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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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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实用14篇)
2023-11-20 09:38:4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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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一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3、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二、申请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

三、申请时间:每年3月23日至6月5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二

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了《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意见稿”),当中还附带了最新的《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17积分意见稿”),并对这两份文件公开征集民意。

其中,“2017积分意见稿”在申请途径和积分项目方面未呈现较明显的总体变化,主要是在参保年限、在莞纳税、职业专业职称和婚育情况等方面的一部分计分方式有调整,行业职业资格和技能竞赛这两项积分被取消,个别计分项目的提法有不同。

明确积分入读政府购买民校学位的准则。

“实施办法意见稿”对包括参与积分入学条件、入读政府购买民校学位等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

其中,“实施办法意见稿”明确提出,凡年满6至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以及本人均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港澳籍)、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保的随迁子女均可参与积分入学。

其父母可在其中一方服务地或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所在镇街申请,入读所在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在教育教学、评优奖励、团队活动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

两项积分上限一减一增。

计分细则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在莞参保年限和个人所得税这两项的积分上限。

其中,在我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这5个险种依然是每险种每满1年积1.5分,但累计总分不能超过50分。

近3个纳税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累计积分上限从10分上调为30分,分值仍维持为每满1000元积1分。

另一方面,现行办法中的“国家行业注册职业资格”和“技能竞赛”两方面的积分项都在“2017积分意见稿”里取消了,前者之前可加5分,后者最大可加20分,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人才素质方面的积分及分值仍保持不变。

据记者所了解的近年积分入学情况,在莞参保年限曾是部分长年在东莞企业工作并稳定纳税、工龄较长的一线员工能实现大量分值之处。

有企业高层表示,这个调整或许跟东莞近年人才引进方向变化有关,等于从低层次人才往中层次人才的政策倾斜。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提及。

根据现行办法,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提供5分积分,但“二孩”放开的2016年积分入学申请中,一些已有“二孩”或准备要“二孩”的家长没法申请此项积分。

在“2017积分意见稿”中,这一项被换为“如实申报婚育信息”,这意味着符合计生政策的“二孩”家庭同样可获得5分积分。

此外,在莞参加志愿活动方面的积分办法也有小整合。

现行办法为申请人和积分方(即学生本人和参与积分的父母一方)分别计分、两者最高积分均不超10分,计分年份为“近5年”;“2017积分意见稿”将亲子双方此项积分合并计算、两人合计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而统计年限改为“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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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三

今年东莞“积分入学”政策降低了一些“门槛”,例如计划生育条款从扣分改为了加分,最高可获得100分的加分分值。如此一来,申请积分入学的人数有所增加,分值也随之有所增加。

以长安镇为例,该镇共为新莞人子女提供629个积分入学学位,其中一年级486个,二年级70个,初一年级73个。小学一年级的申请对象中,排名第一位的总分高达502.5分,排名486位的总分也高达278.5分。

以塘厦镇为例,该镇共为新莞人子女提供570个积分制入学学位,包括小学一年级410个,初中一年级100个,各年级插班60个。小学一年级的申请对象中,排名第一位的总分高达540.5分,排位410名的总分也高达246.0分。

一镇街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分值有所提高。一方面是因政策的调整,分值相应提高了,另一方面可能积分入学政策实施多年,不少家长是“有备而来”,对照政策,准备齐了相应的资料。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四

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积分及排名情况已进入公示期,沙田镇虎门港共有486名新莞人子女入围。通过公示的孩子可入读该镇公办学校。

据介绍,今年,该镇港共为新莞人子女提供486个积分入学学位(不含优惠政策)。其中一年级182人,二至五年级各1人,六年级6人,初中一年级183人,初中二年级111人。

从公示名单来看,小学阶段依然是竞争最激烈的。因为招收的人数较少,二至五年级的积分分值都在200分以上;而竞争相对激烈的一年级的最高分则达305分,最低分也需要104.5分。初中一年级招收的人数与往年相同,申请人数较去年增加67人,但申请人数还没有达到提供的学位数。

沙田镇宣传教育文体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公示期结束后,将于6月29日下午确定并公布入围的申请人名单,请入围的申请人充分了解学位供给情况以及录取原则后,于6月30日9时~7月2日17时,,进行网上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或修改志愿。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公共教育环境,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和《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5〕1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五)项“有突出贡献的新莞人”的具体体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内资或外资企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人才包括企业所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和特定企业的管理、技术人才两类。

