研精神,缺乏“挤”劲和“钻”劲,学习中不求深入研究,对政治理论的实质精神理解不够深刻。在学习中,对各种理论学习均有所涉猎,但是缺乏一定的深度。三是自学意识不强,学习氛围不浓。抓日常工作时间多,抓理论学习时间少,缺乏钻研和深度,学习时间不够充足。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基层排忧解难不细不深。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扎实。调研工作任务虽有布置,但在实践中具体落实不够,没有形成有价值、有指导性的调研报告。下基层调研时间和频率偏短、偏少,调研内容不够具体明确,业务研究不深,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工商所业务指导研究不够,有的甚至有当“甩手掌柜”的现象。二是对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和待遇关注不够。除了各项会议和汇报工作,与基层干部坐下来交心谈心少,对干部关心还不够。没有把深入基层、及时与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沟通交流、了解群众诉求作为重要工作职责之一,主观判断较多,存在不愿做管基础、打长远的工作,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的现象。三是为基层解决问题和困难不够及时。由于深入基层倾听意见不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不及时。对于基层和一线的各种呼声,只是根据平时听取的汇报材料一知半解,掌握不了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问题不细致,不深入,解决问题不彻底,浮于表面。

(三)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担当负责精神不够强。有的同志碰到困难和问题,有畏手畏脚的情绪,回避矛盾,不敢迎难而上。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没有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所分管单位的违规违纪言行,对干部队伍教育抓的不紧,对执法纪律监管不严,导致分管的单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2017年,全市 共纪律处分7人(其中市纪委处分3人),诫勉谈话9人,有6个单位被 通报批评,1个单位被市“党风政风热线”曝光。由此可见, 作风纪律建设和履职尽责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表率作用尚不够。有的班子成员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上,“头雁效应”不高,示范作用不够,有些纪律和制度带头执行不够,如作息时间、政务值班、外出报告、工作日志、机关集体活动等表率不够。有的同志在开展自我批评时自我剖析不深刻,老调重弹。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有的参加支部主题活动不够积极、主动。三是工作抓落实有差距。业务能力不够强,有些工作浮于表面,不能沉下身子一门心思抓落实,落实工作时讲客观、打折扣。对分管的科室以及基层工商所检查、督促、指导不经常、不及时,导致有些工作只有布置,没有检查和督办。对遇到的新问题,不能够静下心来分析解决问题,批评指责多,缺乏耐心思想。

(四)少数单位执法办案行为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去年底,市审计局对我局进行审计时,发现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事后,市局虽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是这一问题反映出我局少数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提升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二是从去年市审计局对我局的审计可以看出,我局存在小车燃料管理违规支出;以办公费、整顿费的名义收取工作经费;违规发放加班补助;使用不合规票据等问题。因此,在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关于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也是重点和难点问题,就是我国法治建设问题。

一、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

第一,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

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在《关于的说明》中写道:“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从1954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到历次的宪法修正案,都坚持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五四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人阶级领导”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1975年宪法直接将“党的领导”写入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1993年宪法延续了这种写法。

1993年宪法的序言里,多次写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当时,彭真同志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反复研究过如何在宪法中体现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比如:“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

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党的领导”一直体现在宪法中。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成为宪法的灵魂中枢。

第二,深刻论述了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

《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宪法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要通过宪法本身加以确认。具体而言,我国宪法明确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是如何体现出来的?一是面向过去,二是面向未来。

面向过去,宪法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其中最核心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灭了剥削阶级,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面向未来,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关于宪法地位的重要论述,揭示了我国宪法形式上和实质上的重要特征。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体现在宪法和部门法的关系上。2018年,中国向世界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处在金字塔顶端的就是宪法,下面是现行有效的291部法律(截至2022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91件),分多个法律部门。比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再下面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中国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还体现在其权威上。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第三,深刻论述了宪法的根本属性——人民性。

什么是宪法的基点,什么是宪法的核心归属?就是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国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除此之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在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控制住了疫情,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的权力在法律中也可转化为公民个人的权利。从整体上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从个体角度看,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谈治国理政》中写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第四,深刻论述了宪法的独特优势。

什么是独特优势?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有人说,对中国宪法的理解,特别是对文本的理解,有很多窗口,其中对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理解打开了通往中国宪法的一扇窗户。

中国宪法和西方宪法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我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从宪法发生学上看,西方所谓的立宪主义强调的更多是通过规范控制国家公权力来保护个人自由,缓和个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持续存在的紧张对抗性的关系。而中国宪法在长期奋斗和摸索中,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充分结合,形成了国家的根本任务。

