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 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范文(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20:12:16 页码:14
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 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范文(9篇)
2023-01-10 20:12:16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一

为了保一方平安,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学好法律,把握好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办事能力。今年为了更进一步促进我村平安建设,从四月份起,在全村创建“六无”和谐村,即:无矛盾上交、无安全事故、无群体性的事件、无非法组织、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并在全村范围内组织“六无”村民活动,共1015户,3220人有力地促进了我村安定团结。 在治调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治调中心户和治调小组长的作用,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持以教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对重老大疑难纠纷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求助上级的支持和解决。今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26起,其中12起调处纠纷被司法领导评为优秀卷宗,并受到奖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如此。在我的建议和直接指挥下,村两委从民调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出发,相继健全了对调委会的检查制度、调委会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工作制度、民调人员学习例会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严格实行了以“调查民间纠纷登记簿”、“普法情况登记薄”为主要内容的民调工作规范化,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步形成了事事有安排,工作有秩序的良好工作机制。村里的调解员分组到队,划岗定责,确保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与此同时,与村里的调解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和民调知识,研究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措施。同时,采取张贴标语、广播宣讲、授课辅导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民调知识,有效增强了乡亲们自觉学法、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起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看到这些,村里75岁的童世朝老大爷动情地说:“法律、法规宣传得好啊,让我们长了知识,开了眼界,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着找上级领导了。”

组织好民兵参加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了每年的征兵任务,建立了我村应急保障机制,对紧急事件进行了有效处理,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8月4日至6日,受9号台风“苏拉”影响,我县降下特大暴雨,致三道河水库水位急剧上涨,泄洪口与蛮河交汇处河段出现100多米的塌方,6日下午接到通知后我立即组织民兵积极投身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在抢险中被政府领导评为先进民兵连,并个人也受到了表彰。

农村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但加以仔细总结和分析,总有它的普遍性,规律性和预见性。今年因天地源项目建设在我村征地拆迁,我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得到化解。天地源项目建设中配合专班领导,使征地拆迁工作得到顺利进展。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认真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廉洁自律方面能按照中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规定来对照检查,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没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同时全力支持委党组工作,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始终保持自警、自省、自励的廉政从政意识,做到了为政清廉。

一年来,我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将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为创建和睦平安的船湾村贡献一份力量。认真搞好本职工作,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让全村早日达到小康生活水平。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二

1、换届工作存在问题及困难:

1、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现青壮年外出者较多,选择余地不大。部分留驻青壮年也已有了自己的事业,怕分心不愿参与。

2、村干部工资待遇较低,对一些有能力、敢担当的人没有吸引力。

3、少数原任村干部虽然经验丰富,能力强,也曾办过不少实事、好事,但由于在平时的工作中,难免得罪一些人,就因此失去了一部分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进步了村级领导班子。

4、拉关系、贿赂情况处理难。类似问题,群众举报较少,自我检举意识且不强,严重影响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5、个别有一定成绩的村干部反映:当前时期,基层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并因此对下届继续留任有了抵触心理。

6、换届工作存在不良干扰。例如:家族观念、宗教观念等。

7、某些参加竞选者目的不纯。例如:谋私利、争高低、树己威。

二、离任村干部的安置有哪些措施:

1、安排离任村干部在村务监督、村民小组长等岗位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2、通过建立离任村干部定期学习座谈制度,让他们及时了解当前村级组织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重点,向他们征求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村级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3、对一些年龄较大、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协调民政、社保等部门通过民政救助、优先享受农村低保等措施,着力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因年龄问题离岗的老干部,一次性发放离任补贴。

4、建立经常性走访慰问离任村干部制度,坚持做到逢年过节访、遭遇重大灾害访、遇婚丧嫁娶访、生病住院访,彻底消除因离任造成的距离感,让离任村干部真正明白离职并没有离开组织,离任并没有离开群众。

5、对一些有贡献的离任村干部,在帮扶惠民政策上,予以优先考虑。

3、换届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召开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文件;设立小组办公室,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每个行政村“两委”班子工作情况、村民关注程度、主动参选人员等情况。

3、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制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4、开展骨干培训,使他们熟悉村“两委”换届相关法律规程,熟悉掌握选举办法、程序,提高知道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

