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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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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实用12篇)
2023-11-22 15:45:43    小编:ZTFB

人生如梦,岁月如歌。总结是唤醒记忆,铭刻成长的神奇力量。写总结时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以推动问题的解决。阅读下面的总结范文,或许能让你对总结有更深入的理解。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

第二章场所与设施。

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其面积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合理,相对独立。

经营场所的面积、设施和设备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地点应当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变更经营场所面积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适应并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备。

仓库面积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的要求。

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六条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县(市)内有多家经营门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

第七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顶棚等应当平整、光洁,门、窗应当严密、易清洁。

第八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货架、柜台;。

(二)避光、通风、照明的设施、设备;。

(三)与储存兽药相适应的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乌的设施、设备;。

(五)进行卫生清洁的设施、设备等。

第九条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备、整洁、完好,并根据兽药品种、类别、用途等设立醒目标志。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十条兽药经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以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且其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主管质量的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兽药经营企业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兽药、兽医等专业知识,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兽药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第四章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理文件。

质量管理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质量管理目标;。

(二)企业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职责;。

(三)对供货单位和所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

(四)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五)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六)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七)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管理制度;。

(八)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九)企业记录、档案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十)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下列记录:

(一)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二)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运行状态记录;。

(三)兽药质量评估记录;。

(四)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记录;。

(五)兽药清查记录;。

(六)兽药质量投诉、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等记录;。

(七)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

(八)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

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和变造。确需修改的,应当签名、注明日期,原数据应当清晰可辨。

第十七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兽药质量管理档案,设置档案管理室或者档案柜,并由专人负责。

质量管理档案应当包括:

(一)人员档案、培训档案、设备设施档案、供应商质量评估档案、产品质量档案;。

(二)开具的处方、进货及销售凭证;。

(三)购销记录及本规范规定的其他记录。

质量管理档案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购销等记录和凭证应当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第五章采购与入库。

第十八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采购合法兽药产品。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对供货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誉和产品批准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兽药时,应当依照国家兽药管理规定、兽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每批兽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等内容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购进。必要时,应当对购进兽药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兽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应当与产品质量档案一起保存。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保存采购兽药的有效凭证,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做到有效凭证、账、货相符。采购记录应当载明兽药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号、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购入数量、购入日期、经手人或者负责入等内容。

第二十条兽药入库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不得入库:

(一)与进货单不符的;。

(二)内、外包装破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

(三)没有标识或者标识模糊不清的;。

(四)质量异常的;。

(五)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兽用生物制品入库,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检查验收。

第六章陈列与储存。

第二十一条陈列、储存兽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品种、类别、用途以及温度、湿度等储存要求,分类、分区或者专库存放;。

(二)按照兽药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和存放;。

(三)与仓库地面、墙、顶等之间保持一定间距;。

(五)待验兽药、合格兽药、不合格兽药、退货兽药分区存放;。

(六)同一企业的同一批号的产品集中存放。

第二十二条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兽药应当具有明显的识别标识。标识应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

不合格兽药以红色字体标识;待验和退货兽药以黄色字体标识;合格兽药以绿色字体标识。

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兽药及其陈列、储存的条件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查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劣兽药,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销售与运输。

第二十五条兽药经营企业销售兽药,应当遵循先产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兽药出库时,应当进行检查、核对,建立出库记录。兽药出库记录应当包括兽药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批号、剂型、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日期、经手人或者负责人等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不得出库销售:

(一)标识模糊不清或者脱落的;。

(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的;。

(三)超出有效期限的;。

(四)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当载明兽药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剂型、规格、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经手人或者负责人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兽药经营企业销售兽药,应当开具有效凭证,做到有效凭证、账、货、记录相符。

第二十八条兽药经营企业销售兽用处方药的,应当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规定;销售兽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注明产地。

第二十九条兽药拆零销售时,不得拆开最小销售单元。

第三十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兽药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运输兽药。有温度控制要求的兽药,在运输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温度控制措施,并建立详细记录。

第八章售后服务。

第三十一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兽药标签、说明书及其他规定进行宣传,不得误导购买者。

第三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向购买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在经营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和质量承诺,指导购买者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兽药。

