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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责任与执行培训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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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责任与执行培训心得(九篇)
2023-01-10 17:09:5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20xx年3月15日,我参加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开展的“20xx年度高效执行力建设和职业化素质提升培训班”,通过这次培训,我收益颇多,感受和体会深刻:

一、理解团队,带领团队

如果一根手指可以完成整个手的日常工作,那么我们只需要一根手指,而不需要双手。什么是团队?黄刚教授在培训中讲到,团队的六大要素是:共同目标,核心领导,周密计划,分工协作,过程控制,经验分享。

作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在团队中需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带领自己的团队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只有把团队建设好,理解了团队,才能带领好团队。黄刚教授说,积极准备的人,就是准备成功的人。作为中层领导,需要积极准备利用好“团队的力量”,才会创造出高度的凝聚力,取得比个人单独工作更加出色的结果,所以加强团队建设是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二、加强沟通,高效协调

沟通最大的障碍是人和人不在一个频道上,俗语说“鸡同鸭讲”。事实上,每一个领导都希望自己团队中的成员忠诚,能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共同的目标不懈努力。但是,现实往往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你可能看对方顺眼的时候,对方看你才顺眼。

在以往的工作中,团队中确实因为缺少沟通而发生误会、猜忌,制度不改变人,只有内疚才能改变,一个人的改变一定是内心产生内疚的结果。孔子的一位学生在煮粥时,发现有脏东西掉进锅里了,连忙用汤匙把它捞起来,正想倒掉时,忽然想到一粥一饭都来之不易,于是便把它吃了,刚巧孔子走进厨房,以为他在偷食,便训斥了这位煮粥的同学,后来经过解释,大家才恍然大悟。

我们要善于沟通,找到团队中出现的问题,不能看到什么就是什么,要找到团队成员犯错误的原因,在工作中加强同事间的了解,减少误会和误解,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做事情就会事半功倍。

三、博览群书,终身不辍

子曰:君子之威,不在胜人,而先在修己,修己而后安人。领导者需要破书万卷,储蓄渊博知识,不但要有深度,还要有广度,原来单纯的学校学习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了,为了避免被时代淘汰,领导者必须博览群书,终身不辍。

作为领导干部,如果自己什么都不懂,在工作中就会出现茫无头绪,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条理,带领团队也会出现拖沓散漫,不能高效率的完成任务。

四、奖罚分明,客观公正

高绩效的团队,必须有激励机制,作到奖罚分明。精神状态决定主观理念,所有的公正都在群众的眼睛里,如果没有公正的奖罚,团队成员之间就会存在“干与不干都一个样,还不如不干,落得清闲”这样的想法。

就像海豚表演,当海豚完成了完美的跳水动作,总是能够得到奖励的鱼苗,它也会为了奖励而认真的做好每一个动作。团队中更是如此,同等事件中有奖必有罚,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可以促进大家奋发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角色互补,互帮互助

搞好一个单位要一个团队,搞垮一个单位只需一个人。高绩效团队,犹如大雁飞行一样,领导人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团队成员的角色同样重要,角色互补,学会理解和帮助,共同完成共同的目标。按照各自的分工紧密配合,共同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考核目标,相互尊重,相互补台不拆台,组织和带领好团队,不能形成一手遮天、狂妄自大的角色。

通过此次紧张的培训,使我学到了许多实用的理论知识,学而不用等于白学,学而致用才是本次学习的目的。我要将所学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勇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高效团队建设,提高本人及团队成员的素质,为喀什劳教所、戒毒所的美好未来作出自己的贡献。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申请人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______(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______(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__(写明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______(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______(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______因____(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申请扣押被申请人所属____(写明停泊港口、船籍和船名),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诉前财产保全的请求。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____(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和数额等)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写明准许保全请求的理由)。依照____(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申请人______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二、自即日起扣押被申请人______所属____(写明船籍、船名);

三、责令被申请人____向本院提供____(写明货币名称和数额或法院认可的其他财产若干等)担保;