5、集中考核村“两委”成员,将考核结果列入换届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

6、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成村“两委”班子离任前审计审查工作。

7、利用电子屏、横幅、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通过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三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为做好全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和《信阳市村(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固始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立足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夯实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基础这一根本,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持续深化“严乡强村育新”计划,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活、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树好选人导向、打造过硬班子。完善“先定事、后选人”机制,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换出新气象、新风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程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决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审计不清楚不换届、试点不成熟不换届,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凝聚群众共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换届工作党委政府放心、党员群众满意。坚持严明纪律要求、弘扬清风正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三)时间安排。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选举,3月中旬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后评估”。

(一)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把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党员选为党组织书记。村应当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应当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人选。

(二)高质量推行“一肩挑”。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别是退居二线人员回原籍任职并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肩挑”。在社区,要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三)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人口规模在2000人以下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4人,人口规模在2000至3000人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5人,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6人;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具体职数由各村(居)根据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两委”班子各自成员数应分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支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党工委研究、县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不简单以年龄划线;连续提名的“两委”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60岁,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下;注重选拔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坚持和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着眼推进乡村振兴的需求,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产业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中产业带头人比例要比上届有明显提升。

(四)从严把握“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标准。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已被有关部门查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

实行“两委”班子意向人选预审和候选人三级审查制度。在换届准备阶段,乡村两级要对照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两委”班子意向人选进行预审,做到关口前移。换届启动后,村(社区)党组织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街道党工委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做好人选考察工作,注重审查考察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办事处党建办、纪工委、派出所、社会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由党工委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宣布当选无效。

(一)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社区)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党工委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提出人选时,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党工委审查时,要综合运用各种考评考核结果、村(居)巡察反馈意见等;组织党员酝酿和选举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组织放心、党员满意、群众拥护。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要隆重庄严,充分体现政治性。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一般提前1个月呈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党员大会日期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党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会议有效。三是介绍候选人情况。选举前,村(社区)党组织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

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四是实施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二)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产生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注重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特别是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选委会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领导小组由居民小组推荐代表产生。二是做好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 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决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人员多的地方,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乡参选。积极动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和退休干部职工返乡,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争。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制定针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定年限的人员,以及选派到社区的非户籍人员等群体的登记办法。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按多于应选名额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名额;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2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召集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提名;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提名的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时,也可以实施等额选举。四是规范候选人竞职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向村(居)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提问。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候选人为了当选,做不正当不切实的承诺、比拼捐助财物等行为。五是组织投票选举。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会场,辅之若干分会场分别投票。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设立秘密写票处,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之后首次进行换届选举的,要尽可能采取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形式;村民委员会已经改为居民委员会,但其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的,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三)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要把好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 3人,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参照上述规定,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名人选要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审查结果报办事处纪工委备案,审查备案符合人选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推选。

(四)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健全(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其他成员档案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做好新当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培训。

(一)坚持先整顿后换届。

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落实包片驻村责任制,逐村分析研判做到全面摸排“村村到”。扎实做好换届重点难点村整治工作,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

,由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整顿到位不换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强化震慑。要全面开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对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群众意见突出的村(社区)及时整顿。对矛盾突出和问题多发村(社区),要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功经验,精准施策,限期解决问题,做到化解矛盾“村村清”、守牢底线“村村安”

(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党工委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必谈、新一届“两委”班子候选人特别是“一肩挑”预备人选必谈、拟离任“两委”干部必谈、党员群众代表必谈,确保与四类人员谈心谈话达100、参与换届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100。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参与竞职。建立换届工作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凡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立即依法依规取消

,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从严追究责任。

(三)加强换届选举全程监督。

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全方位监督。全面施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创业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制度,加强对候选人参选行为的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

、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记实,各村(社区)选举会议视频资料街道办事处统一留存保管,做到可追溯、可倒查。

(四)注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消除各类隐患。要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

、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要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要防范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误解误读换届政策、失实失真报道引起问题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要防范疫情风险,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重大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选情复杂的地方,乡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压实领导责任。

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工委已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换届领导小组要具体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抓好督导、推动落实。

