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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取回申请书 取回权申请(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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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取回申请书 取回权申请(九篇)
2023-01-13 17:25:1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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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一

第一条本协议书当事人双方:收回人: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被收回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所赋予的职能实施本协议书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工作。

第二章收回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第三条根据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申请书》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甲方同意收回乙方位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一宗地图)。

第四条乙方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现状用途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该证书项下宗地的【全部】【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合同项下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面积为准,以下简称收回地块)。

第五条收回地块内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状况见《收回地块现状清单》(见附件二)。

第三章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及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及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的有效期限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之日止。

第七条乙方对收回地块现状的陈述:

(一)乙方以【划拨】【出让】方式合法拥有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收回地块上房屋所有权,该使用权和所有权均以权属登记为准;

(二)乙方合法拥有收回地块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该所有权的资产状况以最近连续三年的会计年报及审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中的结论为依据;

(三)乙方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拥有独占、排他的权利;

(四)乙方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没有设置抵押、租赁的他项权利(若存在抵押、租赁,需在本协议书第八条中注明);

(五)乙方未以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作为股权或出资额,与任何第三人发生合资、合作、联合、联营等资产运作的投资行为;

(六)截止本协议书生效之日之前,乙方在收回地块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未被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第八条乙方对土地权利瑕疵的承诺:

(一)收回地块现有瑕疵及处理办法:

1、住户:收回地块内现有户住户,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负责补偿安置、动迁腾退全部住户,并提供住户清退完毕的书面凭证;

2、租赁:收回地块内现有户【经营租赁户】【租户】,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负责收回地块内的拆迁补偿安置、动迁腾退全部租赁户,并提供租赁户清退完毕的书面凭证;

4、人防:收回地块内现有人防设施平方米(以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面积为准),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按人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收回地块内的人防设施进行报停报拆(或依相关规定处理),并向甲方提交报停报拆手续办结的全部有效证明文件;

5、其他瑕疵及处理办法:

(二)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之日止,若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被任何第三人主张占有或非法侵占,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负责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地块交付期限截止之前,将所涉土地权利瑕疵予以全部消除;

(三)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并办结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和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之日止,若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被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负责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地块交付期限截止之前,将所涉土地权利瑕疵予以全部消除。

第四章收回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九条根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收回地块的收回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亩,收回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收回地块实测面积有变化的,按实测面积核准收回补偿费总额。

第十一条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规章应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和缴纳的各种规费和税费,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担和缴纳。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全部事项的完成为甲方付款完毕的前提条件: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5日内将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关的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权属证明及资料交付甲方。

具体资料如下(未在下列表述中明确说明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供原件):

1、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收回地块内所有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已毁损但未注销的);

3、土地交易申请书;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

5、职代会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土地收回的决议;

6、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7、事业法人登记证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1:20__地形图四张;

9、宗地图四张(加盖权属确认章);

10、土地类型属出让地块的应提供出让合同及缴纳有关税、费收据复印件、解除出让合同申请等;

11、存在抵押状况的应由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土地资产变现的证明文件;

12、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地块内人防设施的相关材料;

13、办理土地权属注销(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收回地块的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直至收回地块范围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

(三)乙方完成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一)、(二)、(三)项中现有瑕疵及付款前应负责处理的事项。

(四)乙方有责任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0日内完成收回地块的拆迁安置补偿腾退、渣土清运以及场地平整工作,并在房屋拆除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收回地块内的水表、电表、燃气表报停报拆,并办结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法律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收回补偿费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为:

(一)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第一款付款的全部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定金方式支付第一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万元;

(二)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第二款付款的全部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

(三)本协议书生效且符合本协议书第十二条全部付款条件(即乙方按照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并办结房屋注销登记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三期收回补偿费,付款金额为收回补偿费总额的30%,即人民币万元;

(四)自甲方占有收回地块之日起2个月内,若无任何遗留问题,在期满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回补偿费尾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0日内,乙方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1、完成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一)、(二)、(三)项中现有瑕疵及付款前应负责处理的事项。

2、将收回地块上所有乙方的人员及可以移动拆卸的设施、设备、物品从收回地块的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中全部腾退、搬迁完毕,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且不得为任何第三人占有。

3、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前,除保留移交的绿化等之外,自行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收回地块内所有的建(构)筑物,并完成清运渣土、平整场地,按宗地图界址点修建高2.8m、厚0.24m围墙等工作,地上房屋全部拆除后应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注销相关资料。建(构)筑物拆除的残值归乙方所有,拆除、清运渣土、平整场地、修建围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乙方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的,与甲方无涉,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将收回地块上所涉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设施办结报停、报拆或报迁工作,自行清结相关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提供报停、报拆或报迁工作完毕及清结所有费用的全部资料和票据凭证。

5、将收回地块上所涉房屋的建筑图纸和收回地块所涉地下管网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6、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约定移交甲方占有的期限届满之日止,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对收回地块范围内经营性用房的租赁权利,并因此承担出租人相应的义务。

(二)协助甲方办理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手续,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在收回地块权利出现瑕疵时,依本协议书的约定限期予以消除;

(四)在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之前,负责收回地块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在收回地块交付甲方占有之前,负责收回地块上的绿化、空中高压走廊及其附属电线杆、人防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一)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土地收回补偿费(含定金);

(二)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接收并占有收回地块,并与乙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三)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在乙方的协助下,办结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法律手续。

第六章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突发)事件,但是,第三人的行为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书协商终止本协议书;若乙方已经收取甲方支付的定金,该费用不以定金罚则处理,由乙方将定金(不计利息)返还给甲方即可;若乙方已经收取甲方支付的收回补偿费,则由乙方将其收取的收回补偿费本金返还给甲方;若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恢复原状并再次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涉及相关规费的,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若因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协议书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收回补偿费(含定金)。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收回补偿费(含定金),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付款超过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收回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同时,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收回补偿费的,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收回地块。

由于乙方未按时交付收回地块而致使甲方延期占有收回地块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本协议书约定的收回补偿费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延期交付收回地块超过三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收受的土地收回补偿费的其他部分。

同时,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二条守约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解除本协议书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中若甲方违约,则应返还乙方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乙方已交付的收回地块,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按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向乙方偿付赔偿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除已支付的定金和应扣除的赔偿金以外的其他收回补偿费(即扣除约定定金和赔偿金之后的土地收回补偿费的剩余部分费用);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并退还已经收取的土地收回补偿费,同时乙方应按土地收回补偿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向乙方返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乙方已交付的收回地块。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违约,其违约金和约定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守约方按本协议书约定解除本协议书的,若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收回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之前,若因乙方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收回地块以及收回地块地上建筑物权利瑕疵事件发生,虽经乙方全力消除但未能全部消除时,甲方有权依据有效法律文件或乙方作为第三人应付到期合法债务的法律文件,代为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以消除收回地块权利的瑕疵,由此产生及承担的费用,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并书面通知乙方后从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完毕的收回补偿费中扣除抵消,对此应当视同甲方已经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给付义务。

但是,若因消除收回地块权利瑕疵所代为乙方支付的费用超出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完毕的收回补偿费,其超出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一方如变更本协议书记载的通讯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相关责任应由未通知变更的一方承担。

另一方在履约中依据原通讯地址而进行通知的,视同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书条款内容系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和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书双方均完全、充分理解了各条款的含义,不存在任何一方将格式条款提供给对方并强制要求对方签订或限制对方确定、修改、更正的情形,任何一方均有权且已经充分行使了缔约条款的确定、选择、修改、更正等缔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的附件及附图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且本协议书报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留存贰份。

甲方: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党员大会,通过表彰先进、重温入党诗词和讲党课的方式纪念党的生日,很有意义。

刚才,我们为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颁发了证书。随后,我带领全体同志面向党旗高举右拳,进行了庄严宣誓,重温了入党誓词。在这里,对被表彰的x个先进党支部、x名优秀共产党员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你们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也希望我们每名宣誓的同志,能牢记入党誓词,始终对党忠诚、努力工作,见贤思齐、忠诚履职。

同志们,再过几天就是我们党成立99岁生日了。水打山崖,风过林海,白云苍狗、桑海桑田。如今的中国共产党,已经从最初只有57名党员的“小党”成为今天拥有9000多万党员、460多万个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党”。回顾我党近一个世纪的奋斗历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面对革命战争的枪林弹雨,浴血奋战、视死如归;面对建设年代的艰难局面,艰苦创业、无私奉献;面对改革开放的各种挑战,不畏艰险、勇敢担当。正是因为先辈们恪守初心、拼搏奋进,才迎来了党和国家今天的光明前景。在感悟历史变迁的同时,我也经常在思考,作为党办的一员,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我们该如何体悟党的初心,践行初心,奏出出属于我们的时代乐章?

