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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道岔协议书 铁路联动道岔(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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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道岔协议书 铁路联动道岔(九篇)
2023-01-11 19:11:3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一

学校是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高风险场所。各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教育、卫生健康三年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宁教体卫〔2020〕23号)、《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20〕2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学校负责、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之间、医疗卫生专业机构与学校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积极组建具有联防联控职能的“医教联合体”,加强组织与领导,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实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常规有指导、应急即处置”。

(一)明确职责与分工。各县(市、区)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联合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和培训。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专业预防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一校一医”的对接模式,选派得力人员到学校进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指导,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各地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与所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与管理,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完善传染病报告、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晨午间健康检查、全日健康巡查、缺勤(课)登记随访、消毒隔离等工作制度与防控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规范落实晨午间健康检查和全日健康巡查,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实行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和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要求,巩固“学校疫情报告人”制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因病缺课缺勤系统的监控与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技术指导与支持,提高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坚持做好每日报告疫情的监测,注意上课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病例的异常增加等情况,并综合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直报信息,加强分析与研判,科学预测与预警。   

(三)及时发现疫情并报告。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劝其离校、所(园)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发生在学校的传染病病例的敏感性,一旦发现学校聚集性疫情,应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和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准备,做到组织、人员、物资、技术“四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全面加强对辖区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工作的师资培训工作,规范并提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能力与水平。一旦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健康与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控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规范、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因控制疫情需要采取停课、停校等措施前,应组织专家对疫情科学研判,并按照规定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凭证入学和免疫接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新生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儿童聚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等的预防接种工作,切实消除免疫空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预防接种点的监管、指导和评估工作,一旦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接种情况,要及时、规范和有效处置。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一旦发现群体性不良反应情况,应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六)加强消毒隔离和病媒生物防制。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对环境和设施、设备、用具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终末消毒等。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季节特点开展蚊虫孳生地检查与控制以及食堂和宿舍防鼠、防蝇等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学校的技术指导与支持,病媒生物危害严重的学校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病媒生物控制。   

(七)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前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等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与教育,使其熟悉各种重点传染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并报告。指导学校结合入学教育和日常教学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与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使其主动配合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学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教结合”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绩效管理,定期开展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应定期加强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消除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切实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权益。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二

小学警校联动机制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共同肩负的责任, 也是增强青少年法制 意识的基础性工程, 根据公安部门和教育局落实、 推进的 “警校共建” 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具体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 施”,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着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构筑 平安和谐校园,我校与长城派出所、交警队共同成立了“警校共建办公室”。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 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秩序整治、 校园治安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 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交通环 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经验,安排阶段 性工作。 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措施等 长效机制建设。

6、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警校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 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 师生的案件发生。

3、在学校设立“警校共建工作站”,组织实施“警校共建、建 设平安和谐校园”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 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 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 工作。

(三)、公安、交警部门职责任务 1、刑侦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2、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开展整治, 强化暂住人口、出租房管理,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3、加大对学校重点时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力度,实行错时错 位工作责任制,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 处置。

4、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落实相关制度,定期培 训学校保卫人员。

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校园内部治安防范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整改。

5、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三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 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6、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 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7、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道路 交通安全学校”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安全意识。完善校园周边 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改善校 园周边交通环境。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主要路段的交通信号灯,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 加大对超速、逆行、违反信号、乱停乱放、鸣喇叭等突出交通违法行 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围无运营资格的各种机动车辆,如野的、野摩托,保障师生的出入安全。整顿校园周边乱摆摊点的问题, 主动商请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学校门口 50 米范围内的 “店外店”和活动摊点,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畅通。建立车辆 和驾驶人档案,建立“交警主导,校方主管,车方主动”的三方联动 监管机制,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学校假期间的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出校、返家。

总之,通过创建平安活动,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周边环境 问题,师生平安,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秩序井然。

开展“警校共育”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式下学校确保 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我校的安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强化宣传工作,使这项工作真正深入人心。

①利用“警校共育”宣传栏、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局域网、墙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 部“六条措施”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十进校园”工作法,达到“十 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②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 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③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 还定期或不定期配合慈城镇派出所和交 警支队开展法制教育、 法制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 增强师生法制观念。