(二)加强指导推动。

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办事处成立 3个片指导各村(居)换届工作。建立分类推进机制,深入调查摸底,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调度,特别是对选情复杂的村(区),坚持“一村一策”、“一社一案”,具体分类指导。认真开展换届业务培训,确保参与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相关人员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换届相关政策法规、“两委”人选资格条件以及高质量推行“一肩挑”、推动产业带头人进村“两委”班子的重大意义,深入报道党组织建设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引导党员群众充分认识选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同实现自身利益的一致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中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强化正面引导。密切关注有关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

(四)科学统筹推进。

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起来,同推动全办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换届期间各项任务不断档、不掉线,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工作激发出的正能量、好风气,转化为党群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奋力实现“两个更好”、全面提升豫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一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南委组发[20*]21号、南委组发[20*]22号文件要求,并报经县委、政府同意,我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在20*年3月25日前全面结束,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坚持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坚持发扬民主和直接选举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5、坚持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职兼薪、目标管理的原则。

村(居)两委换届按7个步骤进行。

1、宣传动员,选民登记(20*.3.5—20*.3.8)。乡召开村组干部大会,各村召开群众大会,广泛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原则要求,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到换届工作中,同时进行选民登记。

2、公布职位、职数及任职条件(20*.3.9—3.10)。

(1)职位、职数设置:

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配备村干部3人,特大村(1000人以上)可配备4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员纳入村级干部统计,不占村级干部职数。各村设支部委员3—5名(含支部书记),村委委员3—5名(含村主任)。按照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村支委委员原则上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支部书记兼任村主任,从村“两委”成员中择优选配村文书1名,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员1名,妇女主任1名,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工会主任、计生专干、村民小组长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2)任职条件:

①凡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必须符合《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熟悉农村工作,具有奉献意识、具有本职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身体健康;

②担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原则上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岁以下,并有一定的任职经历,其余村组干部原则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岁以下。

③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3、公开报名(20*.3.11—3.13)。采取个人自荐、党员举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有机结合。

(1)个人自荐。鼓励并动员凡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员和群众踊跃报名。

(2)党员群众举荐。党员以个人或者群众联名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提出的候选人人选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一人同时被推荐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按推荐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

(3)组织推荐。党组织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推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班子其他成员候选人。

4、资格审查(20*.3.14—15)。乡党委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对公开推荐的各职位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中,着重审查预备人选的结构合理性,本着有利于“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原则,注重培养使用女干部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干部,注重35岁、45岁、55岁左右干部结构的合理搭配。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列为正式候选人。

5、召开村民大会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主任(20*.3.20)。按照演讲答辩,分职位按轮次进行“直选”的办法,分别选举产生村主任和其它村委会成员。

6、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和村支委委员(20*.3.21—3.23。按照演讲答辩、分职位按轮次进行“直选”的办法,分别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7、上报审批。选举结果报乡党委研究审批。

1、乡成立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分村派驻选举指导小组,村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严肃换届纪律。各村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此次选举的意义,严格选举程序,杜绝“暗箱操作”、不公平竞争和拉票贿选等现象发生。对于违反选举纪律和程序的,要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利用家族宗派、黑恶势力、“小团体”、非法串联、暴力、威胁、欺骗、贿选、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肃查处;对于采取胁迫和贿选等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公开罢免。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五

