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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对外投资申请书 村集体经济发展申请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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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对外投资申请书 村集体经济发展申请书(4篇)
2023-01-10 10:36:4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村集体对外投资申请书一

t村位于l县西部郊区,距县城4公里,是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省道贯穿我村。全村总人口为*户*人,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林地面积*亩,*个村民小组,党员人数*人。2019年人均收入达*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5万元以上。

牢固树立“经营村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盘活优势资源,稳定“一社两店三厂”主要收入渠道,即:一个惠民土地托管合作社管理费用,异地置业购置两间店面(县城和圩镇各一间)租金收入,三个建材砖厂分红收入。同时,利用流转土地发展光伏发电,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将老村部、闲置校舍租赁个体私企,培植增收渠道。

1.建材产业为主。建筑材料制造(制砖)是t村的传统产业,今年继续做好砖厂的产能、环保提升改造工作,发展村里出地、投资方出钱的运营模式入股二砖厂、四砖厂,建立绿色环保产业的生产模式,通过股份分红,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同时,随着环保形势日益严峻,要着手谋划建材砖厂转型工作,避免在砖厂转产后发生集体经济严重下滑现象。

2.稳定光伏发电。加强与施工方及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光伏发电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工作,降低设备损耗,将2020年光伏发电收入稳定在3.5万元以上。

3.资源开发增效。利用自身的区位交通优势,土地平整集中成片,水利灌溉便利。在省道沿线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基地。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进行土地流转,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服务功能,预计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

4.异地置业增收。t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53.43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603元,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5万元。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要求的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村在“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该项工作的归档工作。

推荐村集体对外投资申请书二

田间地头秋色浓,各色作物迎丰收。今年以来,开发区辽河镇各村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目标,全面加大农业投入和特色种植力度,积极探索“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致富新路径,农业生产喜获丰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再上新台阶。

金秋十月,辽河镇迎来了收获的季节。一大早,辽河镇东升村白萝卜种植示范区切割萝卜的机器声轰隆隆地响个不停。种了半辈子的玉米,这两年开始大规模试种经济作物,收成到底怎么样?能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两年,像这样的质疑声一直没有断过。看着眼前热火的收获场景,东升村“两委”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那块大石头。

“村里白萝卜种植示范区一共250亩地,今年长势不错,一亩地最少能起1万斤萝卜,加工成丁直接出售给内蒙古富铧农业有限公司。一亩地1万斤萝卜能出600斤左右的丁,最低价是3.5元一斤,今年市场不错,应该价格还能涨点。”辽河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代洪波说。

向经济作物要效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近两年东升村“两委”一直努力的方向。过去,东升村种植业发展单一,村集体收入为零,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几乎全靠外出打工支撑。想要改变现状,就得求突破,调整种植业结构成了首选。从2017年开始,东升村就开始着手建立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尝试种植经济作物。尤其是今年以来,村“两委”积极和开发区辖区企业内蒙古富铧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签订销售订单。在头茬小麦全面收割后,东升村在原有土地上种植了250亩的白萝卜。一片土地两次效益,如今,东升村不仅是农作物喜获丰收,村级集体收入也取得了新突破。

“头茬种植一亩地和地租基本持平,第二茬萝卜等于是利润净剩,亩效益大概在800—1000元之间。”代洪波说道。

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规模和发展,老百姓就能跟着受益。秋收的这几天,村民刘百昌和媳妇几乎天天都到集体的大地里拔萝卜。这活劳动量适中,没有太多的技术要求,离家又近,最令刘百昌感到高兴的是,在这里劳动一天一结算,每天都能挣到现钱。

“土地流转后每家每户都有了空余劳动力,在村里打工每个家庭都能多收入2—3万块钱,感觉土地流转对老百姓来说更省事,也带来了福利。”村民刘百昌说。

现在东升村村级集体经济有了发展,如何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更多村民致富,成了东升村“两委”的新课题。“如果今年萝卜收入可观,明年我们要扩大种植规模,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好项目,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增收。”东升村党支部书记代洪波说。

无独有偶,这边东升村的白萝卜喜获丰收,那边新农村的春棚里,村民们正在采摘黄瓜,准备装箱送往附近的超市。如果说东升村在今年尝到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甜头,那新农村可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行者。在辽河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2019年,新农村党支部和通辽市众旺合作社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党支部引领带动,合作社从村民手中流转了100亩土地建了55个蔬菜春棚,如今,春棚里的黄瓜、西红柿、豆角也按时下架,各种蔬菜抢销一空。

“我们种了黄瓜、西红柿、西瓜、豆角,总体来讲春棚这块村级集体收入在50万元左右,老百姓也非常支持。”新农村党支部书记孙念军说。

发展春棚蔬菜种植只是新农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新农村按照党支部带强、合作社带富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紧紧抓住发展特色产业这个“牛鼻子”,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产业。集体收益与老百姓的收入息息相关,村民们也从之前“单打独斗”“各扫门前雪”逐步转变成“抱团取暖”。

“我们一直都在村里的春棚里干活,村里给我们开钱,一天不少挣,这就是土地流转的好处,还是得靠村上,我们现在生活才能这么好。”新农村村民孟庆伟说。

今年以来,辽河镇精准分析研判,对36个村逐一“过筛子”,找准突破口,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突出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将36个村划分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重点推进“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搭建村集体、党员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参股群众共建共享的利益联接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壮大。

推荐村集体对外投资申请书三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4、收入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上缴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

5、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备用金限额原则上每村(居)一般为500—1000元。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5、严格执行开支审批权限制度。500元以下支出由村书记、主任审批;501—1000元的支出由村两委研究审批;1001—5000元的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村两委研究审批。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并把审批意见附在原始凭证之后。所有支出单据须经村书记主任审批、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镇(街道)经管站审计后方可入帐。杜绝白条入帐,对大型项目工程支出,应把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原始凭证之后。

6、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财务预算;

(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

(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

(5)债权债务;

(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

(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街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归档。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居)账核算。

4、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镇街每年定期开展债权债务清查,按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张榜公布。

2、对拖欠的村级债权,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加以催收,落实经办人的清收责任。对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的款项,要由镇街经管站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核销。但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3、对已形成的村级债务,在清查确认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收欠还债、降息减债、划转债务、盘活集体资产和增加集体收入等方式逐年进行化解。

4、坚决制止村级新增债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开支要精打盘算、开源节流,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对未按以上要求擅自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居)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

(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

(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

(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类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居)报账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居)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居)的财务公开工作。

推荐村集体对外投资申请书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 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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