第三条依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特级、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申请安排到市一级(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初中毕业生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除可通过积分制途径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可由市或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指标名额原则上只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2年(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入学,特殊紧缺引进人才另行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

(一)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二)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

包括: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注册企业;广东省名牌产品持有企业。

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企业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注册企业、广东省名牌产品持有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包括: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四)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

当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五)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国、地税纳税额按税款入库期口径统计,不包括海关代征和免抵调库税额)在各镇街排名前3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

其纳税总额在镇街排名前10名的,当年提供4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11-20名的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21-30名的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六)经市政府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在认定的次年起3年内,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提供10个、20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指标(含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

(七)经我市认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如上一年度纳税地方分成部分增速不低于全市增长水平,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100亿元,从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次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分别提供10个、2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以上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六)、(七)的企业人才,可在指标内申请其子女入读企业所在镇街或自有房产所在镇街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六条市人才办、科技、工商、统计、质监、农业、经信、商务、税务部门和外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办公室或内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办公室根据自身职责,于每年4月底前向教育部门提供符合条件人才、企业的名单和相关数据。

市教育局汇总相关部门名单和数据于5月中旬公布给镇(街、园区)教育部门。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企业聘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或报考高中,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附件1),连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特色人才证明、家庭户口本或子女出生证、子女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教育程度证明(毕业证或在读学校学籍证明),在5月31日前将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提交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符合莞城初中电脑派位条件的,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或向市教育局申请按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企业,由企业负责收集本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情况,申请人员需填写《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附件2),连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结婚证、劳动合同、小孩出生证、小孩户籍证明、自有房产证明(符合第五条申请跨镇入读时需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教育程度证明(毕业证或在读学校证明)。

将申请资料(一式两份)经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企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6月16日前将不超过本企业核定入学指标数的入学申请统一交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

第九条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由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安排入学;所安排学校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的,由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审核收齐资料后于6月底统一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企业在多镇街(园区)设立办公机构,需向多镇街(园区)申请入学指标的,或符合第五条需申请跨镇街入读的,由企业总部统一向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核实资料并在申请表上加注意见,再由企业将申请表和相关办公机构证明文件送达相关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加注意见。

申请表原件最终由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保存,其他相关镇街(园区)教育部门保存复印件和申请人相关资料。

第十条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应在7月中旬之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人才名单及其工作、社保、小孩的信息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主要解决企业人才子女起始年级的入学问题,非起始年级由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视本辖区公办学位具体实际给予安排。

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原则上安排至公办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第十二条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的人才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提供的企业人才子女学位是东莞市新莞人积分入学优惠政策的组成部分,与参加积分的新莞人子女学位数一同纳入向社会公布的学位总数。

第十四条各镇街(园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及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企业聘用高层次人才,由本人对其子女申请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三年内不得申请。

第十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当年全部入学指标,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五

4月29日至6月12日,申请人向相应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并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含必备资料和积分资料),节假日不受理。

2、资料审核。

申请人在递交资料10个工作日后,应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查询个人积分情况,6月17日所有申请人的积分均审核完毕。如有异议,申请人需在个人积分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点提出积分复核。

3、入围名单公布。

6月23日至6月29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公示申请人分数和排名;6月29日,各镇街教育部门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4、网上填报志愿。

6月30日至7月2日,入围的申请人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网上填报就读志愿。

5、录取阶段。

7月4日至7月6日,各镇街分配积分入学学位,确定学生录取学校,安排学生入学。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六

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核”的要求,由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负责审核、评分。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二是登录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认报名。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归档处理。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于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

(二)资料初审。

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初审职能部门和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审核进度。

(三)资料复审。

资料初审完成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并提交辖区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查询公示。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

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资料审核情况,将符合入户基本条件且积分达到100分的申请人列为入户候选人员,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动态实时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加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公章有效。

(五)复核核查。

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受理部门告知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档案激活。

对于未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纳入积分制档案管理。

积分情况如有调整并达到入户规定分数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重新提出入户申请,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激活积分管理档案,避免反复提交资料的现象出现。

资格申请办理程序。

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即来即办”要求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资格申请:

(一)受理建档。

收到申请资料,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当场予以受理建档,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向申请人退还原件;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资料,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

(二)资格审核。

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三)复议核查。

申请人在知道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受理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

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五)归档备查。

各受理部门应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人才入户资格申请、审核资料进行归档。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七

在分数普遍增加的情况下,也出现了“爆冷”的情况。受到学位数量、申请人数的影响,部分镇街的学位无需太高分值,即可入选公示名单。

其中,沙田镇虎门港为新莞人子女提供376个积分入学学位,其中一年级120个,二年级1个,三年级1个,四年级1个,五年级1个,六年级6个,初一年级183个,初二年级63个。在公示的名单中可以看到,初中一年级排名在最后一位的分值仅有10分,倒数第二位的分值仅有20分,倒数第三位的分值仅有28分,均安排在光荣中学就读。

同样,寮步的部分学位也“爆冷”。该镇共为新莞人子女提供658个积分入学学位,其中一年级422个,二年级6个,三年级3个,四年级3个,五年级3个,六年级3个,初一年级215个,初二年级3个。

在寮步镇的公示名单中看到,申请凫山小学的学位中,最高分值为267.0分,而100分以下有25人,最低分值仅需要10分。在申请西溪小学的学位中,100分以下有12人,最低分值仅需25分。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2015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公示期为2015年6月23日至29日。从即日起,各申请人家长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八

正在筹备试点建设新型公办学校。

东莞正在实施新一轮的教育改革。

“我们正在试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委托管理民办学校,以及在民办学校开展慕课教育试点。”

梁凤鸣说,今年第一批试点托管的公民办学校共有10对,其中包括莞城中心小学托管东晋实验学校等。

3-5年内,将受托民办学校打造成在区域有影响力的学校。

在梁凤鸣看来,我市民办学校很多,不可能都实施托管方式,市教育局在开展“莞式”慕课教育试点上进行了挖潜。

目前,参与的民办学校有26所。

在这些学校,通过在线名师课堂、远程同步课堂等手段,学生不出教室,就能聆听千里之外的名师授课。

有个重要消息,市教育局正在筹备试点建设新型公办学校以及扩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试点。

校服面料新标准明年实施价格下降。

暑假前,有家长接到学校通知,要购新校服。

校服的价钱、质量等问题,也成为家长的热点话题。

甚至,还有部分家长不满校服价格,自发组团定制校服。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祁沛林说,根据目前的校服管理规定,学生购买校服以自愿为原则,不能强制,下来全市将进一步督促镇街加强校服工作。

今年年初,我市根据学校、家长等反馈意见对面料技术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2017年会全面实施,市直属学校的校服今年秋季就按新要求供货。

“有家长提出能否自行组团购买、定制校服的问题,由于自行定制校服涉及国家政策层面要求,东莞教育部门对照国家政策和投标文件情况,对我市校服定制方式进一步研究探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祁沛林表示。

户籍生可跨镇街入读公校。

有市民提出跨镇街入读小学政策的出台问题。

市教育局副局长何炳基表示,跨镇街入学问题,经过研究和听取意见,市教育局在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做好东莞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在这里面,就明确了具有本市户籍的,需要在本市非户籍地镇街申请入学的.儿童少年,按照二级办学的教育管理规定,由镇街教育管理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入学办法、条件和要求。

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制定入学办法。

何炳基说,各个镇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当中均已对跨镇街就读的条件、入学办法和办理时间进行了明确。

在办理入学过程中,有的镇街或存在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家长对政策不理解,接下来市教育局会加强对入学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公共教育环境,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和《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5〕1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五)项“有突出贡献的新莞人”的具体体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内资或外资企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人才包括企业所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和特定企业的管理、技术人才两类。

第三条依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特级、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申请安排到市一级(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初中毕业生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除可通过积分制途径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可由市或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指标名额原则上只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2年(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入学,特殊紧缺引进人才另行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

(一)经市政府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在认定的次年起3年内,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提供10个、20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指标(含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

(二)经我市认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如上一年度纳税地方分成部分增速不低于全市增长水平,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100亿元,从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次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分别提供10个、2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三)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国、地税纳税额按税款入库期口径统计,不包括海关代征和免抵调库税额)在全市排名前5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