x区下辖x个街道,x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x个,村改居社区x个。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x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举措,扎实有序推进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的顺序,截至x月x日,已有x个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三个到位”,确保“两委”换届有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街道分别成立换届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书记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纪检、组织、宣传、政法、财政、民政、审计等x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形成上下贯通、指挥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及时召开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x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为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保障。三是督促指导到位。印发《关于实行x区党政领导分包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建立区党政领导指导分包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处理换届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召开一次协调小组会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到“三个清楚”,确保“两委”班子结构优化。一是社情清楚。先后x次组织对全区x个社区进行摸底排查,扎实开展综合研判,及时化解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潜在因素,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民情清楚。区委常委带头深入街道和部分社区开展调研,与街道、社区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同时,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对现任社区班子的工作情况以及党员群众认可度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三是选情清楚。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x余场,走访党员群众x多户,印发调查问卷x余份,结合征求意见情况,综合分析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和学历结构、党员队伍、后备干部等情况,对换届中的硬性指标进行统计研判,提出具体方案,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三)坚持“三个先行”,确保“两委”换届基础扎实稳定。一是培训先行。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提前对换届工作的程序、时间节点等关键问题再明确、再部署,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换届的流程和操作办法。二是宣传先行。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墙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加大对换届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宣传,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保障先行。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按省定最高标准落实,现村改居社区书记工作报酬为xx元/月,城市社区书记工作报酬为x元/月(含五险),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同时,组织在全区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专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换届纪律,为换届选举扎实有序进行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四)严把“四道关口”,确保“两委”换届全程依法依规。一是严把“程序关”。制作了《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把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细化为x个重要阶段xx个具体环节,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二是严把“审计关”。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同步开展了对x个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把“选人关”。严格对照不宜确定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x种情形,经由街道党工委对各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初审后,区换届办会同纪检、政法、法检、公安、信访等x个部门,对x名预备人选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取消候选人资格x人,坚决防止“带病使用”。四是严把“纪律关”。编发《x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x余本,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x本,发放“九严禁、十不准”“六个做到、六个严禁”“十类不宜确定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宣传海报xx余份、画册x余份,在区委和各街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与预备人选签订“三项承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x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平稳有序推进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管辖人口多和“两委”职数偏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在x个城市社区中有x个社区居民都在x人以上(其中,x个社区居民人数达xx人以上),换届后职数偏少将对社区治理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社区岗位待遇低,吸引力不强。随着大量事务性工作涌入社区,社区干部整天忙于应付事务性的工作,且工资待遇不高,加之来自各方面的工作压力比较大,社区党组织书记出路还没有完全打通,向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选拔的政策渠道未得到真正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吸引力不强,造成年轻有为的人才流失。三是部分村改居社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给选举组织工作的实施增加了难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引导,确保将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社区换届各项工作,切实强化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其他组织的统一领导,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建立书记抓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联系村改居社区和换届难点社区。坚持区、街道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包社区,抽调熟悉社区情况、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带队开展换届工作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苗头性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有序进行。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换届情况,提前梳理分析可能影响选举的各种风险点和不确定因素,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二)将强化宣传教育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营造舆论声势,进一步打牢换届选举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和办法,强化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选举的积极性。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严肃政策法规,教育各级干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换届工作。同时,在宣传内容上,侧重于对社区干部应具备的标准条件以及如何做一个合格选民进行宣传,教育社区干部及广大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引导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换届工作,使广大选民真正明白应该选什么人,不应该选什么人,如何选好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党组织换届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参加配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明确专人负责解释回答有关政策内容和群众咨询,解答时做到严格、依法、严密。

(三)将严格换届程序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依法选举、任人唯贤、公开公正,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直接接受群众监督,使选举工作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和“阳光选举”,以扎实认真的态度取信于民。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确保稳定原则和强化党组织领导原则,把好选委会产生关、推选关、选举关。

(四)将严肃各项纪律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严肃选风选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对因工作的疏忽或失误在选举中或选举后引发事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败坏选举风气的各种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做到有详细具体的工作预案。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到社区,及时掌握选举工作动态,及时排查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涉嫌不正当选举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情况,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持续保持打击不正当竞选行为的高压姿态,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将选优育强班子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三有三带”标准,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核定干部职数,大力倡导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班子交叉任职,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社区“选”、上级“派”、社会“招”等多种方式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同时,对照“十不宜”情形,严格组织考察,坚决把那些违法犯罪、x、不守规矩的人员拒之门外。针对换届后新任社区干部工作不熟悉、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按照“选优、育强、管好、用活”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调训、外出学习等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升以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六

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总负责。负责村庄党建、民政、环境治理、综治调解等工作 *********

