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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鱼塘协议书如何写 鱼塘用地申请书怎么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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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鱼塘协议书如何写 鱼塘用地申请书怎么写(3篇)
2023-01-10 21:41:34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征收鱼塘协议书如何写一

地址:xx市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梁 职务:市长

被征收人:李

为改善原电机厂周边区域居住环境,加快我市旧城区改造进程,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10日作出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一期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卫政文〔20xx〕139号决定对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进行棚户区改造,并对改造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等进行征收。该范围内房屋征收决定已于20xx年8月10日公告,被征收人李忠海的房屋属该征收范围内。征收人为被征收人提供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但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达成任何形式的补偿协议。

为确保该棚户区项目工程顺利建设和安置广大被征收户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及《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经房屋征收部门报请,现对李忠海被征收房屋作出如下补偿决定:

一、选择货币补偿。根据评估机构对其被征收房屋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及《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核算,给予207261元补偿(补偿明细见附件)。

二、选择产权调换。由征收部门提供安置房源,按《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执行。

以上决定,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一种征收补偿方式,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如在被征收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限内未选择补偿方式的,视为选择货币补偿,放弃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款依法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又拒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决定自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未被依法撤销之前具有执行力。

特此决定。

xx市人民政府

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3年征收鱼塘协议书如何写二

农村鱼塘承包有助于发展农村水产行业,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大家来多多学习一下哦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文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社研究决定,将石城乡方山五社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位于 , 面积大约 亩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贰佰元 小写( 200.00 元 ),

2.承包金乙方一次付清给甲方x年51000.00元,大写壹仟元人民币。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在农忙季节用鱼塘水时水位不得低于

1.3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镇车家店村三组面积约十八亩的堰塘承包给乙方,其闫冲堰塘位置:东至乡村公路,南至闫,汪x全田上,西至汪旱地,北至都延现旱地,刘冲堰塘:东至刘老屋,南至宋x慈田上,西至都廷章旱田,北至陈x、闫旱田。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3、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共计人民币600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堰塘。

2.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 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团头湖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村集体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承包鱼塘位于,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

2、每年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 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由乙方自主经营水产品养殖。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的享有水产品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

4、鱼池鱼干实行保质承包。

5、合同期满,空池空塘移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6、合同期满,池干树木等负植物,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作补偿。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团头湖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征收鱼塘协议书如何写三

征收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法定代表人:葛锐,区长。

被征收单位: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正。

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

因上海路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人于20xx年3月2日作出《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决定》(合(包)房征决[20xx]第(3)号),同日发布《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合(包)房征告[20xx]第(3)号),决定对上海路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本次征收活动的房屋征收部门为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

被征收人所有的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房屋在上海路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没有房地产权证等合法有效证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征收人认为征收部门的征收程序合法,现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已过,本征收项目138户已达成协议127户,仅剩被征收人等11户,完成征收比例达92%。经征收实施单位多次沟通,被征收人仍不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现依据《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合政〔20xx〕175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肥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xx〕121号)、《查处违法建设(第一阶段)有关问题的几点解释》(合规〔20xx〕57号)等文件,以及《上海路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单位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公司被征收的房屋作出如下征收补偿决定:

一、房屋征收部门对你单位无合法证照房屋不予补偿;

二、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位于席井村的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征收部门。

如对本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决定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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