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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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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通用9篇)
2023-11-21 13:58:2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自我监督和自我激励的过程。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小编整理了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车辆切实有效的管理,甲方自愿将其单位所属车辆定点在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乙方将提供精良完善的技术服务,为精诚合作,讲究信誉,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服务及承诺。

2、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电脑检测、补胎、轮胎换位等免收工时费;。

3、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均享受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维修服务;到店维修无须排队等待,享受vip专用通道,并由技术总监专人诊断。

4、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所需零配件,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

二、甲方应遵守事宜。

1、甲方前来维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说明托修的内容或阐明故障的现象;。

2、甲方接车时须签单,必须经乙方认可方能接车;。

5、乙方提出维修措施而甲方不接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

6、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应回乙方来处理解决,第三方的处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起执行,若一方需终止协议,需提前2个月告之对方,并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双方的全部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二

乙方所有事故车辆就事故损坏部分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复,经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协商事故车签定维修协议。

1、乙方的事故车辆修理,依照保险公司核定结果进行,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以保险公司和甲方核定为准。

2、乙方事故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事故车辆现场及定损手续齐全,甲方只负责修理。如需做现场处理或协助办理,驾驶员需乙方提供。

4、事故车辆能开的情况下,乙方需将车开到甲方维修站,如需要请拖车,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5、事故车辆理赔手续齐全,甲方按保险公司核定修理发票金额7%返回乙方。

6、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结帐方式按月结进行,甲方凭当月所有的核定发票金额并修理完毕车辆,扣返回给乙方7%后,余额每月的25号结算。(不以核定金额是否到乙方为准)。

7、事故车辆的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视事故车的损坏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过程中,若临时增加或更换维修项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车辆修理完毕后,验车标准及提车条件,甲方与乙方必须一起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查,确认维修部分无误(不得按新车标准验车)。

9、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三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安阳市殷都区凯迪汽车维修中心。

协议双方本着互助互利,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维修车辆(符表1)。

第二条:服务范围、内容及方式。

1、对本文第一条表格约定内的车辆进行汽车维修(如有增加或减少需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为甲方提供急修、抢修、上门服务等维修服务方式。

第三条:收费标准。

1、

3、维修价格的组成:

汽车维修费用=乙方对外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总计×60+标准材料售价总计×0.9。

4、抢修抛锚车的费用按乙方公布的价格收费。

第四条:送修手续。

2、乙方接收待修车辆至竣工交付甲方前,除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外,不得擅自动用该车。若有违反的,乙方承担赔偿油料等直接损耗;造成车辆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3、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或“施工单”(以下均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送修员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上述派工单约定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5、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五条:质量保证。

配套厂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的,且乙方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应事先告知甲方单位,在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采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转向系统、刹车系统、传动系统、灯光系统等禁止采用副厂配件。

2、乙方所维修的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汽车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3、质量保证期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算起;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以返修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重新算起。

4、在质量保质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因同一故障或经乙方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它修理企业,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竣工验收。

1、交付时间: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一般不超过10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整车做漆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车辆的维修必须经过本公司二类维修店的检验员验收。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交付甲方上月在乙方处所发生的维修明细帐目即上月全部对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3、甲方支付的维修费以银行划账方式付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凯迪汽车维修中心。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钢花路支行。

开户账号:7012612008010000223。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2、乙方应及时开具并交付甲方税务发票及全部《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如延期开具或交付发票及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甲方可推迟支付。

4、对于维修施工单上无甲方送修员签名确认的维修业务,甲方可拒付。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委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日内,应当将车辆退回给甲方;若因乙方转托行为造成甲方车辆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确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期限增加约定维修费用的,应当按以电话形式或传真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甲方接到通知后1天内应当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7、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必要的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保险代理。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乙方约定:

1、乙方按各保险公司所规定车辆保险费的最大折扣打折办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修理的事故车,在证照、证单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协助办理理赔业务,(只限车辆损坏)。

3、按揭车的折扣,另行商议。

4、车辆续保,在保证甲方享有保险费用最大折扣的前提下,乙方对选择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享有优先权。

如客户有特定要求,可协商。

5、在保险业务代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如停车、验车等各规费、杂费)由甲方承担。

6、在保险理赔业务代办过程中,甲方有义务配合和协助乙方理赔人员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双方应友好合作履行协议条款,若须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修改。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店面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文源街中段电业大厦向东100米路北。

服务电话:0372—39889983997889传真:0372--3997889。

联系人:李少华电话:15890787575。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四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安阳市殷都区凯迪汽车维修中心。

协议双方本着互助互利,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维修车辆(符表1)。

第二条:服务范围、内容及方式。

1、对本文第一条表格约定内的车辆进行汽车维修(如有增加或减少需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为甲方提供急修、抢修、上门服务等维修服务方式。