第三十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注意收集兽药使用信息,发现假、劣兽药和质量可疑兽药以及严重兽药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根据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还应当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机构依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3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本规范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本规范的要求,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申请书的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格式,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__畜牧兽医局:

本人,女,__年__月出生,为了带动会山镇与东平地区的畜牧业发展,和更好地为当地的养殖户服务与方便技术指导,本人现申请在东平开一家兽药店,望贵局批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无证经营兽药,会按照罚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一)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即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其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经营活动。(上述规定所提“兽药”包括当作兽药出售的人用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证明文件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的兽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兽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为:

(一)个人非法经营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无证经营兽药的行为是违法的,这种情况被发现是会被罚款的,一般会按照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来罚款;如果不能确定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三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清单,入/出院证等其它材料。

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9000-8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四

第一条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湖南省境内从事兽药经营和开展兽药监督管理,应遵守《兽药gsp》和本细则。

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应熟悉《兽药管理条例》、《兽药gsp》等相关兽药管理法律法规,懂得所经营兽药的相关专业知识。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与经营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动物疾病诊疗、疫病防控和使用兽药等专业知识。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第五条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

第六条兽药经营企业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和兽医、兽药知识培训。

第七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有固定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小于20㎡。

经营地点应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

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兽药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办公设备,配备有专门用于兽药经营使用的办公电脑,有能满足所经营兽药能按照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兽药类别与兽药剂型分别陈列的货架、橱柜和柜台。

第九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有固定独立的兽药仓库,应设有常温仓库和阴凉仓库,总面积应不小于40㎡。

贮存兽用生物制品仓库面积应不小于30㎡,并有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的冷冻、冷藏的设施、设备。

第十条兽药仓库应有照明、通风、避光、防潮、防尘、防污染、防虫鼠、防火和进行温、湿度监控的设施、设备。

用于贮存兽用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易燃易爆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仓库应有专门的防盗、防火等设施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兽药仓库应设置专门区域或设施,对合格兽药、不合格兽药、待验兽药、退货兽药实行分区管理并按照兽药不同品种、不同批号实行分类保管和贮存。

第十二条在同一行政管辖区域内,实行兽药直营连锁经营的企业,其经营部(门店)可以不再设兽药仓库,可由总公司(店)实行统一仓储、统一商品配送。

第十三条兽药营业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等应当平整、干燥、洁净,易清洁;门窗结构严密,可以上锁封闭。

第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在发生如下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一)变更经营场所、仓库面积;。

(二)变更仓库位置、仓库数量;。

(三)变更经营场所、仓库相关设施、设备;。

(四)变更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制定下列管理制度:

(一)企业员工岗位职责;。

(二)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三)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四)兽药销售管理制度;。

(五)兽药贮存保管制度。

(六)兽用生物制品停电时贮存应急措施。

(六)仓库管理制度;。

(七)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八)兽药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九)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十)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十二)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十三)记录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做好下列经营记录:

(一)兽药采购记录;。

(二)兽药销售记录;。

(三)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

(四)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

(五)仓库温、湿度监测记录;。

(六)冷冻柜、冷藏柜温度监测记录;。

(七)员工培训记录;。

(八)兽药质量档案;。

(九)兽药不良反应记录。

第十七条兽药经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净。《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应悬挂在醒目位置。处方类兽药应存放在封闭式橱柜和柜台内,其他兽药应按品种、类别整齐陈列,产品标示应清晰醒目。

经营场所不得兼作仓库堆放兽药和其他物品,或兼做经营兽药以外的用途。

第十八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保存采购兽药的有效凭证,所经营的产品,应有供货方提供的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书》等产品合法性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兽药入库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兽用生物制品入库,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购入台帐。兽药购入台帐应载明:产品通用名、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规格、生产企业(兽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注明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进货日期、进货数量、供货单位、供货人姓名、供货人联系方式以及入库验收人。

第二十条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销售台帐。兽药销售台帐应载明:产品通用名/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规格、生产企业(兽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注明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往地点、经手人姓名、经手人联系方式。

兽药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第二十一条销售的兽药应在有效期内,包装完好无损,销售兽药应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兽药处方药品、兽用生物制品、兽用精神药品、兽药原料药品等规定和兽药先产先出、按批号顺序出库的兽药销售原则。

