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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及感悟 改革与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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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及感悟 改革与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三篇)
2023-01-09 19:03:17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改革与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教育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教育方法没有新的突破。目前,我省**部队基层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发展,基本上都配备了电视机、影碟机、放像机、音响等一些设备。个别单位还配备了更先进的教育设备。然而教育手段先进了,教育方法却没有多大变化。“三老”的状况仍比较突出:一是“老观念”。虽然这几年条件优越了,购置了各种教育设备,但是很少在教育上发挥作用。基层一些同志说,这些设备使用起来比较麻烦,不如用老办法省事、简单。还不适应新的形势,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二是“老套路”。绝大多数单位的政治教育仍延续一上课、二讨论、三总结的“三步曲”。一部分单位连这“三步曲”都走不好,政工干部上完课后,讨论变成了自流,小结基本省略。三是“老经验”。政治教育总结,还是离不开原原本本,按要求去搞。在工作进程中没有新的突破。

教育层次不清,但“一锅煮”的问题仍较突出。近几年,我们在部队当中搞的教育不少,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官兵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得也比较好。但从部队大量的经常性教育来看,部队教育中官兵不分、层次不清的状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锅煮”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容上下一般粗,如搞教育好多都是干部战士标准一个样,没有从层次上分开。有的内容本来应该在干部中进行,有的支队却让战士也去学,有些问题本来应在领导机关研究探讨,却也要求基层官兵学习理解。二是方法上下一个样、标准一样高。不少单位的干部随战士一起上课,一样讨论。在教育方法上往往只注重战士的特点,而忽视干部层次。要么按照干部学习的标准组织战士学习教育,造成要求过高、战士理解不了;要么用验收战士的尺度去衡量干部教育的效果,造成干部教育质量不高。

政治教育的方法有所改进,但在教育中的知识含量不高。这些年,总队也积极探索改进部队教育方法,总结了一定的经验。各基层部队也在实践中做过一些尝试,力求把教育搞活。应该说,在教育的形式上较过去比较,确实有了明显的进步。但现在的消防官兵,他们期望值很高,希望在部队的大熔炉里回答他们在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他们希望改变被动的位置,在乐于学习中获得理论教益和知识的启迪。总的来说,他们迫切需要提高政治教育中的含金量。但在现实当中这个问题相当严重。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满堂灌、形式主义走过场、知识含量不太高、干巴枯燥空说教”。尤其是缺少市场经济常识、高科技知识、国家政策法规以及立身做人的基本素质。战士们听起来没有劲、没趣、没味。一个专题教育结束,除了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几个基本观点,其它知识性的东西掌握不多。

基层政治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症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仍然持有“教育是软指标”的观念。我们在下发文件时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真正落实。各支队政工干部没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应有的作用,而等、靠思想比较严重。工作开展起来积极性不够。当我们同基层官兵座谈时,将此归结于各项工作任务太重,有的同志谈到,政治教育不象其它任务那样急,总觉得灭火值勤、政府布置的临时性任务重要,不能马虎,要认真对待。这样挤来挤去就占用政治教育的时间。还有一部分同志讲政治教育是一个慢功夫,一时难以见效,平时多搞一天少搞一天看不出来。持有“教育是软指标”思想的同志虽然不是多数,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特别是领导干部持有这些认识时,就往往成为影响教育落实的主导因素。

二是教材不系统,教育的规范性较差。基层政治教育缺少一套比较规范的教材,也是造成基层教育质量难以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几年,公安部消防局编发了一批以人生观、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教材,总队政治部根据教育的实际也编印了一批关于政治工作的文件材料,还发了录象带、影响资料,但从我省当前现状来看,还不能满足部队的需要。官兵学不到比较

完整的知识,政工干部常常为备课难而苦恼。

三是政工干部来源匮乏,教员队伍素质普遍不高。这几年,从地方院校招收了不少大学生,但总体来看,进防火部门的多,进政工部门的少。现在基层政工干部的来源,主要靠每年的指挥学校毕业学员,但这些同志一开始都是从战士直接考上的,虽然通过两年的学习使他们掌握了一些理论知识,有了文凭,但这些同志缺乏基层的学习锻炼。尤其是对政治教育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缺乏专门的培养,对讲政治课感到比较吃力。还听说有的中队指导员把政治教育时间主动让给队长去训练。有的尽管讲了课,但效果不佳。常常出现无边无际地胡扯,讲的道理经不起推敲,没有说服力,对教育质量影响很大。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改变政治教育质量不高状况的任务是坚巨的,其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教育改革。当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5号、17号文件精神和军委的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机器、破除旧思想,着力研究探讨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的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在改进和创新上作出大胆的尝试。