第三条:收费标准。

1、

3、维修价格的组成:

汽车维修费用=乙方对外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总计×60+标准材料售价总计×0.9。

4、抢修抛锚车的费用按乙方公布的'价格收费。

第四条:送修手续。

2、乙方接收待修车辆至竣工交付甲方前,除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外,不得擅自动用该车。若有违反的,乙方承担赔偿油料等直接损耗;造成车辆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3、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或“施工单”(以下均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送修员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上述派工单约定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5、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五条:质量保证。

配套厂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的,且乙方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应事先告知甲方单位,在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采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转向系统、刹车系统、传动系统、灯光系统等禁止采用副厂配件。

2、乙方所维修的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汽车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3、质量保证期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算起;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以返修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重新算起。

4、在质量保质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因同一故障或经乙方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它修理企业,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竣工验收。

1、交付时间: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一般不超过10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整车做漆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车辆的维修必须经过本公司二类维修店的检验员验收。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交付甲方上月在乙方处所发生的维修明细帐目即上月全部对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3、甲方支付的维修费以银行划账方式付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凯迪汽车维修中心。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钢花路支行。

开户账号:7012612008010000223。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2、乙方应及时开具并交付甲方税务发票及全部《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如延期开具或交付发票及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甲方可推迟支付。

4、对于维修施工单上无甲方送修员签名确认的维修业务,甲方可拒付。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委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日内,应当将车辆退回给甲方;若因乙方转托行为造成甲方车辆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确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期限增加约定维修费用的,应当按以电话形式或传真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甲方接到通知后1天内应当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7、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必要的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保险代理。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乙方约定:

1、乙方按各保险公司所规定车辆保险费的最大折扣打折办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修理的事故车,在证照、证单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协助办理理赔业务,(只限车辆损坏)。

3、按揭车的折扣,另行商议。

4、车辆续保,在保证甲方享有保险费用最大折扣的前提下,乙方对选择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享有优先权。

如客户有特定要求,可协商。

5、在保险业务代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如停车、验车等各规费、杂费)由甲方承担。

6、在保险理赔业务代办过程中,甲方有义务配合和协助乙方理赔人员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双方应友好合作履行协议条款,若须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修改。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店面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文源街中段电业大厦向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李少华电话:15890787575。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吉普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一备案车辆。

二、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拖车、代办年审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三、甲方义务:

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甲方须为其每月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向乙方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并出具由甲方技术部签署的检验报告单和建议维修项目报告;乙方应自行将车辆开到甲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对竣工车辆,如乙方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为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如对维修项目是否合格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最终检测报告为准。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可享受甲方的工时费九折优惠;

5、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甲方提供电话预约、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现场服务等服务。在市区范围内乙方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急需维修救援的,甲方应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6、对乙方所有在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甲方提供每辆每月两次免费洗车及车厢吸尘服务;

7、甲方的维修工时必须严格遵照电脑维修系统标准价进行核价;

8、根据乙方需求,甲方可提供上门取车及送车服务;

9、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授权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乙方授权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更。乙方授权送修人应当及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确认工作,如因乙方及其授权人的原因导致维修延迟的,所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乙方授权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11、甲方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维修车辆出厂时交乙方处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乙方的利益。

12、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代理车辆的年检、季检、违章处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一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受理。

3、乙方应确保所有备案车辆定点到甲方处维修保养。

4、乙方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送修车辆内。

五、双方权利:

2、如在执行本协议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结算:

1、甲方承诺维修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应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甲方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乙方提出合理额报价及维修方案,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定。

2、甲方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维修结算单,维修结算单应真实、分列清楚并具体标明上个月维修车辆车牌号、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费(必须标明原价及九折后价格)、材料费(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外加工费。

3、乙方核对无误并签署的维修结算单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据。乙方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维修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自收到维修费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合法发票。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期间出现车辆损毁、车辆遗失或车辆上的物品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可续签。、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结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对甲方使用的产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

见附件《监控系统设备清单及报价》。

1、乙方每一个月为甲方安排一次设备检修,检查故障及隐患,并做好记录。

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及时提出修改方案,并将检修情况三日内以书面提交甲方报备,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上门服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乙方免费提供应急保修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专车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乙方将在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以上时限不受公休日(如双休日)及节假日的影响。

3、协议期内甲方设施设备属自然损坏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按“保修协议款项”给予修复,直至损坏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为止。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如发现部分元件因自然损耗需更换时,乙方免费提供,如人为原因造成的,配件以优惠价(产品报价清单)提供。

4、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5、若上述约定乙方未能做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护工作,乙方应在保养期开始的一周内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按乙方的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设备,并派人监督。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更换参数。如有以上情况的由甲方提供一切因此造成的费用。

3、因甲方任何的人为误操作,他人车撞,电压不稳或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协议所保障。其发生费用乙方不予负担(但可享受优惠价格)。

a类、合同设备款(元)20%实行全保(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b类、合同设备款(元)10%实行半保,双方确认的备件在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共识,选用类维保方式,金额元。维保金额(大写).

