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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答辩状申请书(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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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答辩状申请书(优秀20篇)
2023-11-21 02:50:1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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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_。

二、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证据目录。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4、__________。

注:根据当事人的使劲情况,将事实和理由填充到上面,此外还要针对对方提出的仲裁请求的项目是什么来进行有目的性的回答。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xxx,在20xx至20xx学年上学期中,由于年少无知,一时兴起,在寝室打麻将,酿成了严重的后果和不良影响,校方给予记过处分。

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经过一年的努力学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明白了:在寝室打麻将不仅违反了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并且害人害自己,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枉费了老师的栽培之情,忽视了同学的关爱之意,浪费了自己的刻苦之力。我还明白了:姑息自己犯错等于害自己,并且害己害别人,无视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助长了校内的歪风邪气,泯灭了做人的基本良知,践踏了社会的道德规范。

犯错误之后,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化压力为动力,下决心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学生活动,争取早日撤销处分。

在20xx年11月份举办的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首届“物理科技活动周”科技征文比赛中我认真听辅导老师讲解,努力查阅各类书籍,经过两个星期的努力撰写最终荣获二等奖。今年五月份参加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第十届运动会,我提前一个月就刻苦训练,在100米项目上获得第四名,4乘100米项目上获得第一名。

最主要的是我的学习,我不避困难,不辞劳苦,自始至终的为着掌握良好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而孜孜以求,在艰辛的努力下,我一贯保持着优秀的学习成绩,在20xx到20xx学年中,我以全班第一排在了排名榜的首位。

我在班级里担任学习委员一职,对老师的吩咐都能使之完成,例如一些学科上的工作以及检查作业、传达老师命令等。并且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阅读有益的课外读物加深视野、对老师尊重、对学生热情,不耻下问。尤其是大二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来,能够很好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想问题、办事情,做到使主观和客观相统一。这使得我地思想觉悟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

这一年的学习生活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悔恨不已,每每想起此事都痛哭流涕,捶胸顿足。好在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都得感谢院方领导所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众恩师们的关心教导,感谢同学们的热心帮助。我错了!我真错了!

由于我今后人生的道路还很长,在此,希望尊敬的院方领导原谅学生的一时之错,恳求撤销对自己的处分,望领导批复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三

住址:

本案中,原告依据合同法第74条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诉求撤销被告向答辩人出让厦门有限公司%股权(下称“讼争股权”)的股权转让及变更行为。

答辩人现针对原告诉求及其举证与理由作扼要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告证据无法证明其具备行使撤销权的事实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仅在合同法第74条有作规定。

答辩人认为,原告证据无法证明其具备行使撤销权的事实要件,因而原告应依法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1、原告证据无从证明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讼争股权。

上文已提及,原告举证证明以万元的价格向答辩人出让讼争股权,但是,原告证据无法体现股权转让时讼争股权的实际价值。

因而也就无从证明讼争股权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

2、不存在原告受到损害的情况。

答辩人了解到,对于原告据以作本案债权依据的讼争《合同》是否生效及其所指债权是否已产生等问题,正由贵院的厦民初字第号案件进行审理。

债权尚未确定,则损害又从何谈起?答辩人认为,只有在生效判决确认了原告债权,且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果时,才存在原告是否受到损害的问题。

3、原告证据更无从证明答辩人明知以不合理的低价出让讼争股权对原告造成损害。

仅就答辩人是否明知在同日签署了那份《合同》而言,起码需要具备这要的要件: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同人物。

即便两份《合同》在同一天签署,也不能表明是在同一时间,且两份《合同》所载的借款人分别为与答辩人,并不重合,签署地点也不明确。

显然,两份《合同》根本无从证明答辩人明知在同日签署了那份《合同》。

其次,行使撤销权要求受让人明知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债权人损害,既然原告未能证明以不合理低价出让股权,况且原告债权尚在争议之中,那么,所谓“明知”的前提都不存在。

综上,恳请贵院严格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驳回原告的诉求。

谢谢!

