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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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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精选11篇)
2023-11-20 09:53:38    小编:ZTFB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方案的风险管理需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通过阅读这些范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方案的原则和方法。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一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x月底前)

党支部要聚焦重点问题开展摸排,深入分析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群众反映等情况,主要看“工作能力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群众反映怎么样、矛盾问题有没有”。通过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排查重点。聚焦电信网络诈骗、涉毒、非法宗教活动、侵害未成年人、“村霸”等黑恶势力侵蚀等重点情形,局机关有关股室根据职责职能,开展重点排查,全面掌握涉“五种重点情形”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改清单。

2.排查方法。采取股室自查、分管领导包片调查、党员群众互查、相关部门评查等方式进行拉网式、立体式排查。针对全面排查摸底情况,要建立专门工作台账。

3.查改并进。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6月底前,局党组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基层干部主题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有关文件。要突出问题导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立行立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整建行动带来的新变化。

(二)开展集中整治(20xx年x月至x月)

1.机关各支部和有关股室要综合排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建方案。根据省、市、区整建方案,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作用,配合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重点依法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涉毒、非法宗教活动、侵害未成年人、“村霸”等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干扰、破坏、染指基层政权。

2.机关各支部要部署开展“坚决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发动全局党员通过公开承诺践诺、开展志愿服务等,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三)严格评估验收(20xx年x月)

按照“局自评、区考评、市核查”的程序,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验收重点看党组织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看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看党员群众是否真正满意。

(四)注重建章立制(贯穿始终)

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及时梳理、提炼整建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推进整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全面督促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市安委会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学习。2.将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利用相关载体持续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活动,结合业务工作督导、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综合科、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3.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5.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五个一”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三)消防安全整治。1.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改。2.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基础设施。3.开展殡仪服务机构清明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祭扫应急预案,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4.聘请消防专家参与或者联合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6.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7.进一步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关干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8.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9.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和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四)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按照(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新建成、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救助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理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情况,重点排查以下情形: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施工、设计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至第八项问题的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民政服务机构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按照属地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和全面清查工作,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在建房屋的隐患问题排查,建立信息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落实好整改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2月末)。各单位要参照《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治理(2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准确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实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定期上报情况(每月3日前)。各单位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民政定期调度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运用通报、提示、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统筹安排,精准监管。各单位要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与秋冬会战、冬春火灾防控、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融合,相互促进。

(三)加强检查,跟踪问效。市民政局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强力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2021年重点整治工作任务不负责、不作为或者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启动问责程序。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要依纪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三

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好我县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做好关爱帮扶和源头防治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父母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扶持力度,提高家庭监护能力和养育水平,为流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专项行动自。

2013。

7

20。

日起至。

12。

31。

日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

制定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联合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实施专项行动的要求和责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安排部署。

2.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县民政局牵头成立“县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

xxx。

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县综治办、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分管领导为成员,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信访救助办,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做好数据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各乡镇根据县民政局统计的。

2012。

8

日前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

组织开展集中专项行动。

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由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县集中专项行动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

2.

广泛宣传。

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要广泛宣传未成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和救助保护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介绍救助保护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3.

把握重点,注重时效。

各乡镇要综合分析、评估本辖区

9

1

日能够进入学堂,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学的未成年人,要积极协调,采取中途插班等办法保证流浪孩子有学可上,有技术可学。

4.

及时上报情况。

各乡镇分别在

8

20。

日、

11。

30。

日前按时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专项行动数据。重大情况及突出个案随时上报。

5.

督导检查。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协调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方案。

1.

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于。

2013。

11。

30。

日前,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及报表。

2.

2013。

12。

20。

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牵头实施“流浪孩子回学校”专项活动。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救助保护机构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加强思想品德、法制观念、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和替代教育,提供生活技能、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切实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有不良行为或家庭监护问题的流浪未成年人,要适当延长救助时限,帮助其纠正心理、行为偏差,提供家庭监护辅导服务。对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防止因生活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不当或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外出流浪。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建立困境儿童台账和监护随访制度,教育帮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负责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专项行动不力、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012。

年修订)》(教基一〔。

2012。

15。

号)要求,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高度关注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家庭有问题的学生,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心理状况,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情绪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强化学校与家庭的沟通联动,做好寒暑假期间学生关爱和随访工作,发现学生开学未及时返校,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劝导返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各项政策措施,杜绝因贫辍学失学现象;指导学校对返校复学的流浪未成年人给予特别关怀,安排心理老师或社会工作者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顺利融入校园。