解读中国宪法指明的根本任务,其特征可以用“现代化”三个字概括。什么是国家的现代化?历史上的中国是一个大国、一个强国,但却遭受了西方列强的侵略,并逐渐落后了。所以,我们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使中国再次富强起来。

实现现代化和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是不可分割的。1983年,我们强调的是通过实现工业化来实现国家的现代化。1983年底,我国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即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现代化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改革开放40多年的现代化建设,让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进入新时代后,我国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一思想在2018年修宪时被纳入宪法。比如,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宪法。再比如,明确了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党内,对这个奋斗目标有非常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比如,到2035年,我们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宪法中明确现代化的目标是我国宪法的核心特色,与西方国家的宪法有很大不同。

第五,深刻论述了宪法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一个国家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国家治理问题。当明确了我国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后,相应的我们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宪法在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成了一个国家治理的“四梁八柱”,宪法规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方位。宪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从1954年开始,社会主义制度就被写入了宪法。此后,我们一直在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并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

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通过统筹人民和权力机关的关系、权力机关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建构起我国的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宜中国的,是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权组织形式。怎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宪法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2019年,曾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特别提到了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完善和探索经济制度,同时经济制度的完善也为我国政权的长治久安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打下基础。

除此之外,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的政党制度和西方的政党制度有很大不同。西方是通过竞争性的选举,轮流执政。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实践证明,这种治理模式是行之有效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此举既保障中国各民族间的团结、平等、互助,同时又能使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实行自治,保障自身权益。这个制度也有利于解决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治理问题。

在广大农村和城市中,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民自治被归纳为“三个自我”“四个民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国还实行“一国两制”,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高度自治,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给世界上其他国家提供中国方案。

第六,深刻论述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如何实施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通过立法转化为法律规则,再通过法律实施。这是中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除立法机关以外,政府依宪、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宪、依法裁判案件,监督法律的实施,维护公平正义,都是对宪法的实施。所有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及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也是在实施宪法。公民、组织以及其他民主党派自觉遵守宪法,也是对宪法的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完全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都落在实处,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我们不光要全面实施宪法,还要加强宪法的监督。通过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体制。

第七,深刻论述了宪法的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要让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用宪法来要求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手中有权力,让他们形成宪法意识,把宪法落在实处,是实施宪法的重要方面。

二是让青少年形成宪法意识、宪法观念。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要让青少年从小就形成宪法意识、宪法观念。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教育对一个国家宪法的实施起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是要让全体公民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什么是宪法观念或宪法思维?指出:“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二、践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取得的伟大成就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只停留在思想上或理论上,它们来自实践,指导实践,并推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伟大工程或重点任务的完成。

第一,适时修改宪法,推动宪法制度与时俱进。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依宪治国,依的应是一个成熟、科学、完备的宪法。所以,宪法要具有根本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等特点。宪法一旦动摇,那么国家的整体机制可能就要发生变化。但是,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国家的任务、体制机制、社会矛盾也在发生变化。所以,宪法要体现党关于国家治理的理念,要与时俱进。总结而言,宪法既要保持其稳定性,又要与时俱进。

1954年出台我国第一部宪法,开创新纪元。随着社会发展,陆续出台了1975年宪法、1982年宪法。我国发展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1988年,在对前几部宪法修改调整后,出台新宪法,提出要把国家发展的主要任务集中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分别对宪法进行修改,体现我国发展成果。

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后,2018年修宪,将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宪法。此次修宪,将很多最新的理念、思想、方法纳入,具体而言,涉及以下内容。

中国宪法特别强调什么?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灵魂,像一条红线贯穿始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不断探索后形成的智慧结晶,其入宪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同时,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宪法中并没有这样的表述,只有“各民族”“各少数民族”的说法。实现国家认同、宪法认同,最重要的前提是要实现民族认同。所以,修改宪法时,将“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原来的表述是“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增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另一个新增的理念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与世界是不可分割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加强国内和国际的联系,将其入宪也为中国融入并影响世界提供宪法基础。

此次修宪还新增了很多具体的制度建构。比如,如何解决腐败问题。西方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政党之间的轮替来抑制腐败滋生。中国在一党执政的情况下怎么解决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为此,我国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

在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在经验的基础上再形成制度。将监察制度纳入宪法,可以解决其合宪性、正当性的问题。所以,此次修宪就将监察机关加入国家机关行列。我想,这是重大的变化。

