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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 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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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 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好(6篇)
2023-01-12 22:07:2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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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一

1.1涉及地域广松花江周边地区均受洪涝灾害的威胁。

1.2人员伤亡重洪涝灾害往往造成江、河、水库、堤坝溃决泛滥成灾导致大量城乡居民因无法及时逃生而遇难。

1.3财产损失大洪涝灾害极易造成粮食大量减产甚至绝收房屋被冲垮人民群众财产被吞没工矿企业单位被淹停产停业铁路、公路、水利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被毁坏等。

1.4损坏道路桥梁、中断交通洪涝灾害极易造成铁路、公路、桥梁等毁坏使交通陷于瘫痪,直接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1.5易引发次生灾害洪涝灾害还常常伴有泥石流、滑坡、山崩以及化工设施毁坏后所发生的化学事故和灾后出现的瘟疫、饥荒等次生灾害使灾情趋于复杂化、扩大化。救援困难,危险性大。由于洪涝灾害涉及地域广、受灾人数多、灾害周期长、灾情复杂,交通、通信中断、抢险救援工作难度大、危险高,保障困难。

2.1接警

1、指挥中心要询问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域、受灾情况、被困人数等情况,了解交通、通信、供电、供水、医疗等设施破坏情况。

2、及时与发生洪涝灾害的当地政府、抗洪指挥部、公安机关、、驻地部队、医疗急救等部门取得联系,掌握情况做好协同配合。

3、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最新的气象资料。

4、指挥中心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调派救援力量。保持与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联系掌握灾情信息,及时汇报情况,听从部署,传达落实。

2.2力量调集

1、消防支队

指挥中心应根据当地政府抗洪指挥部的指令统一调度消防救援力量全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确保重点及紧急区域的安全。

2、车辆装备

调集消防船艇、水上救援装备水罐、照明、防化救援、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消防车辆以及防护、救生、起重、破拆、牵引、照明、通信等器材装备。

3、社会力量

报请公司或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交通、气象、建设、水利、安监、卫生、环保、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民政等部门共同处置,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

3.1侦察检测

通过实地查看和询问知情人掌握洪涝的发生时间、危害区域、危险地段、受灾企业单位、受困人员有无危险化学品及重要物资受威胁等情况。查看河堰、堤坝及道路、桥梁是否有决堤、垮塌的危险。

3.2救援准备

1、参加大型洪涝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消防支队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与抗洪抢险总指挥部,研究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掌握灾情状况,领受任务并组织实施。

2、成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按照确保危、急、险、重和重点地区(区域)的原则,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确定救援力量部署,展开救援行动。

3、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纪律,提出行动要求。

4、确定转移疏散灾民和物资的路线。

5、做好水上个人安全防护,准备抢险救援器材。

3.3救生排险

1、生命救助

组成水上救援突击队、利用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积极营救被困在水中、屋顶、树梢、岩壁等险恶环境中的遇险人员,搜寻失踪人员。尽可能早发现、早救助那些抓住水上漂浮物随水漂流的待救者。

2、固堤排险

与其他救援力量一起加固堤坝、疏排水道堵截决口、管涌、漏洞,防止暴涨洪水造成堤坝溃决。

3、恢复交通

协助交通部门及时修复毁坏的道路清除障碍保证救援车辆及装备安全抵达救援地点。

4、疏散人员、物资

转移疏散灾民,及时保护或疏散重要物资。

5、扑救火灾

及时扑灭灾区各类火灾,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

6、现场急救

协助医疗急救人员抢救窒息、休克、出血、溺水等重、危、急伤员并迅速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救治。

3.4后勤保障

洪涝灾害救援任务重、难度大、时间长,要及时补给各类水上救生装备和饮用水、食物、药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确保部队连续作战的需要。

3.5现场清理

1、协同有关部门清理城市街道淤泥、污水。

2、清点人员,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救援结束后,必须要以队为单位全面、彻底清点人员检查有无受伤或失踪的人员,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总指挥员,做好记录。

