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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招生文案范文(优秀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06:54:14 页码:10
艺术类招生文案范文(优秀10篇)
2023-11-23 06:54:1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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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招生文案篇一

(一)外语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按满分150分制计算,要求60分(含)以上。

(二)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考试综合分由艺术类专业和文化课两部分组成,考生均须参加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专业成绩承认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2)浙江省外本科:综合分折算方法以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报考嘉兴学院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及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四)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二

20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依去年招生数初定为1516人(含20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2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1人(最终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印发的计划文件为准)。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都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择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报名。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见华侨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外,其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2017年共有12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为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建筑学(085100)、电气工程(085207)、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计算机技术(085211)、化学工程(085216)、项目管理(085239)、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和旅游管理(125400)。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准考。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为20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045200)、世界史(060300)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历史学基础(313),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8)、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6.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7.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等有关信息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会在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页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8.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

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学制与学费。

除了金融硕士(025100)、翻译硕士(055100)2年学制外,其他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一般不超过5年。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4000元/全程.生。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125100,厦门班):66000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125100,其他班):57000元/全程.生;。

旅游管理(125400):39000元/全程.生;。

其他专业:33000元/全程.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

其他。

1.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福建省后续有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具体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拟招生人数等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为方便联系及后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写清楚。

4.未尽事宜,请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页通知。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三

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位于湘西南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邵阳市。这片人文底蕴丰厚的沃土培育了“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思想家魏源,“再造共和”的民主革命家蔡锷,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吕振羽和德艺双馨的人民音乐家贺绿汀。宝庆竹刻、邵阳布袋戏、滩头年画和花瑶挑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湖湘文化中熠熠生辉。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景色秀丽,林木葱郁,鸟语花香,是湖南省“花园式单位”。

学校现有李子园、七里坪、江北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96亩;校舍面积50.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0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原值9421.73万元;馆藏图书125.9万册,电子图书47万册,中外文期刊1108种,学术专业数据库27个;有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教学团队5个,校企共建的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省级技术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7个,各类研究所14个,各类实验室27个(其中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示范实验室1个,省示范实践教学中心1个),教育实践生产基地129个,建有覆盖全校的高速校园网。

学校现有15个院系,有食品工程、机械工程2个硕士点。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商务英语、新闻学、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城市规划、生物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园林、管理科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风景园林等54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共18078人,面向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91人,专任教师832人;有教授105人,副教授253人,博士68人,硕士560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教授为名誉院长、兼职教授,常年聘请多名外籍教师。近5年来,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697项;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等教学、科研成果奖148项;发表学术论文4282篇,有342篇被国际三大权威索引收录;出版学术专著83部。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我校魏源国际学院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密德萨斯大学、澳大利亚斯文本科技大学合作的国际教育项目广受赞誉。2012年,学校获得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建校56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人,其中很多已成为教育战线及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近5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中学物理教学技能大赛等国家级及省级竞赛获得各类奖励516项,其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29项、二等奖58项、三等奖133项。

学校以“明德、求真、共生、超越”为校训,实施质量立校、改革兴校、人才强校、特色铸校、勤俭办校五大工程,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各项事业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邵阳日报》以及湖南卫视、湖南教育电视台、邵阳电视台、人民网、红网等众多媒体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学生就业、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的宣传报道,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四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按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另行追加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五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者,均可报考。各专业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身高的要求如下:

1.音乐学及舞蹈学专业的报考要求。

考生必须取得省级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成绩不低于省统考专业满分70%(含);考生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满分的45%(含);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2.音乐表演及舞蹈表演专业报考要求。

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取得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合格证;且考生高考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专业统考成绩由各省界定和提供。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六

设计类专业是在原艺术设计专业的基础上,按照国家2012年新颁布的学科目录建设和发展的新专业学科。原艺术设计专业是宁波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和宁波市重点建设特色专业,拥有国家财政部专项资金项目“艺术设计数字化教学实验平台”、省财政厅项目“品牌服装设计实验室”,是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宁波市纺织服装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设计类专业的教学特色是培养创新型专业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以培养具有较高人文、艺术素养,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应用型设计人才为基本目标;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结构合理的工作团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配套齐全的实验教学设施。良好的就业前景与国际化的办学方向是设计类专业的优势。现设计学类下设三个本科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现代传播意识、艺术综合素养和艺术设计能力,精于数字媒体技术的从事各类媒体创意设计和专业制作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影视广告与多媒体编辑、网络广告设计、品牌与企业形象设计等。毕业去向:高校、媒体经营单位、文化艺术单位、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广告公司以及大商厦、宾馆等。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本专业是宁波市唯一的本科服装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市场意识、时尚观念和艺术品位,具备艺术创意和实践能力的服装设计、技术、管理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时装画专业技法、服装创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服装缝制工艺、服装品牌设计、计算机设计、服装工业制板、三大构成等。毕业去向:服装品牌公司、服装设计工作室、服装外贸公司、时尚媒体、服装专业院校、服装营销公司、服装销售公司、文化艺术单位等。

(3)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人文艺术素养、空间环境设计能力、精通专业制图等能够从事建筑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空间环境装饰艺术设计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外建筑史、三大构成、计算机三维设计、专业制图、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家居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室内设计-餐饮空间设计、景观设计—景观设施设计、园林设计、室内陈设艺术设计等。毕业去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建筑艺术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室内装饰设计公司和文化艺术单位等。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七

一、招生人数

2012年美术学院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招生15人,面向湖北、江西、湖南和山东4个省份招生。

二、招生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主要课程:服装表演、形体塑造、妆饰与形象设计、服装表演编导与策划、专业摄影、传媒(影视)编导与制作、服装设计、中外服装史、服装专业英语、服装营销与服装贸易等课程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从事时装表演组织与策划、形象设计与编导制作、服装营销与贸易等高级专门人才。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2012年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只在湖北、湖南、江西和山东招生。符合教育部2012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应届、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青年,女性,相貌端庄、身材匀称、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考生须有以下条件:身高要求:身高1.70米及以上;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有一定的形体表演基础。

四、报名办法。

1、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可在我校所设4个考点报名参加初试,但只招收湖北、江西、湖南和山东考生。四个省考生均可直接到我校报名及初试,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需携带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交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2、湖北省考点初试报名方法:考生须在1月16日-3月2日期间登录中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进入“艺术类湖北省考点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凭网上报名号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3月4日进行现场初试报名缴费确认,同时交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表复印件或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凡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报考信息无效。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初试时间:3月6日。

3、学费: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学费为10350元/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为准)。

五、考试科目与要求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八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校考招生计划的4倍原则划定专业合格线(我校专业合格线仅作为专业水平合格的评判标准,其他录取要求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评判依据),考生可于4月初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一并公布各专业排名、专业合格线,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

凡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的志愿。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九

2、东南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向生源所属北京、福建、江西、河北、河南、湖北、山东、浙江省(市)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将按专业科目校级考试报名表填写的地址寄至考生本人。

3、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持相应证书进行。

4、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东南大学的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总分计算如下:

即: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2。

艺术类招生文案篇十

答:根据往年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其专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等。

(2)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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