(签字、捺印)。

日期: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四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_____。

不服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字第___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性别: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_________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_________年2月22日终止,其中_________年2月23日至_________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_________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_________年8月15日至_________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_________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六

住:t州市l桥区j镇f村花园新村3幢1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t州市l桥区大道92号。

法定代表人:

同案被告:a,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t州市l桥区j镇(具体不详)。

同案被告:r,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t州市l桥区j镇f村花园新村3幢1单元201室。

答辩请求。

依法驳回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早在200年月日,答辩人ag与同案被告a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已经在所提交的《离婚协议书》上明确约定:涉案标的物即坐落在t州市l桥区j镇f村花园新村3幢1单元201室的房地产权归属同案被告r所有。

而且,就是根据该份《离婚协议书》,答辩人在领取t州市l桥区婚姻登记处所颁发的《离婚证》之后,答辩人ag与同案被告a已经将涉案的房地产实际交付给同案被告r居住并管业至今。

3月4日,答辩人ag与同案的二位被告a。

r,因t州市l桥房管处等职能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当时是被这一些部门的经办人员口头告知:不能根据前述《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办理涉案房地产的过户手续,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根据指点,三人一起去t州市d公证处办理了涉案房地产权的《赠与协议书》的公证手续,并当场附交了前述的《离婚协议书》一份给d公证处的公证员,其实,答辩人ag当时就认为此举纯粹属于“画蛇添足”,但答辩人ag觉得很无奈,只能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去办妥了涉案房地产权的'过户手续。

有鉴于此,答辩人ag认为:t州市l桥区婚姻登记处根据前述《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核发了《离婚证》,故前述《离婚协议书》是已经被行政职能部门确认生效了的法律文书,且各方都已经据此切实履行。

因此,除非经过法定程序撤销,《离婚协议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何况,t州市d公证处在对涉案的法律文书即(2014)zt商证民字第318号《公证书》及其相关的内容事项,作合法性审查时,也将前述《离婚协议书》作为有效证据收入了档案。

既然d公证处以此为据并进一步依法出具了另外一份也已经生效了的法律文书即《赠与协议书》,这就足以证明:前述《离婚协议书》与《赠与协议书》上的内容均系答辩人ag等涉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法,虽然表述的方式方法上有所不同,但其所要达到的本质目的是一致的,故答辩人ag等涉案当事人的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完全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不可撤销的。

特别是,t州市l桥房管处等职能部门也根据上述二份法律文书的相应内容,依法准许了答辩人ag等涉案当事人的涉案房地产权的过户行为,并及时核发了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书。

故该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未经司法程序宣告无效,同样不可撤销。

因此,答辩人ag认为: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实属无理无据。

理由是:从程序上讲,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漏列了相关的当事人如t州市d公证处等,针对该项实务,虽然答辩人ag曾经书面提出,依法申请追加t州市d公证处为本案共同被告,但未被贵院准许,实属遗憾。

从实体上讲,涉案房地产权的变更登记,实际上仅仅系答辩人ag等涉案当事人的家庭财产的析产行为而已,并不存在任何的答辩人ag规避资产的情形。

这可从涉案房地产权实际变更时的时间节点看得出来。

即远远早于答辩人ag向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贰拾万元人民币的时间的。

所以,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书中所陈述的事实并不存在。

又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答辩人ag等涉案当事人,所办理的涉案房地产变更登记行为,既不是答辩人ag个人的无偿转让财产行为,也不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故都没有触犯上述法律规定,故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谓的撤销权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答辩人ag坚持认为:被答辩人t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不能成立,因依法予以驳回。

以上答辩,恳请支持,将不胜感激。

此致

t州市l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七

税收撤销权,是指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滥用财产处分权而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撤销权制度。这一制度的规定在我国税法上进一步确立了税收的公法之债的属性,揭示了税法与民法债法的密切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1]撤销权是民法债法上传统的制度,国内的研究也比较成熟。而对税收撤销权,由于我国税法规定的滞后性,国内尚无人对之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2]本文欲作一次尝试,以起抛砖引玉之效。主要是在民法债法关于撤销权的原理的基础上,拟对税收撤销权的由来、性质、构成要件、行使方式、效力、除斥期间等问题进行论述。