加强辖区实有人口管理,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和救助保护机构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充分利用警务进社区的工作优势,建立社区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利用人口信息系统积极协助救助管理机构查找未成年人户籍地、住所地、家庭等相关信息;对公安机关发现的突发急病或患有精神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底排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贫困、监护缺失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救助帮扶。

统筹安排救助资金,加大对专项行动资金保障力度。

16。

岁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

把符合“雨露计划”资助条件的纳入培训范围,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

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共青团市民学校、共青团。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

xxx。

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对监护能力不足或监护方式不当的流浪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学习辅导、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发挥家庭教育指导、青少年关爱工作优势,帮助指导留守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责任。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流浪孩子回学校”专项行动,继续巩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成果,完善主动救助机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隐性乞讨现象综合治理,将“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全面梳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争取在返校复学、教育转化、控辍保学、关爱帮扶和源头防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县级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科学施策,合力推进,定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难点问题,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流出地和流入地要加强沟通协作和服务转介,做好安置帮扶和源头防治工作,实现流浪未成年人接得回、留得下、入学顺、过得好。

县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救助保护机构使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服务,积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要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动员社会各方面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主动救助、专业救助、预防帮扶等服务,利用社会力量充实救助保护工作队伍,提高救助保护水平。

名乡镇要按照“明确重点、全面排查、逐人核录”的原则,在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台账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流浪未成年人底数、人员结构、分布和现实状况等情况,为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打下基础。建立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和信息报送制度,按季度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和专项行动进展简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四

6

个方面,紧紧抓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健全机制”

3

1.

政府牵头、各村配合。

2.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聚焦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逐项开展拉网式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设施安全标准和建设水平。

3.

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在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落实管护力量、完善管护措施、健全管护制度,加快形成农村设施安全防控长效机制。

1.

全面排查。

2017。

2

月底前,利用农闲时节对农村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危险程度高、急需治理的设施,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集中整治。

2017。

3

5

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高、整治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

3.

健全机制。

2017。

6

7

月,初步建立健全农村设施安全管护机制。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管护水平明显提升。

1.

取水井。

(

枯井。

)

排查整治。

对全乡范围内正在使用的取水井,重点排查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凡是存在缺失或破损的,要及时设置井台、井盖、护栏、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对报废取水井,分类采取封闭、填埋等措施处置。建立取水井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各村取水井管理责任人,制定巡视办法及隐患处理标准。

(

责任领导: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河道、坑塘排查整治。

对洋河沿线水利设施及村庄池塘、浅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缮破损的防护设施,在重要节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洋河输水前群众告知工作,避免河道内人员滞留;输水中,定时看护、巡视,确保设施完好,严防下河入塘游泳、滑冰、嬉戏;加强渠道运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沿线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防范意识。依据河道采砂规划,对乡域河道范围内的采砂坑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示标志,限制人员进入。按照谁开采、谁平填的原则,对河道采砂坑及时回填整治并验收。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采砂许可,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

责任领导:陈廷昌、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企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1.

对现有村级公路中的急弯陡坡、通村路段等进行排查,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尽快消除隐患。同时,做好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尽快处理。

(

责任领导: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配合交警、运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重点排查无牌无证车辆、逾期未审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准驾车型不符等仍驾车上路,客运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全力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

责任领导: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

1.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重点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农村房屋和处于山边、水边等区域的房屋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结合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农村危房安全管理档案,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动态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

(

责任领导:张强,责任部门:乡城乡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农村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设施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危房,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能正常使用,水、电、气、暖和锅炉等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紧急疏散标识是否健全、通道是否畅通等。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使用单位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出的危房以及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备主管单位。

(

责任领导:张强、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乡城乡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

对在本乡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开采、取土、打桩作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和污染物,从事畜禽养殖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同时,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识。

(

责任领导: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农村供水设施排查整治。

对各村集中供水设施、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排查。摸清集中供水水源井井口和消毒设施是否定期检查,井口、检查孔是否加盖上锁,对发现的消毒故障是否及时维修或更换。普遍建立集中供水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

责任领导:刘彦凌,责任部门:乡农业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1.

农户用电设施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农村电表以下输电设备、绝缘破损线路以及私自拉线、接线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组织农户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定期巡查机制,指导农户安全用电,及时处置隐患。

(

责任领导:陈廷昌,责任部门: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

2.

