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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 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再审申请书范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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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 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再审申请书范文(七篇)
2023-01-10 18:20:30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一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________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________街________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________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做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推荐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一案。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审诉讼终结止。

第四条 委托人(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选择: 。

a、一般代理及全权代理:一审诉讼阶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现金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自签订本合同时现金交付,

(注:诉讼费不在上述服务费中)案件胜败与否,本合同一经签订此费用不退。

b、风险代理:委托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案件胜诉,此服务费不退;案件败诉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费、劳务费等实际费用 元 ,剩余费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时,本合同第六条a方式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条b方式委托人解除时,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三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吴某某,公民身份号码420xx*6。

答辩人就(20__)粤06民终8538号案答辩如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正确。上诉人歪曲事实,无事缠讼,恶意冻结答辩人财产,给答辩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答辩人要求两上诉人赔偿诉讼保全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投资家具店的全部亏损、请二审法院尽快做出维持判决,并对上诉人恶意诉讼行为进行惩罚。

一、答辩人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已明确地反映答辩人与两上诉人是合伙关系。

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第12页,上诉人伊某某在20__年2月27日和3月4日发给上诉人的短信“你好 阿* 你什么时间方便我想跟你谈一下商场的事,我不想我投了这么多钱,就这样一直没有结果下去”……“我只想拿回我投资的钱”;证据第15页,答辩人与上诉人伊某某在微信中聊到自己要开商场,之前的老板娘赞自己谈业务很机灵时,伊某某亦回复“说实话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去投资”。以上两人的信息沟通资料明确地证明伊某某系投资答辩人经营的家具商场的关系。

答辩人与伊某某就员工、家具样品的选择、家具摆放、仓库租用,费用明细的沟通,上诉人陈某某寄送装修墙纸、主动要产品信息要推销商品等都印证了双方是合伙、共同经营关系。

上诉人也并非如其如称,没有向答辩人索要家具店的销售业绩和财务数据,正是尚在装修期间,上诉人陈某某就向答辩人要报表要分红,答辩人才曾经将自己做的收支明细账目发给伊某某,并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用作证据。答辩人多次向伊某某提出让他管理或找人管理,伊某某称相信答辩人,账自己做好就行,不用再理陈某某的要求。

答辩人关停家具店系上诉人否认合伙关系,以民间借贷为由恶意诉讼,冻结答辩人全部的银行账号,导致答辩人家具店以个人名义开设的付款账号无法缴纳基本税费,店内的pos机无法收银,严重影响了家具店的经营,连连亏损,迫不得已,答辩人才将家具店关停,以尽量减少损失。在此,答辩人要求两上诉人承担家具店全部亏损,赔偿答辩人的全部损失。

二、虽然答辩人在不同语言环境下,表示“我要开家具店,”“我要开商场”,用“我的营业执照”、“我的公司”来指代吴某某家具店,但这种指代主要出于语言习惯,“我的”不等于“仅我自己个人所有的”之意,并未排除和否认上诉人的合伙身份。

1、一审答辩状第三段的中手写改动,系是伊某某其先提出开家具店,主动找答辩人合作的,并非答辩人要开家具店在先,因此修正。

2、答辩人亦是家具店的合伙人,工商注册的经营人,在伊某某隐名投资且答辩人朋友根本不认识伊某某的情况下,答辩人当然是跟朋友称自己要开家具商场,答辩人的表述符合一般习惯和情理,并不否定和排除伊某某的合伙人身份。

3、家具店系答辩人作为经营人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伊某某未与答辩人沟通相关细节的情况下,要求答辩人以营业执照和房产证贷款借款即是让答辩人个人对外背负全部债务,答辩人以“我的营业执照”强调这一风险并无不妥。

综上所述,答辩人想告诉上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是,答辩人在不同语言环境下用“我的”来指代吴某某家具店并未否定和排除上诉人的合伙人身份。“我的”并非排他性物主代词,具体来说,如果你有兄弟姐妹,“我的爸妈”,但不排除你父母是你兄弟姐妹的父母;如果你已婚有子女,“我的孩子”也并非意指你的孩子是指你一人无性生殖所得,你的配偶未参与、无亲权。上诉人在与答辩人的合伙中本身就是未公开披露其合伙身份的,不能以答辩人的生活中的指代表达来否认上诉人与答辩人间的合伙关系。

三、答辩人书写的伊某某转入325000元系对伊某某出资的记账凭证,并非借据。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亦认可该证据系“类似收据的凭证”,试问如果伊某某与吴某某是借款关系,如何能以一张类似收据的记载凭证反映双方的借贷关系?作为一名生意人,如果双方间是借贷关系,为什么伊某某向答辩人账号划款几十万的前前后后的微信、短信、qq沟通纪录中从未提到一个借字,在给答辩人转账时不写上清借款的用途,在收到“类似记账凭证的收据时”居然也不催答辩人索要借条?这明显不合情理。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结合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第46-49页,均反映了伊某某与答辩人是合伙关系。