税收撤销权制度源于民法债法上的撤销权制度,而债法上的撤销权又源于罗马法上的废罢诉权,也叫保罗诉权。根据废罢诉权,债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将会减少债务人的现有财产,从而有害债权人的债权,且债务人具有故意,第三人也明知债务人实施行为具有加害债权人的故意,债权人就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3]撤销权在大陆法上分成两部分,即商法或者单行破产法所规定的撤销权,以及民法或者债法所规定的破产以外的撤销权。[4]德国商法典规定破产上的撤销,民法典规定破产外的撤销;瑞士以联邦法、奥地利以撤销条例对撤销权作特别规定;英国有关于诈欺移转的法律和债权人与债务人和解条例;日本民法典与破产法分别规定撤销权;我国1929年民法典规定了撤销权,同时在破产法中规定破产上的撤销权。[5]民法债法规定撤销权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扩展了债的效力,以确保债的效力的最终实现。将作为公法之债的税收和民法上的债进行类比,就很容易引申出税收撤销权制度。税收作为一种公法之债,它也应具有债的一般属性,只能约束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而不能对税收法律关系以外的主体产生约束力。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实现的方式主要有纳税人自动缴纳税款,以及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但当纳税人不自动缴纳税款,而又滥用其财产处分权使其责任财产减少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就失去了对象,国家税款就有无法实现的危险。这时,税收之债和私法之债一样,也须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扩展债的效力,设立撤销权制度,对纳税人滥用财产处分权的行为予以限制,使税收之债的效力能够最终实现。日本税法即规定了这一制度。《日本地方税法》第20条第7项规定:“民法有关债权者的代位与诈害行为取消权的规定,地方团体征收金的征收准用。”[6]我国当代民法上本无撤销权制度,《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之债的撤销权,完善了对合同之债的保全制度。新的《税收征管法》在《合同法》规定的基础上,从税收的公法之债的属性出发,规定了税收撤销权制度,完善了税收保全制度,有助于防止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滥用财产处分权的行为,保障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

上文已述及,税收撤销权和民法债法上的撤销权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思考税收撤销权的性质,也应从分析民法债法上撤销权的性质入手。关于民法债法上撤销权的性质,传统民法学说中有请求权说、形成权说、折衷说即请求权和形成权说、责任说等学说。所谓请求权说,是指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对于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利益的第三人直接请求返还的权利。形成权说是指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效力在于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溯及既往的消灭。折衷说是指撤销权兼具请求权和形成权的性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为一方面使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溯及既往的消灭,另一方面又可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恢复到行为前的状态。责任说是指债权人并不需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而是将该财产视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通说从折衷说,即认为撤销权兼具请求权和形成权的性质。这也是我国民法学界公认的观点。[7]税收撤销权的行使会产生类似于民法债法上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即同样可以使纳税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溯及既往的消灭,也会产生第三人对财产的返还效果。由此可知,税收撤销权是类似于民法债法上撤销权的权利,而和税务机关享有的其他税务行政权力有所区别。它是从属于税收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另外,税收撤销权和税收代位权也不同。税收撤销权针对的是纳税人积极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而税收代位权针对是纳税人消极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

和税收代位权相比,税收撤销权对纳税人权利及交易安全的影响要大的多。税收代位权针对的是纳税人的消极行使债权的行为,税收代位权的行使并不会加重纳税人的债务人的负担,对纳税人也并无实质性损害,而税收撤销权针对的是纳税人积极行使权利的行为,权利行使的结果有可能改变纳税人和第三人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使之溯及既往的无效。这种权利的行使一方面有可能限制纳税人自由处分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影响到与纳税人建立法律关系的第三人,与交易安全关系密切。税收撤销权的不当行使会害及私法秩序的稳定。因此,对税收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定。这样才符合税收法定的原则。根据《税收征管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文对税收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作一简要的分析。传统民法理论认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我们对税收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也从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方面来进行分析。税收撤销权的客观构成要件有两个:一个是存在构成撤销的事由,另一个是对国家税收债权造成损害。构成撤销的事由包括:(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这是抛弃权利的单方行为,这一行为影响了其履行债务的能力。(2)无偿转让财产。其效果与放弃到期债权相同,都导致其履行债务能力的降低。(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这种行为也会导致其履行债务能力的降低。关键是判断何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这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综合判断。另外一个客观要件是给国家税收债权造成损害。传统民法以陷于无资力为认定标准。关于无资力的认定,瑞士以债务超过为要件,德国、奥地利以支付不能为要件。为便利债权人举证,通常以支付不能为认定标准。债务人之无资力,须客观地存在,且与债务人的行为有相当因果关系.[8]若其无资力系由其他原因引起,则不发生撤销权。[9]对国家税收债权造成损害的判断标准也应采支付不能为标准,即在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下滥用财产处分权,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而使国家的税款无法实现时,就可认为其行为对国家税收债权造成损害。