电力企业产权设施排查整治。

做好与区电力部门沟通配合,重点对乡域内树木和房屋周边的配电台区、电力线路、计量箱、电能表、警示标识以及拉线保护套丢失、破损等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对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及建筑物按照《河北省电力条例》要求进行处理;对配电台区周边杂草、杂物进行清理,对地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台区,悬挂警示标识,安装防护栏,及时补齐丢失的安全警示标识;对临近房屋不满足规定要求的导线按照责任划分进行整改;对电能表、计量柜

(

屏、箱。

)

)

1.

农户取暖炉具安全排查整治。

)

2.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乡机关各部门、各村委会要在做好以上。

6

成立安家堡乡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制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从人员制度上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要结合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及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建立农村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和农村设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乡、村两级要建立农村设施管理台账,对农村设施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

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乡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坚持半月一汇总、一月一调度、两月一督导,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关于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民政系统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代省长在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11月30日、12月1日、12月6日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局相关各股室要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各服务机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乡镇养老机构,局相关股室、直属二级机构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推动开展对表检查,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三)暗访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春节)。局相关各股室要结合“两会”“春节”期间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大排查。紧盯系统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地再梳理再排查,摸清安全状况,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前,各乡镇养老机构,局相关股室、直属二级机构要迅速行动,实施全领域、全方位、零死角,深入开展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重点整治用电用火、私拉乱接电线、占堵消防、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二)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督查。各乡镇养老机构,直属二级机构和民政机关单位要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民政局相关股室要加强监督指导,推进隐患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妥善采取关停措施。同时,各服务机构要制定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规范各类消防安全标识。“两节”期间,民政局将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督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制度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开展取暖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冬季取暖设施专项整治,使用安全的取暖设施。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要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和做好炭火取暖防范措施,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机构内人员冬春季节安全取暖行为。

(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两节”“两会”等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殊时期,各单位要督促落实严管严控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节前必须排查安全隐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并及时上报信息,在重点场所加强巡防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五)落实重点节点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逐一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股室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各有关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责任项目,定期进行考核。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有条件的地方要联合消防部门或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倡导良好的职业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各类民政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要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及以会代训向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履职尽责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评估,跟踪解决问题;坚持单位主责,及时约谈提醒,严密防控措施。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六

2016。

190。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20。

年,全县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达到。

80%。

以上。分年度目标为:

2017。

年底达到。

50%。

2018。

年底达到。

65%。

2019。

年底达到。

75%。

以上。

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县残联、卫计、财政、民政、扶贫、人社、教体等部门分工协作,扎实组织实施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残联:牵头制定本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年度任务阶段性工作执行情况的汇总、反馈和调度,把握工作进度,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会同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共同成立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的标准及机构目录,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督查各乡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县卫计部门:建立县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健康脱贫大局,纳入基础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制订具体考核细则,确保工作扎实深入,取得实效;指导各乡镇卫生机构推行残疾人精准康复签约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培训。

县财政部门:牵头筹措县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按照支出合理安排所需经费,统筹中央、省财政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和分配。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

2016。

111。

号)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目标“两不愁、五保障”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作为残疾人脱贫的考核内容,同部署、同要求,切实予以督查落实到位。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做好本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县残联、卫计、教体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成立由相关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为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残联会同乡镇卫生院指导村(居)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临床、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与村(居)残疾人康复协调员(村居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共同组成,负责组织需求评估、开展康复服务、及时报送信息、申报康复项目或补助资金等具体工作任务。

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需求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康复需求评估,为每一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建立

1

份电子康复档案、

1

本康复服务手册,确定。

1

名家庭医生签约,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等服务。

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定辖区内各类康复服务机构,力争在残疾人居家生活圈内提供常态化的康复服务。残疾人根据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到相应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康复服务机构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为其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实施康复服务并建立康复档案。

已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有关惠民项目资金结算。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工程,但被确定为免费康复服务的项目,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定点康复机构与县残联进行结算。确定为定额补助的项目,由残疾人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后再申请补助。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村(居)及相关机构按要求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县级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审核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健康灵璧工作大局,列为政府民生实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政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政府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管理,以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精准脱贫、全面步入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对涉及残疾人康复的各类资源、项目、措施统筹安排,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精准康复服务落实到位。