下面,我就围绕“感悟初心找差距、践行使命勇担当”这一主题,和大家作一交流。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体悟习总书记坚守初心的使命情怀,谈谈共产党员的初心是什么;二是对照总书记,找一找我们的差距在哪里;三是谈一谈我们该如何践行初心和使命。

在前段时间的党日活动中,我们选出央视早前制作的系列微视频《初心》,组织大家再次进行了观看。视频再现了总书记在陕北梁家河、河北正定、福建宁德工作和生活的片段,为我们讲述了党的领袖、全党的核心xxx青年时代、从政之初的奋斗故事。很多同志在机关内部网上留言跟帖,说看了视频很受感动、深受教育。十几分钟的视频,为什么能够产生如此触动人心的力量?除了真挚的情感、淳朴的话语外,归根结底,还在于视频中的一字一句、一言一行、一事一策,都生动体现了习总书记坚定执着的革命信仰、不畏艰难的担当精神、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心系天下的为民情怀,深刻反映了习总书记的真挚初心。我们作为共产党员、作为机关的一员,一定要带着忠诚、带着信仰、带着感情去体悟这份初心、感悟这种力量。

(一)悉心体悟习总书记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初心。习总书记出生在一个红色革命家庭,从小就受到很严格的革命传统教育,父母都是一生追求真理、追随党的老革命、老前辈。在这种浓郁的革命氛围熏陶下,总书记对党有着天然的崇敬感和亲近感,从小就充满着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充满着“革命理想高于天”的豪迈情怀。15岁时,总书记下乡插队,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梁家河一呆就是7年。这期间,因为背负“黑帮子弟”的政治诬蔑,入团、入党几经周折,先后写了8份入团申请书、10份入党申请书。但无论遭遇何种挫折,总书记始终没有对党产生过丝毫的怀疑和动摇,依然踏踏实实劳动、扎扎实实工作、认认真真读书学习。习总书记曾经回忆,那时候经过一天的劳动身体已经非常疲劳了,但晚上依然坚持读书,一读就是一整晚,鼻孔都被煤油灯熏黑了。由于理想信念坚定、工作实绩突出,总书记最终不但光荣入党,还担任了梁家河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带领村民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片生机。

正是凭着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初心,凭着对共产主义信仰信念的执着追求,在担任党的总书记后,xxx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提出一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领导全党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打开了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局面,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二)悉心体悟习总书记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习总书记曾说:“在我的一生中,对我帮助最大的,一是革命老前辈,一是我那陕北的乡亲们。”7年农村生活、7年甘苦与共,习总书记和陕北的乡亲们结下了深厚情谊,也使他从小就对农村、农民和脚下的热土有着切身的了解和感悟。1982年3月,习总书记到正定工作。在那里,总书记考虑最多的就是如何让正定人民尽快富起来。两年多的时间里,一方面把念好“人才经”作为改变贫穷落后的重要抓手,主持出台《招贤纳士九条规定》,亲自邀请包括华罗庚在内的53名全国知名专家担任经济顾问;另一方面提出走“半城郊型”经济发展之路的战略,依托石家庄带动正定步入发展快车道。两年后,总书记兑现了自己的诺言,正定人均收入上升到373元,彻底摘掉了“高产穷县”的帽子。

多年来,习总书记始终坚守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从未改变。担任党的总书记后,鲜明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论是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严肃政治承诺,提出“精准扶贫”战略,实现每年减少1000万贫困人口的历史壮举;还是面对老乡提问你是谁的时候回答,我是人民的勤务员;或是面对意大利众议长菲科的问题时谈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或是在新冠肺炎袭来时,坚持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亲自指挥部署疫情阻击战,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阻击疫情;或是在当前经济发展受到疫情等多因素冲击时,立足实际不设经济增长目标,而是把“保民生、保就业”作为当前主要任务,都是总书记把人民福祉高高举过头顶的生动写照。

(三)悉心体悟习总书记惩腐除弊的初心。回顾习总书记致力反腐的初心之源,还要从1988年担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说起。上世纪80年代末,宁德地区干部违规建房之风盛行,而且人数之多、面积之大、标准之高,令人触目惊心,当地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反映十分强烈。习总书记到任不久就发现了这一严重问题,并下决心把查处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房作为惩治腐败的突破口亲自来抓,并在干部大会上郑重地讲:“你当官不要想发财,发财不要在这里当官,熊掌和鱼不可兼得”。当时有的干部心中犹豫,认为清房问题牵涉面大、难以推动。针对这些情况,总书记明确表态,“宁肯得罪领导干部两三千人,也不能得罪三百万宁德人民群众”,并要求纪委“紧紧盯住400多名处级干部”。最终,清房工作迅速推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共查处了7392名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房,其中县级以上干部242名,彻底解决了这一陈疴痼疾,赢得老百姓一片叫好。

担任党的总书记后,总书记始终坚守惩腐除弊的初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展开了前所未有的正风肃纪、惩贪治腐行动,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回顾习总书记40多年的奋斗历程,从下乡知青、大队党支部书记、县委书记、地委书记、省委书记一步步成长为党的总书记,每一层级都脚踏实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每个时期、每个阶段、每个岗位都闪耀着共产党人的初心光芒。这也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不忘初心,才能把准航向、不惧风浪,抵达理想的彼岸;只有坚守初心,才能百折不挠、攻坚克难,取得事业的成功。习总书记对初心的坚守,体现在他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以上只列举了其中3点供大家思考。总之,我们要在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悉心体悟、深刻感受领袖的革命情怀、赤子之心和人格魅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刚才,我们从三个方面简要感悟了习总书记的初心和情怀。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对照领袖的情怀使命,对照党员“初心”这一面镜子,问一问、找一找、看一看自己的差距在哪里呢?

(一)问一问我们对党的信念是否坚定?《人民的民义》这部电视剧大家都看过,有两个角色我至今印象深刻。一个是侯勇饰演的国家某部委的项目处处长赵德汉。他住在普通的居民楼,骑着自行车上下班,晚餐就是一碗炸酱面,在接受反贪局调查时,信誓旦旦、大义凌然说,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怎么能够以权谋私?而当近2亿元贪污赃款被查获,又瘫软在地,痛哭流涕,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从小穷怕了,所以贪了一冰箱、一床、一墙的人民币。还有一个是剧中京州市光明区区长孙连城,他的名言是“无私者无畏”,言外之意是自己不贪也不占,即使庸庸碌碌也没什么好怕的。他不想升迁,也不想贪腐,一心观测天文,自诩胸怀宇宙。这两个角色,一个以权谋私到巅峰,一个庸政懒政到极致,根本原因是忘记了自己的党员的身份,丢失了对党的信念,忘记了自己的入党誓词。

请大家对照这两个角色想一想,自己的脑中是否有以下的思想苗头和行为呢?看到一些朋友经商炒股、豪车名表、灯红酒绿,而自己通宵加班、默默奉献,却只能挣死工资的时候,心里有没有感到不平衡;得知同龄人进步发展比较快,自己相对落后甚至原地踏步的时候,有没有干劲不足,工作中开始搞“差不多”主义?这些都是信念还不够坚定的表现。共产党员,从来追求的都不是大富大贵、升官发财。共产党员的初心,为民族谋复兴,是为人民谋幸福,这个信念,容不得一丁点动摇。党的十八以来,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坚定政治信念,只有这样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与考验,才能做到思想不松懈、斗志不衰退、作风不涣散。我们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注重党性锤炼,坚定政治信念,只有这样,才能“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才能面对责任不含糊、面对诱惑不心跳,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顶得上。

(二)问一问我们为民服务是否真诚尽力?这里我想举一举“奇葩证明”和“垃圾车送肉”的事情。这两则新闻有的同志应该不陌生。“奇葩证明”已经屡见不鲜,《人民日报》报道过一则新闻,陈先生一家准备出国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他就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但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但陈先生已经落户北京,老家江西的户口簿上只有他母亲的名字,早已没有了他的信息。更奇葩的是,陈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元,就不用再证明了。还有南宁一位黄先生要办理公积金,因为符合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但问题来了,公积金部门要求出具派出所的父子关系证明,派出所表示开不了。这种证明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的奇葩证明,有时候确实让人费解。我感到这背后,是所谓的权力站在第一位、刷存在感、刁难普通人。“垃圾车送肉”发生在年初疫情期间的武汉,大家应该也有所了解,一社区安排垃圾车给居民送肉,社区工作人员起初没当回事,觉的有塑料袋包裹着,不论用什么车,把肉送到了就行。直到居民愤怒问,这种肉你会吃吗?才赶忙说工作失误。本来疫情期间给封闭的居民送平价肉是好事,可就是因为方法不当,好事成了坏事,还浪费了防疫物资,牵扯了大家精力,产生了舆情。这两件事从根子上分析,都是没有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大事来马上办、认真办、尽心办。

