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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品格教育学生心得体会和方法 孩子的某些优秀品质教育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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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品格教育学生心得体会和方法 孩子的某些优秀品质教育心得(四篇)
2023-01-08 17:01:2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良好品格教育学生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勇于自我革命。针对一些观念与现实层面的问题,要加强和改进自我革命的宣传教育,准确把握革命与自我革命的内涵,牢记共产党人是革命者的道理,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和革命勇气;深刻理解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是我们党保持清醒、常怀忧患、有自信、有力量的体现;全面认识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需要,是我们党固本培元、强身健体,有效应对“四大考验”与“四种危险”的重要途径,从而增强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善于自我革命。从时间与节奏来看,要与社会革命同时推进;从切入点与着力点来看,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出发点与落脚点来看,要聚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从方式方法来看,要抓住“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抓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不打“眉毛胡子一把抓”的乱仗。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是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两者有着重要的联系。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是我党发挥纽带作用,做表率,凝聚人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着重要作用。

强化以上率下。“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净化政治生态必须自上而下地抓,注重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为全局党员干部带好头。

强化集体领导。集体领导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环节。要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等问题,决不能搞主要领导“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那一套。要防止独断专行,凡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行政会议等形式取代党组的领导。

强化班子团结。团结才能增强班子凝聚力。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四个服从”原则,不得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得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得擅自改变和拒不执行集体决策,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维护领导班子团结。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完善、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要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推荐良好品格教育学生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自古以来,我素有独行侠的作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是因为一个人。现在的我也如此,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当然还没有彻底的脱离群众,相反有时候还很喜欢去凑热闹的。

在我看来,人是群居动物,离不开社会,离不开他人,所以如果做到正真的个体是很困难的。因而,学会如何与人相处是很有必要的。在大学里,我个人认为既要有自己的个人中心,也要有团体的意识,也就是说,在参与交际的同时,不能把自己本质忘了,应该有自己的一片小土地。所以我很喜欢参加社团活动,因为那里可以认识挺多人的,而且又能够学到很多课外的东西,当然,我也不会只顾忙碌于社团里,我还会留点时间给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去泡图书馆,运动等。

在大学里,人际交往是很重要的,因为大学之后就是社会了,在大学学会如何交际那么在社会就可以更快的适应了,而且俗语有曰,多个朋友多条出路嘛。

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人际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社会关系,在一定的程度上人际关系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新型的进步的人际关系反映了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社会关系。先进的社会关系要求产生新型的政治、经济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迸社会发展。而腐朽落后的人际关系是落后社会关系的反映,阻碍社会发展。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的人际关系状况都对其人生产生重要的影响。

人际关系对人生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

一个人如果身处在相互关心爱护,关系密切融洽的人际关系中,一定心情舒畅,有益于身心健康。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使人保持心境轻松平稳,态度乐观。不良的人际关系,可干扰人的情绪,使人产生焦虑、不安和抑郁。

2.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

人际关系对人生业绩的影响很大,是人们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如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正确的处世技巧,将有助于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为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创造优良的环境.

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

人生的幸福是构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础上的。人生幸福必然包含有物质生活的内容,创造人生物质生活的幸福,会受到人际关系状况的影响。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营造使人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创造力的优化环境,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能增加物质财富的生产,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良好的人际关系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往渠道畅通,人与人之间互通有无,互利互惠,可能得到更多的物质享受的幸福。

那么我们应如何处理好我们的人际关系呢?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主要有以下方法策略

一)谦虚谨慎,摆正位置。

要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正确认识自己的过去,忘记过去的辉煌或阴影,把大学生活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平静地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保持一种平和而理智的心态,谦虚待人。

二)平等相待,真诚相处。

大学生的性格特点决定了其人际交往的基础只能是人格平等,以诚相待。大学生之间存在差别,但他们在交往中却都刻意追求平等,强者不愿被迎合,弱者不愿被鄙视。因此,在学习生活工作特别是困难面前,互帮互助。“善大,莫过于诚”,热诚的赞许与诚恳的批评,都能使彼此间愿意了解、信任、倾诉、交心。

三)主动开放。

每个人所隐藏的内心世界,正是别人希望发现的奥秘,一般来说只有暴露了自己的内心,才能走进别人的心里。当你对别人作出一个友好的行动,表示支持或接纳他时,他的心理就会产生一种压力,为保持自己的心理平衡,他便会对你报以相应的友好行为。善于与人交谈和一起娱乐,能恰当分配时间与人交往、参加集体活动,往往会取得思想上的沟通、感情上的融洽。

四)合作协助,友好竞争。

生活在相同的环境中,彼此间的合作不可避免。你应该在别人午睡时,尽量放轻动作;自己听音乐时戴上耳塞;有同舍室友亲友来访,热情接待。“勿以善小而不为”。当你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时,彼此合作的契机便已来临。在与他人的竞争中,倡导“公平公开,既竞争又以诚相助,既竞争又合作。”

如果你能努力朝这些方向前进,你就会发现,一切正在悄然改变:朋友之间的不快荡然无存;能够畅言的知音越来越多;亲友间深挚互爱。你便会过得充实愉快,会觉得人际交往是一件自然与轻松的事,从而对学习生活持以乐观的态度,对塑造一段完美的大学生活以及以后的人生充满信心。

