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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十带头十不准心得体会报告 党员干部十带头十不准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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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十带头十不准心得体会报告 党员干部十带头十不准心得体会(二篇)
2023-01-11 16:19:1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乡镇十带头十不准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年一度的秋收工作已经开始,秸秆禁烧工作又到了关键时刻。为全面做好今年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动员会,主要目的就是要动员大家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到秸秆禁烧的工作中来,圆满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的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充分认识抓好秸秆禁烧与

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夏季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过各村、各分工乡干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在露天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越来越少,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率越来越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网络健全。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完善了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并实行保证金制度,与各村签订了责任书。乡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各村及重点区域进行督导。各村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抽调精兵强将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乡分工督查人员尽心尽职,每天不间断到村、重点地块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深入宣传发动,禁烧意识增强。通过转发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公布举报电报,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宣传,全乡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参与禁烧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三是坚持防范为先,监管效果明显。乡抽调派出所联防队员成立了机动扑火队,在往年易焚烧地块巡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各村也充分发动群众,把守田间地头,实施全天候监控。分工督查乡干配合村认真谋划秸秆禁烧方案和措施。四是广泛开辟渠道,综合利用有力。各村严控无粉碎装臵的收割机进田作业,有效提高了秸秆还田比例。大多数村及时组织向秸秆加工点运送,有效缓解了禁烧工作压力。

夏收秸秆禁烧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查发现火点仍然偏多。在市、乡各级巡查组的巡查中发现了多处火点,有的村尚存在连片着火的现象。二是各村之间不平衡。根据市、乡督查情况看,今年夏季,焚烧多集中在东片,西片要明显好于东片。个别村火点偏多,空气质量较差。三是存在乱抛现象,有的被抛到河里,有的堆在路边、田间地头,影响了近年来的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10月1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动员打好攻坚战以保障全省空气质量。10月11日泰州市召开了全市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要求从本月20日起到下月20日,市、市(区)、乡镇和村四级秸秆禁烧现场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化巡查,尽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因此,大家要充分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多着并举,严防死守,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切实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探索和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营造氛围,铺天盖地抓宣传。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这也是近几年的重要经验,必须继续坚持。各村要通过张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宣传等形式,广角度,多层次,大容量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禁烧期间,各村要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不间断传播贴近农民朋友的宣传信息,形成强烈的舆论攻势。同时,也加大对负面典型的曝光,必须点到人、说清处理后果,切实起到舆论监督和震慑作用。秋收即将开始,抓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工作已迫在眉睫,各村一定要做到舆论先行,及早安排,提前准备。

二要严防死守,强化责任抓禁烧。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重中之重仍然是严防死守,各村要严密防控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第一股烟。要充分发动群众,把守田间地头,实施全天候监控。乡分工到村的禁烧督查人员,在禁烧期间,要集中精力到村进行不间断巡查。每个村也要按区域大小成立机动巡查扑火队,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扑灭。

三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抓利用。一是抓好秸秆还田。抢抓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机遇,鼓励、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秸秆还田机械,切实增加秸秆还田总量,提高农作物循秸秆综合利用率。二是抓好项目服务。今年,乡继续对秸秆收集运输实行补贴,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配合现有秸秆利用企业(东片送至、西片送到),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秸秆收集运输,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效益。三是抓好收集堆放。各村要因地制宜,建立临时集中堆放点,对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要统一离田收储,集中堆放,严禁随意在田间、地头、路旁、桥边、沟渠乱堆乱放秸秆。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切实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化程度

秸秆禁烧作为一项季节性工作,突击性强,任务艰巨。各村要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精心研究,狠抓关键,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细化秸秆禁烧的组织网络,真正做到一级包一级,层层保落实。在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上,各分工到村乡干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重心下移,坐镇指导,真正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

2、加强督查,从严处罚。各村要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将禁烧网络延伸到全乡每一个角落,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尤其要从严从重查处“第一把火”,坚决杜绝连片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各巡查组要特别针对“上半夜、阴雨前、收工时、栽种时”等过去秸秆焚烧高峰期,加大巡查频次,防范焚烧现象发生。同时突出重点地块,必须作为重点监控地段,重点督查,一旦发生禁烧失控,必须严肃追究相关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要责令其立即停烧,并按照规定对焚烧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焚烧人,要依法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考核,严格奖惩。继续按照《英雄乡20xx年村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上半年的秸秆禁烧考核结果已经出来,待秋季秸秆禁烧考核结束后,一并兑现。

同志们,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全面完成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乡镇十带头十不准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区委巡察办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梳理了有关巡视巡察的相关知识点,以问答的方式,供党员干部学习掌握。

1.什么是巡视制度?

答: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职巡视机构,依据《党章》《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的制度。

2.什么是巡察制度?

答:巡察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指市(地、州、盟)党委,县(市、区、旗)党委,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通过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是巡视在市县的延伸,是老百姓身边的巡视。

3.巡视与巡察有什么关系?

答:《党章》规定: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实行巡视制度;市(地、州、盟)党委,县(市、区、旗)党委建立巡察制度。从本质上讲,巡视与巡察是上下一体、一脉相承的,都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

4.巡视组与巡察组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派出的机构不同,巡视组通常由中央或省一级党委派出,而巡察组一般由市县一级党委派出。二是代表的权威不同,巡视组代表的是党中央或省委的权威,而巡察组则代表的市委或县委的权威。三是监督的对象不同,中央巡视组主要监督省部级、中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副省级城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省委巡视组主要监督市县两级、省直部门和省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级巡察组主要监督县一级、市级部门和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级巡察组主要监督乡镇(含村、社区)、县级部门、县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5.区委巡察机构设置和职责是什么?

答:区委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巡察工作,向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部门,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等职责。区委设第一、第二、第三3个巡察组,承担具体的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6.区委巡察组是谁派出的?

答:很多人认为巡察组具有反腐败职能,是由纪委监委派出的。事实上,巡察组是由市县党委派出的,对市县党委负责。具体到沙湾,就是巡察组由区委派出,对区委负责,代表区委对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是区委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体现的是区委的权威。

7.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答:一是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是区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是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和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四是区委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巡察的其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也是巡察监督的范围,医院、学校等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纳入巡察监督范围。

8.区委巡察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具体内容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和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9.区委巡察工作突出“三个重点”、紧盯“三大问题”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三个重点”是指: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大问题”是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0.区委巡察组主要采取哪些方式开展工作?

答:巡察组开展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乡镇部门的情况汇报;与党员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查看乡镇部门的财务、文件、档案等资料;深入乡镇部门的村(社区)、下属单位了解情况等。

11.区委巡察组信访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受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12.干部群众如何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答: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期间,将公告巡察组办公地点、信访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箱。干部群众可以到巡察组办公地点反映情况,可以约访巡察干部当面反映情况,可以通过公告的举报电话反映情况,还可以通过信访举报材料反映情况。

13.巡视巡察对党员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答:《巡视工作条例》第36条、《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第41条规定,党员有义务向巡视(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14.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怎么处理?

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5.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工作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组织有关股室、村(社区)、基层站所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搞好巡察宣传工作,支持鼓励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承担主体责任。

16.区委对巡察工作人员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依法依规开展巡察监督。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泄露巡察工作秘密、超越权限开展工作、利用巡察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区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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