*** 支部纪委委员兼村委委员 负责村干部工作纪律检查、党建、信访维稳等工作 *********

*** 支部委员 负责党建、支部宣传、精神文明、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 *********

*** 支委委员 负责民兵武装、共青团等工作 *********

*** 支委委员兼村会计 负责党建、文书、村务统计、村两委有关村料撰写、财务报帐等工作 *********

*** 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 负责计划生育、妇联、扶贫等工作 *********

*** 村委委员 综合治理、调解纠纷、治安巡逻等工作 *********

*** 村委委员 负责党建、文教、卫生、综治调解等工作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七

为全面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xx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按照省、市、县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关部署,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街道主要领导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联系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要把严明的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划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全程依法依规。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以……全面贯彻……,认真落实……,扎实抓好……,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居民委员会原则上实行直接选举。确保实现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配强素质过硬好班子、完善高效运行好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换出风清气正新生态、绘出砥砺奋进新蓝图的工作目标,为“三大创建”和“一区两地一枢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作为社区居委成员推荐提名人选。

1.思想政治好,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定执行……。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能够正确处理公私、义利、得失等关系。

3.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够带动社区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奔康。

4.协调能力强,遇事沉着冷静,注重协作配合,团结干部群众往既定目标前进。

5.服务能力强,秉持奉献精神,热心服务群众,热心公益事业,能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6.治理能力强,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7.纪律意识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执行纪律、遵守规矩。

8.综合素质强,具有经营管理、农业技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基础知识,能熟练只用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基本办公软件。

9.胜任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居委会主任人选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且在新一届任期内不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居委会副主任和其他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5周岁,连选连任可适当放宽。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时间:从2020年x月开始至2021年x月底结束,选举日原则上确定为:2021年x月x日,各阶段划分和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

1.建立换届选举机构。社区成立第xx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

2.搞好调查摸底。街道开展选举前期的调查摸底,掌握本辖区现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或者所在辖区“农民工”数量、比例、联络方式及参选方式等面上情况,摸清各社区的具体情况,掌握社区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以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

3.部署选举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认真学习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了解掌握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要求、时间节点和重点环节等。

5.开展离任审计。今年上半年社区建制调整工作中,已开展财务清理和审计,锁定了居组债权债务、登记资产、封存财产、冻结账户,但还需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社区集体财务包括资金、资产和资源情况进行进一步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选民登记时间(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1.民主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7人,共9人组成,在2020年x月x日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第十届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十届居委会公告),并报请xx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社区选举委员会在xx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居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如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所在居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自行终止。由此造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按照原居民代表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2.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选民登记。以下人员应当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

(3)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工作或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凡已在一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在其他地方重复登记。原则上,本社区工作人员在所工作社区登记。

居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薄记载的日期为准。

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选民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本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社区于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采取社区居民自愿到居委会登记或到登记点登记的方式进行选民登记。登记时确认选民身份,并确认是否按时参选。

选民登记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的基础环节,要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登记造册、提前通知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对于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要积极采取民主的方式解决,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3.公布选民名单。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居选委会公告第三号)。选举投票日因故推迟三十日的,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的变动情况,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候选人产生时间(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4.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设置。根据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工作任务和经济状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居民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一名为女性。居委会成员的设置由居选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居选委会公告第四号)。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妇女。在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委会公告第五号)

5.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在1月12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同时,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应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并张榜公布。

6.宣传、介绍正式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时间(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选举日原则上确定为:2021年x月x日,另行选举日:2021年x月x日;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和选举: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应通知到每一位已登记的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居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且不得再委托他人。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选举委员会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选委会公告九号)。

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从以下方式进行选举:

(1)在xx社区居委会设立中心选举主会场;

(2)在xx移民房b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安置房小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移民房a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处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全部会场统一投票时间为x月x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3时00分。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选举方式、投票形式、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地址、选举日投票时间以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居选委会公告第十号)。

选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员和唱票员等工作人员。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公布或者说明投票方法和其他选举注意事项。

8.选举。

竞选演讲。在选举日投票选举前,居选委会应组织社区主任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回答选民的询问。演讲内容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2)竞选职位及理由;(3)治居方案,包括5年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为居民办哪些实事好事;(4)表明正确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演讲的内容要符合本居实际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发表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言论;不得攻击、诋毁、侮辱他人,不得讲大话、空话,不得说假话、乱许愿。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对居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材料进行审核。

竞选演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选民大会上按照大会议程和公布的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依次上台演讲,回答选民提问。

同时,正式候选人应当众宣读《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

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选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会场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不识字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参加投票的居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也可以另选社区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9.宣布选举结果。选民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当场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现场或者中心选举会场公开唱票、计票、监票。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场公布,并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居选委会公告第十二号),并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报街道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10.另行选举。居民委员会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间为x月x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3时00分,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另行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不重新进行登记。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10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同时,张贴另选公告(选委会公告十一号)。