其纳税总额在全市排名前10名的,当年提供3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11-20名的,当年提供2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21-30名的,当年提供2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31-40名的,当年提供1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41-50名的,当年提供1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四)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国、地税纳税额按税款入库期口径统计,不包括海关代征和免抵调库税额)在各镇街排名前3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

其纳税总额在镇街排名前10名的,当年提供4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11-20名的,当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21-30名的,当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

当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包括: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七)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

包括: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注册企业、广东省名牌产品持有企业。

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企业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注册企业、广东省名牌产品持有企业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八)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以上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第(一)、(二)、(三)项的企业人才,可在指标内申请其子女入读企业所在镇街或自有房产所在镇街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六条市人才办、科技、工商、统计、质监、农业、经信、商务、税务部门和外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办公室或内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办公室根据自身职责,于每年4月10日前向教育部门提供符合条件人才、企业的名单和相关数据。

市教育局汇总相关部门名单和数据于5月上旬公布给镇(街、园区)教育部门。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企业聘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或报考高中的,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附件1),连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特色人才证明、家庭户口本或子女出生证、子女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教育程度证明(毕业证或在读学校学籍证明),在5月31日前将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提交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符合莞城初中电脑派位条件的,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或向市教育局申请按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由企业负责收集本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情况,申请人员需填写《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附件2),连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结婚证、劳动合同、子女出生证、子女有效身份证件、自有房产证明(符合第五条申请跨镇入读时需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教育程度证明(毕业证或在读学校证明)。

将申请资料(一式两份)经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企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6月10日前将不超过本企业核定入学指标数的入学申请统一交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

第九条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由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如企业所在镇街(园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符合第五条规定的自有房产所在镇街(园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市属学校的(东莞外国语学校除外),由企业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审核收齐相关资料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定并统筹安排入学。

如企业在多镇街(园区)设立办公机构或符合第五条规定,需向多镇街(园区)申请入学指标的,须先由企业总部统一向企业总部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总部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核实资料并在申请表上加注意见,再由企业将申请表和相关办公机构证明文件送达相关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加注意见。

申请表原件最终由企业总部登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保存,其他相关镇街(园区)教育部门保存复印件和申请人相关资料。

第十条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应在6月底之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人才名单及其工作企业名称、职务、社保缴纳年限、小孩的信息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主要解决企业人才子女起始年级的入学问题,非起始年级由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视本辖区公办学位具体实际给予安排。

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原则上安排至公办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第十二条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的人才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提供的企业人才子女学位是东莞市新莞人积分入学优惠政策的组成部分,与参加积分的新莞人子女学位数一同纳入向社会公布的学位总数。

第十四条各镇街(园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及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企业聘用高层次人才,由本人对其子女申请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三年内不得申请。

第十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当年全部入学指标,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25日。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九

本人在东莞缴纳社保124个月了,于底到深圳工作并在深圳有缴纳社保至今,目前东莞社保处于暂停状态。但我家安在东莞,小孩也在东莞上幼儿园,今年下半年要在东莞上小学了,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办理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吗?还是说社保一定要处在正常缴纳状态才行,如果这样,那我的社保不是重复了吗?谢谢!

市社保局回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按照《20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第一条,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来信所述,目前不符合条件申请积分制入学。如有疑问,建议向市教育局详细咨询。

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入学申请。

拥有居住证是报名的必备条件,需要清晰的是,居住证办理需要半年的,都是之前没有进行过居住登记的情况,所以这时候的登记受理回执是无效的。

同样的,由于居住证忘记续期,补办的时候告知需要等半年的,也是属于新办的情况,无法进行申请(部分镇街处理方式不同,建议新政出台后直接咨询当地镇街教育办)。

简单来说,必须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需要半年才能拿证的回执无效,不可申请。

同样作为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必备条件,很多家长对于参保有疑惑,比如以前参保,后面停保,中间停保后面续保等等的情况,在此家长注意了!

判断能否入学申请,对于参保的理解,是当审核部门审核时,你必须是正常的参保状态!