总而言之,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对我们来说,会有助于我们的成长。

推荐良好品格教育学生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这学年来,本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领导的分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广泛获取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一、政治思想方面

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做了大量的政治笔记与理论笔记。新的教育形式不允许我们在课堂上重复讲书,我们必须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才能适应教育的发展。所以我不但注重集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注意从书本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新形势下怎样做一名好教师。

二、教育教学方面

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

1、课前准备:备好课。

2、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3、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5、课堂上的情况。

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克服了以前重复的毛病,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数学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布置好家庭作业,作业少而精,减轻学生的负担。

6、要提高教学质量,还要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小学生爱动、好玩,缺乏自控能力,常在学习上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有的学生抄袭作业,针对这种问题,就要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并使这一工作惯彻到对学生的学习指导中去,还要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和帮助工作,尤其在后进生的转化上,对后进生努力做到从友善开始,比如,握握他的手,摸摸他的头,或帮助整理衣服。从赞美着手,所有的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所以,和差生交谈时,对他的处境、想法表示深刻的理解和尊重,还有在批评学生之前,先谈谈自己工作的不足。

7、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行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

8、热爱学生,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感受到老师的关心,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了学生的学习。

三、工作考勤方面

我热爱自己的事业,从不因为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的时间。并积极运用有效的工作时间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在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实干,并能完成学校给予的各项任务,为提高自身的素质,我不但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到各地听课学习,在平时,经常查阅有关教学资料。同时经常在课外与学生联系,时时关心他们,当然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须在以后进一步的努力。

总而言之,现在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美好的明天作出自己奉献。

推荐良好品格教育学生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各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1.租赁车辆基本信息

租赁车辆详情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已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应保险;

(4)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车内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第二条 租赁车辆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用途应当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非法营运活动,具体用途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期限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第四条 租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车费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务费、超时费、超程费及约定的其他费用。租车费用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不受国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响。

3.承租人应当在还车时一次性结清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

4.出租人应当在收取租车费用后及时向承租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

第五条 租车手续及车辆交接

1.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证照种类提供证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验,并经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交出租人存档。

2.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交接车地点及方式,办理取车及还车时的车辆交接。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共同对租赁车辆状况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进行现场检验,确认无误后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的《车辆交接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方式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2.选择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出租人应当在收取保证金时向承租人开具相应单据,并不得将保证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及保留交通违法保证金外,出租人应当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通违法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保证金退还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3.选择银行卡预授权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担保。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承租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担保;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后,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预授权冻结额度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撤销预授权冻结额度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4.选择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租人要求办理担保手续,并在担保范围内为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第七条 出租人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过合理方式了解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

4.合同终止时收回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八条 出租人义务

1.在租赁期限起始时点前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租赁车辆技术状况、性能信息及保险信息;

3.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4.负责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出现故障的维修,由此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应当相应免费延长租赁期限或提供替换车辆,或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减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需由承租人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的,收取维修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项目和修理工时等原始清单。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按照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

8.对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 承租人权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

3.要求出租人对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

4.获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获得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出租人负责租赁车辆的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第十条 承租人义务

1.如实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证照原件及其他手续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的燃料标准为租赁车辆添加燃料;租赁车辆的动力类型为电力的,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及标准为租赁车辆充电;

4.按照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1)将租赁车辆用于驾校教练车或进行体育、竞技、抗震抗压等测试及其他具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

(2)利用租赁车辆牵、推其他物体;

(3)利用租赁车辆运输、存放危险品或违禁品;

(4)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5)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任何有损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6)将租赁车辆交由无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租赁车辆不符等人员驾驶;

(7)酒后驾驶或吸食(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租赁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情形下驾驶租赁车辆。

5.安全、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需要维修时,应当送至出租人指定维修厂维修,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维修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人按照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7.不得侵犯出租人对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不得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

8.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变更驾驶员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9.对非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的救援,应当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并可以自行选择救援单位;

10.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十一条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承租人应当对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发现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限内有尚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人应当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 5日内处理完毕。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出租人有权将承租人或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该等信息列入汽车租赁行业承租人失信记录。

第十二条 保险与事故处理

1.出租人应当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租赁车辆已投保的险种及金额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已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外要求增加保险险种或保险金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车辆出险后,承租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在 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险,并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3.属于承租人一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超出保险实际理赔范围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向该第三方追偿,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4.承租人应当协助出租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及时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先行垫付,并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保险公司赔付后3日内结清。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该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5.如租赁车辆被盗抢,出租人承担不低于8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租人承担不高于2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第十三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交付车辆日租金标准的20%支付违约金。

2.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认定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该租赁车辆租金总额的 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补足。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出租人应当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按照停驶期间该租赁车辆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停驶时间超过3日的,承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或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维修救援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退还承租人租金、保证金、保险垫款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承租人违约责任

.承租人逾期交还租赁车辆或租赁车辆每日行驶里程超出合同约定公里数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时费或超程费。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除应当承担相当于交通违法罚款金额的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该租赁车辆日租金标准的 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或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车辆性能、正常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致使租赁车辆受到非正常损坏、灭失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的;

(6)拒绝协助出租人维修、保养租赁车辆或按时参加机动车检验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赁车辆损坏、灭失或无法收回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车辆被扣押期间的租金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7.未尽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义务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所需费用及租赁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方式依法解决。

第十六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在《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中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或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责任、加重承租人责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2.《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及《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之签订页)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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