11.建立健全内设机构。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在10日内召开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等委员会。也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民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12.做好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工作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3.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民代表会议代表。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应当是本社区本届选民,其产生方式可以由居民按每10户至20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居民委员会确定,但不得少于30人,且每个小组不少于2人。社区“两委”原则上不再担任居民代表。推选产生的新一届居民代表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一号),并报街道备案。

14.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民小组组长。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组长。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二号),并报街道备案。

15.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中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新一届不是居委委员的党总支委员担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社区财会人员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社区情况,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与监督能力。

居务监督委员会名单由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x号),并报街道备案。

(三)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社区新班子结合本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同时,根据本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重新修订、规范完善居民公约,内容不宜“大而全”、“高大上”,应针对本社区实际切实可行,确保任期内落实到位。

换届选举结束后,社区要及时填报选举数据,统计、汇总和选举结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并将各类报表和总结及时上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社区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把换届选举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移交纳入选举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列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与选举的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步进行,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准确、完整、系统。

换届档案应具有以下内容:1.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2.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会议记录;3.居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选举公告;4.选民登记册;5.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6.选票和委托投票书、选举结果统计、选举报告单;7.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8.新当选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9.新一届当选的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名单;10.选举工作总结;11.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图片、影像资料等;12.其他有关选举的资料。

档案资料越详细越好且所有换届档案必须保存一届。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换届各个环节,由街道纪工委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步启动、同步开展、同步落实。严格落实换届工作和风气工作包保责任制,强化问责追究,对辖区内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认真学习《xx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纪律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二是加强换届选举风险排查防控,全面摸排可能出现干扰换届选举的非法和非组织活动等问题隐患,突出抓好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介绍、选举日组织等重要环节,全力做好换届各阶段风险隐患排查和大会选举选情分析。三是全面建立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建立风气巡回督查和快速查核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覆盖全面、到边到底的风险防控网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从严监督查处。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加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严防个别媒体和人员恶意炒作、误导群众,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社区要及时做好宣传,动员群众发现问题及时拨打xx举报电话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三是实行快查快处持续正风肃纪,对拉票贿选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查处,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是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是干部的一律开除公职,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快查快处、一查到底。对借换届之机诬告、诽谤、陷害干部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旗帜鲜明地为清正廉洁的干部撑腰鼓劲。四是对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出现问题的,对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八

绰霍尔村两委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和参会的全体同志们:

大家好!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绰霍尔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统筹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朝着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前进。于此同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开展防腐、反腐工作,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目标任务同步前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使全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圆满完成了上级的各项任务。现就几个方面工作进行汇报:

村两委班子成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为此,我村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完善自我的首要任务。我村坚持自我学习与集中学习,定期学习与不定期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大会议精神及县、乡的各种会议、文件精神,此外《土地法》、《行政许可法》、《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学习的内容之一。

通过学习使村委班子的决策者和领导者能够更好的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党性意识及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中层村干部通过学习能够提高政策业务能力与行政管理水平,最终实现村两委班

子办事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全面提高。通过学习活动,也加强了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净化广大党员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更好的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村面临着社会稳定,经济工作等多重压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作为基层组织,我村坚持务实勤廉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党务村务工作,做到上对乡党委政府负责,下为村民百姓服务。

今年以来,我村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号召,大力开展民生工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浇筑硬化村道,改善环境。春季进行了河道清理清淤工程、夏季的自来水入户工程、秋季对三队危桥改造工程,都切实的为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问题;拓宽村道,路面硬化,大大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更为村民能够拥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提供了保障。

百姓之事无小事,解决民生疾苦放首位。应对金融危机我村在保持集体经济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想法子找点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寻找就业机会,建立劳动力转移服务站,提供贴心服务。今年共组织本村妇女418人外出拾棉务工。在此基础上为了增强村集体收入,使村民致富,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我村党支部大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工作,紧紧围绕优质高产奶牛和育肥业,今年我村奶牛大小养殖户270户,奶牛800余头,育肥大小养殖户38户,