3、移交现场,安全撤离。

4、归队后要对使用的器材装备、衣物和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恢复战备状态。

4.1所有救援人员必须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及使用救生船艇和装备。要以组为单位,不得单独盲目行动。

4.2水上突击队必须由干部带领,实施救助行动必须穿救生衣。

4.3在抢救陷于河床湍流及危险地段的人员时,要用安全绳索做固定、导向、牵引、保护增强救援行动的安全性。

4.4按照便于撤退的原则,选择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的集结地。

4.5救援中和救援后,要及时掌握人员、装备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6随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最新气象信息。

4.7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内的感染和传播。

有关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二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本区范围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xxx防洪法》、《xxx水法》、《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水旱灾害》、《乌当区农业区划》、《乌当区防洪预案》、《乌当区抗旱预案》、《乌当区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规划报告》、《乌当区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乌当区1963-2004年水旱灾害情况统计表》。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汛情、旱情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适用范围

本区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水旱灾害时,适用本预案;本区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较大和一般水旱时,本预案先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组织机构与职责

(1)乌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应对全区水旱灾害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水旱灾害处置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乌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乌当区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分管副主任、区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供销社、区安监局、区供电局、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教育局、区气象局、区xxx、区乡企局负责人担任。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在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决定启动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处置水旱灾害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及社会财富安全的、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与周边区、县、市人民政府在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水旱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防办的决定、调度命令;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区政府、市防办提出处置水旱灾害建议,执行区政府、市防办决定;向市防办报告本区有关水旱灾害的信息;组织制定全区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旱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方案;负责全区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检查督促河道清障和险工险段的处理以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协调提供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保障,根据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制定防御水、旱灾情对策方案,必要时发布水情预报、警报和汛情、旱情公报;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调配、监督和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指导各行业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决策参谋意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宣传,总结推广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经验;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防办的指令,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乌当区水旱灾害专家咨询组”,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办:负责处置水旱灾害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区水利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作的管理,搞好山塘、水库的蓄水和洪涝灾害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提供水情、旱情、工情;负责防洪、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所辖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信方案。密切监视系统内水库(电站)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运行情况变化,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等工程的立项和审批。

区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协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防汛抗灾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工作。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并提供灾情数据,指导协调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区防汛办及时下达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崩陷、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城镇建筑工程,城镇内河道、下水道的防洪排涝的行业管理,修复管辖范围内的水毁工程。

区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防疫人员和物资,并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的'交通工具。

区农业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作物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影响的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区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供销社:及时掌握和供应抗灾救灾所需的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并负责所属企业和仓库的防洪安全,洪灾发生时为抗洪抢险提供铁锹、抬杆等物资。。

区安监局:对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综合监督管理,督促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好建设工程的生产监督、监察。

区供电局:负责所辖电站(水库)的运行安全和区防办防洪调度命令的实施,汛期所辖电站(水库)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运行。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汛期所辖电站(水库)按批准的防汛调度方案调度,确保安全运行。密切监视所辖电站(水库)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运行情况变化,及时向区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信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传递。

区商务局:负责储备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做好受灾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发展趋势,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

区xxx:负责粮食仓库的防汛抗灾,确保储备粮食的安全和救灾粮食的组织协调、调运及供应。洪灾发生时为抗洪抢险提供必要物资(麻袋、编织袋等)。

区乡企局:负责所属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作好小煤窑的汛前、汛期中的安全检查,搞好抗洪、排涝救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或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水旱灾害的组织领导等工作。

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乌当区武警部队、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公安、消防人员、区相关单位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信息处理

(1)区防汛办负责全区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对事件地发生、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和判断,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区防汛办按照监测、预警、接警、传递和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委、政府报送水旱灾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按规定及时将信息报区防汛办、区政府,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需报上级有关部门的,由区防办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委、区政府按有关规定报送。

信息监测与报告

水利、气象等部门负责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的常规信息监测,一旦出现水旱灾害征兆,第一时间内通知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区防汛办负责发布防御暴雨、洪水、干旱的通报、通告、通知。负责收集、处理、研判水旱灾情,重大信息及时向区委、政府工作报告,并通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

