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户外早教亲子课堂心得体会范文 户外早教亲子课堂心得体会范文怎么写(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9:44:26 页码:7
户外早教亲子课堂心得体会范文 户外早教亲子课堂心得体会范文怎么写(3篇)
2023-01-10 19:44:2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户外早教亲子课堂心得体会范文一

——优势

回望过去的一年中,我园对附近社区0—3岁散居婴幼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各项早教活动。通过咨询活动、大喇叭广播等对0—3婴幼儿家长早教知识宣传及指导。6月初的入学适应也得到了领导及家长的好评,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今后的早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弱势

一直以来农村家长在观念上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缺乏一定的认识。由于父母工作忙,大多由祖辈家长带领孩子,他们又普遍比较重视生活上的护理,而忽视婴幼儿其他能力的发展。为了推进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养工作,发挥幼儿园教育指导功能,为0-3岁婴幼儿、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的指导服务使宝宝在人生最初的阶段,身心健康地发展我园通过早教中心服务站的辐射。本学期,将采用多种形式的活动来吸引0-3岁家长来参于各项活动,使他们的受早教指导率有所提高,从而不断转变他们的育儿观念。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幼儿园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的功能,以促进婴幼儿发展为本指导思想,根据家长的需求,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1—3岁婴幼儿看护人的家庭教养知识,充分挖掘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开启潜能,使宝宝健康活泼的成长,使1-3岁散居婴幼儿受教育的普及率不断提高。

三、工作目标:

1、加强家长对0—3岁早期教育的认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养方式,提高家长的育儿经验。

2、自觉学习早教理论知识,提升设计、组织、开展早教指导工作的能力。

3、开展早教教研活动,注重早教活动开展中各类早教资料的积累。

4、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教服务活动,使家长更乐于积极主动参与其中。

5、配合幼儿园开展其它工作。

四、具体工作安排

9月份:

1、制定早教工作计划,学习早教各种制度,定制家长培训与教学内容。

2、亲子班的宣传招生工作。

3、根据幼儿月龄划分班级,填写花名册。

4、亲子活动活动的开展

5、入户指导活动

10月份:

1、组织第一次形式多样的亲子指导活动,做好记录与反馈。(请邀请领导听课指导)

2、开展一次送教下乡活动。

3、大喇叭广播宣传早期教育知识。

4、户外大型玩具对外开放。

11月份:

1、亲子活动的开展。

2、开展《美食大赛》活动,并评选出5名获奖者

3、以集市为舞台,开展一次亲子游戏大赛。

12月份:

认真做好小结工作,交流、反思,制定下学期工作思路。

关于户外早教亲子课堂心得体会范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

1、 广告形式:

2、 广告位置:

3、 广告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内容确定。

4、 广告媒体的尺寸为 ,总面积为 ㎡;

广告材质:

广告媒体数量:

以上可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满足甲方要求,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保证有合法权利和审批手续,具有发布本合同项下广告的权限,根据本条约定的形式、位置、时间、规格、内容发布广告。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布期自上述广告全部安装完毕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正式发布之日起为起始日,发布时间为 。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

广告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除上述广告费用外,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以上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 广告发布费;

(2) 构架制作及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

(3) 发布广告之电费、保险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4) 合同期限内制作画面所发生的费用(含拆卸、安装等);

(5) 保持画面及广告媒体清洁、完好无缺及效果美观发布所发生的费用;

(6) 政府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

3、支付方式:

本合同广告设计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效果图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广告牌制作完成,甲方验收完毕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

4、第二次更换广告画面的时间和内容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5、乙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进行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效果图。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制作完成广告牌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派人验收。验收标准:广告牌发布的内容与乙方提供的效果图完全一致,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确认单。

(2)甲方不得将所提供的广告位置另行租让。

(3)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供广告发布所需文件,如因甲方延误提供时间影响正常发布,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约定价款。

2、乙方有权拒绝发布甲方所提供的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该广告牌的设计和制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广告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作为合同附件。

2、乙方保证在20xx年 月 日之前把广告牌做好,并负责广告牌的维护。

3、乙方有义务保证广告媒体的安全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款,如有延误,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计算利息,如三十日内甲方仍未支付广告费,乙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同时甲方付清应付而未付广告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广告媒体的位置。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擅自改动广告媒体位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 如广告媒体因法律更改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拆除,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从通知发出之日起退还甲方已付而未发布之费用(退还金额以合同发布期未发布部分具体天数计算);