销售兽药应向购买者开具有效销售凭证,并及时填写好销售记录。

第二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做好销售服务工作,要在经营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和质量承诺,按照国家批准的兽药产品说明书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向购药者提供兽药产品宣传、技术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

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主动向购买者了解所销售兽药使用情况,对兽药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生产企业或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对发现假、劣兽药应及时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兽药购入合同、购入记录、销售记录、产品销售凭证、不良反映和退货处理记录、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兽药应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品种、不同用途、不同批号实行分开贮存。兽药包装不得与墙面、地面直接接触。合格兽药、不合格兽药、待验兽药和退货兽药贮存应有不同的存放区或有明显的标识区别。

仓库要保持干净卫生,货物堆放要整齐,仓库内不得放置非兽药物品或兼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应与其他兽药分库贮存,并符合国家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兽药仓库的照明、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鼠、防火、温、湿度表和冷藏柜(库)、冷冻柜(库)等设施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并运转正常。应对仓库的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设备。

应按规定不间断地对仓库、阴凉仓库、冷藏柜(库)、冷冻柜(库)进行温、湿度监测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要按照兽药标签、说明书标明的贮存条件贮存兽药,经常对兽药贮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兽药贮存期间发生虫鼠害、霉变、污染、有效期过期等质量问题。对发生质量问题和过期的兽药应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处理记录。

第二十九条兽药经营企业运送兽药时,要按照兽药外包装标示的要求,做好兽药运送途中的防潮、防晒、防挤压等措施,保证兽药运送质量。运送兽用生物制品等有温度要求的产品时,应当使用冷藏箱(包)等保温运输工具。运送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情况调查应积极主动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整改。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五

单位名称:xxx。

签定劳动合同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本人进入江汉区汉兴幼儿园后,成为该公司聘用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申请和要求: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的款项,因此,自愿要求幼儿园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保险,幼儿园将社保补贴划入个人月工资账户里。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幼儿园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幼儿园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申请人(签字):xx。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x日

一、所需资料:

1、《xx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一份;。

2、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停保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解约通知书》。

(2)介绍到新单位工作的《介绍信》。

(3)劳动部门签章的《xx市招用工登记表(终止)》。

3、本市农村户籍及外来劳务人员停保,由所属劳动管理部门在《xx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证明已办理劳动用工解聘手续)。

4、单位注销的,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六

致淮安市恒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所承建的徐杨安置小区二期(高层地块)4-5#楼工程主体现已完工,特通知贵公司进行4-5#楼(2#塔吊)的拆除,塔吊租赁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以后不再发生租赁费用。

特此通知。

签收人:

江苏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杨安置小区二期项目部。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七

县市供暖所:

我是赵小葵,系本市幽蓝镇秀美村书记。回顾历史:我村于通上暖气,这些年来一直享受着暖气带来的福养。

一方面,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冰川融化、北极熊南迁、企鹅脱皮等重大自然变化影响下,我秀美村每年冬季的平均气温从19的零下6度上升到了如今的零上7度,气温一路走高,冬季最热的时候气温达到了17度。

另一方面,暖气的费用十分昂贵。暖气资源基本能源来自煤炭,而我市的煤炭资源不多,所以暖煤基本是依靠向外省市采购,这导致了暖气收费价格居高不下,从1991年的0.6元/小时上升到了现在的2.8元/小时。这样的价格实在是我村大部分村民所无法承担的。

考虑到现在正值夏季,县市供暖所正在对各乡镇街村进行冬季暖气需求调查,我村也想趁此机会向县市供暖所提出暂停供暖气的申请,以此最大限度节省减轻贵所工作,避免给供暖所带来工作上的不便。

希望供暖所领导根据我村实际情况,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八

xx:

xx中心小学加入到xx集中供暖管网,根据集中供暖的要求,学校教学楼及附属建筑用房需要安装暖气设备,预计支出如下:暖气片(铸铁)90片,每片预计支出600元,合计54000元;安装费220元/片,预计支出19800元;管件260元/片,预计支出23400元;室外无缝钢管400元/米,共90米,预计支出36000元;管材200根,每根160元,预计支出32000元;总计支出165200元。