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

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量和持续干旱天数,水旱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区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由区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预警行动

预警发出后,事发地政府部门应加强值班,并按相应预案做好防御准备和处置,密切监视江河、水库水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通报,做好群众转移疏散的准备工作。

分级响应

(1)发生水旱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的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险情、受旱天数、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具体灾害级别标准附后)。发生重大水旱灾害(ⅱ级)或特别重大水旱灾害(ⅰ级)时,启动市级预案;发生较大水旱灾害(ⅲ级),一般水旱灾害(ⅳ级)时,启动区级预案。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2)发生跨区域水旱灾害时,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基本应急程序

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告区防汛办和区政府,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区防汛办立即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后,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汛办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资源;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如果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应急处置结束后,转入后期处置工作阶段。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负责第一响应,立即组织实施抗灾抢险等方面的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事件情况报告区防汛办。区防汛办提出启动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区委、政府,启动本预案后,现场指挥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单位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一)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全程跟踪水旱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地区通报。

(三)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委、区政府、市防办报告水旱灾害地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四)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五)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六)保障抗洪抢险现场交通、通信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七)根据天气状况和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八)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九)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十)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十一)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等。

扩大应急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区应急委决定扩大应急;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区政府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必要时,经区应急委同意,报请市政府请求增援。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区防汛抗旱部指部指挥长报请区应急委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新闻报道

重大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有关新闻报道必须经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后,按《乌当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进行报道。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清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表现突出者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总结报告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市防办。

应急队伍建设

为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处置能力,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指挥灵便、反映快速”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区人武部负责组建民兵应急分队,参与处置水旱灾害,必要时由区应急委协调驻区解放军、武警、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抢险。同时,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群众团体、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乌当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专业机动队,承担重大险情的专业抢险救灾。

通信保障

有关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三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本区范围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xxx防洪法》、《xxx水法》、《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水旱灾害》、《乌当区农业区划》、《乌当区防洪预案》、《乌当区抗旱预案》、《乌当区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规划报告》、《乌当区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乌当区1963-2004年水旱灾害情况统计表》。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汛情、旱情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适用范围

本区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水旱灾害时,适用本预案;本区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较大和一般水旱时,本预案先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组织机构与职责

(1)乌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应对全区水旱灾害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水旱灾害处置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乌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乌当区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分管副主任、区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供销社、区安监局、区供电局、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教育局、区气象局、区xxx、区乡企局负责人担任。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在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决定启动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处置水旱灾害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及社会财富安全的、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与周边区、县、市人民政府在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水旱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防办的决定、调度命令;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区政府、市防办提出处置水旱灾害建议,执行区政府、市防办决定;向市防办报告本区有关水旱灾害的信息;组织制定全区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旱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方案;负责全区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检查督促河道清障和险工险段的处理以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协调提供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保障,根据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制定防御水、旱灾情对策方案,必要时发布水情预报、警报和汛情、旱情公报;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调配、监督和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指导各行业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决策参谋意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宣传,总结推广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经验;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防办的指令,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乌当区水旱灾害专家咨询组”,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办:负责处置水旱灾害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区水利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作的管理,搞好山塘、水库的蓄水和洪涝灾害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提供水情、旱情、工情;负责防洪、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所辖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信方案。密切监视系统内水库(电站)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运行情况变化,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等工程的立项和审批。

区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协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防汛抗灾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工作。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并提供灾情数据,指导协调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区防汛办及时下达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崩陷、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城镇建筑工程,城镇内河道、下水道的防洪排涝的行业管理,修复管辖范围内的水毁工程。

区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防疫人员和物资,并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的交通工具。

区农业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作物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影响的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区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供销社:及时掌握和供应抗灾救灾所需的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并负责所属企业和仓库的防洪安全,洪灾发生时为抗洪抢险提供铁锹、抬杆等物资。。

区安监局:对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综合监督管理,督促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好建设工程的生产监督、监察。