下面就如何搞好基层思想政治教育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谈一谈个人工作思路。

一、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官兵中重要的思想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增强针对性。

邓小平同志指出:“解决部队的思想问题,也要实事求是。要针对每个单位、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去做思想工作”,“教育一定要联系实际。对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流行的影响社会风气的重要思想问题,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由适当的人进行周到细致、有充分说服力的教育”。无数事实证明,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省消防官兵思想十分活跃,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产生了一些重要思想。比如:为什么越改革下岗工人越多?、为什么复退和转业军人就业那么难?、为什么当前社会总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腐败不止的问题?等等。消防官兵思想的形成,一方面反映了当代青年思想趋于成熟,另一方面充分地说明了消防官兵知识在增长,从而也说明了青年官兵缺乏辩正的分析思考。要提高政治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一定要像邓小平所讲的那样,充分了解和掌握部队的思想脉搏,有的放矢地实施教育,真正做到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当前,一些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官兵的思想联系不紧,有的在进行教育时不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仅凭以往掌握的部队思想状况订计划,提要求,教育如同“隔山打炮”,无的放矢;有的满足于对思想状况的大体了解,教育只能概略瞄准、有的教育与部队脱节,有的只重视搞集中教育,忽视因人而异做好教育工作等等。教育缺乏针对性必然影响教育的效果。现实社会中,事物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昨天的情况不能反映今天的现实,个别的实例不能反映普遍的情况,点上的经验不一定能解决面上的问题,对多数人的要求未必适应个别人的思想。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一定要紧密联系具体的实际,对干部战士中的思想问题一定要经过广泛的而不是个别的、深入的而不是浅肤的调查研究,针对每个单位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去做周到细致、有说服力的教育工作。这是提高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和效果的环节。

二、思想政治教育要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增强经常性。

**部队和其它部队相比,其中突出的特点是:部队人少分散。在实施教育中,集中上大课必须要坚持,这是灌输大道理,统一官兵思想,集中解决创造性问题的重要形式,但从消防部队基层中队的实际看,还是要靠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经常性思想教育的形式可以是多方面的,它可包括“一事一议”,开展民主讨论。“面对面”,集体解答疑难问题。“心交心”互帮互助谈体会。“讲格言”,互相勉励鼓斗志等多种形式。因此要提高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把上级统一部署的集中教育和深入细致的、一点一滴的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事实说明,由于集中教育的时间有限,每次教育不可能解决干部战士所有的思想认识问题。就是在教育中基本解决了问题,也可能因为环境条件、形势的变化而出现反复。特别是由于各中队驻地的情况不同、干部战士家庭状况不同、性格爱好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思想基础不同等每个人都可能碰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和矛盾,产生某些特殊的思想认识问题。这些都要求我们下功夫做好一点一滴的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像邓小平所要求的那样,做工作不满足于热热闹闹,而是“极端细致”、“精雕细刻”。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在抓好集中教育的同时,要经常深入基层,为基层干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当好参谋,出好主意解决疑难问题,对个别有特殊思想情况的战士,还要亲自谈心帮助做好工作。作为基层干部一定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怀着对每个战士负责任的态度,与战士实行“五同”,对战士的困难疾苦和思想状况、行为举止了如指掌,及时、细致、耐心地做好工作。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基层思想骨干队伍加强对业务骨干的培训,使他们在了解部队思想状况、沟通官兵感情、化解战士之间的矛盾、解答战士疑难问题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三、思想政治教育要把干部作为教育重点,努力增强示范性。

身教重于严教,是我党我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思想政治教育要做到有针对性、细致深入和官兵易接受,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凡是需要动员战士做的,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在一定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必须首先从自己做起。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小平同志特别强调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他指出:“党和政府愈实行各项经常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省**部队广大干部和党员模范总体作用是好的。但是,在新形势下,也确有部分党员和领导干部受腐朽思想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不纯、作风不正、模范作用不好等问题。所以提高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一定要把党员和干部作为重点,下大力抓好干部的学习教育,使他们带头站到拒腐防变的前列,站到抵制不正之风的前列,站到正确处理深化改革中利益关系调整的前列,站到部队教育训练和完成其它各项任务的前列。要真正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严格要求带头反腐倡廉,纠正不正之风。只要我们的党员和各级干部按照江主席提出的“三个代表”为己任,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真正为广大官兵做出了榜样,那么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就会坚强、有力。