欺诈。[11]我国《税收征管法》采取了和《合同法》基本一致的规定,对税收撤销权的主观构成要件并没有严格的要求。仅对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作了规定,即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由此可知,对于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无论纳税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只要客观上导致其责任财产的减少,对实现国家税款造成损害,税务机关都可以行使税收撤销权。

(四)税收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这里,纳税人是债务人,税务机关就相当于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纳税人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诉讼方式,而不是由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直接实现。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这种诉讼是采用民事诉讼方式还是行政诉讼方式。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主要是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应的,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维持、撤销、变更等。显然,在税收撤销权诉讼中,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这一审查对象。因此,我们认为,税收撤销权诉讼在总体上应该采用民事诉讼方式,而不采用行政诉讼方式。当然,税务机关的参与会使这种诉讼具有特殊性。具体的诉讼程序还有待于实践中不断探索。须注意的是,这只是在我国现行诉讼体制下所作的选择。事实上,我们认为我国应从税务案件的.特殊性出发,建立税务诉讼制度,这种诉讼和传统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有密切的联系,但又有其特殊性。这样,税收撤销权诉讼就可以归入税务诉讼当中。

根据民法债法理论,在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后,对某一债权人取回的财产或利益,应作为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一般债权人对这些财产应平等受偿。[14]我们认为,在税收撤销权诉讼中,国家税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理由是,税收是一种公法债权,和普通私法债权相比具有优先权。新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的优先权,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纳税人应首先缴纳所欠税款,然后再对其他债权人进行清偿。税收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税收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依规定行使撤销权,并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税收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税收撤销权的行使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交易秩序影响很大,因此,对税收撤销权的行使应该在时间上进行限制。在民法上,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有规定为除斥期间的,也有规定为消灭时效的。《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表明,《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的是除斥期间。《税收征管法》并没有对税收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作出规定,也没有准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但这一除斥期间的规定对保护纳税人权利和稳定私法秩序颇为重要,还有待于今后立法的完善。

「注释」。

[1]参见刘剑文、魏建国:《新〈征管法〉在我国税法学上的意义》,《税务研究》第9期。

[2]须注意的是,国内也有学者在其文章中附带的论述过税收撤销权制度。如杨小强:《论税法与私法的联系》,载《法学评论》第6期。

[3]陈朝壁:《罗马法原理》(上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97页。

[4]参见孔祥俊:《合同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版,第320-321页。

[5]参见张广兴:《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版,第206页。

[6]吴炳昌译:《日本地方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1页。

[7]参见王家福主编:《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182-183页。又见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第475-479页。

[8]关于因果关系的各种理论,请参见王利民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152页。

[9]参见王家福主编:《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184页。

[10]参见王家福主编:《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184页。

[11]《法国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人用欺诈手段侵害其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转引自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版,第444页。

[13]根据传统民法债法理论,债权人撤销权之主体,为因有害行为而应受其害之债权人。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共同行使此权利,亦得各独立行使。参见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版,第479页。本文主要是从税收撤销权的特殊性出发,认为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应该重复行使。[14]王利民、崔建远:《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第394页。

刘剑文。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八

住址:

本案中,原告依据合同法第74条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诉求撤销被告向答辩人出让厦门有限公司%股权(下称“讼争股权”)的股权转让及变更行为。答辩人现针对原告诉求及其举证与理由作扼要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告证据无法证明其具备行使撤销权的事实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仅在合同法第74条有作规定。答辩人认为,原告证据无法证明其具备行使撤销权的事实要件,因而原告应依法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1、原告证据无从证明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讼争股权。

