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观看宪法的感想和收获(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05:15:33 页码:8
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观看宪法的感想和收获(7篇)
2023-01-10 05:15:33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在接到上级宪法宣传通知后,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制定计划,以便实施。

2.学校领导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宣传,布置工作。

3.德育室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分发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布置具体工作。

1.学校美术室按要求写好宣传标语,总务处及时张贴、悬挂于学校门廊。

2.学校网站上党的建设栏目上传有关宪法的知识:有《宪法》及《各阶段的宪法修正案》,有《宪法实施过程及修正经过》,有《宪法知识题》,有《网上宪法知识竞赛题》,有通俗易懂的《宪法知识诗歌》等,让广大教职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

3.保持我校的传统特色:各班的法制教育流动小黑板图文并茂、色彩鲜艳,成为本次宪法宣传的一大亮点。

4.各班的班级黑板报也更换了一期以法制教育内容为主,普法知识丰富。

5.广播宣传适时。德育室利用校会课、少先队利用红领巾广播,升旗仪式上《国旗下讲话》、周四均安排集体午会课,进行宪法宣传教育。

6.充分利用学校“每日一拼”,让学生背诵相关的法律常识。

1.教师普法:

1)在学校党支部的总体计划、组织下,我校教职工全员动员,积极投身到了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之中。

2)在“12月4日”升旗仪式上“国旗下讲话”宣传宪法。

3)要求广大教职工浏览学校网页,学习《宪法》中有关法律条文。

4)组织教职工以组室为单位,上网浏览学习宪法知识。

5)组织教职工进行“宪法知识知多少”的书面练习。

6)政治教职工进行“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网上论坛活动。

2.学生普法:

学校德育室保持了我校的法制教育特色,按照新区德育室的要求以及学校支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结合学生的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信息技术课,点击__网校,参加网上法制竞赛。同时,组织有条件的学生在家点击__网校,参加网上法制竞赛。做到了全体学生都踊跃参加了本次的网上宪法知识竞赛。

2)周四法制教育午会课进行宪法知识专题教育。

3)“红领巾”广播进行了宪法知识的宣传。

4)组织各年级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

5)各班开展法制教育午间活动。

6)德育室根据“宪法宣传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法制教育始终是我校紧抓不放松的一项工作,我们以这次宪法宣传为契机,开展了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朝着“依法治校”的方向不断前进。

有关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近年来,我社区将发自宣传活动开展作为落实“六五”普法治理规划的重点工程,围绕全社区工作大局,坚持“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面向基层,贴近群众,不断推进和拓展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社区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以下是具体做法:

一、围绕大局,坚持以全社区中心工作为重点的工作思路

1、坚持以社区党委重点开展工作。

我社区在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将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内容加强宣传。

2、紧紧围绕“平安东门”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及“两抢一盗”、打击聚众赌博、禁毒、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

3、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突出“民主管理”这个总目标,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为突破口,广泛开展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依法参与居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大力拓展普法宣传

1、以送法入户为重点,推进“法律进社区”。

广泛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六五”普法知识宣传20x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工作总结。全县各乡镇组织站所利用圩场开展法制宣传,共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15场次,咨询人数达1500人次,受教育人数7500人次。

县法院开展“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点,向当地老百姓宣传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图册、法制宣传案例等2000余份,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县司法局结合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18名干部走进小章乡大水坪村开展普法宣传,累计群众答题120题,发放奖品价值1500元,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条。

县计生局、国土资源局、检察院、林业局等组成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利用墟

2、以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切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法律进社区”。

3、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

4、以完善服务、依法经营为重点,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单位。

有关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有关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同时为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认识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

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设立监察委员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的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

习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这迫切要求探索出一条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这关乎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关乎我们能否跳出历史周期率。建立高效的监督体系,提升反腐败机构的,集中反腐败的力量,丰富反腐败的手段措施,是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客观需要。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监察法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这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违纪的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进行调查处置,这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以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为一级地方党委,我们要将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修改宪法和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将学习宪法、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树牢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和监察法,全面掌握监察法的规定与内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监察法,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有关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有关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有关宪法观影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绎如是我的名字,是我学法律的妈妈从《诗经》中觅得:“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缴如也,绎如也,以成”。“绎如以成”指的是连续不断,最后完成乐曲。好吧,今天我就女承母业,绎如以成给大家来一曲:《聆听,我的宪法乐曲》。

第一乐章,初识宪法。

与宪法初次相识,源于我的奶奶。她出生在山村,在她那个年代,读书是“少数人”的权利,所以奶奶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从来没有走出山村,只认得自已的名字。直到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奶奶终于有了读书的机会,后来,奶奶考取了县城师范中专,成了飞出山村的金凤凰。毕业时,她却出人意料地选择回到了山村,成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我曾经问过奶奶:回到山里,一教就是几十年的,您不觉得枯燥吗?奶奶淡淡一笑,思绪仿佛回到从前:嗯,每一届教的孩子都不一样,我觉得很有趣。当他们能够走出大山,放眼世界时,我觉得很值得。

奶奶是幸福的,她用平凡的一生,践行了自已的理想,给予孩子们爱与榜样,努力让每一位孩子享受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她把宪法的种子播撒开来,也种在了我的心里。

第二乐章,见证宪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妈,你在练什么呀?”

“我在练习宪法宣誓呢!这是今年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

“为什么呢?”

“国家工作人员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职责。宪法宣誓”就是让自己铭记坚持,让他人见证监督啊。”

“那我也要去见证!”

在妈妈宪法宣誓的现场,我听着她铿锵有力的誓词,看着她制服肩上的国徽,我对妈妈的理解更深了一层。此时,宪法的种子不知不觉间已经萌芽破土、快速成长起来。

第三乐章,宪法维权。

六年级上学期,班主任安排我和班里最调皮的男生昊天同桌,“五下六上成绩对小升初来说最重要了,影响你学习怎么办!”妈妈火急火燎的要去找老师。我非常着急,因为大家都不愿意跟昊天同桌的话,他就得一个人坐在课室最后面了。急中生智,我跑去书房拿出《宪法》单行本,亮在妈妈面前。

“妈妈,您不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吗,宪法是不是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呀?”

妈妈一下愣住了。

“妈妈,您平时也身体力行、倡导平等的,在家里你提倡男女平等,让爸爸分担家务;您送我去上学,培养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昊天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啊,他只是调皮一点,难道就该受歧视吗?”

妈妈一下脸红了。

“小丫头,会拿宪法来压我了。

期末考试我的成绩首次进入全班前三名,昊天的学习成绩也有所提高,妈妈终于放心了。经此一役,宪法已经在我的心里长成了一棵小树,给予我坚持自己的力量和勇气。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