建立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基本康复服务经费足额到位。统筹使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用于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统筹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及部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统筹社会资源,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投入格局。同时应结合实际确定我县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免费或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积极谋划增设适应我县需求的康复救助项目,使更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确保按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分级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县级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康复协调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逐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康复保障和康复服务能力提高的各项政策,出台专项医疗康复补助政策和救助措施,逐步将更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项目纳入保障与救助范围。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县残联、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等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内容。县级建立督查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相关机构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督查考核结果作为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考核评价依据。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七

各县(区)民政局:

为认真实施好省、市“十大惠民行动”,切实解决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房困难,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省、市有关惠民行动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攀枝花”为主题,针对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2007。

年我市通过统筹规划、调整布局、整合资源,新建和改建。

5

3

所农村敬老院进行功能扩建。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

300。

张,集中供养率达到。

36%。

2007。

3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2000。

平方米,床位数不低于。

70。

张。改建敬老院按照省二级标准建设,敬老院规模占地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1200。

平方米,床位数不低于。

65。

张。

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在使用上居住用房每人不低于。

10。

平方米。辅助用房要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医疗室、浴室等。在新建过程中,要做到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敬老院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参照省等级敬老院标准建设,在选址布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等方面,规范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保证敬老院建设的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

2007。

4

月底前完成敬老院年度规划,及时办理建设、国土等相关配套手续,并由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分别向市民政局、财政局上报资助项目报告。市民政局、财政局分别向省民政厅、财政厅上报资助项目报告。

敬老院建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大惠民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搞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确保敬老院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级民政部门作为敬老院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敬老院建设实行项目管理。要实行领导项目责任制,责任到人,对今年的任务和工程进展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建设资金配套及时、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进度顺利、工程质量优良。

各县(区)要根据敬老院建设工作目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选址、规划工作,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

落实好项目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敬老院建设规范性文件,明确“惠民行动”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资金筹措、建设标准和监管责任,确保规范运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07。

年,省、市投入。

200。

万元,县区投入。

521。

万元,共计。

721。

11。

月底基本结束今年敬老院建设工作,市民政局。

12。

月中旬组织检查,在。

12。

31。

日前全部投入使用。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八

根据《关于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民政系统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代省长在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11月30日、12月1日、12月6日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局相关各股室要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各服务机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乡镇养老机构,局相关股室、直属二级机构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推动开展对表检查,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三)暗访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春节)。局相关各股室要结合“两会”“春节”期间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大排查。紧盯系统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地再梳理再排查,摸清安全状况,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前,各乡镇养老机构,局相关股室、直属二级机构要迅速行动,实施全领域、全方位、零死角,深入开展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重点整治用电用火、私拉乱接电线、占堵消防、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二)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督查。各乡镇养老机构,直属二级机构和民政机关单位要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民政局相关股室要加强监督指导,推进隐患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妥善采取关停措施。同时,各服务机构要制定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规范各类消防安全标识。“两节”期间,民政局将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督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制度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开展取暖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冬季取暖设施专项整治,使用安全的取暖设施。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要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和做好炭火取暖防范措施,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机构内人员冬春季节安全取暖行为。

(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两节”“两会”等特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殊时期,各单位要督促落实严管严控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节前必须排查安全隐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并及时上报信息,在重点场所加强巡防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五)落实重点节点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逐一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股室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各有关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责任项目,定期进行考核。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有条件的地方要联合消防部门或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倡导良好的职业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各类民政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要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及以会代训向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履职尽责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评估,跟踪解决问题;坚持单位主责,及时约谈提醒,严密防控措施。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中旬,在全区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依据《**市**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方案》(*〔202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根本,精准研判消防安保形势,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强化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点面结合、整体防控,梯次趋紧、逐步从严,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保措施,党的二十大期间坚决确保民政系统范围内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以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重点,依靠党委政府,联合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落实精细化、精准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民政系统范围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紧盯经营性自建房,纠治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防盗窗(网)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效减少“小火亡人”。

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养老机构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养老机构火灾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提升管理人员和护工、保安等重点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熟知消防安全责任、常见火灾风险隐患、检查整改方法和火灾应急处置措施,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和引导服务对象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防止出现卧床吸烟、乱点蚊香、乱扔烟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乱拉电线等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区民政局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高频次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提示,推送消防安全信息。11月份,部署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三、推进步骤。

(一)临战部署(9月30日前)。广泛组织发动,全面开展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安保任务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责任措施。