上文已提及,原告举证证明以万元的价格向答辩人出让讼争股权,但是,原告证据无法体现股权转让时讼争股权的实际价值。因而也就无从证明讼争股权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

2、不存在原告受到损害的情况。

答辩人了解到,对于原告据以作本案债权依据的`讼争《合同》是否生效及其所指债权是否已产生等问题,正由贵院的(2012)厦民初字第号案件进行审理。债权尚未确定,则损害又从何谈起?答辩人认为,只有在生效判决确认了原告债权,且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果时,才存在原告是否受到损害的问题。

3、原告证据更无从证明答辩人明知以不合理的低价出让讼争股权对原告造成损害。

仅就答辩人是否明知在同日签署了那份《合同》而言,起码需要具备这要的要件: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同人物。即便两份《合同》在同一天签署,也不能表明是在同一时间,且两份《合同》所载的借款人分别为与答辩人,并不重合,签署地点也不明确。显然,两份《合同》根本无从证明答辩人明知在同日签署了那份《合同》。

其次,行使撤销权要求受让人明知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债权人损害,既然原告未能证明以不合理低价出让股权,况且原告债权尚在争议之中,那么,所谓“明知”的前提都不存在。

综上,恳请贵院严格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驳回原告的诉求。谢谢!

(签字、捺印)。

日期:二0xx年七月五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九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族:_________。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

邮编:210000。

电话:

工作单位: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

住所地:

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_______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_________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_____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_________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_____。

现根据《_____》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_____,缴纳社会_____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_____费,基数1369。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身份证号:住址: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申请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按月平均工资元计算)。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________年入有限公司,年____月调入有限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自________年起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平均工资元,并约定被申请人保证申请人的休息权利,若被申请人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申请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一小时,若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约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但事实上被申请人处经常加班,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自年____月起公司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一点,有时甚至到晚上一点多(公司上下班有打卡记录,并有视频监控,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年月至年月间的考勤记录及上下班监控录像),导致申请人出现头晕头疼的情况。自年月份开始申请人头晕头疼现象严重加剧,无奈下申请人去市院检查,医生说头疼头晕现象是由于工作经常加班,劳累过度造成的,建议申请人休息几天。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被申请人请批病假,被申请人以种种原因推脱,只批了申请人之前没休的存休假及________年的特休假,并未批病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按时去公司上班,单位却以此为由,并在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擅自把申请人的职务调为。申请人于年月至年月以被申请人经常加班,并在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单方面把申请人的职务调为员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不予批准,并告知申请人若解除劳动关系,理由需改为申请人个人前景发展等原因。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35条、38条第1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公证审理依法裁决。此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附: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一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周__________,男,汉族,1969年1月7日出生,住福建省周宁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路。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5月16日答辩人已自己及儿子、弟弟以及肖__________的名义从被答辩人处购买了上海金山国际贸易城小商品城的四套房屋。该买卖事宜均由答辩人一人办理,四套房屋的《商品房出售合同》也均是由答辩人亲笔所签,合同签订后答辩人为每套房屋均支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合计200万元人民币。后由于答辩人了解到该房屋现阶段只能够办理‘小产证’,存在巨大风险,便与被答辩人协商解除答辩人以及以周_____翔名义所签的二套《商品房出售合同》,被答辩人表示同意,但由于被答辩人资金周转问题,无力向答辩人退款,于是经双方再次协商决定,将原来答辩人购买三套房屋退掉二套,实际只保留已答辩人弟弟周_____祥名义购买的一套房屋。经结算,答辩人以弟弟周_____祥名义购买的该房屋总价款为3777819元,20__年5月16日已经支付首付款500000元,通过银行按揭贷款1880000元,20__年2月15日另付款1200000元,尚需支付197819元,该197819元从被答辩人应当退还答辩人的房屋的共50万元首付款中转来。

