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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观摩心得体会总结 特殊教育学校实践心得(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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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观摩心得体会总结 特殊教育学校实践心得(2篇)
2023-01-11 06:47:4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特殊教育学校观摩心得体会总结一

住 址: 培训学员(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课程及相关内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解决;

(5)提供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环境;

(6)保护乙方在培训场所接受培训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接受教育培训服务的权利,可试听 1 课时课程;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学习情况;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视同培训课时发生。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的,自调换培训老师之日起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应由原培训老师培训而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尚未完成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在培训过程中,如出现培训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骨干授课老师发生重大过错或意外事件等严重影响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尚未完成的有关培训费用。

4.因乙方原因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 (日/周)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特殊教育学校观摩心得体会总结二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特总结如下:

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学校聘请司法部门政治觉悟高、责任感强、业务精的政法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建立和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形成法制教育网络。法制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平时,经常性地召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先”的教育指导思想,教导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每人切实负起责来,每人都有帮教对象,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内容、定责任。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我们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我们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全体学生写了给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们在信中通过学到的法律知识,告诉父母它是邪教组织,违法的、迷信组织危害百姓,坑害社会,我们要崇尚科学,反对邪教。通过这次活动,有许多学生家长提高认识。在“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中,有一千多名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其中。在开展的“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大型宣传活动中,全体学生参加签名活动,表达了学生拒绝毒品的决心。所有这些,说明法制教育已经深入学生心中,法制观念正在逐步增强。同时,通过家长学校这一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校报、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具体工作主要有:以“法律在我心中”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开展了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校红领巾广播站推出“法制宣传专栏”节目;举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未成人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专题报告,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让每个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学生从听讲课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学校由德育分管校长负责,德育处专人落实,普遍建立了每班三至五名帮教对象的班主任、德育主任和分管校长帮教档案,建立了学校三级帮教网络,使班主任、教导处、分管校长对全校特殊学生学生情况了如指掌,充分掌握了帮教对象在校情况、家庭情况、社区情况以及他们的过去、现在、人际交往关系。同时在帮教过程中,通过定期分析情况,汇报讨论,耐心疏导其心理障碍,培养和提高其良好的心理素质,使他们融合到健康向上的集体之中。定期召开个别教育会议制度、与家长联系及家访制度等,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学校主动与当地辖区派出所、街道、乡镇、村(居)委会联系,共同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尤其是部署、落实后进学生节假日的帮教转化工作,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盲区,争取主动,预防于前,最大限度地防止青少年学生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如今,“礼”依然为当今社会所需要,而且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所提倡。为此,我校在抓好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的同时,还进行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学校的红领巾广播等宣传工具,引导学生都能使用礼貌用语。“请”、“谢谢”、“早上好”等话语已成为我校学生的普遍口头语,并使同学们都意识到“礼”在人际交往、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都能以诚待人,不断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养成优良品行。

学校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征文评比、“祖国颂”大队会、“革命烈士故事会”等活动。建立健全敬老院社会德育实践基地,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走访、探问老人,为老人做实事。向贫困学生献爱心、向雷锋学习、祭扫烈士墓、参观禁毒图片展等各种活动形式和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整体素质。

总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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