当否,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九

1.来自植物的药物很多,它占药物的大部分,并且治病的历史很久。我国劳动人民自古就十分重视植物的防病治病作用。据记载,早在公元前234—223年,就有用草药治病的文字记述。植物药的成分复杂,含有的治病有效成分十分丰富,如称为生物碱的含氮的碱性有机物、各种有机酸、可被稀酸或酶类水解的化合物、挥发油、单宁酸与氨基酸等。在自然界中,药用的植物资源极其丰富。

2.来自动物不少动物都可以入药,有防治疾病效用。在公元六世纪问世的《本草经集注》,收集的760种药物中,就有“虫兽”一类药物即动物药。人类采用某些动物的器官组织入药,或以动物的某些分泌物、排泄物与体液入药,其中不少含有氨基酸、消化酶或激素的成分。

3.来自矿物一部分药物是来自矿物。古代文献称这类药物的来源是“玉石”。如今日广泛应用的石膏、硫磺、氯化钠、芒硝(硫酸钠)等,种类很多,其效用各异,主要成分为各种矿物元素。

4.化学合成药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展,采用人工化学合成的药物愈来愈多。如各种磺胺类药物、呋喃类药物、抗菌增效剂、某些维生素类和激素类药物等等。其成分相当复杂,分别用于抗菌、消炎和调节某些生理机能等。多用于捕兽。

5.通过某些微生物的培养获取的物质,可以防病治病。如广泛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许多传染病。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十

有我公司所承建的君临城邦二期一标段1#2#11#14#15#26#楼工程现已完成,特在3月26日已通知你贵公司进行对1#2#11#14#15#26#楼塔吊拆除,同时塔吊租赁费也于303月26日截止,以后不再发生租赁费用。

特此通知。

签收人:

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君临城邦二期一标段。

2013年3月26日。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十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就医要求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就医制度。参保居民患病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凭证享受医疗补偿待遇。患者本人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因急诊、抢救或在异地生病的,可以在就近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但必须在7日之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签约的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做好签约参保人员的就诊登记,建立门诊病历,按规定开具处方,出具门诊医药费票据,及时将就医信息上传,打印医疗保险结算单。在签约的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时报销,在签约的镇街定点医疗机构下设村卫生室就诊,由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窗口代为录入报销。

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后,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普通门诊年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报销60元;二档缴费的报销200元。

1、缴费单据(参保缴费发票);。

3、身份证;。

4、诊所开具的发票(门诊医药费票据);。

5、处方。

城镇医疗保险如何报销,报销医疗保险无外乎知道应该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报销,一般来说,只有在签约的医疗机构就诊才能报销。再者,熟识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提前准备医疗机构需要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去办理报销事务可以为需要报销的人节约时间。

兽药报停申请书简短篇十二

一、实施机关:

1、受理:由区畜牧兽医局受理。

受理点:重庆市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畜牧兽医局窗口,电话:7223xxxx。

2、决定:经营兽药的,由区畜牧兽医局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二、依据:

1、实施依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条件:

1、受理条件:

(1)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准予许可条件:

(1)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它经营条件。

四、数量:没有申请、批准数量限制。

五、程序。

(一)申请人办证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准备申请所需的全部材料;

2、申请人向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完善有关手续;

3、申请获得受理后,配合本局作相关审查;申请未获得受理的,本次申请结束。

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兽药经营许可证》。

(二)区畜牧兽医局办事程序。

1、窗口接到申请后,当即对申请材料作形式审查;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2、对受理的申请,区畜牧兽医局组织验收组对申请企业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对兽药gsp规定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

3、批准人依据验收组对兽药gsp验收现场检查结论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由窗口向申请人送达《许可决定通知书》。

4、准予许可的,由制证人员填制《兽药经营许可证》,并移交窗口;窗口向申请人送达《兽药经营许可证》。

六、期限。

1、法定期限: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承诺期限:本局在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许可有效期限:5年。

4、有效期满,需继续经营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七、提交材料。

2、《重庆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请表》(含附件文件资料)一式一份;

3、通过验收合格的《重庆市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报告》一式一份;

4、新设立企业的企业预核名手续;

6、非申请人本人申请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7、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注: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只能使用《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重庆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申请表》标准格式文本(获得途径:向本机关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文档类型材料,应当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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