教育学生要学会辩明是非,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侵害事件要设法报警求救,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④做好家长宣传工作,以家长委员会牵头,带动广大家长,从而 带动社会关注、支持和积极参加“警校共建”工作。

2、组织开展每周和每月“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专项活动,学校就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 及时发现学生不安全的 行为,引起师生重视,从而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按月上报,促进创建工作的取得成效。

3、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

①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从学校行政一班 人到广大教职工层层签定《长城中心小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校 长、行政人员、班主任、科任老师的责任,督促教职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②同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校园安全“首遇”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 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安全教 育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 《重大事故处理预案》《校园食品卫生以传染性疾病安全预案》等各 种应急方案。

5、建立健全学生违纪情况记录、学生心理辅导谈话记录、校园 内安全自查整改记录和学校案件发、 破情况记录和受处分学生思想行 为跟踪档案,时刻掌握学生心理动态,有效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

6、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安排值日、值周,加强周末及夜间校园 巡查。

7、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主任责任意识,把安全管理作 为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班主任强化常规管理,加强德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检查评比,充分体现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对留 守学生、 问题学生的教育关爱, 切实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管理工作, 开展“一帮一”与特殊生交朋友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重点抓好偶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出入进人员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 人员和各类车辆要进行严格盘查。实行进出校园登记制度,杜绝无假条学生上街等现象。

9、加强体育课、室外课、实验课的安全意识,体育活动,实验 课及其他户外活动,教育学生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 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10、为公安机关“六进三见”创造工作条件。“派出所、巡警、 刑警、交警、消防、禁毒”六个方面的警务人员进校共同开展工作,学校配合义不容辞。

11、切实做好“两手抓”的工作,即一手抓日常工作的开展,一手抓档案资料管理。

学校安排专人就警校共育工作资料予以及时的记录、收集和整理,规范、详实、有序的档案资料。

我们深知警校共建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将通过更加扎 实有效的工作,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 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三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期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坚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发力,保护水资源、防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省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道,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

-坚持科学管理、系统整备。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自然生态各种因素,科学规划,有机结合治水和环境整备、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土地条件。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坚持统一兼顾、管理和重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加强监督,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审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截至2017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的6月底,发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7月底,负责领导的省有关部门就领导事项制定了特别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设立区市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制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设置区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的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的城市建设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设立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100%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的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持生态基流

通过不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四)工作构想。根据当地责任、分类管理、统一评价、实效工作要求,实施全面调查、系统整备、巩固提高三步战略。第一步是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开展河湖问题的调查,明确问题,明确底数。第二步是系统的整备。也就是说,对各河湖有问题制定综合整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指标,抓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分项责任、河长事务统一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各工作任务落实。第三步,巩固提高。也就是说,河湖水事秩序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建立章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久利用。

(一)河流的长度设置。

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设立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农业农村工作副总督为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等省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领导负责,明确部门、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执行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省级重要河湖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湖河长。

各市、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均分级设立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至村庄。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2.工作责任。省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省级副社长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对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领导组织依法整理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合管理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市、县(市、区)、乡镇(街)级河长的具体责任由各地明确。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县级以上设河长制办公室。乡镇应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

2.工作责任。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部门按责任分工执行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事务机构完成任务,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成员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

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大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修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地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地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2017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完成1.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50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海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省水利厅牵头,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

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省编办、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立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修改、完善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水利厅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创新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水闸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资金

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四

为了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校园治安整治等工作,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职责

1.通报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交通隐患。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经验,安排阶段性工作。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

6.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警校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师生的案件发生。

3.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三)公安.交警部门职责任务

1.刑侦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2.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开展整治,强化暂住人口.出租房管理,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3.加大对学校重点时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力度,实行错时错位工作责任制,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4.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落实相关制度,定期培训学校保卫人员。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校园内部治安防范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整改。

5.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三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6.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7.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安全意识。完善校园周边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主要路段的交通信号灯,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加大对超速.逆行.违反信号.乱停乱放.鸣喇叭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围无运营资格的各种机动车辆,如野摩托等,保障师生的出入安全。建立车辆和驾驶人档案,建立“交警主导,校方主管,车方主动”的三方联动监管机制,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学校假期间的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出校.返家。