以上解除《商品房出售合同》的事实虽没有签订解除合同,但从被答辩人开具给答辩人的发票中可以得到清楚的反映:_________________20__年5月16日被答辩人分别开具付款方为自己周__________、儿子周__________、弟弟周__________的三份发票,此为上述三套房屋的首付款。20__年2月15日双方协商一致与答辩人解除自己、儿子的二套房屋买卖合同,只保留以弟弟名义所购买的一套房屋,答辩人交纳1200000元后被答辩人出具了该1200000元的发票,以及剩余从答辩人首付款中转来197819元的发票,另20__年4月1日向答辩人开具了以弟弟为名义的1880000元发票,以上发票的总额为3777819元,与弟弟名义购买的房屋总价相符。同时由于被答辩人资金周转紧张,无力向答辩人支付退款,故20__年2月15日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开具了金额为302181元的房屋买卖发票,该发票的金额与197819元的发票金额之和恰为50万元整,此为答辩人房屋的首付款。同年3月15日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开具了代收的弟弟房屋各项税费的名为弟弟的总金额为140576.33元的转帐收据及500元的现金收据,以及开具了以儿子名义的金额为359423.67的房屋买卖发票。以上儿子发票金额与儿子税费金额之和恰为50万元整,此为儿子名义房屋的首付款。

由此可以看出实际上双方已经解除了以答辩人本人名义所购买的套房屋买卖合同。故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的行为明显的违背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本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本案中答辩人非但未继续付款,相反被答辩人反而退还给了答辩人部分购房款,显然违背了正常的交易规则,且被答辩人也无证据证明其退给答辩人购房款的原因及依据,很明显被答辩人是在恶意诉讼,依法应当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即便被答辩人不认可双方已经实际解除了该《商品房出售合同》,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够得到支持。

1、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出售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本案房屋交付的标志为‘签订完出售合同’。即如果该合同依然有效,那么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至答辩人所有,依据不动产转移的原则,则被答辩人只能要求答辩人继续履行该合同而不能要求解除该合同。

2、被答辩人的第3项诉讼请求要求答辩人支付赔偿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金的支付必需依已发生的实际损失为依据,而本案中被答辩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被答辩人主张赔偿损失,其损失也仅仅只能按照银行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同时,即便被答辩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其赔偿金额也应当依据该《商品房出售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被答辩人(合同甲方)如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时,答辩人(合同乙方)的赔偿金额以总房价的0.01%计算。何况该赔偿的计算与本合同第二十条答辩人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时被答辩人赔偿给乙方的赔偿金额表述一致,应当予以认可。

本案中的《商品房出售合同》是被答辩人提供和格式合同,如果该格式合同中出现相互冲突的条款,依据相关规定,应当选择对答辩人有利的条款,即《商品房出售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适用总房价的0.01%计算赔偿金额。

3、该《商品房出售合同》第十九条明确写明该房屋办理的是‘小产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禁止买卖交易,那么该《商品房出售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被答辩人应当退还答辩人已经交纳的全部购房款。

4、该《商品房出售合同》明确约定如一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案中被答辩人并未履行该约定,本案中被答辩人提交的用以证明其已经通知答辩人的证据emn快递单上的地址只是答辩人身份证上的地址,并非答辩人的实际居住地,更何况该快递单上只有‘保安’或‘同事’的代签,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名,在被答辩人不能出具答辩人已经授权他人代收信件的授权委托的情况下,被答辩人明显不能够证明答辩人已经受到了该所谓的‘通知’.同时被答辩人也不能够证明其向法庭所提交的快递单内的文件就是其所称的‘催告函’、‘通知’等文件。

综上,在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既与事实不符由没有法律依据更没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的情况下,请法庭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___个月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平车、特种车等。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________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_______元草草解决此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_______年_______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三

尊敬的领导:

我是工艺职三2班的陈,我因在职二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英语科作弊在而得到校园的警告处分。事后受到老师的严肃批评和耐心教导,我感到很内疚,同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后悔。

在老师的耐心教导之后,我明白到每做一件事情都就应三思而后行,因为任何一次的错误都有可能影响我一生。这一次教训就是最好的例子,这次作弊使我在心里留下了沉重的阴影。但是既然做错了,就就应从这一刻开始改正自己。