我们在座的同志也来想一想,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类似的倾向呢?领导交待的事情不用催就抓紧办,群众的事情、基层的事情,拿过来先看一看,再放一放,不催就没有回音;领导咨询政策规定,第一时间全面梳理,详细介绍;基层咨询政策、询问事项,就觉的烦,一句不归我管或不知道就给打发了。大家一定要树立“人民第一”的观念,要坚持把人民的事情、基层的事情摆在重要位置,我送大家一句话,基层无小事,事事连民心。

(三)问一问我们遵守党的纪律是否严格?俗话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这里我梳理了一些违反党的纪律较为典型的几个方面,大家不妨对照看一看。一是违反政治纪律方面。妄议党的方针政策,发牢骚、说怪话;对网上散布的反党言论不加分辨、听之任之,甚至私下进行传播扩散等。二是违反组织纪律方面。拒不执行或变相执行组织做出的决定;擅自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三是违反廉洁纪律面。向领导或者其配偶、子女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反规定从事盈利活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四是违反群众纪律方面。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慵懒无为、效率低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等。

去年3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其中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前段时间,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制定下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若干规定(试行)》,从6个方面对党员工作时间之外的言行做出了约束,划出了红线底线。我们都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作为机关的同志,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理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大家要认真对照反思,在遵守各项制度规定、纪律规矩方面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要有担当,更要有作为。习总书记指出,昨天的成功并不代表着今后能够永远成功,过去的辉煌并不意味着未来可以永远辉煌,并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精辟论述。全体同志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无旁鹜尽职责、一心一意干工作,向时代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借此机会,我提四点希望:

(一)扣好对党忠诚的扣子,立志做大事而不立志做大官。什么是忠诚?诸葛亮有一句名言:“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故良将守之,志立而名扬。”意思是说忠诚和人的关系就像鱼和水,鱼离开水会死,而人没有忠诚则很危险,只有坚守住忠诚,才能成就事业、立志扬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忠诚应是“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的爱国情怀;应是“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不悔选择;应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追求。而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彰显了一种崇高,那就是忠诚。一要正念坚固有信仰,坚定方向不迷航。《汉书.董仲舒传》曰: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意思是说,做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匡扶正义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一心为公,不计私利!这正是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习主席曾强调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大多都能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找到根源。现实反复告诫我们,任何人对腐败都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职务高并不代表觉悟高,党龄长并不等于党性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真正解决好为什么当官、靠什么当官、怎样当官的问题。相反一个人仅仅只是为了想当官,将来有地位,可以呼风唤雨,那么对待工作的激情总只能保持一阵子,整天假惺惺的逼迫自己去做自己很不情愿做的事情,遇事就贪功诿过、推卸责任,只要有机会,就开始打自己的小算盘,如何从中捞到好处。像这种做事的心态是很累的,短时间还好,如果长时间是很憋屈的,或许把身体累坏,患疾病;或许把名声败坏,进监狱。既然自己没有对党的无限忠诚,没有对事业、岗位的高度责任感,何必去当官,何必把自己累垮呢?二要净水无波重事业,夙夜在公不松懈。松懈是一种不良情绪,心理学甚至把它纳入“亚健康”之列,这种心理直接影响我们的事业心。我在《青年文摘》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世间人对待工作有三种态度。一种是把工作当包袱,一想到工作就不高兴;一种是把工作当谋生手段,被迫地干,不推不动;一种是把工作当事业干,在工作中体会收获和快乐。从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我们现在把工作当事业干的同志少了。有的履职不尽心、在岗不出力;有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有的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工作的开展,而且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我们必须加以重视坚决克服和纠正。松懈之心究其根源,说到底还是一个“私”字。一个人如果心存私念,不愿为公,是不可能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任何一个人的成功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就的,每一个人成功的背后都不知流下了多少汗水。这些成绩的取得,绝不是仅仅能凭运气获得的,如果他内心没有一种信念作支撑、没有一种“静气”做涵养,我可以断言他绝对走不到今天。三要岿然不动心坦然,淡泊名利意志坚。古人讲: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思不达。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淡泊名利,自觉做到不求官位高,但求贡献大。我们每个人都各管一摊事,虽然岗位不太显眼,但说实话权力也不小。组织上把我们摆在什么位置上,我们就要在哪个岗位上尽心尽力,发光发热。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多想想组织的培养,多找找自己的差距,这样就会多一些平和,少一些牢骚和埋怨。要选准“比”的参照系,解决好“和谁比”“比什么”“如何比”的问题,与革命先烈比贡献,就会在精神上知短;与困难群众比生活,就会在物质上知足;与先进典型比作为,就会在工作上知低。董必武同志有句名言,他常说:“我就是一块补丁,党把我补在哪里,我就在哪里起一点作用。”我们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这种“补丁”精神,党叫干啥就干啥,力戒自我设计,切勿醉心于晋升的路线图,对当干部有限、干事业无限这个朴素的道理理解透彻,多想想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多为组织分担一些忧愁,时时保持知足常乐的心境。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崇高追求,把党赋予的工作任务完成好、落实好。

(二)敢挑攻坚克难的担子,甘入苦海而不拈轻怕重。党员干部要挑起千钧重担、干出一番事业,学历阅历固然重要、理想激情不可或缺、干劲闯劲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有了事业心责任心,就不会一遇到困难打退堂鼓、一遇到挫折就意志消沉、一遇到压力就寝食难安。一要勤奋学习,提升素质。有效履行责任使命,需要有过硬的能力素质作支撑;而提高能力素质,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加强学习,学习是立身之本、成事之基,更是强能之源、为政之要。现代社会,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放弃学习就会“透支”知识而被淘汰,就等于放弃了进步。从社会学角度讲,岗位就是一个人的“饭碗”,没有了岗位就等于丢掉了“饭碗”。前几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句话很好的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我们必须常怀“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危机感,认真按照岗位必需、任务急需的要求,自觉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岗位实践是最好的课堂,每项工作都是我们最好的老师,我们不仅要向领导、向同事学,也要在工作岗位向实践学,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国学大师王国维讲,古今成大事者、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其一是耐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寂寞,其二是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韧劲,其三是坚守“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毅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认真领悟王国维讲的“三种境界”,切实在学习上做到“三化”,即工作学习化,工作之余挤时间勤学,结合任务深学;休闲学习化,把每年110多个双休日、节假日抓住,苦学实学;生活学习化,把学习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当“一日三餐”来享用,当一种乐趣来享受。二要锐意进取,有所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就是要在共性要求与单位实际结合上下功夫,它是衡量一个人能力强弱、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也是检验工作作风是否优良的重要尺度。现在社会上流传一句话,就是“让习惯符合标准,让标准成为习惯”,这是对锐意创新的一种很好的诠释。把简单的事情做得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得不平凡,把反复的事情做的不反复,这是一种本事同时也是一种人格品质。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要强化这种锐意创新意识,确保本职工作出彩出色出众,力争让自己所干的每一件事都成为精品。三要甘于奉献,勇于攻坚。作为党员干部,应自觉把奉献当义务尽,作为一种境界来追求。现在工作节奏快、标准要求高、加班加点多,一些同志看到别人休息娱乐,自己仍在加班加点,有种吃亏感,总觉得比别人干得多。其实,“得”与“失”是辩证统一的,有所失才能有所得。“失”在小处,往往可以“得”在大处。加班奉献确实辛苦,但牺牲的只是眼前休闲时间,得到的却是长久的能力素质提升。从机关看,有的干部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对本职业务精通,但他们现在的能力素质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天生就有的,这是加班熬出来的、工作干出来的、任务压出来的、困难逼出来的。有句话说得好:不怕你不努力,就怕比你优秀的人更加努力。有“板凳宁坐十年冷”的吃苦奉献韧劲,就会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成长进步喜悦。