四、一审开庭后,答辩人亦找到保存于旧手机的20__年7月至8月间与伊某某的微信沟通纪录,一审庭后提供法院参考,现又已向法庭提交。该纪录反映了答辩人在经营家具店找店面、租金缴纳、店面门头装修,签门面租赁合同,交门面押金,选订单名片格式,去工厂拿图纸等过程中与上诉人伊某某的沟通情况。微信中,在收到答辩人汇报的相关情况后,伊某某表示“好”,“好,我知道了”,“款我一会就转过去”,“让你一个女孩子处理这么多事真是难为你了”,“没事,给你报销,你都记账上”,这也进一步直观地体现伊某某与答辩人在经营家具店上是合伙关系,并非是要在家具店摆卖红酒而对部分商品的摆样提出参考意见,或因此出借款与答辩人形成借款关系。

综上,两上诉人无视事实,在没有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拼接篡改与答辩人的微信沟通纪录, 恶意诉讼并对答辩人的财产申请诉讼保全,在一审判决后继续缠讼,请贵院尽快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作出惩戒。

答辩人:吴某某

推荐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四

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丰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请求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上诉人依法提出上诉,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撤销一审错误判决,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支持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推荐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五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xx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xx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推荐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六

答辩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张海燕,女,19xx年7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工业街,个体工商户,系伊旗盛世才华装饰公司负责人。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应予维持。

1、答辩人与上诉人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时,给上诉人出具的报价单即是工程最终价款,报价单最后写有工程最终实际总造价为580000元,是经双方确定认可的,而不是《预算表》。

2、上诉人在同答辩人签订合同之前,已经找过几家装饰公司进行对比,一家报价为1250000元,最低的一家报价为980000元(工装的利润在45%左右),而答辩人的工程最终实际总造价为580000元,本不存在利润,只是当做业绩工程及样板工程做的。

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每次变更施工方案时,都是经过双方确定认可后才实施的,如上诉人不确定认可也不可能继续施工完成工程。

4、所有的材料材质也都是经过上诉人确定认可后才能继续施工完成,壁纸也是每卷265元,有原始发货单。楼梯的定制也是按标准定制,而上诉人没有给出具体详细的尺寸,并不是故意缩减楼梯的宽度。

5、消防验收不能通过是因为ktv内没安装喷淋消防设备,当初

施工时答辩人特别提出《娱乐行业等公共场所》必须安装喷淋消防设备,但上诉人不予采纳方案,说自己有亲属在那行,可以不安装喷淋消防设备也能通过消防验收。

这些都是一审法院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而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依法应当予以维持。

二、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确审判。

1、一审法院在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时答辩人接到法院传票传唤,由代理人赵江波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所以一审法庭做出《民事裁定书》,本案反诉按自动撤诉处理。

2、导致第二次开庭的原因,不是因为答辩人也不是一审法院,而是由于在20xx年3月15日第一次庭审中,上诉人当庭提出反诉,鉴于此情况,一审法院决定休庭,择日开庭。

答辩人在20xx年6月8日收到一审法院传票定于20xx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二次开庭审理本案,6月13日二次开庭答辩人就上诉人提出反诉案,提出三份证据,而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诉讼权利以及证据的质证权利。

综上,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确审判。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审判,符合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并无不当之处。上诉人提到的工期、工程款、材料的材质、消防验收不能通过等所有问题在上面已经明确陈述过了以及一审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

都说明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作为一个公民其享有合法的诉讼权利本无可厚非,但是他不能借着合法的诉讼的幌子,在诉讼过程中无中生有、搬弄是非、造谣生事,给一审法院、答辩人及其代理人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不良影响。上诉人的这些行为是对其诉讼权利的滥用。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条判决本案是有理有据,是合理合法。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恳请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驳回其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7月27日

推荐一审胜诉申请书怎么写七

答辩人:(一审被告)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_______(一审原告)合同纠纷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_______年_______月份,上诉人委托被上诉人购买_______基金,先后______次向被上诉人的银行账户内汇入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被上诉人便用其在_______基金的余额帮上诉人购买了总额为______元的基金,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帮助购买基金后,便一度自己亲手把盘,每天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基金的收益,直至______月_______基金的网站修复,无法打开。故上诉人称被上诉人并未将其转入的金额进行购买基金这是站不住脚的。

2、上诉人称其在______月份看到的基金只有代码,没有基金购买人的名字,这是没有依据的。被上诉人提供的《公证书》已经很明确的提出,初次注册的用户需要登记用户的信息,换而言之,上诉人在刚注册之时,是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时也是要本人的真实姓名才能进行注册。而这些基金都是登记在上诉人的姓名项下的,上诉人称基金不能显示自己的姓名,显然是没有依据的。

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保证书》上,更能表明,上诉人已经完成了委托事项,协助上诉人购买了_______基金。

原审法院在判决中适用了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四百是一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正确的。被上诉人按照上诉人的指示完成了委托事项,而上诉人在一审中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委托合同,所以原审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并无不妥,是故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不成立的。

基于以上的事实与理由,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答辩人恳请二审法院在审理后,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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