区供电局:负责所辖电站(水库)的运行安全和区防办防洪调度命令的实施,汛期所辖电站(水库)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运行。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汛期所辖电站(水库)按批准的防汛调度方案调度,确保安全运行。密切监视所辖电站(水库)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以及工程运行情况变化,及时向区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信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传递。

区商务局:负责储备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做好受灾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发展趋势,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

区xxx:负责粮食仓库的防汛抗灾,确保储备粮食的安全和救灾粮食的组织协调、调运及供应。洪灾发生时为抗洪抢险提供必要物资(麻袋、编织袋等)。

区乡企局:负责所属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作好小煤窑的汛前、汛期中的安全检查,搞好抗洪、排涝救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或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水旱灾害的组织领导等工作。

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乌当区武警部队、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公安、消防人员、区相关单位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信息处理

(1)区防汛办负责全区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对事件地发生、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和判断,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区防汛办按照监测、预警、接警、传递和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委、政府报送水旱灾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按规定及时将信息报区防汛办、区政府,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需报上级有关部门的,由区防办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委、区政府按有关规定报送。

信息监测与报告

水利、气象等部门负责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的常规信息监测,一旦出现水旱灾害征兆,第一时间内通知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区防汛办负责发布防御暴雨、洪水、干旱的通报、通告、通知。负责收集、处理、研判水旱灾情,重大信息及时向区委、政府工作报告,并通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

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

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量和持续干旱天数,水旱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区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由区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预警行动

预警发出后,事发地政府部门应加强值班,并按相应预案做好防御准备和处置,密切监视江河、水库水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通报,做好群众转移疏散的准备工作。

分级响应

(1)发生水旱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的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险情、受旱天数、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具体灾害级别标准附后)。发生重大水旱灾害(ⅱ级)或特别重大水旱灾害(ⅰ级)时,启动市级预案;发生较大水旱灾害(ⅲ级),一般水旱灾害(ⅳ级)时,启动区级预案。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2)发生跨区域水旱灾害时,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基本应急程序

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告区防汛办和区政府,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区防汛办立即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后,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汛办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资源;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如果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应急处置结束后,转入后期处置工作阶段。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负责第一响应,立即组织实施抗灾抢险等方面的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事件情况报告区防汛办。区防汛办提出启动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区委、政府,启动本预案后,现场指挥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单位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一)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全程跟踪水旱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地区通报。

(三)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委、区政府、市防办报告水旱灾害地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四)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五)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六)保障抗洪抢险现场交通、通信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七)根据天气状况和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八)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九)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十)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十一)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等。

扩大应急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区应急委决定扩大应急;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区政府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必要时,经区应急委同意,报请市政府请求增援。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区防汛抗旱部指部指挥长报请区应急委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新闻报道

重大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有关新闻报道必须经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后,按《乌当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进行报道。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清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表现突出者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总结报告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市防办。

应急队伍建设

为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处置能力,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指挥灵便、反映快速”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区人武部负责组建民兵应急分队,参与处置水旱灾害,必要时由区应急委协调驻区解放军、武警、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抢险。同时,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群众团体、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乌当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专业机动队,承担重大险情的专业抢险救灾。

通信保障

有关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四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一):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有关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五

为贯彻落实防汛救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我县防汛救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医院防汛减灾应急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抗洪抢险救灾处置能力,为____提供防洪、防内涝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大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影响而给____带来的风、雨、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包括洪汛灾害及其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建筑工地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

成立防汛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二)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灾组

1、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__x。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一切日常事务,迅速准确了解、收集和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协调有关科室、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或协调组织跨单位应急增援;统计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2、抢险救灾组:全体干部职工均为抢险救灾组成员,由各科科、组长负责,按照指挥小组指定的地段组织医院人员参加,主要负责险情地段的防护与排涝,组织医院职工家属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洪汛灾害扩大。

五、险情发布后的应急反应

1、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

2、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办公室开始运转,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领导干部赶赴所负责的区域,检查督促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实施,指导防洪抢险工作;