(三)走好干事创业的路子,勇于担当而不推三阻四。大多数人都希能够给予自己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展示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把这种意愿变成现实,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担当。其实成功的路上并不拥堵,之所以没有成功,就是因为坚持以下3个方面的人太少了。一要受得了委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造就一个人才需要一个过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我们每名同志在成长道路上所犯的错误,我们理应宽容,但是宽容不代表就要纵容,如果犯错得不到及时纠正,思想将停滞不前,或将小错酿成大错,最终或许会悔恨终身。所以,能够面对面得到别人的批评,实属不易。我们受到的批评多,一方面说明自身做的事多,锻炼的多,提升能力的机会也较多;另一方面说明自身能力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值得培养。为此,我们要正确对待批评,诚恳接受批评,体会理解领导批评自己的初衷,深刻反思,及时改正,即使有些批评不够准确,也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去对待,这样我们才能在“批评声”中不断走向成功。哪怕我们在工作单位中确确实实是受到了委屈,那又何妨呢?我们也要正确面对委屈,事实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受委屈的过程也是我们锻炼成长的过程。工作中受到了委屈,要善于自我疏解,切不可自暴自弃,带着负面情绪影响正常工作。用辩证的思维和开放、包容、淡定的心态,去看待和接纳委屈,这样会体现人的胸襟;审察自身不足,反思工作瑕疵,总结有益经验,这样会反映人的智慧;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出色、更优秀,用干成事来化不理解为理解,这样会展示人的作为。二要担得起责任。责任是什么?通俗来讲就是付出,背后是无私无畏的境界,实质是奉献精神。自古以来,凡是成就一番事业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待工作有着高度的责任感,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把该负的责任负好,不仅认真履行责任,还勇于承担责任。我们往往看到很多人成功,却忽视了他们背后不为人知的辛酸。他们的成功或许有许多运气因素,但是绝对不可能他们总是靠运气。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责任感是成就个人事业必不可少的内在源泉,可以说一个人的责任感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我们要想干得好、成长快、出实绩,就要牢记责任二字,义无反顾扛起肩头重任。然而工作中,时常会有个别人心高气傲,面对上级交办的一些细小而琐碎的事情,就产生“跑龙套”之感,觉得自己是一名干部,怎么做这么鸡毛蒜皮的事情?假如把领导的位置让给自己做,一样会做得很好,甚至比领导做得更好,结果是这样吗?这种不安心做事的心态,只会让他粗心大意,导致错漏百出,反而始终成为不了领导。“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做大事就是将事情细化成每一件小事而做好,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杂事,恰恰是做成大事、难事的阶梯。我们要想成为人才,就要甘心做小事,把简单的工作做出新、出色、出彩。我们上学期间,每一次到了考试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如坐针毡、如履薄冰、寝食难安、全力以赴。可是今天在单位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有多少人真正能够做到如坐针毡、如履薄冰、寝食难安、全力以赴了?为什么我们没有把它当作考场?有人说这是一个工作单位,考场会影响我一生的命运,可是,我们就没有想到职场会同样影响你更大、更久、更长的一生命运吗?人生处处是考场,人生事事是考题,是不是?如果我们把单位当作一个考场,把每一件工作当成考题,每一道题就是每一件事,每一道题就是一份工作,每一道题就是一份技能,每一道题就是我们需要去完成的任务,它比我们考试中任何一道题更重要,题目做对了,最多拿到的是一张文凭,而事做对了,我们得到的是信任、是能力,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三要解决得了问题。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为突发的事情经常会有。当我们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不去考虑先该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而是直接把问题转嫁给领导,让领导来想办法如何去解决,那么单位还需要我们干嘛?是不是只需要一个领导就够了?我们都知道,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一个先进的政党,总是在众声喧哗中听清时代的声音,解决时代提出的问题。而一名合格的机关干部,更要具有深厚的问题意识,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探索中提出问题,以责任担当研究问题,以聪明才智回答问题,以实干精神推动问题的解决。同志们要敢于正视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升思维层次、锻炼意志品质,丰富工作方法,推动机关建设迈上一个台阶。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三

经过上学期将近半年的学习、生活的磨合过程,初一(2)班已经基本上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班集体,锻炼出了一支敢管、能管班务的班干部队伍,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无私奉献、刻苦钻研精神的优秀学生代表,整个集体呈现出一种团结向上、严肃活泼相结合的良好风貌。

但是,在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中,班上一度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如部分干部自由散漫,严以律人却宽以待己,为个人利益拉帮结派,导致班上局面一度失控的状态。另外,由于学生的自控能力、自学能力较差,在班级“一帮二”活动中出现了“三人讲话小组”等消极现象,“帮”的效果不大,“扯”的效果却在最后的期末考试成绩中格外引人注目,导致优生在年级的排名中全面溃败,滞后生的进步抵消不了先进生的负面影响,以致班级在年级中排名的下滑。

总结过去的得与失,才能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针对以上种种,本着“全面发展学生,发展学生全面”的想法,本学期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班级管理。

一、队伍建设

针对上学期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本学期打算采用“组长分权制”和“竞选轮岗制”两项措施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辅助班主任和各科老师管理班级事务,为学生营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所谓“组长分权制”,就是在班上按座位设置三个大组长,全面行使班级主要干部的权利,全面开展该组的各项常规工作,班委会成员在班级管理中主要行使监督检查权,这样可以使班干部从具体的班级管理事务中脱身出来,投身于学习中,“一个好汉三个帮”,三个组长总比一个专职干部要从容得多。

大组长的具体职责:作业 收发的监管,清洁卫生任务的布置与检查,课堂纪律的管理、监督等。享受的权利有:大组成员座位的编排,小组长的任免,对组员的奖惩(以劳动为主要手段),优先考虑学期德育考核评优、入团,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等。

“分权制”改变的是干部的职责与权利,不变的是干部的威信,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不折不扣地支持干部的管理,所以学要服从管理,有委屈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向上申诉,不能顶撞干部,挑战班干部的权威。

所谓“竞选轮岗制”,就是学生如果对干部不满人数超过一半,即可通过班委会罢免干部,此其一;其二,大组长任期为一个月,任满要通过竞选参加下一轮选举,这样使组内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参与组内事务管理;其三,为了保持班级管理的稳定,班委会的“八大”(班长、副班长,学习,劳动,生活,体育,文娱宣传,安全)的任期为一个学期,如非必要,不要轻易更换。

二、制度建设

为了便于常规管理和学期总结,形成稳定的班级管理局面,特建立班务日志记载制度,进一步完善班级管理制度。班上装订一本《班务日志》,由班委会负责记载每天的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做好每天的量化管理(评分细则见《初一2班班规细则》),每天晚自习前交班主任审阅,及时了解当天发生的情况,做好工作安排。

三、继续营造学习氛围,改进“一帮二”制度,完善“对手赛”。

良好的班风与学风,是对学生最好的回报。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将对以往的学习制度进行改善。

“一帮二”制度原本是在班上执行的互帮互学制度,一个优生带两个差生,由此排定学生座位,大考(指期中、期末考试,下同)之后评选“进步巨大小组”,即三个组员均有进步便可获此荣誉。结果却事与愿违,全班21个小组只有一个小组达到要求。本学期由于座位编排权下放到大组长,所以组员成了不定系数,那么,原先的“一帮二”将不再沿用同座位的三人小组,班上前十名自选两名帮助对象,三人互助前进。其他学生可以自组三人团体成立互助小组,大考过后根据情况进行设奖,三人均有进步,从班费中拨资金每人奖励五元。

完善“对手赛”。上学期根据学校要求,实行了“对手赛”,因为准备仓促,未及细细规划,只以上期中考试成绩为基础,以期末考试总分成绩为依据,自定对手挑战或应战。学生也是初次尝试,有的人连自己在年级中的地位都不太清楚,有的对手是临时指定,有的还以自己为对手,所以对手赛也就流于了形式。本学期将在奖励挑战成功者之后,进一步完善“对手赛”。把对手赛落实到每个学科、每次单元检测中去,学生根据自己的学生特长分别寻找对手,一旦结对,各自准备一份相同的奖品(以训练本、练习本为主),以考试成绩为依据,以老师为裁判进行赛后奖励,以便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一轮的竞赛中去。

通过以上举措,在班上形成一种比学赶帮的学习氛围。

四、德育工作根据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以情感教育为中心开展工作, 开展“五种教育”,以活动为载体突出情感教育的特色。

⑴、规则教育:以《七年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重点抓好“养成道德习惯”的教育。

⑵、感恩教育:以母亲节、父亲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教师节等节假日为教育契机,对全体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⑶、礼仪教育:注重培养有教养、知礼仪的人。

⑷、诚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从小立志作讲诚信、讲道德的人。

⑸、成才教育:本学期把成才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让学生敢于立大志,追求卓越,追求成功;懂得只要我努力,也许明天的北大、清华学子就是我。

具体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展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班级环境活动。

2、开学典礼。

3、开好第一周班会;办好第一期黑板报;举行好第一次升旗仪式;调整、组建好班委会;制定好班级新学期计划。

4、完成。

三月份:

1、学习《守则》和《规范》,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2、礼仪教育和感恩教育。

3、礼仪教育和感恩教育的主题班会和主题专刊。

4、表彰上学期各类先进,小结上学期表彰活动小组。

四月份:

1、开展“成才教育”活动。

2、期中考试动员。

五月份:

