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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风貌提升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农村风貌提升工作心得体会精选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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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风貌提升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农村风貌提升工作心得体会精选范文(三篇)
2023-01-09 19:38:49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农村风貌提升工作心得体会精选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xx]1号)和市委文明办《关于落实榕委发[20xx]1号文件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活动,市工商联(总商会)向各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行业商会协会、会员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重视抓好“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文明风”主题活动,并与企业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企业员工参与意识,形成群众性“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行业商会协会要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率先垂范,从我做起,知行合一,争做“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的推动者和践行者;各会员企业要广泛引导员工积极参与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新事新办,破除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陈规陋习,崇尚文明健康,厉行节约的社会风尚,做一名精神文明建设者。

三、各行业商会协会要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在办好企业的同时,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为扎实“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活动贡献一份力量。

四、各行业商会协会、会员企业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活动的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报道,以广泛传递文明新风的正能量,凝聚文明新风的力量,汇成文明新风的共识,推动文明乡风、文明新风的形成。

让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掀起“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活动新高潮,为加快建设新福州贡献力量。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xx年2月24日

2022农村风貌提升工作心得体会精选二

两会上,代表委员亦在热议城镇化将带来的土地新机遇,而在地方,相关的试点也早已在全国各个省份推广开来。在3月6日,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土部亦透露了新进展。

本报获得的当日会议材料显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大概已经有10个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而国土部正在研究制订国家层面可以执行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并希望尽快能出台。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城市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倍,布局比较散,效率低,因此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大有可为。在现行的制度模式内,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最多只能在乡镇村集体范围内流转。突破政策的藩篱,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的动力。

记者获得两会民革中央提案也显示,其希望以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记者获悉,此份提案正也成为国土部督办的重点提案。

多方思路推进建设用地入市

上述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均有高层前来参加,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这些大政规划,正是框定了城镇化进程中呈现的新的土地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提供本报其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制镇19683个,乡12395个,镇乡合计32078个。如果通过土地整理置换流转,集约土地,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建设用地,能大大推动城镇化的建设。

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尤其提醒,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大拆大建。

两会上,政协与人大诸多提案议案均围绕城镇化土地市场发展,许多已经分配到各个部委及相关部门推进协商。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民革中央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编号为030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化”的提案,是今年两会国土资源部重点督办的两个提案之一。

本报获得的民革中央在一份提案中了解,民革中央认为,农村闲置的住房和土地既是巨大的发展资源,也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所以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供方法和途径。

提案认为,要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通过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既令农民获益,又能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对此,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事实上,国土部正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已经几易其稿,争取尽快出台,形成在国家层面可以操作的政策意见。

地方多路探索

除广东省3月1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规划》之外,多地也在规划政策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作出了诸多探索。

就在1月底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长王安顺在报告中提出,xx年北京将推动集体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因地制宜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让农民共享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而就在1月18日,深圳宣布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表示,此举是国土资源部批准深圳实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最新创新成果。

深圳市将原农村建设用地公开挂牌,是国内第一次让农民土地直面公开市场,这也意味着以政府作为一级土地单一出让主体的模式被打破。

据本报了解,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和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就地方试点形成的模式、经验进行总结。在此之前,经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批准,安徽芜湖,江苏苏州、昆山,广东深圳等地相继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上述提案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从目前各地情况看,已有10个省份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应的集体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的捷径:一是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二是逐步完善集体土地的产权权能;其他更重要是要推动实现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强化土地产权保护管理。

2022农村风貌提升工作心得体会精选三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 (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 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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