也就是说至少要保证审核时,上一个月或当月是有进行参保缴费的!否则,无法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十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3、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二、申请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

三、申请时间:203月23日至2017年6月5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四、申请地点:二选一。

1、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2、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五、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7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内容准备相应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1.报名阶段。

4月29日至6月12日,申请人向相应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并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含必备资料和积分资料),节假日不受理。

2.资料审核。

申请人在递交资料10个工作日后,应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查询个人积分情况,6月17日所有申请人的积分均审核完毕。如有异议,申请人需在个人积分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点提出积分复核。

3.入围名单公布。

6月23日至6月29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公示申请人分数和排名;6月29日,各镇街教育部门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4.网上填报志愿。

6月30日至7月2日,入围的申请人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网上填报就读志愿。

5.录取阶段。

7月4日至7月6日,各镇街分配积分入学学位,确定学生录取学校,安排学生入学。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十一

答:根据往年的申请日程,一般是在4月份左右开始申请,去每个镇的新莞人服务中心申请即可。

如果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每个镇的新莞人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办理积分入学的部门)。

问:积到底积多少分才能入读东莞的公办学校?这是很多家长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答:根据东莞市往年公布的方案,其中每个镇街录取主要看积分的排名,根据每个镇街提供的学位数,从高到低录取(录完即止),其中有的镇入围分数达到144多分,有的仅仅为3分,所以相差挺大的。

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

答:这因为有的镇街可能报名申请积分入学的人很多,但录取名额有限,所以就出现了高分才能入围;相比有的'镇可能名额比较充裕,但申请的人比较少,所以很低的分就能入围。

温馨提示:(2017年的东莞各街镇积分入学的公办学位数量还没有公布,一般3月底或4月初才公布。)。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十二

东莞2016年积分制入学申请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各申请人的积分分数以及排名将以镇街(园区)为单位,将于6月23日~29日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各镇街(园区)将于6月29日下午确定并公布入围的申请人名单。

据了解,今年全市共提供3.36万个积分入学学位。其中,5600个为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

虽然各镇街积分入学相关情况的公布渠道并不一样,但是基本上在镇街的教育网或政府网上都能查到。

需要提醒的是,29日公布名单后,入围的申请人在充分了解学位供给情况以及录取原则后,需在6月30日9时~7月2日17【】时期间,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值得注意的是,填报志愿需要抓紧时间,逾期不予补报或修改志愿。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十三

绝大部分家长都认为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东莞家长会竭尽全力地把孩子送入公办学校。

由于公办学位有限,东莞采用积分入学政策,使得进入公办学校的门槛提高了,这样一来家长产生了很多质疑。

比如积分入学条件中要求购买东莞社保,家长会问:“为什么积分入学却只能是东莞社保啊?积分入户可以用省内社保,为什么积分入学却只能是东莞社保啊,我交了十几年的省内社保都不能用于积分入学?”

对此,东莞市教育局认为,在制定积分入学政策中,明确要求“申请人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申请。

另外如您符合积分入户条件,也可提出入户申请,如您小孩户籍迁入我市,可以在其户籍所属镇街就近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另外,家长对于积分入学,还有很多很多的疑虑,类似:

1.在莞居住时间:居住证公安局都是一年满了再去换新的,那等申请的时候如果只看居住证日期,不是只有在莞居住一年的时间,其实是很多年了,只是每年换证。

2.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加5分。

3.个人所得税,是指发工资时扣的税吗,那这些凭证要到哪里打印呢,我们个人的又没有国税的营业执照这些。

4.有关积档案激活:这个只是当年申请的时候激活,还是说后续有这个申请需求,可以提前几年激活,如果当年激活,会影响年限和积分吗。

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分值。

具体操作。

(一)。

在莞。

服务。

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

2.选择以劳动合同计分的,提供积分方历年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

3.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工商部门核实计分。

计算“在莞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

(二)。

在莞居住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

1.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提供积分方居(暂)住证,由公安部门核实计分;

3.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拥有时间核定的,提供积分方(或配偶或申请人本人)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由房管部门核实计分。

计算“在莞居住年限”的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

项目。

内容。

分值。

具体操作。

(三)。

在莞参保年限。

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提供积分方的姓名和身份证。

计算“参保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社保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

(四)。

在莞纳税情况。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近3个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1.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

2.近3个年度是从1月1日统计至12月31日。

(2)近3个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1.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

2.国税:持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提交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不需提交完税凭证。

已经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提交国税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内注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并盖有国税分局的印章)原件及其复印件;或提交其他已注明国税纳税人名称及其税务登记证号(即纳税人识别号)的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不需提交完税凭证。