四、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该书的作者余世维博士,美国哈佛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后,英国牛津大学国际经济学博士后,美国佛州诺瓦大学公共决策博士。曾任美国富顿集团(中国)总经理、美国雅黛公司副总裁、日本航空公司中国台湾地区副总裁,丰富的实践,多年的培训咨询经历,使他一针见血地指明中国企业执行力不佳的症结所在,并系统而鲜明地提出了提升个人执行力与组织执行力的解决方案,同时对各级管理者如何规避“执行的七大陷阱”与执行力扭曲的问题给予了特别的提示。

全书没有高深的理论,完全以通俗的言词和案例写成,读过本书,我清晰地感受到余世维博士向我们传递着他的理念与热情:赢在执行!高效执行,中国人也能做到!

长期的公司管理经历,使得余世维对国人的执行力现状有了明确地认识,它归结的四个原因也正是我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碰到的最大问题:对偏差缺乏敏感性;不注重细节,不追求完美;不会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处理一切问题;不能也不想坚持公司的制度与标准。造成执行力偏差的四个原因,对照在我们公司,也或多或少的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记得在如何建设高绩效团队的培训中,当时的老师给我们放了一段电视片段,好像是《走向共和》,李鸿章有这样一段台词“我说的话,底下的人听进去50%,想一想得有20%,做到的有10%,我就很满意了”,李鸿章面对的是一个执行力何等羸弱的王朝,这个王朝的命运,大家也可想而知。国人执行力的羸弱可谓根深蒂固,但是中国移动要做强做大,要领导世界通信,不能光靠国家政策,不能指望竞争对手固步自封,要不断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不断提升企业的执行力。

提升企业的执行力,关键在哪里?关键在人,人员流程是执行力第一位的核心,这个讲得太大了,作为基层的管理者,基层团队的执行力关键看领导,要让底下的人发挥强大的执行力,首先要看看自己是不是以身作则。影响企业的执行力的八个原因,第一个就是管理者没有常抓不懈。一项工作布置下去,如果我时时关心,密切跟踪,出来的结果往往符合大家的期望;但是如果布置以后,不去关心和指导,最后可能造成期望和结果的背离。作为一名管理者,要明白一个道理:领导里就在执行力之中,领导就是要领导执行。要做到始终如一的执行下去,必须抓住重点,一段时间关注一件事情,专注就是力量,专注做事情就会成功。在工作中,我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认真研究现状,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员工的状态,找出执行结果和预期效果之间的差距,并进行正确深入地引导。

提升基层的执行力关键在领导,那么我要尽可能的使自己变成一个执行力强的人,这样带领我的团队成为一个执行力强的团队。《赢在执行》书中介绍了几种提升个人执行力的方法,无论是管好自己、他人和事情,都是比较实用和有效的。

例如:管人的方法=岗位+任务+目标+预算+责任

责任心=努力+认真+细致+组织协调性+计划性+……

在人员的管理中,除了要激发员工的责任心之外,适当的控制也是必须的,书中列举了一些方法,结合自己的工作,我进行了比较:

在执行的过程中,将信任与监控同时并存,让我们的工作得到有效控制与开展,最终提升整个团队的执行力。

通过对《赢在执行》这本书的学习,我感觉提升个人、团队的执行力,不再是空洞的教条,有许多可以着手的地方。最后用《赢在执行》中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做梦的价值为零,行动起来才有可能成功”。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五