1、结合“五四”运动,开展以国歌为主题的歌咏比赛。

2、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告别十四岁、心系共青团系列教育活动。

六月份:

1、期末考试动员。

4、德育等级考核:评先进工作,班级学生档案填写工作。

七月份:

1、散学式。

2、暑假创新活动安排,安全教育工作。

3、交流德育科研成果。

4、组织快乐家访。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四

合同编号:

本《融资租赁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出租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出租人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领有_________市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承租人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领有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双方同意,承租人向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清单》所列示的租赁物,出租人受让该租赁物后,将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期内或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进行回购。

4.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已就签订本合同获得必要批准及所有授权。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释义

1.1.1本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1.2租赁物:指本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标的物。租赁物的详细类别、规格、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物清单》。

1.1.3租赁或回租: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编号为_________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承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给出租人,再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或回租的融资租赁模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

1.1.4买价:指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所应支付的价格。

1.1.5租赁物原购买文件:指承租人保管和持有的与确认和行使租赁物权利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租赁物购买发票、承租人向供货人购买价款支付凭证等。

1.1.6交付:指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买价、将租赁物出租至承租人,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的行为。

1.1.7起租日: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当日。

1.1.8工作日:指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以外的日期。

1.1.9年: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自起租日开始往后每一对应月对应日的年度。

1.1.10法律:指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法律文件以及原机关对其所颁布或制定的法律文件作出的任何修改或变更。

1.1.11租赁期间:指承租人对租赁物实施占有、使用的期限。

1.2解释

本合同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影响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

第二条租赁物

2.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式融资租赁,由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将其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但已经由承租人出租的租赁物转让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回租式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出卖人和承租人均为承租人,附件一《租赁物清单》中列明的租赁物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2出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后,出租人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所有权的,承租人应先办理登记手续,出租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登记部门出具的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出租人取得所有权的日期。

如因国家政策或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所有权有瑕疵的,出租人有权决定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亦可要求终止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等,承租人应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租金、名义货价等应收款,已支付的租金和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

2.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为出租人依承租人要求,从承租人处买入的价值人民币元的设备。

2.4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一致同意并约定,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回租给承租人使用。

2.5租赁物的详细类别、规格、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物清单》,《租赁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6租赁物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购买,且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唯一目的即为租赁给承租人或再转租他人使用,故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价值认定、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等承担全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件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条租赁物的购买

3.1承租人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并于支付转让款之时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

3.2承租人保证其转让的租赁物与承租的租赁物在质量、数量、规格等各项指标是一致的,出租人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3出租人应于本合同生效、并满足相关约定之日,将租赁物全额买价划付至承租人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3.4买价支付日期以价款实际到达承租人账户日期为准。

3.5具体的约定详见有关《设备资产出让协议》。

第四条交付、验收和责任限制

4.1双方确认:租赁物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承租人确认租赁物在本《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已由承租人实际占有,并且该等占有至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买价时仍呈持续状态,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不需要履行实际的租赁物转移交付行为。出租人不对交付迟延或不能实现交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费用、责任包括预期收益损失承担责任。

4.2由于本项租赁为承租人回租,在出租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承租人将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付讫时,即视为承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

4.3如果认为需要,出租人可以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有关租赁物进行营运的前提下于交付日前对有关租赁物进行查验,并由双方共同签署查验的有关确认书。

4.4承租人应确保其将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时,对租赁物享有真实有效的所有权,在整个租赁期间直到承租人依本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之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不会因承租人的原因被他人提出异议,租赁物不会因承租人的原因被查封、扣押等,否则,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六条“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之16.2.2项约定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4.5承租人签署验收证明书并将其交付给出租人即确切证明:有关租赁物是“照现状”交付的,承租人并已检验有关租赁物,其对制造商或卖方就有关租赁物提供的保证满意,其已无条件地接受有关租赁物在本协议项下的租赁,以及有关租赁物于交付日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在各个方面令承租人满意。

4.6承租人同意,与租赁物的进口、交付、使用或移动有关的任何及一切运输收费,以及任何及一切税款、关税和任何其他收费,由承租人独自承担。

4.7在承租人遵守本协议和其他有关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出租人将不做出任何妨碍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占用和使用有关租赁物的事情。

第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5.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转让、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出租的,应将最终用户的名称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并且告知最终用户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事实。

5.2在承租人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除出租人外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置租赁物。承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的,租赁物由最终用户占有、使用,但是不影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5.3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人应提供一切方便。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加拆任何零部件或改变使用地点。如承租人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而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承租人无权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5.4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进行质押,也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及时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租赁期间

6.1租赁期间为个月,自起租日起连续计算,即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将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付讫的当日,即出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付讫购买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之日。自起租日起计算租赁租金。

6.3起租日为确定的不可更改的日期,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

6.4在第6.1条所列的租赁期内,除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租金

7.1租赁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7.2起租的租赁物每期租金计算公式为: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_每期租金所含租息=×期租息率每期租金所含本金=每期租金-每期租金含租息

7.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中国政府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增加税种、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则租赁利率亦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幅度等于由于税务政策的变更导致出租人基于本合同而应承担的税务负担的变动幅度,以保证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收入和成本维持不变。

7.4承租人同意按出租人编制的附表二所列明的租金等款项的数额和支付日期履行。

7.5租赁期内采用预付方式支付租金,每期租金应于当期租金期开始两个工作日前支付,出租方应于每个租金期开始十个工作日前向承租方发出该租金期的收付款通知单,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租金支付表》。

7.6承租人应根据《租金支付表》所列示的金额和支付时间,在支付时间的前两个工作日前将租金划付至出租人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7.7如租金支付日遇法定节假日,则租金支付日提前至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

7.8如乙方出现延迟支付租金,则其后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款项,出租人有权先扣收违约金、赔偿金,再按租金到期的先后顺序依次扣收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直至足额及时支付到期的租金。

第八条保证金

8.1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前,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也可以由出租人在支付租赁物转让款时扣收,出租人应出具相应的手续。

8.2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及时清偿。

8.3承租人缴存的保证金应占本合同项下承租人支付租金本金金额的5%。

8.4本协议签订后一日内,承租人必须将保证金交付专门账户,由双方共同占有保管,其保证金账户: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

8.5本协议项下保证金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8.6保证金存管期限按下列约定执行:本保证金为活期保证金,保证金存管至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第九条索赔及赔偿

9.1承租人确认需自行对租赁物的质量、性能及服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

9.2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内,一旦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服务缺陷而导致损失的,首先由承租人直接向租赁物厂商等责任方索赔;如租赁物厂商等以租赁物所有权转移为由提出异议,或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索赔,由出租人索赔,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

9.3双方约定,在出租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对租赁物厂商等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

9.4索赔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继续履行,不论索赔结果如何,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人及时足额支付租金。

9.5承租人在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如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使出租人遭受任何损失,则承租人应于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部赔偿。此损失包括损失本身及有关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政府规费、律师费等。

第十条保险

10.1承租人应在出租人付款前,向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不低于租赁本金金额_________%的比例对租赁物投保财产一切险、机械损坏险及通常应投保的其他险种,并承担全部投保费用。

10.2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10.3如承租人未按时投保或续保,出租人获悉或发现后,有权及时通知承租人并要求承租人投保。情况紧急时,出租人可代为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自该费用发生之日起至承租人偿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

10.4如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时,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立即付清所有租金及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其他款项。

10.5租赁物的保险须以出租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由出租人在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买价时予以指定。投保期限至租赁期满后三个月,一切保险费用和支出均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保险合同及保险单原件交由出租人保管。

10.6租赁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和保险公司并以出租人的名义办理索赔事宜,出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10.7保险赔偿金由出租人收取。

10.8对于保险赔偿未能弥补的损失部分,由承租人在保险责任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赔付给出租人。

该赔款不计入租金。

10.9保险赔偿金的延迟给付并不能构成承租人向出租人延迟给付的理由,承租人更不能将保险索赔权冲抵其应付出租人的任何款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保管、维修和税费

11.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附件一所列租赁物的安装、使用地点;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不得改动租赁物的外形、结构。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出租人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承租人应提供检查所需便利条件。

11.2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

11.3租赁物在安装、使用和保管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款、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11.4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租赁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处理

12.1租赁物在交付给承租人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12.2租赁物发生损坏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自费将租赁物修复至完全正常使用的状态。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约定处理。

12.3如租赁物灭失或者毁损至无法恢复原状的程度时,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应立即付清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约定处理。

12.4如果有关租赁物发生承租人认为可以修复的任何损坏,承租人应迅速修理有关租赁物,并将其根据本协议购买的保险就上述损坏所收到的任何款项用于支付承租人修复上述损坏的费用。在修复期间,不影响承租人有义务及时足额支付修复期间的租金。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13.1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采取留购方式处理,即承租人在支付全部租金及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名义货价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当时的现状出卖给承租人。