全年畜牧业收入达170万元。并且全村村民通过信用贷款和贷款额度的提高使我村村民在各行各业中大展身手。全村现有信用户395户,共授信756万,小额信用贷款发放545笔,共发放1433万,联保318笔,共发放1291万 。林果业方面,现我村老果园有71亩,在他的基础上,我村党支部今年计划种植特色林果(榛子)2000亩,实现榛子育苗及加工基地,拓宽村民们的收入渠道。设施农业今年完成钢架拱棚2座、大棚一座。抓好抗震安居工作,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抗震安居工作是作为为民办实事,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始终把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我村党支部书记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在工作中书记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抗震”标准要求,经常到农户家中去看,看进度、看质量、看有什么困难。尤其是特困户家,帮他们想办法、出主意,协调和解决施工方和资金的问题,从而也改善了群众的住房条件。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也真正把我们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今年全村申请建抗震安居房62户,实际建完43户,补助资金达21.9800元。

关心老年人,关爱下一代,妇女工作,农保,土保,医疗保险等,多条战线齐抓共管,丝毫不敢懈怠。今年计划生育发放宣传单1850份,举办计划生育活动5次,举办培训班3次,培训人达160余人,公益广告25幅。

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更担负着人民调解的重要职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我村今年来较好的处理了辖区内大大小小的矛盾,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6起。正是靠着“一碗水端平”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两委班子中有一条不成文的“清规戒律”,那就是“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收别人一分钱,自己就不值一文钱。”村书记、村主任带头做到廉洁正直,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领导的带领下我村两委班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办公,依规办事,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和制度,互相鞭策,互相促进,以和谐团结,互帮互助的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状态投入工作。一年来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均未出现违反廉政建设的行为。

我村两委班子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会计制度,经费报批使用流程集中上墙,严格依照执行,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关心的福利分配、良种补偿、农土保、低保等问题都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程序进行清查、审计、报批和公示,公开化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工作人员一个清白。党务、村务每季度按时上墙公示,力求做到详细明了,让村民看得懂,瞧得明,广开言路,纳谏如流,让村民正真参与到管理中来。

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是两委最为重视的,是两委班子领导、决策、部署工作的智囊团和强大的力量支撑。除了定期召开

会议外,遇到村中的重大事项及问题,都要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党员村民的民主权力,认真推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制度,同时也是践行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这一方针的体现。

规范自己的言行,教育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自省、自励”,随时做到警钟长鸣、防线长固。

不断增强为民办事能力。

总之,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村两委会班子的每位成员都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实现着人生的价值,但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与时

俱进,开拓创新,加强班子建设,不断开创全村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绰霍尔村

王宗震

绰霍尔村2010年两委班子

关于两委纪实手册心得体会报告九

为做好我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以及第二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0〕25号)、《2021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钦办发〔2020〕16号)和《2021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浦办发〔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富裕新浦北,走好新时代浦北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社区)施策,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社区)“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社区)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社区)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五)适用范围。行政村、农村社区按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要求开展。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

(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

(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居)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会计(报账员)、村(社区)文书、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

(3)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4)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

(5)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6)受过刑事处罚的;

(7)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8)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9)搞宗族派性的;

(10)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11)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

(12)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13)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

(1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它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

(1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

(16)曾经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

(17)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

(18)长期外出不能回村(社区)工作的;

(1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从医经历的人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中选拔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计划从县镇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参选党组织书记,特别注重从有专业(农学、法学、医学等)背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选调生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符合条件的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对于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可以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由镇(街道)党(工)委报县委“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社区)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社区),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员额的统筹衔接。提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

3.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关于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的通知》(浦组通〔2020〕56号)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员额,可按照2000人及以下的村3人、2001人~4000人(含)的村4人、4001人~6000人(含)的村5人、6001人~8000人(含)的村6人、8001人以上的村7人的标准,由县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从严确定。人口在1万以上、面积大、村民居住分散的特大村,可酌情再增设1名全额补贴村干部。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岗位补贴按照《关于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的通知》(钦组通〔2020〕41号)要求落实。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村(社区)优秀青年和“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按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由镇(街道)党(工)委报县委“一事一议”原则确定;以镇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镇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社区)“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每个村(居)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镇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代表,推动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个自然村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状况。