在调研中大家认为,从中国铁建到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政工队伍建设。各级党委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中国铁建总公司党委要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基层单位配备了党支部书记。从总体上看,当前政工队伍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在企业全面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各级政工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企业发展充满信心。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三是各级政工干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推进了企业的全面建设。四是深入抓好反腐倡廉,落实“三重一大”,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民主决策,减少决策失误,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五是通过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优势,为稳定员工队伍、构建和谐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工干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施工生产,在唱响发展主旋律、打好建筑市场主动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当前政工队伍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体制的原因,影响了基层政工队伍尤其是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本来位置,造成政工队伍的不稳定性,53%的被调查者认为书记难当,政工难做。二是由于削弱了党的政治领导,失去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核心位置,使企业重大问题难以监督,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单位表现突出,违规违纪现象有所抬头,反腐倡廉成了一句口号。三是宗旨观念、公仆意识不强。有的单位政工干部公仆意识淡薄,对员工缺乏真感情,关心职工群众疾苦不够,满足于在接待上访中解决问题,忽视深入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少数政工干部作风不够扎实,有时仅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部署工作;在督促落实的过程中,听汇报多,实地检查少,跑面多,跑点少,工作方法还不够细致。四是部分政工干部不注重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业务钻研,缺乏一定的理论功底,说话毛躁,办事粗糙,不可打造。部分政工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凭经验按部就班,创新意识、进取意识跟不上新形势政工工作的节拍,有时候用一般的工作纪律、工作要求代替了党的先进性和与时俱进的要求,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部分政工干部没有跳出“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桎梏,仍采取粗放型管理的老办法,与施工生产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五是精神状态需作进一步调整,在机关的同志感到无所事事,在基层的同志感到有压力无动力;有相当部分的同志认为政工干部有职无权,难以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不安心政工工作;六是目前政工队伍老化,而对年轻政工干部的培养又缺乏力度,二至三年内将出现青黄不接。

——放松自我修养是政工队伍存在问题的内在根源。主观因素表现为部分政工干部忽视对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规章制度以及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论虚无主义思想在政工干部中占有一定市场,很难在理论学习上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很难静心思考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缺乏理性思考与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创新和深入开展。客观因素表现为少数政工干部缺少必要的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经过多年来的努力,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政工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45岁以下的政工干部已成为政工队伍的主体。这些同志普遍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思想解放、思维敏锐、年富力强、充满活力、具有良好的改革创新精神。但他们大多成长经历比较顺利,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练,缺乏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熏陶,致使一些同志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措施不力是政工队伍思想政治方面存在问题的关键。长期以来,党组织特别是上级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更多的是倡导性和原则性的,缺乏刚性制度作保证,缺乏配套制度作支持,缺乏有效机制作约束,“高压线”不带电,致使有的政工干部特别是党的一把手把思想政治建设看成是软指标,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会上强调,会后忘调;平常忽视,出了问题才重视。有些单位对政工干部日常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除界中考察、年终考核外,难以及时了解干部平时的表现;组织监督在一些单位还比较薄弱,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尤其是近年来企业行政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加上监督机制不完善,致使对企业和项目行政主管监督难,存在监督盲点和监督空当的现象。

——多样化的客观环境对政工队伍产生直接影响。社会经济成分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及其发展,使价值取向多样化,有的政工干部不能正确把握人生观、价值观,迷失了政治方向;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导致各种物质利益刺激的强度日益加大,追求个人利益的趋利性侵蚀人们的思想,以致极少数政工干部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带进党的政治生活,把权力、地位作为与利益交换的“筹码”,经不住权钱的诱惑,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

——基层党建工作与企业快速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是影响政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当前建筑企业大集团施工生产快速发展,而基层党建工作并没有与此同步加强。上级党委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施工生产的服务作用,而轻视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过多精力用于应付组织、协调,不能充分发挥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监督作用。部分单位重行轻政比较明显,对同级党政领导实行“阶梯式奖励”,挫伤了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使政工干部在感情上难以接受,83%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工干部没干头;在基层政工干部选拔上,仍然存在“经验主义”的错误,往往选派一些老同志出任书记,客观上造成了年轻同志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的阅历,加剧了青黄不接的趋势。

