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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 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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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 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报告(4篇)
2023-01-05 07:35:5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一

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牵“牛鼻子”、抓关键,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实践反复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带好头、做榜样,才能成为无声的命令,产生强大的感召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一把手”必须当好把方向、谋全局、抓关键、带队伍的领头雁,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标杆作用应当体现在锤炼党性、遵规守纪、匡正作风、担当作为等方方面面。十八届党中央上任伊始,就把立规矩摆在首位,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党中央相继制定修订多部党内法规制度,对“关键少数”作出许多“硬约束”,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如在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一把手”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要求“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要求“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求“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牵牢“牛鼻子”,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已经成为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方法指引。

鲜明的问题导向剑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顽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实质、危害、表现形式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基础,以管住权力为关键,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优化党内政治生态、高举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问责等各项举措,补足监督短板,构筑起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密体系,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生动体现。

党中央对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倒在反腐利剑下的中管干部中,党政“一把手”占到相当比例,不是“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有很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白恩培、苏荣、赵正永、秦光荣等人就是典型。2017年和2018年,党中央分别就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设别墅问题及涉案的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下发通报,给全党上了极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课。

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党中央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关键是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党内监督条例》强调,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监督职责,筑牢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坚固堤坝。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领导班子成员间日常接触最多,最了解情况,最容易发现问题,应当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班子成员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党内监督条例》为破解各种监督困境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撑,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外,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通过实行“两为主”,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撑腰壮胆。党中央多措并举,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同级纪委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证持续有力的监督震慑。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最重要的是党中央监督、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央纪委协助党中央监督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加强对中管干部的监督。地方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不是同级监督,它的本质是上级党组织通过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管理的二级班子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派驻监督归根到底体现了党中央的领导,体现了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综合发挥多种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党中央在突出党内监督的同时,综合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包括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确保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支持统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督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等等。

释放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位高权重,理所当然是各项监督制度的重点约束对象。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中央及时总结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经验,扎紧制度笼子。十八大党章鲜明写入“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党中央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重点,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制定《问责条例》,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一把手”行为禁区。出台《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释放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

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鲜明的制度优势,能够科学有效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民主集中制最后是要集中的,但过程是民主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加强领导过程中,班子成员自觉接受书记的监督,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监督书记、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郁氛围,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良好环境。党中央狠抓“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构建从中央政治局到各级党委(党组)、从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各级党委(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一把手”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

强化党内监督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下级党组织主动向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建立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述职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也规范完善了述职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细化从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尤其强调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间建立良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根治“家长制”与“一言堂”顽症,必须建立一套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程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把手”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党中央修订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印发对高校、国企等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规定。各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实行施政行为公开、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等,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关键领域监督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制定《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和待遇。此外,各地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丰富实践,比如北京、黑龙江、浙江、湖南等地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有关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理清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乡风民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严管严治,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用“四种形态”力刹“四风”,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核心权威,净化政治生态;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促进真担当真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乡党委是全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党委领导班子对本乡全面从严治党负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成员分管责任。

2.落实政府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干部廉洁从政、竞进担当的思想基础,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建设。

3.健全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以问题、问责、问效为导向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评机制,落实党委书记“三个走遍”制度,重点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和薄弱领域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实行党建与业务“一岗双责”,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建党责任的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抓党建工作相对落后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问责。

5.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市委以及___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分工,实现清单管理和台账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6.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7.每年至少组织对本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以及乡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8.及时落实中央、省市委和___市委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巡视(巡察)机构转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9.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10.年底向市委和纪委报告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

13.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把选人用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15.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履职容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深化作风建设

16.年初部署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整顿,坚决整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机关作风顽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精神,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紧盯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

18.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9.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四)强化源头治理

2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法规,把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24.每年组织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一次,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强化支持保障

25.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增加反腐败整体合力。

26.每年听取乡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27.支持乡纪委深化“三转”,配齐配强专职纪委干部。

28.支持乡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和巡察等,为乡纪委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六)做好示范表率

29.党委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有关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三

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一、深刻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有关一把手干部队伍心得体会总结四

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近年来,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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