(二)实战攻坚(10月1日至10月15日)。按照稳步推进、梯次趋紧原则,有效管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重点做好国庆节、十九届七中全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决战决胜(10月16日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对照重点任务和方法措施,落实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坚决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消防安全。

(四)持续巩固(党的二十大闭幕至11月中旬)。巩固党的二十大消防安保战果,保持干劲不放松,继续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第五届进博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极端重要意义,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将安保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重任在肩的历史使命感,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作风,扎实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

(二)推动责任落实。党的二十大消防安保是全年重点工作,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安保任务部署要求,精心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倒排安保工期,严格工作要求。

(三)落实整体防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全局观念、系统思维,规范运行会商研判、指挥调度、挂图作战等工作机制,全面筑牢安全防线,上下同向用力、内外合力攻坚,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工作质效。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着力破解最不放心、最不托底隐患问题,有效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打赢党的二十大消防安保这场硬仗。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十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5。

8

号)、《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

2015。

28。

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道,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效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

“抓成果,促转化,提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坚持“一核、两转、三全、四提升、五协同”的工作思路,着力破除制约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掌握科技成果供给和需求情况,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让科技成果落地在辽宁、转化在辽宁、见效在辽宁。

一核,即立足于科技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这个核心;

两转,即抓好科技成果在辽宁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向辽宁转移两项工作(以下统称为。

“科技成果转化”);

三全,即把握好全产业链布局、全要素优化整合、省市县(市、区)全区域覆盖三个方向;

五协同,即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企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和政府间五方良性协同互动局面。

2020。

年,推进。

5000。

800。

亿元以上。

充分调动科技成果转化各方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策、投入、风险承担和利益分配等主体作用,依托中央部属、省属及域外各类科技资源力量,不断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格局,形成企业承接、校所献智、金融出资、中介助力、政府引导的科技成果扩散机制,将辽宁建设成为东北乃至全国最活跃的科技成果转化区域。

1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作为核定企业研发投入实际情况和申请省级科技类计划的重要条件。开展“创新券”工作,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力度。科技型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应不得少于

2

5%。

(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国税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2

.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支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推进省内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面向我省产业发展技术需求,联合组建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实现技术需求与科技研发的无缝对接。围绕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创新载体,以企业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建设多种形式、满足多种需求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断拓展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到

2020。

年,建成。

170。

个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组建省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70。

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中小企业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3

.激发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地方所属国有企业制定科技创新战略发展规划,稳步提升科技投入,放宽国有资产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权限,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省国资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等配合)

4

.鼓励企业参与科技交流合作。

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与国外大学、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交流合作,通过并购、引进技术等方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我省技术和产品细耕国内市场,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示范推广一批中短期尽快见效、能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和社会民生改善的重大成套集成技术装备,提升企业科技成果吸纳和应用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各市政府等配合)

5

.支持企业开拓创新产品市场。

鼓励实施政府采购首购政策,通过订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我省创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首台(套)产品的研制及示范推广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支持经认定的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等配合)

1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绩效评价体系。

高校和院所要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采取差异化的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人员,要提高科技成果在本省转化和产业化指标在职称评定和考核中的权重,调整不恰当的论文要求;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获得的省内企业横向课题经费,本单位或省内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的股权和奖金奖励,科技人员在省内创办科技型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等,均与政府部门委托的纵向课题同等对待,作为对其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对在省内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科研人员,可破格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配合)

2

.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经所在单位同意,授予高校、院所的研发团队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由研发团队自行在省内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所得不得低于转让收益的

70%。

支持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和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对主要研发人员给予奖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配合)。

高校、院所在省内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给予科技人员股权或出资比例形式的奖励时,可。

5

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待分红、转让时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省地税局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配合)。

科技成果转化后,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以科研工作为主的副职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其他以科研工作为主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可以在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兼职,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不能领取其他报酬。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以科研工作为主的领导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对其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实行有别于其他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审批制度。(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等配合)。

对横向课题经费采取有别于纵向课题的管理方式,允许高校、院所科研团队自行支配横向课题经费。(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

.提升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实力。

深化高校、院所科技体制改革,提升人才、学科、科研、转化四位一体的创新综合实力。推广校企合作委员会、校企(校地)共建研究院、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成功模式,鼓励校企联合承担一批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并将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省教育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020。

年,选拔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00。

人,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000。

人。(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等配合)。

强化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需要,到。

2020。

年,重点建设。

20。

个服务辽宁经济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高校组建的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平台达到。