新形势下政工队伍建设,要在总结和继承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政工队伍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着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增强政工队伍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政工队伍的活力;突破难点,在提高政工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力气,在选准、配强、用好政工干部上下功夫,在制定有关制度办法的刚性约束上出新招,从而把整个政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进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认真学习特色理论体系,提高政工队伍理论水平。按照党的17大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政工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切实抓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政工干部工作。在全面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依托党校培训的同时,各级中心组要克服工学矛盾,认认真真的学习、与时俱进的学习、持之以恒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各级政工干部要广泛涉猎多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展学习领域,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知识体系,从而应对各种复杂的政治局面;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新知识,必须反复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髓,融会贯通,真正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挖掘和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主体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手段,确保主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等。要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潜心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真正做到钻进去,晓悟大义,心领神会,并能走出来,化为思路,自觉应用,解决问题。不同政工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自身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责任,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着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际,而是根本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可以知民心、察民情、体民意、解民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带着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可以推行“三不”工作法:一是从远到近,不搞“背靠背”。教育引导各级政工干部在认识上从“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中摆脱出来,把接访当作密切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感情上克服“好人不告状,告状不是好人”的对立情绪;情绪上正面交流,袒露心扉,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由虚入实,不搞“空对空”。察实情,见微知著,一叶知秋;说实话,言之有理,查之有据;办实事,能办的竭尽全力办,难办的想方设法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三是以柔克刚,不搞“硬碰硬”。遇到言辞激烈、行为失范的群体上访,要临而不惊、处而不乱、冷静观察、笑脸相迎,切异唇枪舌剑、争高论低,防止火上浇油;对“死缠硬磨”者提出的复杂问题,要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防止再有新的过激行为;对态度粗暴的上访者,要以细对粗,细语轻言、和风化雨,消除其积蓄的怨怒,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克服少数政工干部“贵族化”倾向,培养政工队伍为民、务实、廉洁的良好作风。调研中,46%的被调查者反映,在政工队伍中间,有生活上讲究排场,作风上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工作上醉心应酬、追风逐浪等现象。这一现象被认为是“贵族化”倾向。出现这一倾向的根本原因在于少数政工干部放松了党性修养,淡化了宗旨观念,丢掉了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体和创造者这一基本观点。在掌握了一点权力后,自以为高人一等,从而滋生出“贵族化”倾向。在他们看来,手中的权利不是职工给的,而是上级领导给的或个人争取来的。甚至有的认为自己凭努力当了官,享受一点是应该的。“贵族化”倾向发展下去,害莫大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要克服“贵族化”的倾向,首先,应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政工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牢记宗旨。其次,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些政工干部走上腐化犯罪道路,大多是从生活上不节俭开始的。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能够使人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能够发挥砥砺意志、陶冶情操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工干部应将节俭意识贯穿于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用有限的财力、物力为职工群众创造最大的效益。再次、必须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只要心里时刻装着职工,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自然就会得到职工的拥护和支持。同时,政工干部每年应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真学、真帮、真干,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办职工所需,努力为职工多办好事、实事,以此取信于民。

党的17大报告提出,“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17大的这一精神,需要对培养造就年轻政工干部的重要性、紧迫性有深刻的认识。针对当前政工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的现状,应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年轻政工干部培养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发挥年轻政工干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年轻政工干部进得来、留的住、用的好。

选准、用好政工干部,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那些德才兼备、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业务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勇于创新、善于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年轻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政工岗位上来,以此改善政工队伍的年龄结构,适应新形势下政工工作的需要。在选拔中,注重在施工一线培养、锻炼和发现人才,研究制定“领导来自基层,干部出自一线”的具体措施,加大从基层和施工一线选拔政工干部的力度,鼓励和引导机关优秀年轻政工干部到一线施展才能、建功立业,使基层和施工一线成为政工干部成长进步、脱颖而出的主阵地。加强后备干部的补充、培养、锻炼和使用,通过上挂、下派、到基层部门或到一线任职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继续探索以差额推进、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差额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探索科学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进一步规范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工作,完善两种方式相互佐证的具体办法,注重通过谈话了解干部的深层次问题。实行分层次分批推荐和加权计分。不搞“一人一票”的简单相加。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在选拔用人中,要坚持选拔与淘汰并重,不断健全科学的考核、选拔机制。坚持按照“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格监督,把那些热爱政工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进来、稳定下来、使用起来,让他们为企业发展作贡献。此外,要把那些只把政工岗位作为过渡、作为跳板,不安心工作,挂名不办事、出勤不出力,业绩不明显、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可的,经组织考察确定后,坚决清退出政工队伍。

