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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卖旧电器的申请书 卖公司的废旧物品如何写申请(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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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卖旧电器的申请书 卖公司的废旧物品如何写申请(4篇)
2023-01-10 19:00:4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公司卖旧电器的申请书(推荐)一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传:电 传: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 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 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 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 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

卖方:

年月日

有关公司卖旧电器的申请书(推荐)二

卖方

买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价格:

详见正式的采购订单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依甲方产品承认书为标准。

三、供货方式:

1、分批供货:

2、订单取消: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

2、交货方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运或快递,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交期延误需要空运或快递的,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产品的价格调整:

六、产品的验收:

1、乙方收货后,当场清点来货件数,验收无误后出具收货单据。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在一周内完成。

质量异议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

付款频次、时点及对账安排。

若乙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

乙方同意以地处于房产抵押给甲方,为本合同及补充文件项下甲方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登记中心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年月日

有关公司卖旧电器的申请书(推荐)三

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

甲 方:*公司 合同编号:hc20xx052402

乙 方:*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5 月 24日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

(元) 交货期

方格尺400mm 支

检测费用 支

vgs-logo模板费 1

精度要求:+/-1μ

摘要 含17%的增值税发票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铝合金盒。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甲方付全款 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 乙方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朱修伦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快递 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处理方式:即国家检验标准,(+/-1μ的精度)并出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电汇、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甲方所在地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

有关公司卖旧电器的申请书(推荐)四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名称、商标、型号、单价、 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注:空格如不够,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均符合jg3050-1998鄂公消可17-164标准,并提供材质书、合格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书。因供方制造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方接需方传真后分批发货,并负责送到荆州天然气公司仓库或施工工地。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到荆州天然气公司仓库前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jg3050-1998鄂公消可17-164标准当场验收。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需、供双方核对当月单据,每月结算一次。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17%增值税额),需方按实际结算数量据实付款。

第八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供方若不能及时交货或所交货物与合同标的不符,需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供方法律责任;需方若不能按合同条款及时付款,供方有权终止供货并追究需方法律责任。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在合同签订所在地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双方协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供 方 需 方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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