保修协议款自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按总额的50%(即元)支付到帐,到保养期半年以后的三天内支付总额的50%,(即元)。

1、每次保养由甲方确认。

2、保养、保修合同时,保修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因自然损耗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其处理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或销毁。

4、在执行协议中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自然终止。

附售后服务电话投诉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七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现金________转账________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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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经营和人员变动等原因决定不再经营修理业务,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修理厂全部手续转让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由20xx年8月20日起,乙方承接甲方修理厂并继续使用名称:秦皇岛市晨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转让费伍千元人民币整,其中包括电脑,发票打印设备。变更完成后一次付清。

三.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所有证件的变更,提供所需的一切手续,到变更完为止。

四.责任划分:在手续变更之前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经济纠纷,刑事责任,及工商税务等拖欠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与处理,待手续变更完成之后上述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具有法律效益,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法人签字:日期:

乙方(公章):法人签字:日期: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修理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息县工业园赵树刚汽修厂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汽修厂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汽修厂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缴纳的水电费费用。

三、转让后汽修厂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的设备全部给乙方。

四、乙方接手前该汽修厂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于日之内(即年月日)交付修理厂的使用权。

六、转让后如乙方经营为好,甲方不得收回、不得干扰乙方。

七、转让的有:开瑞售后和甲方的客源、举升机、洗车机、电脑开瑞、奇瑞的备件和工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修理下水协议书范本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为甲方保险车辆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提高甲乙双方服务信誉,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的原则,根据太平保险北京分公司远程定损修理厂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确定合作意向的前提下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需坚持以诚相待,信誉至上的原则,有义务防止任何损害对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

2、甲乙双方应自觉维护对方的形象和声誉,强户对客户的服务意识。

3、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定期进行业务情况的沟通和交流。

4、甲乙双方在处理涉及对方的案件时,均应以诚信为基本原则,不得有任何欺骗对方的行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根据双方事先确定协商的价格标准,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二)甲方在客户要求提供专修服务时,将主动向客户推荐乙方。

(三)在合作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欺骗甲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我司将终止其定损权利,即使存在继续的业务合作,甲方也不再授予其定损权利,并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保险行业协会通报通报其违规违法事实。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在查勘定损该过程中了解保险事故车辆的定损情况。

(二)乙方维修客户车辆过程中应保证车辆安全。

(三)所有远程定损修理厂均不授予核损权限,核损工作由公司专职远程核价核损人员或流动查勘人员处理,最终损失金额的确定及赔付与否以我公司核定为准。

(四)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发现甲方有欺骗乙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五)严禁乙方向甲方理赔人员行贿或以其他形式提供不正当利益;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理赔人员的索赔和不正当要求。

三、定损价格标准。

按双方协定价格执行。

四、定损理赔。

1、乙方施行远程定损的赔案范围:3000元以下的小额赔案,超权限及涉及人伤的赔案需及时上报定损中心。

3、乙方必须要求车主或当事人亲自填写索赔处理书。

4、乙方协助甲方加强远程定损赔案的现场查勘,接到报案后,由甲方车险定损中心调度安排现场查勘事宜,现场查勘率力争达到总公司80%的标准。

5、乙方向甲方提供清楚详实的涉案车辆损失照片。现场照片务必包含有远近景和地名标志。车损照片应包含整车45度全景、车架号、受损部位全景、特写、维修更换重要部件的特写等内容。照片上应有日期和时间纪录。

6、乙方在系统中关于定损内容的填写和描述务必准确,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网核负责人沟通。

8、通过甲方网核确认之后,乙方方可对受损车辆进行修理。

9、受损车辆修理完毕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赔案单证递交甲方。

10、对于疑难问题赔案乙方应主动取证,在赔案材料中加强文字说明力度,反应事故的真实情况。

五、所需理赔材料。

一般来说所需材料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出险者的驾驶本、出险车辆的行驶本、定损单、修理发票及施工单、赔款收据、委托书以及较为严重的单方事故所需当地交通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裁决书或其它材料等。

六、结算方式。

车辆维修费用(保险事故范围内),队无疑问的赔案原则上由乙方先行垫付,然后以放在向甲方进行结算。维修费可采用划账方式或支票方式结算。

七、合同争议的处理。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纠纷。

2、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协议,一经证实,另一方再通知该方之日起,协议自动失效。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和完善,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果。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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