13.2名义货价应与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13.3全部租金和名义货价按约定付清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了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的书面声明后,即视作出租人履行了租赁物交付义务。在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时,出租人不对租赁物当时的状态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提前终止合同及解除合同

14.1在租赁期间内,除非出现本合同约定终止事由或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提前终止权,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14.2承租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于向出租人发出该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付清下述全部款项:

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全部租金;

对未归还的租赁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租赁利息,对未还的贷款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计收复利,以及出租人因本合同提前终止造成的一切损失;

租赁物的名义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出租人收到全部上述款项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14.3合同解除

14.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承租人逾期60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或其他款项;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15.2.4条的约定;

经营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连续四个季度营业利润亏损的;

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

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出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到期债务未能偿还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解除其与承租人的合同的;

承租人或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卷入或即将卷入刑事案件或其他法律纠纷的;

出租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承租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违反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侵犯出租人租赁物所有权的;

违反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承租人未向最终用户履行通知义务的;

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抵押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承租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破产、破产;

本租赁项目的相关方拒绝履行其保证、抵押、质押、回购、代偿等义务的;

承租人或本租赁项目的相关方在办理过户登记、保证、抵押、质押等手续时存在瑕疵、不完善等情况,经出租人指出,承租人或相关方拒绝改正的;

违反本合同或本租赁项目项下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违反本合同第10.1条,或者租赁物灭失或永久不适用或不能使用的;

法律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4.3.2本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选择下列一种解决办法:

承租人以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应收款的总金额购回租赁物;

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承租人支付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应收款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出租人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租人还应赔偿出租人超过违约金以上部分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15.1出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5.1.1出租人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赁期间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资格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15.1.2出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董事会或企业相应权力机构的同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15.1.3本租赁业务项目未超出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规定;

15.1.4出租人进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项,保证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

15.2承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5.2.1承租人是依法成立目在租赁期间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资格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15.2.2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董事会或企业相应权力机构的同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

15.2.3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未超出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且用于合法目的;

15.2.4承租人实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项,应提前30日事先书面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量避免上述事项对出租人造成不利影响。

15.3双方特别声明

15.3.1本合同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15.3.2本合同有关限制权利、加重、免除责任的条款已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向对方详细说明且为对方理解和接受,而并非一方格式文本。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6.1.1如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无理干涉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则构成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立即停止干涉行为,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出租人拒绝纠正或停止违约行为,则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按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租金总额×_________%。

16.1.2如出租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不准确的,或出租人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附随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出租人赔偿直接损失。

16.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6.2.1如承租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则自承租人逾期之日起,对未归还的租赁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租赁利息,对未还的贷款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复利,或按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逾期利率按日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对于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而造成的出租人对银行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16.2.2承租人发生如下行为:

承租人未能于到期付款日支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的任何租金或其他款项,并且在收到出租人发出的有关拖欠付款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还未能支付有关欠款;

承租人在任何时候没有按照本协议购买、续展或维持任何保险险别,或者做出或不做出任何事情,而其后果是使有关承保人有权废止保单或以其他方式免除或解除该承保人在该保单项下的一切或任何责任;

承租人没有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而未能在接获出租人发出的有关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予以补救;

承租人没有按照本协议将有关租赁物的保险受益转让到出租人处,或者有关租赁物保险受益的转让不能在整个租赁期间持续有效;

承租人在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项下提供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被证明在任何实质方面是不正确的,或是于任何时候重新提及当时存在的事情和情况时会在任何实质方面是不准确的;而承租人未能在接获出租人发出的有关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天内予以补救;

承租人破产或被宣布为破产或无能力偿还任何其他债务;

任何有关协议失效或变成不合法或不能执行;

发生任何其他事情令出租人合理地相信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和有关协议的能力受到损害;均视作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措施或同时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要求承租人立即停止侵害,恢复租赁物交付时原状并按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租金总额×_________%。

行使加速到期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承租人立即付清所有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按照附件三《提前终止款项表》支付提前终止款项以及出租人所有因为合同终止而出现的其他费用,并将上述款项划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要求承租人赔偿全部直接损失。

收回租赁物。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有权选择:在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后,将租赁物退还承租人,或立即解除合同,将租赁物出售并将出售所得用以抵偿承租人应付款项,不足部分再向承租人追索。

取消尚未交付的有关租赁物的售后回租安排。

请求损害赔偿。

其他法律法规下享有的救济。

出租人采取以上条款之相关措施,并不以此免除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2.3如承租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不准确的,或承租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附随义务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直接损失。

16.2.4无论再承租人是否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或对出租人因租赁而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出租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赔偿相关损失。

16.3一方如有违约或侵权行为,须承担另一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补偿

承租人特此同意于一切时候均就下述各项向出租人和出租人的董事、雇员、顾问、代理人、股东、关联公司以及其他有关人士作出补偿,并使上述各方和其他有关人士免受下列损害:

17.1因承租人或任何其他人占有、管理、控制、使用或操作有关租赁物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索赔、诉讼程序、罚金、罚款、费用和开支;

第十八条出租人权利的累加性

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出租人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承租人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出租人书面表示,出租人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和妨碍出租人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九条争议处理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出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9.2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为此双方均自愿放弃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公平、效力及违约金比例过高或过低的异议权。

19.3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其他当事人的通知须按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号码,须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二十条

以信件邮奇或传真发出的通知,信件交邮后的第七日视为收件日期,传真发出后的第二日为收件日期。

第二十二条其他

22.1下列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约束力。

《租赁物清单》;《租金支付表》;

《提前终止款项表》;《租金支付调整表》。

22.2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指“本合同”应包括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22.3本协议对承租人和出租人及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并适用于他们的利益。

22.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可以不时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应当通知承租人。

22.5承租人和出租人同意不时做出和履行法律规定或对方要求的进一步的行为以及签署和交付法律规定或对方要求的任何及一切进一步的文件,以便确定、维持和保护对方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以及从事和实施本协议的意向和目的。

22.6出租人可从到期和应付给承租人的任何款项中抵付或预扣承租人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项下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到期应付给出租人的任何款项。

22.7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本协议项下应发出或做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中文和书面形式、用函件或传真发出或做出,按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发往有关方。

22.8如果本协议签署后,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是由于有关政府机关或有权部门的要求,使得本协议售后回租安排不再合法,或是使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有关租赁物承担的税费负担大幅增加,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有关售后回租安排,在此情形下,承租人应按照附件三《提前终止款项表》立即向出租人支付提前终止款项以及出租人所有因为终止而出现的其他费用,出租人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应签署必要的文件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使有关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得以转让或转移给承租人。

22.9如果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22.10本合同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2.11本合同一式六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人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五

甲方(出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部分融资租赁合同专用条款

为实现融资租赁之目的,出租人同意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现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二部分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条款

1.租赁物和租赁关系

1.1本合同所称租赁物,是指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明细表(详见附件《租赁物明细表》)列明的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和选择,以租赁给承租人使用为目的,向承租人所指定的供应商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及附件(包括软件和许可证)、辅助装置、易损件、更换件及/或增添件等。

1.2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交易关联方的自主选择和决定未依赖出租人的技能或协助且未受到出租人的任何干预。

1.3出租人对租赁物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任何租赁物的缺陷或不适用、由该租赁物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以及其他状况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符合承租人特定用途、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后因任何不可归责于出租人的原因无法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予以免除或减少。

1.4双方签署本合同的目的为,承租人从出租人处获得资金融通服务,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并获取相应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等)。无论本合同项下双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本合同目地不变,出租人获取收益的权利及金额不因此而受损,前述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包含本金及利息)、留购价款及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可获得的违约金、赔偿损失收益等。

2.租赁物的购买

2.1承租人自主选择租赁物及租赁物的制造商、供应商及进口代理人(若需)等交易关联方(以下简称“交易关联方”),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指标和品质、服务和维护、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安装、验收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交易关联方商定上述交易条件。出租人完全根据承租人的选定和要求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并与交易关联方签订购买合同及代理进口合同(若需)(以下简称“购买类合同”)。承租人已阅读并同意上述购买类合同的全部条款,承租人对上述自主选择和决定承担全部责任。

2.2购买类合同项下,除购买租赁物从而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权利、对购买类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权利和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的义务外,购买类合同所涉风险和购买类合同中所约定的出租人作为买方(及进口委托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向交易关联方提出索赔的权利和接收租赁物的义务均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担。