健全激励机制,开通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材“绿色通道”。各级党组织要关心一线政工干部。一是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改善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二是对群众认可、工作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鼓励他们扎实干好工作;表现突出,具备条件的要培养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对荣誉称号的表彰,要与行政干部一同看待,给政工队伍分配一定名额。从近几年看,政工干部只有推荐的权利,没有享受的待遇。有的政工干部说,政工没干头,前途没奔头,奖励没盼头。势必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从而提高政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开通年轻政工干部成长成材的“绿色通道”,对有才干、有事业心、有较强能力的、工作成绩突出且群众认可度高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他们搭建更好的成长平台。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六

1、执行力是推动工作的前提,提高执行力必须在刚性化、精细化、人本化上下功夫。

2、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

3、细节决定成败,知识改变命运,能力提升位次。

4、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一言一行树工商形象。

5、今日事今日毕,言必行,行必果,果必优。

6、凡事要求落实、求具体、求深入、求细致、求效率、求质量。

7、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

8、努力赞美别人,赞美别人=复制别人的优点。

9、细节做好叫精致,细节不好叫粗糙。

10、领导绝对不会错,服从总是没有错。

11、先计划再行动,先策划再沟通。

12、多考虑应该做什么,少考虑能够做什么。

13、差异化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相对优势是最大的优势。

14、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

15、选择重于努力,成败在于选择之间。过去的选择决定今天的生活,今天的选择决定以后的日子。

16、速度第一,完美第二;行动第一,想法第二;;结果第一,过程第二。

17、执行力不讲如果,只讲结果。

18、不看错不错,只求好不好。

19、习惯于缺点是最大的缺点。

20、员工是笨蛋就要找到适合笨蛋的管理方法。

21、治腐之本在于治人,治人之本在于治心,治心之本在于治欲。

22、成功需要不懈的努力,而失败可能只是一个细小的疏忽。

23、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

24、用我的热心、爱心、细心、诚心,换取你的称心、放心、欢心、安心。

25、人心齐则士气足,士气足则百事兴。

26、用心写好一个“人”字,用情干成一个“事”字。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七

案外异议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______申请执行被执行人______一案。贵院于____年2月9日向异议人送达(_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异议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______所负到期债务60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异议人对上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在贵院送达(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查明我公司已不欠______款,亦没有被执行人______的债权可供执行。故无法直接向申请执行人______履行被执行人______所负到期债务万元。

综上所述,请求撤销(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八

感谢领导花费大量精力让我们听《员工执行力》讲座。它不仅让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使我们精神得到了升华,思想得到了净化。学习期间,我始终抱着认真的态度,学习的心态去体会所学内容,这次培训班尽管时间短暂,但课程设计较为合理,老师水平非常高,学习内容也比较丰富,给我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充电机会,我个人认为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培训。培训中专家用精辟的语言,从细微处着手,宏观上把握,利用典型鲜明的案例,为全体学员诠释了执行力的真正内涵和实践宝典,对此我深有感触,通过学习,使我拓展了视野,认清了工作方向,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谈谈在企业执行力方面的心得体会:

参加《员工执行力》这次培训,让我更加清楚了什么是执行力?谁是执行的人?执行是什么?执行是战术问题还是战略问题?以及制定战略的关键因素。明白了品牌定位、价值定位及企业文化等内容。在目标管理上更加了解到为什么要进行目标管理?以及目标管理的优缺点、如何衡量目标等等。在绩效管理中,使我懂得了硬性分布、关键事件、末位淘汰几种管理方法,并初步了解了平衡计分卡和绩效面谈的注意事项。通过参加邹元欣老师的培训,确实感受到了他的讲课风格与我想象中不一样,少了一些严肃,多了一分平实亲切,幽默风趣,能让人轻松愉快之中,领会确切的人际沟通关系、团队意识及领导管理知识,听了他的课,让我顿时明白了很多。到现在我依然记得老师的每个关键词和问题的提出,使我更加深了对团队精神的理解,"合理的要求是训练,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练"。我相信我们宁阳公司的团队精神将会越做越好,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好的成绩。

现代的企业竞争更多是靠人才的竞争,而竞争靠的是速度,企业成功靠的是服务。听邹元欣老师的课,让我对目前的工作有了一个较为清楚的定位,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对自己的现状有了良好的把握。作为一名企业的管理人员,不是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更多的是需要去管理,管理是一门科学方法,提供实践,实现目标的技巧,不是依靠个人就可以,而是要带领自己的团队,去执行组织的价值,执行组织的计划,完成组织的目标。管理的成功需要团队,团队的最大效能的发挥源于内部有效的沟通,有效地沟通需要团队成员缩短心理距离,同流、同心地交流。作为管理人员,我们务必把握好,要把事情做对,并带领自己团队把工作及时,准时,保质保量做好,还要去培养我们的团队,提升的我们的绩效。推行全员竞争上岗机制,鼓励员工体现个人价值,激励奋发有为,营造员工队伍争先氛围,充分调动优秀人才在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上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职工积极进取,埋头苦干,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度。

美国abb公司董事长巴尼维克曾说过:"一位经理人的成功,5%在战略,95%在执行。"因此,只有参与到企业运营当中的领导者,才能拥有把握全局的视角,并且做出正确的决策。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首先要明正思想,树立领导班子执行能力建设的正确理念。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正确的执行理念体现正确的方向。当前我公司在各项工作中执行力不强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表率作用差、作风不够深入,安排部署多、身体力行少,不愿面对矛盾,做事不够踏实;个别部门在落实工作中本位主义思想时有显现,尤其是在工作职能的交叉部位,这样就使全局性工作的发展合力、执行力明显衰减,工作得不到最佳成效等。20xx年,是宁阳公司发展的关键一年,面临着"创一流"、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以及繁重的电网建设任务,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公司领导必须带头解放思想,不断强化执行意识,匡正思想,提高认识,使执行理念不断得到提炼升华,抓大事、谋大局,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领导能力。

201x年电力营销面对的形势仍旧相当严峻。首先缺电形势还是不容乐观,我们要继续抓好加强有序用电的调控和监督,最大限度地供足、用足电量,努力做到"缺电不缺服务,限电不限真情";其次上级公司提出了营销管理新理念、新要求,标准更高,责任更重,压力更大,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抓好营销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网络化工作,积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的上线工作,稳妥推进财务管控系统的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城乡营销一体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将需求侧管理作为供电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贯穿到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无数的人拥有卓越的智慧,但只有那些懂得如何执行的人才能获得成功;有无数企业拥有伟大的构想,但只有那些懂得如何执行的公司才能获得成功。在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供电企业的征程中,我们将不断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以理性务实的态度,以力求完美的精神,创造宁阳县供电公司的新辉煌。

2022执行队伍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九

申请人:%#%¥%公司

注册地:xx市

住 所:xx市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 裁定中止执行()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 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 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x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xx公司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x年初搬迁至,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近几年内在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

三、原告所说的申请人向其借款的经办人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某人即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此人代理公司进行企业间借贷行为。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条、发票、协议书只有复印件,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诺书》中所载公章系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且相关证据仅有复印件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伪造的申请人公章,以申请人名义向原告借款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原告从其自称的“借款关系”成立十多年以来从未向申请人主张债权,申请人有理由怀疑原告与某人合谋欺诈,申请人已经就本案情况向贵院提出调卷申请,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x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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