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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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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模板10篇)
2023-11-13 04:52:41    小编:ZTFB

生活中的各种经历和遭遇会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产生影响。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准确表达。以下是一些有关健康的小贴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一

xx县工商局认真按照市工商局xx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职能、服务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情况。

我局始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小组成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各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网站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具体负责的业务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网站建设工作能力,增强对网站建设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我局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操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我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南工作制度、使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20xx年,我局现场接待人数213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25人次;主动公开文件1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0%;工商业务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1%;公告信息类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6%。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建设和管理力度,提升处理效率,为维护网站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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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二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实施《南通市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纲要(。

2009。

2011。

一、加大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支柱产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上市、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人才引进、技术创新改造、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电子信息企业更多支持。

二、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子信息企业来我市投资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对投资额达。

1000。

万美元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

奖励给企业;投资额达。

1

亿美元以上的项目,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

80%。

奖励给企业。对在我市投资的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重、特大项目,可按“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扶持。

2009。

21。

号)予以奖励。鼓励电子信息企业本地化配套采购,按照本地化配套采购额当年新增部分的。

1%。

奖励采购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四、鼓励发展电子信息领域的生产性配套服务业,对投资额超。

500。

万元的各类培训、试验、维修、检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中心,一次性奖励设备投资额的。

10%。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为企业服务取得较好效果的,经申请、专家评价确认后,给予。

10。

万元奖励。

五、积极吸引电子信息企业总部,国际性、全国性组织(机构)落户我市,优惠政策可采取。

50。

万元、

100。

万元奖励。

50。

万元补贴,并在土地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供应。

七、鼓励世界。

500。

1

亿美元以上的项目,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

50%。

奖励给企业。

6%。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银行和银监局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对企业并购优先给予贷款。

6%。

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在由财政资金支持的信息化项目中,优先支持通过“双软”(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证的本地软件企业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十、加强组织协调。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推进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纲要及相关政策文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年度考评机制,对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2011。

12。

31。

日。各县(市)可参照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三

尊敬的****幼儿园领导和老师:

我是贵园亲子班悠悠小朋友的家长,这天是怀着一颗十分感激之心给你们写这封信的。

说实话,和许多家长一样,在孩子入园前,我们也感到十分的困惑,因为幼儿园是孩子接触社会,参与群众的第一步,不明白如何帮忙孩子走好这关键的一步,尤其我们是去年才入住到****的,对于悠悠来说,那里完全是陌生的。在老师们的耐心照顾和正确引导下,悠悠就跟变了个人似的,突然之间长大了,懂事了许多。

他养成了很多良好的生活习惯,回家先洗手,勤喝水,玩完玩具会放回去,在家里不吃菜,在幼儿园却吃的相当好。独立潜力也在不断提高,能独立按时睡觉,吃饭时也很规矩,不用大人帮忙,自我能做的事情自我做。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们老师说”:爸爸下班回家了,爸爸辛苦了,我给爸爸倒水,搬凳子;吃饭后帮妈妈洗碗、扫地;出门时帮妈妈拿东西,大东西拿不动就拿小的;懂得好东西要分享,有吃的先给爸爸妈妈,自我吃小的。记得于老师说过一件事也叫我很感动,在幼儿园看到于老师总是站着,便搬来小板凳叫老师坐,吃水果的时候也要分给老师吃,这么小的孩子能想到老师,怎样能不叫我们做家长的感动和欣慰呢?和小朋友一齐玩时不仅仅玩具能够分享,还懂得交换,“我们能够交换玩具玩吗”。

悠悠原先上学的时候总是很不情愿,一步三回头,看到老师也不愿意问好,大人提醒也不管用;此刻只要老师来开门,他每一次都要冲上去和于老师大声问好,于老师总是站在门口迎接并呼喊孩子的名字,接过孩子的书包,可亲热了,和妈妈再见后头也不回的走进教室,于老师脸上始终洋溢着母爱般的笑容,一向温暖着我们的心。