4、适时发布紧急防汛期间社会治安管制措施及在受到洪水威胁时发布避洪撤离通知。

六、事件报告

洪汛灾害发生后,要按照本预案,立即展开抢险救援和事件处理工作。

(一)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险情后,必须在接报15分钟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主管局报告紧急情况。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险情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及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告县委及县政府办公室,情况紧急的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通过网络、传真补报。现场联络员应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和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排险除险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进行连续、深入、全面续报。

(二)报告内容

1、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施损失及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况;

2、灾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简要经过,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

3、灾情的初步信息或基本结论;

4、灾情的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七、处置程序

(一)发生险情时抢险应急反应

当暴雨持续发生导致医院洪水猛涨,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立即召开由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汛情、灾情;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防洪应急工作,及时向县防洪救灾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险情和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看灾情轻重,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抢修排险

1、灾情发生后,抢修排险队应立即投入运作,队长和抢修排险有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

2、及时联系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特大暴雨造成大面积积水事故时,报办公室联系环卫站及时消除道路垃圾,以免造成井内堵塞,及时疏通堵塞的下水道以免污水回流造成医院大面积污染;道路或桥梁损毁及抢修时,向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进行抢险;作业人员发生伤亡时应及时抢救人员;遇到暴雨持续发生时,组织人员落实有关物资和车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善后工作

做好因灾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发生灾情的原因和抢险救灾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后,将总结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主管局,同时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防洪抢险救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大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并制订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生洪汛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防洪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四)反应迅速,积极应对。洪汛灾害发生时,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迅速行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张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现场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要发扬不畏艰难的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讲政治、讲奉献,全力进行防洪抢险救灾。对在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给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予处罚。

(六)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小组宣布解除紧急抢险期时间,各科室、部门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对防洪工程量、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上级有关规定的报表及时上报。

有关洪涝受灾申请书如何写六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保证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xxx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以及邻近市区发生但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理。水旱灾害包括:洪涝、台风、风暴潮、干旱、供水危机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防汛防旱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

xx区人民政府设立xx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各区(镇)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各区(镇)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防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防汛防旱任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领导机构

区领导

(1)区长负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

(2)分管副区长为区防指指挥,具体负责全区防汛防旱工作;

(3)其他区领导根据区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分赴各地指导防汛防旱工作。

指挥等级

(1)当确定为ⅳ级(蓝色预警)时,由区防办主任(水利局局长)或副主任主持协调相关工作。

(2)当确定为ⅲ级(黄色预警)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水利局局长)指挥协调相关工作。

(3)当确定为ⅱ级(橙色预警)时,由区防指指挥(分管区长)指挥,成立工作组。

(4)当确定为ⅰ级(红色预警)时,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决策,成立工作组。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xx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xx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利局内。

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水利局、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办、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xxx、安监局、民防局、供销总社、东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气象局、xx供电公司、xx电信分公司、中石化xx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人武部、公安局、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如有人事变动由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指)每年发文明确。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非区防指成员单位,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汛防旱工作外,积极协同和支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

指挥、副指挥职责

指挥(区政府分管区长)职责:主持召开区防指成员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汛会商会,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的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及时向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xx防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xx防指、xx市政府、军分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抗洪抢险。

副指挥(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副指挥(区人武部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协助指挥工作,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副指挥(区公安局领导)职责: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防旱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紧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职责:负责区防指日常工作。

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的规定,组织修订全区防汛防旱预案和调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水情、旱情和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重建、应急修复、物资器材补充等,并做好其他相关防汛防旱协调工作。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指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防旱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紧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区防汛防旱措施以及防汛工程岁修、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防汛防旱准备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公共信息的播发工作。

区委农工办: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涉农相关问题等的处理。

区级机关工委:负责区级机关防汛抗灾抢险队伍的组建;根据区防指的指令,组织、协调各抢险分队的行动等。

应急办:负责全区防汛防旱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发改委:负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设施项目立项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等。

经信委: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供应。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工程、防汛物资补充、储备等经费并监督使用。

国土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协助指导全区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订工作,组织、指导城区居民小区的防洪排(水)涝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泥浆水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在台风警报期间督促停止建筑安装、高空作业和露天起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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