再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宣誓制度虽然只是一个仪式,但是要通过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让公职人员认识到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要为人民服务。同时,宣誓这种外在形式,也有利于凝聚内心的信仰。通过在公民面前作出承诺,让人民的监督有了外在依据,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

此次通过修改宪法,加以明确。

我们还完善了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这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此次修宪,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第二,加强立法工作,推进宪法的全面实施。如前所述,通过立法实施宪法,是很重要的宪法实施的方式。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得到落实。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决定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已经实现。2008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向世界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力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通过公布立法规划,加快立法步伐,近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利于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除全国人大外,政府依法行政时也要制定大量行政法规。

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法律的“立改废释纂”仍在不断进行。我们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我国法治建设起着重要作用。2020年10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

第三,根据宪法制度和宪法精神处理国家重大问题。这里我主要讲两个问题。

一是正确处理改革与宪法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往在改革中可能出现过,先推进改革,再通过修宪或修法的方式解决其合宪性问题。有人称之为“良性违宪”。那么,如何处理改革和宪法的关系?就是要做到重大改革于宪、于法有据。2018年修宪,吸收和反映了改革成果,并为未来的改革指明方向。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改革要在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的指引下进行。立法也要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如果来不及立法怎么办?通常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通过授权来解决改革于法有据的问题。现在每一项重大改革,都是经过授权的。

第四,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1993年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当时我国重要的政治决断,我们要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国家统一的问题。当时国内局势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无法通过一次政治决断架构出完整的国家体制,于是通过授权全国人大立法的方式解决国家历史遗留问题。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我国将“一国两制”变成了现实。一方面,特别行政区拥有高度自治权;另一方面,特别行政区也要保障国家的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

第五,推动开展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方面。与西方不同,中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但是长期以来,宪法条文在实践中的实效性较差。怎样真正把宪法的规定落到实处,把宪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是践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碰到的重大问题。

2018年修宪时,将原来的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依法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设法规备案审查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将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这样就把审查纳入到媒体、社会、人民的监督之下,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加强宪法的监督。

第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以此带动全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监督宪法实施。很多学校会组织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国家机关会举办宪法相关讲座,社会媒体会通过多种方式传播宪法。2014年开始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力加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对宪法的实施和监督起到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在实践中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人说,千百次的普法都不如一次对违宪、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影响更大。这里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中国宪法的自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的是中国宪法。一种错误认知是把西方的宪政与中国的宪法治理实施进行比较,并得出西方宪法优于中国宪法或要让西方宪法引领中国宪法的结论。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宪法是根据本国国情来制定的。所以,用别国宪法指导本国宪法的实施是错误的。虽然西方宪法有自己的特点,但最大的问题是中国与西方的国体和政体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就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保障社会主义制度长治久安的根基,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府一委两院”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所以,不能用西方的宪政来质疑我们的制度,要增强中国宪法的自信。

第二,要将宪法精神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全过程中。理解和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理清党和国家、党和宪法的关系。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遵循。

有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是一个组织,法是一个规则,组织和规则之间不能进行比较。“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但仍然要解决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政党和宪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一是坚持党领导立法。以党的总规矩和国家根本法作出规定,有利于增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认识,有利于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全党全国人民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二是坚持党保证执法。党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以及党的各级政法委机构的工作领导、监督和促进执法、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三是坚持党支持司法。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四是坚持党带头守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党自己作出的重要承诺。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轨道。

第三,进一步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保障宪法实施,不能只关注于组织或个人,更要看执政党执行宪法的能力和决心。

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比如,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解释制度,完善备案审查的体制机制,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创新,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个案解释,让人民感受到宪法的阳光和气质。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从政治方向上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从核心内容上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重要抓手。具体操作层面上,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帮助大家从理论层面上理解法治思想中有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内容。谢谢大家。

关于执法六项禁令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要求及《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林〔2020〕20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内容、普法措施、普法责任,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推进全县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自然资源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各责任单位在履行好单位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与单位内部管理相结合。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指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细化责任清单。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自身资源和管理服务对象特点,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宣传广告牌等平台,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4.22地球日”“爱鸟周”“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9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五)加强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执法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违法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等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创造条件。各单位各股室根据所承担的普法责任及工作实际,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工作,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各单位述职,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情况,对于好的经验做法会在系统内部大力推广。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系统管理的原则,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10日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四)加强督查检查。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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