老师还耐心的跟我们讲解孩子在园的表现,悠悠有些害羞,贾老师说能够带他多出去和小朋友们玩,此刻到了外面不管认不认识,和大部分孩子都能玩到一齐;老师上课的时候孩子坐不住,而且注意力不集中,贾老师说能够叫他多玩些静的游戏,经过老师的指导悠悠此刻能够很专心的听老师上课,即使是在家里玩一种玩具都能玩很长时间;于老师说养成良好的习惯能够让图画书来帮忙,此刻悠悠不仅仅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而且语言表达潜力也有显著的提高;于老师说要培养孩子的表现力,悠悠刚来幼儿园的时候不仅仅害羞而且胆小,我们就带他多参加亲子活动,鼓励他上台表演。

她们不仅仅要教授教学课程,还要关心孩子的“吃喝拉撒”,工作量很大,十分辛苦,但她们毫无怨言。刚开始悠悠在幼儿园尿裤,拉粑,于老师都给洗干净了。有的孩子不管怎样哭闹,不管有多么难缠,老师从不对孩子大喊大叫,而是向对待自我的孩子一样,不厌其烦,认真引导,老师们在孩子身上倾注了多少心血和爱心!这种充满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方式,让我们这些家长很放心。

孩子身上承载着我们全部的期望,很幸运孩子遇上这么好的老师,没有老师这段时期的指导我们年轻家长的育儿方法不会有很大的改善,孩子不好的行为要先从家长身上找原因,对孩子不打骂,小孩是很讲道理的,不放纵、娇惯孩子,教育方法和幼儿园结合,做到家园统一,良好的习惯能够让孩子受益终生!微笑,挂在孩子们的脸上;感激,流进母亲们的心窝。

我们衷心感谢幼儿园的于老师、贾老师、郝老师及教育过、关心过、帮忙过悠悠的所有老师!感谢园长的辛勤工作,感谢园长领导出这样出色的幼儿园!有了你们,我们看到了孩子完美的未来!

祝福老师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悠悠家长。

20xx年xx月xx日。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四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1。

131。

健全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为基础,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为核心,加快推进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健全“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覆盖全市”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力争到

2015。

年,全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

15。

30。

95%。

以上。到。

2020。

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和“死角”。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以下简称广电部门)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以下简称通信部门)及相关媒体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与当地气象台站建立固定、可靠、快速的通信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预警信息按规范及时、准确传播对台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广电部门要采用滚动字幕、悬挂预警信号直到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相关防范知识;通信部门要建立快速发布的

“绿色通道”,按照各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开展预警信息手机短信的全网发布。

按照

加快“苏州气象—公共信息终端”系统建设。将气象预警和气象服务信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乡三级社区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各级气象部门要大力拓展气象微博、微信、网站和智能手机应用等现代信息发布渠道,扩大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

交通指挥、公交、地铁等部门的电子显示系统应当积极履行气象预警信息传播义务已建的大型商业电子显示系统应逐步通过技术改造,使其具有即时插播突发预警信息的功能,新建的电子显示系统应具备即时插播突发预警信息的功能,履行其公益传播职能

各市(区)、镇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有专人负责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形成直通到户的气象灾害等灾害性预警信息传播渠道。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基层信息员队伍资源,将气象预警信息传递职能落实到基层社会管理体系中去,对基层信息员开展必要的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气象灾害预警设施建设,全力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要及时组织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效果的评估,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各地要按照苏政办发〔

2011。

131。

号文件的要求,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资金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十二五”气象现代化建设资金,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气象预警终端建设、升级和运行维护。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教培训工作,引导公众主动、自觉获取预警信息,教育公众有效利用预警信息要通过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科普基地等手段,广泛宣传普及预警信号和避险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对相关各级领导、防灾减灾责任人、各类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有效性,确保预警信息发挥最大效用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五

逐步建立依法评定、百姓评判、社会评价的评议制度本报上海5月1日讯(记者沈祖芸)我国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个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今天正式施行。作为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单位之一,上海市教委率先公开了包括“入学招生考试”等内容的六大重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是上海市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切入点,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意义更为深远,因为它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府部门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工作受到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的.关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教育改革的热情也很高。与此同时,上海教育事业也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以全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切入点,上海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方面都孕育着重大突破。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建言献策,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而这一切,更需要教育决策部门的坦诚和透明。从今天开始,上海教育部门还将逐步建立起一套依法评定、百姓评判、社会评价的评议制度,同时还将完善体内和体外并举的监督制度,探索先公布、再执行的预告制度。据介绍,上海市教委此次公开的六大重点信息内容为“入学招生考试”、“高校毕业生就业”、“学生转学与资助”、“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收费标准”、“学校申办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留学中介机构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六