6、 倘若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须暂时停止展出广告发布,乙方须延长合同期限以补足广告媒体展出受到妨碍的时间,且甲方无须为此支付费用。乙方并须于事故发后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于何时停止发布及将在何时恢复发布。如若乙方未能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延长发布期以补足受影响之发布期,乙方必须立即将未完成发布期间相应合同金额退还甲方。

7、 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将本广告牌另行出售、出租或转让,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发布,乙方应在该事由发生后2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广告费用,并支付该广告费用总额20%之违约金。

8、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其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果该广告牌被政府征用或被政府拆除,乙方应在五日内提供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乙方应于该广告牌停止发布之日,向甲方返还已付而未发布期间相应合同金额。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应指本协议签字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的所有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到也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为自然灾害、地震、台风等及政府要求如政府征用、城市改造等。)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各方的协议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内可以暂停履行,同时甲方有权进行如下选择:

1)解除合同,广告发布费用据实结算。

2)本协议的有效期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本合同能够履行之日起顺延,延长的时间与该与该不可抗力期间相等。

八、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在此广告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为准。本合同具法律效力,当双方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广告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发布一切有关的资料及设施),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人)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侵犯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权益。

2、 在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须自行承担拆卸移走广告载体,并修复好因移走广告载体而引起的全部损坏,使广告载体恢复良好状态。而甲方无须再承担本合约期满后之任何费用,。

3、乙方如发生任何变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移给第三方,第三方应无条件承担乙方在合同期内所有权利及义务。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及主管部门批准(如需要的话),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5、 续约: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续约,乙方承认逾的发布优先权。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方可正式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关于户外早教亲子课堂心得体会范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出让的户外广告位置的用途为发布广告。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原则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约定顺延执行: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1.出让人有权监督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户外广告位置和发布广告行为;

2.当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9.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拍卖(挂牌交易)设定的规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闲置空版面不得超过7天,在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内容需经市工商局审核)。具有灯光效果的必须于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时(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开灯,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指令开闭灯光。

10.受让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1.受让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12.广告位置设施的维护、清洗,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损坏或不洁的设施应及时予以维修和清洗。广告版面的维护、清洗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因广告设施损坏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赔偿。

五、合同解除的条件

受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必须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按出让人规定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1.未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

2.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未及时发布广告(商业、自身或公益广告)、闲置造成空版面超过七天的;

3.因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诫或处罚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毁损或破坏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

5.受让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付款的。

6.受让人未经出让人同意,擅自扩大版面,影响和破坏周围环境或他人利益,或扩大版面后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卖(挂牌交易)的平均价增补使用费的。

六、违约责任

1.出让人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出让人因产权纠纷或因出让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让人无法设置广告设施、发布广告,视为违约,应支付给受让人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成交价的10%支付或按照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3.因受让人的行为致使合同解除条件成立的,除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缴受让人已交付的款额外,受让人还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现场恢复原状,并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无法恢复原状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4.受让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义务,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额,并按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5.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人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的设施,出让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若受让人不按期整改,出让人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因受让人设置广告设施在施工时,或今后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到周围环境或公共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或伤害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6.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闭灯光的,每次未开闭灯光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支付违约金给出让人,供电部门停电或电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时亮灯的除外。

7.受让人管、护不到位责任,造成广告设施损坏时,经出让人三次催告修复,受让人仍未修复的,出让人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受让人承付,并按维修费额的5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七、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受让人的户外广告使用权随即终止。对于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属受让人投资设置的,由受让人自行处理,拆除收回(折旧转让或拆除恢复原状)。

八、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本合同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人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免责。

九、其它补充条款

1.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对拍卖(挂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户外广告,因规划建设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础施工确需破路动工的,由受让人负责实施。

2.受让人要按拍卖(挂牌交易)时出让人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基础和结构及其安全性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统一设计和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并将广告构架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报市灯管办备案,领取福州市户外灯光广告建设许可证后,规范制作、监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让人确需提前收回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出让人应退还受让人已交的剩余年限的占用费(退还金额以拍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标准),并按照广告构架使用年限拆旧给予受让人适当补偿,受让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随即终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卖(挂牌)标书、规则、成交确认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1份,市财政局执1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