2.3若承租人先前就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购买事宜已与交易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且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在出租人和交易关联方签订购买类合同的情况下,承租人同意由其负责解除其与交易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在承租人向出租人转让其在该合同项下购买并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权利和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的义务的情况下,除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权利和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的义务由出租人享有和承担以外,该合同中所约定的风险、其他权利和义务仍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担。该等解除或权利义务转让由承租人负责征得交易关联方书面同意,若承租人未能取得交易关联方的书面同意,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以及出租人由此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均由承租人予以赔偿。

2.4与租赁物的瑕疵相关的任何索赔应当由承租人与交易关联方协商解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物的交付、验收和索赔

3.1租赁物由交易关联方根据购买类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直接向承租人交付,对由交易关联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3.2承租人负责与租赁物接收相关的设置场所准备、租赁物接收、安装调试和验收等相关事宜。因租赁物设置场所和配套准备工作的缺陷导致租赁物交付延迟或验收不合格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3交易关联方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之日为交付日(以下简称“交付日”),承租人应在交付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并向出租人出具《租赁物接收证书》(以下简称“接收证书”)。

3.4租赁物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出具《租赁物验收证书》(以下简称“验收证书”)。

3.5非因出租人原因造成租赁物的延迟交付或不能交付,或承租人不能接收租赁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义务不变。

3.6因承租人迟延支付首付款、保证金或其他应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造成租赁物迟延或不能交付等损失的,该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且承租人应使出租人免予交易关联方的任何索赔。

3.7若交易关联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迟延交付和不能交付全部或部分租赁物或提供的租赁物与购买类合同所约定的规格、技术性能和数量等内容不符;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或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承租人期待的效果等,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购买类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人将因此享有的对交易关联方的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直接向交易关联方行使索赔权。若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协助,出租人可以给予合理协助,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3.8基于租赁物和租赁物采购相关所发生的与交易关联方的一切争议以及索赔、仲裁和诉讼均由承租人办理,一切费用和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3.9承租人同意,即使出现前款情况,无论承租人是否能够通过索赔得到补偿,也无论索赔是否在进行中,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亦不影响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及其他义务。

3.10鉴于出租人完全依照承租人对交易关联方和租赁物的选择签订购买类合同且承租人同意承担购买类合同的风险,若本合同或购买类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关联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对出租人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损失,承租人应足额赔偿。

3.11租赁物序列号:以《租赁物验收证书》或承租人出具的《租赁物序列号声明》上记载的为准。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六

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七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 四川泓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威远县外西街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所购物业委托经营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

甲方所购置鑫泓时代广场的商铺为 幢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标的用途:

本合同标的为 商业 用房,经营范围以乙方确定的经营定位用途为准。

二、委托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 幢 层 号房屋委托给乙方,该房屋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全部收益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通过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委托标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

在返租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运作需要对委托标的自行经营或对外租赁(以下可称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或第三方的经营管理,但乙方或第三方不得违法经营。

三、委托期限。

1、返租期限:返租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止于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四、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委托标的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甲方有义务与受让方至乙方处办理变更手续。受让方必须遵守《售后返租合同》之规定。

五、委托经营租金及支付方式。

1、委托经营租金标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委托经营租金为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双方约定总价的税后 %/年。即每年 ¥: (大写: )由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调整的,返租租金据实调整。

2、委托经营租金的支付方式:

⑴甲方交清购房款后,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期限内的委托经营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 年租金,人民币: 元;

⑵委托经营租金自《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委托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止。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委托经营租金。

2、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该房屋,甲方承诺在与该房屋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本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随之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同时甲方须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全面履行本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协议》,且于转让同时,甲方有义务与受让人至甲方处办理上述协议更名手续,返租租金由甲方自行与受让方结算。转让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或受让人自行承担。

3、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甲方对委托经营标的设定抵押担保时,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5、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期间,委托经营标的之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承担,在委托经营期间,如果因不当使用造成标的损坏,不得动用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6、在委托经营期间,业主委员会无权选择物业公司。

7、协议期间,甲方如对委托经营标的出售、抵押或有其他处置行为的,需遵守本协议关于对该房屋进行统一定位、管理、经营、收益等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8、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委托经营标的的经营、管理行为,也不得有其他任何干预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除非乙方的行为已经实质性损害了委托经营标的的安全。

9、除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租金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获取经营管理收益;

2、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3、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策划定位进行调整;

4、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售后返租租金;

5、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返租标的进行装修与整体布局改造,但改造以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为原则。

八、房屋返还

1、房屋返还时间:委托经营合同届满时;

2、房屋返还标准:委托经营期满时,委托经营商铺的四至完整,保持整洁、其他设施设备保证正常折旧状态下无损坏。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标的总房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且若此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有权以甲方购房原价的70%回购该商品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从第三人手中回购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2、甲方或从甲方处取得返租标的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或该第三方向乙方支付返租标的房价款的 30% 作为违约金,且若此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或该第三方无条件同意乙方有权以甲方购房原价的70%回购该商品房。第三方无能力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委托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返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无条件同意,若此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以甲方购房原价的70%回购该商品房。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从第三人手中回购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委托经营租金,乙方应按每逾期一日依本年度约定委托经营租金的 0.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必须遵守《鑫泓广场物业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一、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返租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保证其留给对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均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向甲方发出的有关续租、期满交房通知书及其它信函,将以挂号信、公证发函、登报、ems特快专递或电报的任一种形式按本合同所列通讯地址寄出,并自寄出7日后视为甲方已收到。甲方通讯地址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若因此导致乙方通知不能及时送达,由此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

协议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损毁、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甲方 壹 份,乙方 贰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八

本《融资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由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署。

出租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人: 有限公司(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

联系方式:

担保人: 有限公司(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承租人为本合同附件1所列资产(本文统称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为融通资金,盘活固定资产,承租人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将租赁物转让给出租人,并继续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用租赁物,期满最终回购租赁物。

2.出租人同意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承租人提供财务支持。

3.担保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担保责任的资质或具有做出保证承诺并承担保证责任能力。

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声明和保证

第1条 出租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1 出租人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赁期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

1.2 出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或同意;

1.3 本租赁业务项目未超出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规定;

1.4 出租人进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项,应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2条 承租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2.1 承租人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赁期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2.2 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公司有权机构及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全体家庭成员同意;

2.3 承租人实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宜,应事先书面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避免上述事项对出租人造成不利影响;

2.4 承租人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向出租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完整披露其对外提供的担保及负债。承租人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对外提供担保或产生其他负债单笔超过融资租赁总租金10%(含)和/或累计超过融资租赁总租金50%的,应当在提供担保或产生负债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如涉及重大违约、重大诉讼、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承租人应在该等事件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租人,并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该等事件对出租人的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第3条 特别声明

3.1 担保人保证其具有合格的担保能力,并就本合同债权作出的担保已得到公司有权机构及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全体家庭成员同意;

3.2 本合同中有关条文均为合同各方根据融资租赁行业的惯例而设置,全文条款均由合同各方逐条审核并议定,不是格式条款;

3.3 有关限制权利、加重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已由出租人、承租人和担保人向对方详细说明理由和根据且为对方理解和接受,不存在强制和胁迫的情形;

3.4 本合同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能够完整准确的理解本合同各条文及其附件的内容,且不存在任何歧义。

第二章租赁物

第4条 租赁物

4.1 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即租赁物由出租人从承租人处购买后,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依约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4.2 租赁物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1《租赁物清单》所载内容,并且租赁物与本合同附件2《买卖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相同。

4.3 租赁物具体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技术标准、技术保证及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信息全部由承租人提供并认可,承租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租赁物清单》由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共同确认编制。

第5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5.1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自附件2《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

5.2 在租赁期间及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租赁物的所有权(此所有权及于租赁物的从物、从权利、孳息以及针对租赁物所专有的程序、软件、授权许可、技术资料等)归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前将租赁物销售、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抵偿、设立诉讼担保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害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5.3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因升级改造所增加之与租赁物不可分割或如果分割会导致租赁物功能减损的部件及/或软件,亦自动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5.4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人出于维修或其使用之需要,以其他替换件替换租赁物部件的,因替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替换件自作出替换之日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并且替换件的价值不得低于原件的重购价值。

5.5 出租人可根据需要将租赁物抵押给第三方,出租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义务协助出租人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出租人的抵押行为不得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并应在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时解除该等抵押。

5.6 为便于管理,出租人对租赁物为下列行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1)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粘贴、印刷“融资租赁”字样或所有权人标志,承租人应当保证前述“融资租赁”字样或所有权人标志不被遮挡、毁损、涂改,发生租赁物上的“融资租赁”字样或所有权人标志被遮挡、涂改、脱落的,承租人应当第一时间通知出租人予以恢复。