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所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文件、磁带、磁盘、光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四条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监察、政府法制、档案、保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公开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

公开义务人应当指定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对外公布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并有权获取相关信息的复制品。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公正、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政府信息按行政机关履行义务的不同,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第十条公开义务人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管理规定和发展规划方面。

1

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规定;

2

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

.本行政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

2

.与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3

.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4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建设和分配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执行情况;

2

.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3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结果等情况;

4

.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及管理职能的调整、变动情况;

2

.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行政管理事项方面。

1

.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行政管理行为的主体、依据、条件、程序和标准情况;

2

.行政机关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一条公开义务人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本办法列举的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除法律、法规或本办法规定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公开义务人应当依申请向公开权利人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三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决策前,应当将决策方案及理由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公开义务人应当保证其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应当通过以下形式予以公开:

(一)政府公报;

(二)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

(三)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四)政府新闻发布会;

(五)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六)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第十六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予以公开:

(一)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二)口头、书面、复印件;

(三)其他便于申请人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第十七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应当在信息生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免费向公众提供。

公开义务人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公开义务人及时公开;已经公开的,公开义务人应当给予必要的查询指引。

第十八条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采取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口头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开义务人应当做好记录。

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通讯联络方式、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以便公开义务人查询和答复。

第十九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掌握范围的或不存在的,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申请。

第二十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公开义务人应当将公开内容的信息部分公开。

第二十一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行政机关承诺同意公开外,公开义务人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同意提供。

第二十二条对于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暂缓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其性质予以认定后,再决定是否公开。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15。

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公开义务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决定或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义务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中止理由。

第二十五条公开义务人决定不予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得再通过其自身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介组织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第二十六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义务人应当无偿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义务人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打印、复制、邮寄的成本费用。成本费的收取标准和办法按物价、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公开义务人应当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本部门信息公开机构咨询电话,以及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方式等。

公开义务人应当编制并公开属于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目录,政府信息目录应当记录政府信息的名称、索引、主题和基本内容的概括提示及其产生日期、查询途径等内容。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逐步编制属于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公开义务人应当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适时更新,并予以公开,以便公众查阅。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代表本级政府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未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部门,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应当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事件的相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根据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的需要,公开义务人应当设置公共查阅室或者公共查阅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以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检索、查询、复制。

对阅读有困难的申请人,公开义务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条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应当于每年。

3

31。

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四)对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提出举报的情况统计及其处理结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开义务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或市(县)区政府办公室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同级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公开义务人违反本办法,隐匿或提供虚假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义务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七

2016。

145。

号)和《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有关部门应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归集到省工商局牵头建设的信用黑龙江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动态更新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明确本部门归集信息的具体内容,并建立数据更新、比对、校核、修复工作机制,确保所提供信息准确、全面。

鼓励支持各部门使用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实施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

依托。

“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全市各有关部门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向社会公示。

“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上述企业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的要求进行归集。

各有关部门涉企信息需要登录。

“信用黑龙江”网站的信用核查栏目,进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按照信息填报模板分类填报上传。已经实现涉企信息集中存储、管理的,可将集中后的企业信息通过系统接口方式统一提供给“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产生的信息实行“统一归集”。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归集内容和方式参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归集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的

3

个工作日内及时认领。

要充分利用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间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努力推进

30。

天内反馈至共享信息发布单位。同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的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企业信息归集公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现有条件,按照

“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企业信息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归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在信息归集中的指导和服务,并协调做好技术保障等工作。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北安市支行、市地税局、市盐务局、烟草专卖局、市发改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体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要在

6

15。

13945733632。

0456---6428711。

电子邮箱:

bascqj2016@。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八

第一条为依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为准确有效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过程中应确定政府信息源头属性,确定并标注“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选项。

第三条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由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确定。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应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政府信息生成时同步确定。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依据《条例》规定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应确定为“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确定为“不予公开”。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依据《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严格审核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杜绝失密、泄密和侵害其他单位(团体)和个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第六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九