地税:提交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不需提交完税凭证。

3.近3个年度是从201月1日统计至2012月31日。

说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可进行积分的税项包括(国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地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4.房屋契税。

近5个年度(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1.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提交契税完税凭证;。

2.房产的主体可包括积分方本人及其配偶或申请人(学生本人),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

3.“房屋”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不包括土地、车位、商铺、写字楼等。

项目。

内容。

分值。

具体操作。

(五)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1年。

3分。

提供幼儿园的就读证明(证明中要列明学生的姓名、学籍号、就读的具体时间、幼儿园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幼儿园盖公章)。

2年。

6分。

3年。

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教育并有学籍的。

1年。

2分。

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时间证明(见参考样板),在市外就读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2年。

4分。

3年。

8分。

4年。

12分。

5年。

16分。

6年。

20分。

7年。

24分。

(六)。

加分。

1.文化程度。

高中(中技或中职)学历,

5分;

1.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申请人父母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如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能查询到个人学历信息的,可不用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递交申请当日向受理点提交以上网站有效的验证查询码,查询码可写在毕业证复印件的右上角”。

/查询或到指定的鉴定中心咨询。

大专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10分;

本科或技师院毕业生或以上学历,20分。

2.居所方面。

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

5年以内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

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1.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如有多处房产的,以一处房产进行加分。

3.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购房合同备案的办结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的出证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

项目。

内容。

分值。

具体操作。

(六)。

加分。

3.科技方面。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20分。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

4.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的获奖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由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获奖证书由教育部门审核)。

“近5年”是从206月1日统计至205月31日。

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20分。

5.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发出的《无偿献血证》。

“近5年”是从2011年5月1日统计至2016年5月31日。

填写《东莞市积分制入学志愿服务情况申报表》,并由相应部门为申请人出具服务时数证明。

“近5年”是从2011年5月1日统计至2016年5月31日。

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计划生育方面。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20分;

提交《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乡镇的,需分别办理证明并提交)。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5分;

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相关阅读:

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

4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简称《2016积分方案》),近日将正式颁布实施。

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日程安排、申办指引和申请表格等,请有意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密切留意“东莞教育网”和“东莞慧教育”公众号的信息公布,按照有关日程安排申请积分入学。

在总结去年积分制入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积分方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修订。

与《2015年积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积分方案有七方面的调整:

变化1: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变化2:整合优化积分项目体系。

将原积分方案中的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分别为:“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缴纳社保年限”、“在莞纳税情况”、“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和“加分”项目。

其中,“加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竞赛方面”、“在莞参加社会服务”和“计划生育”等6个小项加分。

变化3:删除原积分方案积分项目。

回应群众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难审核”等热点难点问题,删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违法犯罪”等积分项目。

变化4:新增民办学校提供积分入学学位。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积分入学学位政策,部分镇街将按照要求选定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供一定的民办学位,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

变化5: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增加了“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变化6:调整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为了能让申请人更合理地填报志愿学校,今年将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围的申请人自行登录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

变化7: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相应提交的积分材料。

对应积分项目修改情况,对附件《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中有关项目的“具体操作”进行对应的修改和补充。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书汇总篇十四

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

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本细则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

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规定,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申请方式和地点。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资格申请,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具体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

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交入户资格审核申请时,应完整。

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计划生育证明(由申请人提交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入户地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

4.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5.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

(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6.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书。

(二)资格资料。

申请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须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

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

(3)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名录、证书查验办法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3.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够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的验证码)。

5.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由民政部门定期提供在莞上岗的社工名单核对查验)。

缴纳3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与社保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7.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相应证书须对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8.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9.留学人员资格审查证明(留学人员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申请出具)。

10.地税部门出具的工资薪金纳税情况证明。

申请人及其企业吸纳的5名以上的员工须在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目前为参保状态。

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依法经营情况、纳税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直接查询审核;。

企业有非法经营、偷税漏税、欠薪等违法行为的,不予受理)。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及其提交的资格资料。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包括以下六类,并对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资料:

荣誉证书名单目录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供)。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包括优秀新莞人、“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两新”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提交荣誉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结合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荣誉证书名单目录作出查验)。

在莞参保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与社保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4)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2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5)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6)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历年技能竞赛获奖名单作出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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