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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明令心得体会实用 校园欺凌心得体会800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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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明令心得体会实用 校园欺凌心得体会800字(四篇)
2023-01-09 15:13:0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校园明令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级的职能作用,以建设“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学生”为主题,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主题班会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学生认识到了良好习惯养成的重要性。

二、主题明确,循序渐进

为逐步提高学生行为养成,全面落实各项规范要求。“争做文明学生”、“爱校护校”、“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让同学们在参与活动的同时,潜移默化的受到思想品德和美的熏陶,从文明礼貌习惯到卫生习惯,从学习习惯到体育锻炼习惯,从严于律己到爱校爱班,循序渐进,由点及面地开展行为养成教育,并通过德育处进行督查,保证了活动效果。

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开展以来,各班积极开展“学雷锋”好人好事活动。校园内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校园内拾金不昧150多人次,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还有不少同学积极为学校、班级服务,遇到校园内不净处主动打扫,看见纸屑弯腰拾起,为贫困山区同学献爱心。

四、实践活动有声有色

利用队会、班会课进行以文明礼貌、养成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为丰富学生的德育实践活动,让学雷锋活动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在各班的的组织下,同学们开展“学雷锋”的体验活动,为孤寡老人捐款,打扫卫生,清除社区垃圾,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落实规范,巩固成果

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了《中小学生守则》,守则要求学生的言行。校园内兴起了文明之风,同学们互相关心,监督,集体荣誉感普遍增强。

关于校园明令心得体会实用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文明礼仪萦绕在我们周围》。 泱泱中华,礼仪之邦;文明圣火,日月齐光;温文尔雅,谦恭礼让,文明作为中华民族之魂,千古流芳!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拥抱现代文明的同时,我们理应弘扬传统美德,争做文明使者,让文明礼仪存在于周围!

校园文明是一章拥有和谐音符的交响曲,但总会有一些不安分的活跃音符来扰乱乐章。校园不文明现象显著的是说脏话的现象,许多同学不经意间脏话就会脱口而出,抱怨,发牢骚的时候也是口吐脏字,更不要说生气发飙的时候更像是连环炮一样了。文明用语体现的是个人素养,体现的是良好家教,体现的是文明礼仪。社会正在进步,时代正在变化,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正在提高。我们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就必须讲礼仪,成为一个合格的新时代公民。

同学们,当你存在某些不文明行为时,有没有想过你的这些行为会给周边的人造成困扰,比如说在人潮拥挤的地方,有个人啪叽踩了你一脚,连声对不起都没有说,请问你做何感想,再者,如果对方非常诚恳地向你道歉,使用着文明用语,你又作何感想?当你真心热情的帮助别人做了些什么的时候,即使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你期待的是对方的一个微笑和一句谢谢还是默不作声的无视?当你想要得到别人的真诚时,首先就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们自身做到了这些,在后知后觉中你会意识到“恶语伤人六月寒,良言一句三冬暖。”的内在含义。

同学们,请记住:一个有高素质,有道德,讲文明,懂礼仪的人,必定会引起旁人的赞许和祝福。即使你再怎么不出众,但是你那处处为别人着想毫无怨恨,又纯真的神情足以让人记住你的名字,记住你这个人。

文明礼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好的,要持之以恒,养成习惯。身为一名初中生,我们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所以我们就更应该懂法律,爱祖国,尊师长,礼待人。我们不仅要在一方面做到文明礼仪,更要在多方面做到文明礼仪。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从现在做起,为建设文明校园增光添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关于校园明令心得体会实用三

争创文明城区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稳定,而且维系着一个社会、一个家庭的未来。因此争创文明校园是学校教育教学一个永恒的主题。我校在教育局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创建活动中做了一些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班子建设

1.统一认识,建立健全领导组织

学校把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并以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学校管理。

在统一认识的前提下,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行政和工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全体教师共同抓,团支部、工会协助抓,使创建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统一思想

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明确文明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按上级工作部署,学校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工作计划、安排了活动内容,橱窗、名人名言匾框、宣传标语、黑板报,全部突出文明创建的中心内容。

通过召开校会、主题班会、开展团队活动、社区活动、宣传中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唱公民道德歌、贯彻小公民道德牵手行动计划、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在社会设点宣传,参加社区创建活动,清除非法张贴广告等等,营造了浓烈的创建氛围。

二、重视三结合,完善教育网络

学校、家庭、社会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基础。我区通过抓好五个环节的建设,发掘各自优势,加强互动配合,着力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搭建平台、构筑阵地,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以学校为主渠道,扎实开展德育教育

学校牢固树立德育为先的理念,把德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贯穿于整个文明创建的各个环节。

1、开展传统文化活动与责任教育相结合一位教育家说

“活动是育人的渠道,没有活动也就没有教育”。我校致力于传统教育多年,以书法、围棋、楹联教育为切入点,与责任教育相结合,在书法和责任教育认识基础上制定各年级不同目标,低年级学生“良好姿势我会做、漂亮的汉字我会写”;中年级“规范、端正、整洁地写汉字,是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高年级“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有熟练的写字技能和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我的责任”。

通过课程实施和活动的开展,学生们不仅掌握了正确的握笔、写字的姿势还写得了一手漂亮的汉字,同时练习书法,可以锻炼学生做事认真、沉稳、有始有终的品格。日复一日,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还通过组织各种比赛来深化责任教育,“我是诚信好少年”的书法比赛、“诚实守信”主题征联、讲故事、书法绘画、诚信手抄报等活动,收集“诚实守信”的格言警句征集活动。

结合责任教育内容和节假日开展不同专题的征联活动,如:开展“感恩母亲”、“创建和谐校园”、“我与责任”、“交通安全”等题目的征联比赛。不但通过比赛使学生得到了传统文化的滋养而且更让其体验到了责任与感恩。开展传统文化教育要寓教于乐,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体验责任。

学生每天进行书法天天练,每周开展征联,每月举行书法对抗赛活动。学校相继成立了春芽书社、春芽棋社、春芽联社,充分挖掘和发挥他们的天赋,促进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活动中既让全体学生接受民族传统文化的滋养,又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感受祖国优秀文化对他们产生的深远影响。

关于校园明令心得体会实用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文明办、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第三条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文明办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序列;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各中小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 准

第四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校园落细、落小、落实。

第五条 中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六条 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小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三章 考 评

第七条 符合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均应参加文明单位评选。评选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基本程序包括: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组织考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命名表彰。

参加县(区)文明单位评选的,由申报学校根据创建标准,在自查自评基础上,通过所在地教育局向县(区)文明委提出申报,经所在县(区)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县(区)党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的,从获得县(区)文明单位称号的学校中产生,由县(区)文明委择优推荐,经市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文明单位评选。

第八条 对已经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每三年复评一次。经复评未达到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条 相关评选和复评工作,根据市、县(区)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安排实施,由市、县(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局,分级组织落实。从20xx年起,对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的学校,统一使用《湖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县(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条 对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按照同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县(区)文明办和教育局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相关学校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监督。

第十一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发生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学校德育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其他违反本办法,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情况,文明委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及撤销称号等处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在创建期间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由文明委撤销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第十二条 文明委对涉事学校的处分采取一事一处分的办法。对存在问题并已经上级文明委处分的学校,下级文明委不再因同一问题对其进行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经上级文明委同意后,可作进一步处分。

第十三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出现更名、撤销、分设、合并,应及时向各级文明委报告备案。原学校撤销的,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然取消;分设学校,原学校若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继续保留,但是其分设学校不享有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合并学校,原学校如均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可予继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和修订,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可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亦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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