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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 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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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 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总结(七篇)
2023-01-13 16:13:4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8月28日至29日,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入分析可当前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式,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做好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同时对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涉藏工作作出部署,为做好新时代西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指导新时代西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为着眼点。西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国家统一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西藏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必须放到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上来,必须把实现社会局势的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作为硬任务,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我们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上来,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定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青少年的心灵深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继续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强化各级各类学校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教育。

二要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为着力点。加快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同西藏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无论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改革开放,都要从国家的大局和西藏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认真谋划“十四五”规划,聚焦西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精准谋划一批大项目,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多团结线、幸福路。抓住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重点,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促进农牧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开放政策,加快融入“一带一路”。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破阻碍、降门槛、优服务,吸引区外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管理等各类要素更多汇聚高原。

三要坚持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出发点。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要大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补短板上用全劲、使全力,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让资金和项目进一步向农牧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致力于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要注重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场化债转股、多元化投资等方式,内挖潜力、善借外力,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投身西藏发展,。要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聚焦农牧民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财产性收入。完善就业促进政策,加强企业吸纳、公招考录、就业援藏、自主创业,开发合作社、幼教和乡村科技岗位,持续完善路网、电网、通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要坚持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落脚点。青藏高原被称为“中华水塔”,生态十分脆弱,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在开发和保护、建设和吃饭的问题上,必须算大账、算长远账,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要不遗余力地保护好源头生态,让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我们发展的血脉,全面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管,抓好江河源头区、草原、湿地、天然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要科学编制实施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扎实推进生态综合补偿、绿色金融等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研究。扩大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助面积。要强化生态环境约束。让净土永葆纯净,让群众更加幸福。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描写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持内容

1. 甲方是__________的所有人,甲乙双方约定该资产由乙方替甲方代持。

2.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资产交由乙方代持后,甲方仍保留对该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第二条 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对乙方代持资产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资产。

3. 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将代持资产委托第三人管理。

第三条 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代持资产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

1. 不收取任何报酬;

2.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承诺与声明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__________代持资产。

乙方声明其仅为资产代持人,对代持资产不拥有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收益权,资产的相关权利属于甲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资产代持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代持资产或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违约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权行使作为资产所有人的权利。

委托权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资产的权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将其资产转让第三人时终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描写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目标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实际持股现由乙方代持,乙方个人持股(已实际出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股权界限,确定双方股权代持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实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应将股权变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条: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第六条: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7日之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第七条: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是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对该部分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查封等,由其个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第十二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转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在甲方拟将标的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以各自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在公司被列为执行人且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被执行款项时,未完全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名义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工商机关进行了登记,且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并未实际出资,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对标的股权未完全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则乙方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甲方追偿。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六条: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的决议或者决定,甲、乙双方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乙方无偿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第十八条: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转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受让方、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等相关事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二十二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经双方同意,单方变更无效。

第二十四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标的股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因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时终止。

第三十条: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描写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四

甲方:

乙方: 教育基金会

为弘扬中华文化,促进 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捐赠

现金: (人民币/其它)(大写)给乙方。

动产: (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不动产: (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

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

二、交付地点: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乙方根据国家和 教育基金会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名/盖章):

证件类型及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教育基金会

证件类型及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时间:

描写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_________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四章股权结构

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人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_________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描写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六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43%股权(占股比例43%)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具体行使相关权利时须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行使公司法与*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有限公司享有股东权益。

2、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若因乙方原因或因任何第三方追究乙方责任(不包括因乙方的名义股东身份应对*有限公司或其股东或其债权人或对公司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等类似主体承担相关责任而发生的)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足额赔偿甲方的所有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追讨赔偿所发生的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等)。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7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四倍之违约金。

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5、在乙方代持股权期间,因乙方的名义股东身份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甲方独立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足额补偿。

第四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

描写第七代教学体系的心得体会报告七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持股基本情况

1.1 甲方在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万股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享受公司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公司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的,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 ,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3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 特殊约定

4.1x公司有限公司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创业板或在国内主板上市。如果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或甲方获悉公司正在或将要处于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等境地,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则乙方必须无条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五条 代持股份的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代持股份的转让

6.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汇至乙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1.2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获任何价款,投资收益等均需转账至甲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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