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从医经历人员中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12月中旬)

1.成立机构。在镇级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村级设立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等人担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制定方案。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特别是镇、村两级要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

3.组织培训。各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要切实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镇为主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严格规范操作、严肃换届纪律、注意防范化解风险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县、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党建和廉洁工作站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进行换届业务培训。

4.分析研判。镇党委会要逐个村(社区)进行研判,掌握每个村(社区)的发展、治理和班子建设情况以及瓶颈制约,建立问题清单,提出对策措施。

5.打牢基础。全面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进行调研摸底,坚持“一村一策”,细化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特别是对拉票贿选、涉黑涉恶、涉宗族宗教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以及“村霸”插手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可能影响、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苗头,要提前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镇党委书记要与镇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正职逐一开展谈心谈话。镇班子成员要与联系村(社区)“两委”干部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的选举权利。

(二)选举实施阶段(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3月底)

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1月底)。

(1)前期工作。换届选举前,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社区)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还要经县级党委审批)。镇党委(或县级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居)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同步民主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社区)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在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时,组织村(居)民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班子成员全程指导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镇党委要派员列席村(居)民小组会议,党建和廉洁工作站要协助镇党委开展工作。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县级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县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察,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县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在选举委员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2.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3月下旬)。

(1)前期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本届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本届村(居)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居)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会议由本届村(居)民委员会召集。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要注意推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居)民不得同时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选举产生。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居)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

对人户分离的城市居民,提倡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在两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居住在城市社区1年以上且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由本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并经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可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社区进行选民登记,但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民登记。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居)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4)推选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居)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居)民代表应占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居)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居)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居)民公布。各村(居)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居)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居)民委员会召集该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居)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居)民2/3以上,或者本村(居)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居)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居)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名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6)确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代表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居)民代表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县级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名单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县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县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①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介绍履职设想、作出履职承诺,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的,应当在3日内就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

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写票间和代写票处。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能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能接受委托。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审核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2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凭证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并参加投票。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

②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召开全体选民(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进行投票。在正式投票选举日的5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向选民公布。投票场地均应悬挂横标,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张贴投票注意事项以及投票开始和截止的具体时间。

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选民或户代表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可在选举日的2日前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登记核验并盖章后,委托投票有效。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每一名选民接受委托票不得超过3人。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3月下旬)。

(1)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

(2)提名候选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时,同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4)开好推选会议。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次性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数最高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4.其他事项说明

(1)属另选人当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县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县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三)统筹后续工作阶段(2021年2月下旬—3月底)

1.做好工作交接。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上届村(社区)“两委”向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产生之日起十日内移交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将印章、财务账目、资料档案、集体资产清单、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办公设施设备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抓好思想教育。镇党委深入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关心爱护离任村(社区)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养老补助补贴,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

3.召开联席会议。镇党委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新一届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讨论决定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分工。

4.健全各类组织机构。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集体经济、妇联、民兵组织等村(社区)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卫生健康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

5.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及时修订村(居)规民约,健全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6.落实基本报酬。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和镇政府要做好各村(社区)享受财政补贴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备案。

7.制定培训计划。做好新任村(社区)干部的上岗培训安排,及时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和本领。

8.镇党委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

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我县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社区)党组织要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社区)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包村(社区)单位主要领导、镇包村(社区)干部在2021年县镇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驻村(社区)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村(社区)、有关部门,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镇党建办、民政办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建办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镇民政办重点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同抓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镇宣传办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标语、板报、横幅、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镇统战、纪委、司法、派出所、宗教、农业农村、卫计所、财政所、国规站、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相关工作经费,根据每个村(社区)人口总数按每人不少于12元的标准划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防铺张浪费。镇政府要做好村(社区)财务审计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社区),加强具体督促指导。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成立镇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向每个村(社区),特别是选情复杂的重点、难点村(社区)派驻工作指导组,镇向每个村(社区)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片区党建和廉洁工作站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督查指导,做到换届工作会议必到、选举培训必到、考察“两委”候选人工作必参加。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社区)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和镇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镇要对村(社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进行前置审核把关。

(四)严明纪律风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镇村签订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责任状,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要拓展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五)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居)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3月2日前报送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