74。

7

104。

按照省统一部署和安排,建立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市政府部门常态化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机制,保障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

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

“公示系统”),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辽宁的分系统,是我省涉企信息集中汇聚、统一公示、互联共享的基础平台。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凡依法应向社会公示的涉企信息,均应通过公示系统按照标准的格式规范,提交和记录在相对应的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市、县区各级政府应统筹建立本地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目录》,汇总所属各部门涉企信息项目,统一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公示主体、时限要求等。各级政府部门负责本部门涉企信息项目的梳理确认,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的调整进行动态更新,在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供查询的同时,也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阜新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跟进反馈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史国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牛正民同志兼任。

“谁产生、谁公示”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涉企信息的采集、整理、向公示系统归集以及公示后异议的处理,同时负责本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目录的规范、业务指导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跟进反馈等。

按照通用性、可用性、适用性的原则,制定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数据格式规范,并通过关联比对技术,确保涉企信息与市场主体的唯一关联性,使记于市场主体名下的信息准确、权威。依托公示系统建立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公示的信息,所有政府部门可以自由查询、批量定制、全量使用,部门之间也可按照相互约定内容和标准,彼此共享其他有关信息。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654。

号令,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复函》、《意见》的有关规定,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主要指各级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

“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各级政府部门具体涉企信息内容,通过《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目录》细化和明确。

以《条例》生效日。

2014。

10。

1

12。

30。

日前完成向公示系统的归集并公示。

依据《办法》,

3

1

2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归集和公示。

http:///saicpub/。

)政府部门信息公示”专栏以用户名、密码登录后,逐条录入或批量导入相关信息,并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删除等,没有与市场主体实现唯一关联或不符合数据格式规范的信息,不能记于市场主体名下进行公示。

市、县区政府部门按照省级政府部门的选择确定是否自动交换数据方式。凡选择自动交换数据方式的,无需再进行手动填录,但应在本部门内部建立归集信息反馈与数据质量校核机制,对不符合数据格式规范被公示系统回退的信息,进行人工核查、补充、完善,确保信息交换顺畅。

公示系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为工商注册号)为索引,关联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

(一)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信息涉及市内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通过公示系统实现关联比对、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并公示;涉及对象为外市其他地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在公示系统直接提交相关信息后,交换至相应地区工商部门记于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并公示。

(二)以各级政府名义作出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信息,由具体承办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向公示系统归集和公示。

(三)公示系统面向互联网展示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公示,公示信息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由信息产生部门采取技术手段屏蔽处理后再公示。

(四)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公示不能记于市场主体业名下的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公示系统部门公告栏进行公示。

各级政府要把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点工程,成立领导机构,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突出从业务规范上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长效机制,履行好对下指导职责。

11。

号)各项规定,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公示系统公示、其他部门交换的涉企信息,依法在本部门履职过程中对相关市场主体采取进一步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联动。加强涉企信息公示制度的宣传,引导利益相关主体、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查询使用企业信息,鼓励社会各方运用公示数据开发合规的衍生产品,不断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本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在政策和资金上提供必要的支持。市直各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立足统一和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涉企信息无障碍归集、共享。

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制度,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落实。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公示责任制度,制定数据使用管理机制,明确使用管理职责、人员、权限、流程等,杜绝信息归集公示的随意性,防止涉企信息滥用。市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报市政府信息范文简短篇十

本报上海5月1日讯(记者沈祖芸)我国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个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今天正式施行。作为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单位之一,上海市教委率先公开了包括“入学招生考试”等内容的六大重点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上海市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切入点,对于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行政部门而言,意义更为深远,因为它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府部门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工作受到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的关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改革的热情也很高。与此同时,上海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事业也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以全国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综合改革试点为切入点,上海在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体制机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方面都孕育着重大突破。

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建言献策,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而这一切,更需要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决策部门的坦诚和透明。从今天开始,上海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部门还将逐步建立起一套依法评定、百姓评判、社会评价的评议制度,同时还将完善体内和体外并举的监督制度,探索先公布、再执行的预告制度。

据介绍,上海市教委此次公开的六大重点信息内容为“入学招生考试”、“高校毕业生就业”、“学生转学与资助”、“教师资格认定”、“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收费标准”、“学校申办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留学中介机构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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