在这差不多二年的时间里面,我深刻地反省自己的错误,努力地学习英语,把英语科的成绩赶上去,也从过去的阴影当中淡出来了。我变得更加自信,用心参加团体活动,与同学也相处得十分融洽,还被评为“优秀班干部”、“卫生用心分子”等称号,在众多的掌声当中我感到很光荣,同时我并没有骄傲,而是比以前更加积极进取了,我在专业当中爆发出最大的活力,我视我专业如生命,我比以前任何时候更热爱我的专业了,但是正因为如此,我发现我所学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不能够将目光局限于专业之内,我就应把对专业的认识看成是对世界的认识,我将会用一生的时间去把握我的专业,用一生的时间去理解世界,最终我专业等同于世界,我生命亦等同于世界,我生命的终结,意味着世界的终结,就如微软失去了盖茨,我失去了泳仪一样,失去了我,世界亦将失去了好处,因为世界是由我而定义。

最后,我恳请各位老师能够让我撤消处分,不要让我在完美的人生当中留下一点的污垢,谢谢!

xx年xx月xx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四

1其虽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但仅仅适用于合同债权的保全。

2债权人撤销权的客体,为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的有害行为。

3源于古罗马法保罗诉权的债权人撤销权,现已成为当今债法中一项重要的债的保全制度。

4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都产生法律规定的效力。

5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7最后,提出了完善任意撤销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8再次研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分析债务人处分财产的典型行为。

9依本章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负返还动产的义务。

10我国合同法把债权人的撤销权作为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学者们对撤销之诉的原告、被告、客体、范围、消灭等问题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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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五

区监察局:。

我叫耿小建,男,中共党员,1972年10月22日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麻池河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交通干部。

20xx年3月16日刘家街村发生森林火灾,村主任赵引霞同志不幸因公殉职,我作为包村干部,贵局已于20xx年4月1日给予本人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发生后,我本人认真学习《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深刻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常深入所包村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在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来往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绝不允许群众带火如山。在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域和时段,组织巡逻小分队实行全天候的巡查,夯实责任,严格纪律,对巡逻人员实行包山头、包路口、包坟园、包林边地和包重点人群的“五包”责任制,对违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所包村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我恳请贵局予以解除行政记过处分。

申请人:耿小建。

二〇xx年四月三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六

尊敬的系主任院领导们:

您们好,本人是xxx,曾因逃课过多20xx年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认识未到位,一时的错误,它令我懊悔不已!我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重要性,做人应该内诚于心,外诚于人。

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省,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后悔莫及,但我也深深明白到,人没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所以这一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思想上,我重新反省自己,坚持重认识上,重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解,交流!

学习上,本人不避困难,不辞劳苦,自始至终的为着掌握良好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而孜孜以求,在艰辛的努力下,本人一贯保持着良好的学习成绩,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本人还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大力拓展课外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从而使自己的专业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积极帮助困难的同学。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学校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对我的处分已过去一年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自认为已符合撤消处分的条件。为此,恳请学校全面在考察我的实际表现的基础上,撤消对我的记过处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_____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_____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_____所依据的_____协议)。

此致

______________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八

请求事项。

1、请求贵委裁决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2个月解除劳动关系济补偿金9000元;。

2、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20__年11月到20__年6月每月所克扣的工资20420元。

4、请求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从20__年11月至20__年6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余额31500元。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1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从事电气管理工作,至今已经一年多,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期间被申请人从20__年11月起,每月克扣工资1000元,从上班之日时起,一直都没有向申请人发放加班费,同时到20__年11月,我要求被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特依据《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望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十九

尊敬的x单位领导:

我叫x,现年x岁,住x区,身份证号x,系x公务员。

我于x年x月x日,应为违反了计划生育的规则,被单位给予x处分,我作为公务员,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在单位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被处分后,我痛定思过,认真反省了我自己,并按期交纳了相关的社会抚养费,通过最近的学习,是我的思想有力提高,因此,按单位规定,特此申请撤销对我的处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撤销答辩状申请书篇二十

申请人:武汉市xx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编码:,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王,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编码:,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硚劳_____字[20_________]第_____号_____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2、_____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_________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_________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_________年11月份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劳动_____,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_____请求已明显超过了_____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_____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_____程序违法。

在_____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_____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_____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_____程序规定的。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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