主题改革与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同志们: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县制定上报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月×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刚才,*副县长传达了省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精神、要求和我县《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入了组织实施阶段。下面,我就做好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他各项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乡镇(街道)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担负着管理农村事务和服务农民的重要职责。乡镇(街道)执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这就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权组织建设,提高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科学发展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使乡镇(街道)真正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有效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有活力、高效能的一级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党的xx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乡镇(街道)处于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最前沿,直接面向农村和农民,在构建服务型政府方面更具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一方平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实际看,目前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历次改革,虽然乡镇政府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提高乡镇政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发挥主导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创新,不仅需要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也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引导和组织实施。近几年来,各乡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民办实事,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但仍面临土地资源约束、建设资金不足、人才资源短缺、村庄规划滞后等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消除影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乡镇组织动员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维护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县的和谐。当前,全县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准确把握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和条块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创新体制机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三农”工作,把握重点,着力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现阶段乡镇(街道)重点履行好以下四个方面的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设置“为民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社区建设,促进农村和谐。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为化解“三农”问题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推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基层政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势所趋。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乡镇(街道)干部要充分认识和领会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把推进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把这项关系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一)确保克期完成

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均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为确保体制和管理方面的上下衔接,推进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这次改革,根据省委云发〔×〕×号、玉发〔×〕×号、玉复〔×〕×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省、市要求必须于今年×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要实行倒排时间工作制度,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快职能转变

经过多次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了进一步转变,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薄弱,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政事不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工作效率还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已影响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的全面履行,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度和质量,影响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服务“三农”的能力。通过改革,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定位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更好的推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

四、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没有把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为改革的任务,而是把转变职能、理顺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和重点:

(一)要抓好转变职能这个核心

转变职能是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关键所在。根据现阶段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能,结合实际,一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农村发展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二要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健全和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三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服务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水平。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做好乡镇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通过创新服务载体,使基层组织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巩固党在基层一线的执政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此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将工作中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更加注重抓好经济、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转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要把握好理顺职责关系这个关键

长期以来,乡镇政府权责不一致的矛盾比较突出,普遍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此次机构改革把理顺职责关系、增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作为改革的一个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这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协调,明确部门和乡镇的事权、财权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街道)之间的关系,形成上下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责体系,增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要抓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这个重点

这次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不是对乡镇(街道)机构数量的简单撤并,也不是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机械合并或名称的简单变更,而是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迈出职能转变实质性步伐。各乡镇(街道)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始终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通过创新服务工作模式、服务机制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机构为农服务的公益性功能。要整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建立面向群众的“为民服务中心”,采取“一站式”、“窗口式”等不同形式,推行办事代理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服务。健全办事制度、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广大群众真正从改革中得到便利和实惠。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县编办要做好改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各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这次会议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统筹谋划,组织专门力量,抓紧组织实施,新成立的机构在×月×日前人员调整到位、挂牌运行。各部门要关心、支持乡镇机构改革,综合设置机构,是改革的要求,不能因为改革而减小对乡镇(街道)的资金、技术等支持力度,仍然要一如既往的支持乡镇(街道)的各块工作。

(二)严肃各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加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复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推进改革,不能有令不行,各行其是,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发生。

二是严肃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拔调整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严禁以虚报人员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做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车辆和突击购买、分配住房。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组织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的资产清理、登记和移交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严肃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认真保管好文件资料和档案,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机构改革期间,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机构改革纪律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这次改革涉及乡镇(街道)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机构调整和个人安排问题上,难免会有一些不同认识和想法,甚至存在一些思想上的顾虑和波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真正关心、爱护干部职工,调整安排岗位要尽可能把

维护职工利益和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做到任人唯贤,各尽所长,努力把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做好撤并划转单位干部职工

的思想工作,要正确看待划转,正确理解和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调整变动,保持平常心态,服从调整安排,思想统一稳定,保持职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要统筹兼顾,抓好机构改革和当前各项工作

今年,是“”规划的启动之年。目前,已进入年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繁杂、任务繁重,在确保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工作,做到改革和发展两不误,真正达到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和谐的目的,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同志们,这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大局,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统筹兼顾,确保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步推进,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主题改革与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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