1.成立学校警校共建领导小组2.聘请法制副校长及校园安全监督员

3.主要职责:宣传工作,使这项工作真正深入人心。

①利用“警校共育”宣传栏.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局域网.墙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十进校园”工作法,达到“十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②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③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还定期或不定期配合派出所和交警五中队开展法制教育.法制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教育学生要学会辩明是非,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侵害事件要设法报警求救,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④做好家长宣传工作,以家长委员会牵头,带动广大家长,从而带动社会关注.支持和积极参加“警校共建”工作。2.组织开展每周和每月“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专项活动,学校就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引起师生重视,从而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按月上报,促进创建工作的取得成效。

3.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

①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从学校领导班子到广大教职工层层签定《格林我校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校长.班主任.配班老师的责任,督促教职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②同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校园安全“首遇”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处理预案》.《校园食品卫生以传染性疾病安全预案》等各种应急方案。

5.建立健全学生违纪情况记录.学生心理辅导谈话记录.校园内安全自查整改记录和学校案件发生情况记录。

6.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安排值日.值周,加强周末及夜间校园巡查。7.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主任责任意识,把安全管理作为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班主任强化常规管理,加强德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检查评比,充分体现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对留守学生.问题学生的教育关爱,切实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管理工作,开展“一帮一”与特殊生交朋友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重点抓好偶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出入进人员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各类车辆要进行严格盘查。实行进出校园登记制度,杜绝无假条学生上街等现象。

9.加强体育课.室外课.实验课的安全意识,体育活动,实验课及其他户外活动,教育学生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10.为公安机关“六进三见”创造工作条件。“派出所.巡警.刑警.交警.消防.禁毒”六个方面的警务人员进校共同开展工作,学校配合义不容辞。

11.切实做好“两手抓”的工作,即一手抓日常工作的开展,一手抓档案资料管理。学校安排专人就警校共育工作资料予以及时的记录.收集和整理,规范.详实.有序的档案资料。

我们深知警校共建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将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我校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五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xx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室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六

为了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校园治安整治等工作,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职责

1.通报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交通隐患。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经验,安排阶段性工作。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

6.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警校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师生的案件发生。

3.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三)公安.交警部门职责任务

1.刑侦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2.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开展整治,强化暂住人口.出租房管理,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3.加大对学校重点时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力度,实行错时错位工作责任制,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4.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落实相关制度,定期培训学校保卫人员。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校园内部治安防范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整改。

5.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三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6.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7.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安全意识。完善校园周边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主要路段的交通信号灯,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加大对超速.逆行.违反信号.乱停乱放.鸣喇叭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围无运营资格的各种机动车辆,如野摩托等,保障师生的出入安全。建立车辆和驾驶人档案,建立“交警主导,校方主管,车方主动”的三方联动监管机制,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学校假期间的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出校.返家。

1.成立学校警校共建领导小组2.聘请法制副校长及校园安全监督员

3.主要职责:宣传工作,使这项工作真正深入人心。

①利用“警校共育”宣传栏.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局域网.墙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十进校园”工作法,达到“十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②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③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还定期或不定期配合派出所和交警五中队开展法制教育.法制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教育学生要学会辩明是非,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侵害事件要设法报警求救,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④做好家长宣传工作,以家长委员会牵头,带动广大家长,从而带动社会关注.支持和积极参加“警校共建”工作。2.组织开展每周和每月“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专项活动,学校就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引起师生重视,从而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按月上报,促进创建工作的取得成效。

3.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

①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从学校领导班子到广大教职工层层签定《格林我校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校长.班主任.配班老师的责任,督促教职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②同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校园安全“首遇”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处理预案》.《校园食品卫生以传染性疾病安全预案》等各种应急方案。

5.建立健全学生违纪情况记录.学生心理辅导谈话记录.校园内安全自查整改记录和学校案件发生情况记录。

6.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安排值日.值周,加强周末及夜间校园巡查。7.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主任责任意识,把安全管理作为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班主任强化常规管理,加强德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检查评比,充分体现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对留守学生.问题学生的教育关爱,切实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管理工作,开展“一帮一”与特殊生交朋友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重点抓好偶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出入进人员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各类车辆要进行严格盘查。实行进出校园登记制度,杜绝无假条学生上街等现象。

