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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道路驾驶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交通道路心得体会(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8:14:43 页码:12
一般道路驾驶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交通道路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11 18:14:43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一般道路驾驶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 、(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协作联动),继续推进“三项行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建、设”(法制体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责任“三落实”,夯实基础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矛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提升我县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过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管理层次,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重点,推动企业建立预防为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县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平稳的良好态势,确保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㈠安全组织保障

⒈加强所安委会的组织建设,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安委会组成人员,及时对部分职务调整和一批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组织机构,全面提高安委会对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的掌控能力。

⒉加强各企业安全机构的建设,对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并鼓励企业聘用有文化、会管理、懂业务的人员从事安全工作。

㈡工作例会

3。所安全例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传达部署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研究相应工作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总结。例会实行参会人员签到。

㈢学习教育

⒋组织全所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全年不少于10次),教育采取传达文件、举办讲座、观看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操作能力。

⒌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针对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不同素质、不同时期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车辆例检、隐患排查、组织会议、开展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在实处。

⒍组织从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以所至少组织一次以驾驶员为主要对象的岗位培训,各企业要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年不得少于20小时),教育内容要涵盖行业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违规究责等内容,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本人亲自签到,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水平,消除事故隐患。

㈣制度建设

⒎所安全办对安全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对不适应安全生产政策形势、无操作性的制度进行修订,并经所安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保证制度适用有效。

⒏各企业要对制度进行及时修订,重点做好本企业各岗位操作规程和从业人员奖惩制度的细化规范,并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㈤隐患排查

⒐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客货维驾各部门继续实行客运危货重点企业周排查、一般企业月排查制度,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黄金周和主要节假日实行专项排查。所安委会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执行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表格,由安全办建立台帐,对发现的隐患由安全办登记,整改完毕由企业写出整改报告、责任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结论报安全办销号。

⒑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逐日例检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严格落实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将每月3日前将上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所安全办。 ㈥应急保障

⒒以所对八项预案进行审核,不适应的要及时修订。指导企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以所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㈦宣传报道

⒓加强安全宣传,特别是安全月要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安全的重要性,使安全成为全民意识。

⒔加强新闻报道,及时报道我所安全工作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所安全办出安全工作简报,每月至少一期。

㈧责任落实

⒕所长与各分管所长、监管人员签定“三落实”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⒖各运输企业签定年度安全承诺书;并与从业人员全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从业人员变更及时签定(时间衔接不留空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

⒗加大责任追究,对所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形成安全隐患或造成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㈨经费保障

⒘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运输企业按营业额0。5%或单车每月不少于50元提取经费,专款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支出。

㈩专项活动

⒙继续开展客货运输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活动,所安全办每月到交警队抄录一次运输企业交通违法信息,以所文件向运输企业抄告,各运输企业须认真落实违法驾驶员的教育、惩戒措施,并以文件报告所安全办,安全办汇总反馈公安交警部门。

⒚认真落实危货、客运车辆gps监管措施,出现不在线情况一律停运收回运输证,待恢复上线方可营运。

⒛扎实开展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活动。

(十一)加大对违法行的查处

21、加大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无从业资格证、私自改装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性能评定和二级维护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隐患,防止反弹。

(十二)信息报送

22、各业务部门、运输企业要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方案、报表。所安全办要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种材料报表。

十三)档案管理

23、所安全办、各企业要按照安全档案规范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有关一般道路驾驶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保管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置任何障碍。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

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

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②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④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⑤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有关一般道路驾驶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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