30。

个,省级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达到。

40。

个。(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各市政府等配合)。

4

.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

围绕创办科技型企业、提高营业收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目标,积极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到

2020。

年,省级及以上大学科技园数量达到。

20。

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0。

亿元以上,大学科技园孵化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

300。

家以上,上市企业。

10。

户以上。(省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各市政府等配合)。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科技类行业协会作用,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企业。鼓励支持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打造市场化运行的新型研发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力争到

2020。

年培育。

100。

家科技服务骨干企业和机构。(省科技厅牵头,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各市政府等配合)。

大力培育发展技术市场,促进技术成果交易,把辽宁网上技术市场建设成为集聚各类市场主体,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模稳步提高的重要成果转化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设立辽宁技术交易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深度融合,加强网上技术市场和技术交易市场的互动配合。(省科技厅牵头,省政府金融办等配合)

2020。

50。

个。(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中科院沈阳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探索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充分发挥辽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对科技型企业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推进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建设,为挂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鼓励各市、高新区及有关单位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科技租赁、科技小贷和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深化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基本建成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省级高新区全部参与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建设试点。(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配合)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相关科技服务机构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科技厅等配合)

1

.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十三五”期间,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开发、现代农业等领域,筛选

5000。

个市场容量大、成长性好的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中科院沈阳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2

.深化“两院十校”合作。

采取省市联动,“管家式”服务方式,加强与以“两院十校”为重点的高校、院所的沟通联系,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在辽宁落地。发挥驻辽科研院所、高校作用,打造一批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化研究、产业孵化到产业化、技术推广的全链条、贯通式创新平台。到

2020。

年,推进我省企业与以“两院十校”为重点的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

300。

项。(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中科院沈阳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3

.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

引导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全省重点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采取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突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特点,构建一批投资促进、培育辅导、媒体延伸、专业服务、创客孵化等不同类型的市场化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利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突破物理空间,为创业企业或团队提供包括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创业场所,开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创新创业服务。(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各市政府等配合)

在全省建立。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格局,形成“机构系统考核”的组织协调体系。

1

.建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机制。

在分管副省长领导下,由省科技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共同商定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思路,明确战略任务。下设实体化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中心,由省科技厅具体负责指导管理,承担部门协调、企业联络、校所联系、科技金融、科技中介等工作任务。(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中科院沈阳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

2

.建立全省上下贯通的工作推进网络系统。

充分发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熟悉本地情况、了解企业需求的优势,支持各市、县(市、区)均建立“企业联系办公室”,构建由省、市、县(市、区)组成的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体系,全面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的联系。(省科技厅牵头,各市政府等配合)

3

.强化绩效考核。

引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大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任务和政策落实力度,细化落实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全面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清理和取消束缚企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活力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国资、教育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到对国有企业、高校、院所和主要领导的目标责任考核中。(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各市政府等分别牵头负责)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依托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天使、风投、创投等专业化基金,加大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各个阶段的扶持。(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等配合)。

民政打拐行动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一

10。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为总目标,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打防管控措施,努力提升见警率、破案率、矛盾纠纷调处和解决率、治安问题有效解决率、平安建设群众参与率,实现全区群众安全感在省、市明显进位,指标力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组织开展社会面大排查及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切实找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各科室要排查矛盾纠纷,对重点场所部位、消防、卫生等,围绕技防建设、巡防密度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组织全方位排查,找准问题差距和原因,排查确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真正把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排查出来。

落实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重点场所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组织工作人员重点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入户走访、社会弱势群体帮扶救助工作,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切实提升群众对安全的满意度。对投诉多、矛盾较为集中的事项,进行回访调查,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和反馈处置等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和不满情绪。

结合平安和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持续、深入、成效凸显。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条幅、散发安全小册等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目的意义、使群众充分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

2017。

1

20。

日止。

要完成组织发动、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等工作,同时,启动平安建设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

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推进社会面大防范、重点问题走访回访、复杂矛盾及信访化解等工作;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服务等方面的明查暗访、督导整改等工作。

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表彰和巩固提升。

区民政局成立群众安全感建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民政局综治办,负责牵头、指导、督促行动的推进落实。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将系列行动推向深入。群众安全感建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负面事件,影响全区群众安全感整体绩效,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落实约谈、通报、警示等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攻坚行动要细化方案,问题排查情况请于。

11。

20。

日前报区综治办。攻坚行动总结请于。

12。

26。

日前报区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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