9.加强体育课.室外课.实验课的安全意识,体育活动,实验课及其他户外活动,教育学生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10.为公安机关“六进三见”创造工作条件。“派出所.巡警.刑警.交警.消防.禁毒”六个方面的警务人员进校共同开展工作,学校配合义不容辞。

11.切实做好“两手抓”的工作,即一手抓日常工作的开展,一手抓档案资料管理。学校安排专人就警校共育工作资料予以及时的记录.收集和整理,规范.详实.有序的档案资料。

我们深知警校共建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将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我校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xx镇卫生院、xx联合制定《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

(一)成立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防控工作协调小组

负责研究部署全面防控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发布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协商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设立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

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协调小组制定的各项方案、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履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防控工作信息,共同拟定有关防控工作方案与措施,开展防控工作调研,召开有关业务会议。

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服务师生”的合作原则,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和合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信息报告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并逐步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合力推进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协调沟通机制,采取联合发文、督导检查等方式,促进卫生、教育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因病缺课监测报告、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学生定期体检、校医轮训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联合开展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并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危险因素、因病缺课、健康危险行为等监测方案,学校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卫生院。通过开展监测工作,及早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防止事件扩散蔓延。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中心学校。学校负责标本采集工作的组织协助工作。

(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控制工作

卫生院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十堰市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计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配合区卫生院做好学生的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接种措施。

(四)共同建立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和各学校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报告。(五)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各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生院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各中小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卫生院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五)共同加强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

卫生院应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要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八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xx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学校、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学校要在开学前与xx卫生院(xx路)健康副校长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室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有关联动道岔协议书九

南海乡中心小学警校联动机制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共同肩负的责任,也是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基础性工程,根据公安部门和教育局落实、推进的“警校共建”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具体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着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构筑平安和谐校园,南海乡中心小学与南中边防派出所警校联动。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校园治安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职责

1、通报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交通隐患。

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经验。

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

6、共同研究解决警校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师生的案件发生。

3、组织实施“警校共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三)、公安、交警部门职责任务

1、刑侦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2、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开展整治,强化暂住人口、出租房管理,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3、加大对学校重点时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力度,实行错时错位工作责任制,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

4、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落实相关制度,培训学校保卫人员。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校园内部治安防范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整改。

5、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6、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7、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安全意识。完善校园周边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整治。指导学校做好学校假期间的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出校、返家。

1、成立学校警校共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林秋淋副组长:林远焰、龚荣銮成员:各科室及各班班主任

2、聘请法制辅导员法制辅导员:林鹤程

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观念,减少学生违纪事件,狠抓常规管理,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全力清查和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治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问题;加强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逐步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暴力现象;确保学校周边秩序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等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总之,通过创建平安活动,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周边环境问题,师生平安,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秩序井然。

     1、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警校共育”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式下学校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我校的安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必须强化宣传工作,使这项工作真正深入人心。

①利用“警校共育”宣传栏、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十进校园”工作法,达到“十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②每学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③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还定期或不定期配合南中边防派出所开展法制教育、法制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教育学生要学会辩明是非,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侵害事件要设法报警求救,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④做好家长宣传工作,带动广大家长,从而带动社会关注、支持和积极参加“警校共建”工作。

2、每月组织开展两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专项活动,学校就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引起师生重视,从而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

①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从学校领导班子到广大教职工层层签定《南海乡中心小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校长、班主任、科任老师的责任,督促教职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②同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校园安全“首遇”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处理预案》、《校园食品卫生以传染性疾病安全预案》等各种应急方案。

5、成立安全保卫小组,安排值日教师,加强周末及夜间校园巡查。

6、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主任责任意识,把安全管理作为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班主任强化常规管理,加强德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检查评比,充分体现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对留守学生、问题学生的教育关爱,切实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管理工作,开展“一帮一”与特殊生交朋友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重点抓好偶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7、严格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出入进人员的管理。实行进出校园登记制度,杜绝无假条学生上街等现象。

8、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9、学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派出所、巡警、刑警、交警、消防、禁毒”六个方面的警务人员进校工作。

我们深知警校共建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将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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