(2)承租人了解并同意出卖人在租赁物上安装gps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以保证租赁物的安全运行及使用。承租人在未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gps系统实施任何改动、拆除、拆卸、毁损或破坏,否则将被视为承租人重大违约事项。承租人确认并同意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将有权在任何时间利用gps系统确定租赁物的地点。若出租人发现或合理认为承租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到期款项),出租人有权利用gps系统暂停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若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违约行为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已经到期的租金和其他款项),出租人将恢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若承租人未能提供出租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出租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取回租赁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将按本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3)出租人有权随时对租赁物进行检查,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之。具体检查方式方法以出租人书面通知为准。

(4)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配合在商务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和/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进行登记和公示。但此登记手续并非所有权转移的必须程序和生效程序。

5.7 为管理便利和简化手续,出租人可以登记为抵押权人,即出租人既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也是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出租人也可将租赁物做共同共有登记,但不意味着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任何份额;双方一致确认,承租人登记持有的租赁物的权属份额是受出租人委托持有,承租人实际不享有该租赁物的物权。

5.8 租赁物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设定抵押担保等优先权的,承租人应当依法处理租赁物上的诸如租赁物优先权等法定担保物权,依法履行对担保物权人的债务。

5.8.1承租人未履行对担保物权人的义务,致使将被拍卖/变卖的,出租人有权以所有权人身份在支付了法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务及相关费用之后,向承租人主张返还相当于出租人支付的金额的120%的钱款。该等返还并不减免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承担因此而给出租人带来的损失。

5.8.1承租人未履行对担保物权人的义务,致使被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清偿法定担保债务后有剩余的,出租人有权主张返还剩余价款。该情形发生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按(剩余租金总额-返还剩余价款+名义价款)×120%向出租人作出赔偿。

第6条 租赁物的购买

6.1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2《买卖合同》(编号: 年买字第 号)。

6.2 承租人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至迟在本合同签订时,向出租人交付全部租赁物的产品合格证、产权登记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根据法律或政策规定能够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的,应当完成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7条 租赁物的交付与验收

7.1 鉴于租赁物在出卖给出租人时已为承租人占有和使用,故在承租人(作为“出卖人”)依据《买卖合同》向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应视为出租人亦向承租人交付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两项交付同时完成。承租人应在租赁物交付时向出租人出具《租赁物接收确认书》作为本合同附件4。

7.2 承租人在向供应商购买、接收租赁物时已履行了对租赁物的质量验收手续,在本合同第7.1条约定的交付过程中,并未改变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状况,故出租人对承租人关于租赁物交付、质量及其他瑕疵免责。

7.3 鉴于本合同为售后回租模式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出卖人系同一人,承租人确认租赁物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及技术标准,并确认其质量、工艺技术、性能等完全符合国家、行业在安全、环境保护、能耗、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能够实现本合同的目的。如租赁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不影响本合同及《买卖合同》的效力。

第8条 租赁物的使用、保管、维修和税费

8.1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安装、使用地点;如承租人需要改动租赁物的外形、结构的,应当书面通知出租人,且不得影响原使用功能。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2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

8.3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如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人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则承租人应于接到出租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部赔偿。此损失包括损失本身及有关合理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政府规费、律师费等。

8.4 租赁物在安装、使用和保管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款、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第9条 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

9.1 租赁物在交付给承租人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承租人不得延迟或拒绝支付租金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

9.2 租赁物发生损坏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自费将租赁物修复至正常使用的状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约定处理。

9.3 如租赁物整体灭失或者毁损致无法恢复原使用功能的程度时,本合同提前终止,并执行本合同第二十条。

9.4 鉴于本合同的特殊性,在租赁期限内如国家政策变化,租赁物被强制淘汰和/或租赁物被更新换代的,不视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但出租人有权宣布合同加速到期,出租人宣布合同加速到期的,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剩余未到期的全部租金,并支付期满留购价格。

9.5 发生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情形的,承租人亦可选择以出租人认可的新的等值替代物替代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对应的,双方应当就替代物的权属按照附件2《买卖合同》和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名下的约定,之后,本合同可继续履行。

有关行使取回申请书(精)九

一、正确认识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

党性修养,是指共产党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方面,按照党性原则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党性修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理论修养、政治修养、思想道德修养、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修养、作风修养、组织纪律修养。这六个方面的统一,构成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的基本素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它的每个成员应当具有崇高的理想追求,坚定的政治信念,先进的思想觉悟,坚强的组织观念,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应该成为社会的中坚,民族的脊梁,阶级的先锋和时代的楷模。要成为党员队伍中的一员,应该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教育,自觉实行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先锋队意识,积极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充分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因此,自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党性修养就成为了自己的一项长期的必修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加强党性修养,做一个合格的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党员。

二、加强党性修养的具体方法

(一)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产党员要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学习能力是一个人提高修养、完善自我的重要能力,学习既是党员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又是适应党的建设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对党员的迫切要求,因此,我们应该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造的良好习惯。

一是要提高理论素质。无论是在解放战争时期,还是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都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党的理论建设也是与时俱进,这些理论是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下来的先进经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先进理论,应大战旗鼓的加以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要着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规范言行。通过学习,不仅可以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信仰,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而且能帮助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切实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结合个人思想的实际,学会运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是要学习科学管理。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的学习,成为了我学习《行政管理学》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我不仅系统掌握了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而且促使自己静下心来思考和领悟,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用实践来印证理论的正确性。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他们中很多都是市区各级领导干部,有着良好的理论素养,通过学习交流,从同学们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我认为,学习科学管理,就是要学习好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用人机制,有效地激励被管理者和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他们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科学管理,就是要变管理为领导,用共同的愿景来培养大家的归属感,强调服务和贡献的理念,同时为被管理者作出良好的示范;科学管理,就是要为被管理者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合理分配资金和资源,放手让被管理者施展拳脚,给与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是要多方涉猎各种知识。时代的发展变化对党员修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的共产党员,不仅要学习科学的理论,科学的管理方法,而且要学习法制知识,强化民主法制观念,成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党员干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学习专业知识,成为共青团工作的行家里手,不仅应该研究把握新时期共青团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而且应该了解当代青年的思想特点、奋斗目标和价值追求,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按照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合作能力,始终保持昂扬锐气、蓬勃朝气,坚持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服务青年、创新实干,努力塑造团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学习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培养自己广泛的兴趣爱好,不断扩大党性修养的内涵,主动适应新时期社会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成长为一个有较高素养、较高水平的领导者。

(二)锤炼自身的思想品德。一个人有了崇高而伟大的理想,还一定要有高尚的情操,没有高尚的情操,再崇高、再伟大的理想也是不能达到的。道德是一个人灵魂的力量,作为共产党员应该通过加强修养,陶冶情操,提高素质,才能真正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一是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能决定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而一个人的人品,往往是衡量一个人的首要方面。要将个人的价值追求和集体价值的实现相结合,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始终以集体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的实现为首要目标。要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始终葆有一颗为民服务的赤忱之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指导实践。

二是要与人为善、和谐共处。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关注民生、倾听民意,始终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要始终怀有对人民群众敬畏之情和感恩之心,按照党政所想、青年所需、共青团可为的观念,思考和谋划共青团工作,把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怀有一颗善良之心,怀着一种博爱的精神来认识这个世界,始终看到和学习他人的长处,懂得真诚、宽容和理解,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是要做履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模范。作为共产党员,要模范地履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模范地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时刻注重品德的修炼,将之作为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小心呵护、细心收藏、时时观照、时时鞭策,用人格的魅力赢得大家的尊重与认可。

四是要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党员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加强党性修养,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党内生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向党组织讲真心话,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内生活中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科学认识当代中国发展变化、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进程中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必然产物。共产党员应全面准确地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

一是要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党的xx大提出,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xx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这一全面发展的目标,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为的党中央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着眼于新的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立足于统筹兼顾,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既借鉴了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教训、吸收人类文明进步新成果,又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是我们党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的正确选择。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应用而生的,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必将有力地推动实践的发展。

二是要在实践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人们的道德品质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也只有在实践活动和社会交往中才能表现出来。共产党员加强修养,需要从书本上吸取理论和知识的营养,更需要到实践中去经受锻炼。当前,中国改革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小康社会的建设发展还很不平衡,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重而道远。作为党员应在实践中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的眼光看世界,要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按照党赋予共青团的历史责任,做好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要按照周恩来提出的“说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不唯书、不唯上;要用创新的思路谋划工作,既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区委、团市委的工作方向和重大决策,又要创新共青团的组织设置方式、团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敢于开拓、勇于负责、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具体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针对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现状,对共产党员的要求不仅仅是要坚定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信仰问题,更重要的是党员如何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现在,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就是个别党员的腐败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对权力缺乏有力的监督,加上个人法制意识的淡薄,党性的扭曲与缺失,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如何提高党员的拒腐防变的能力,是当前党组织比较重视的问题。

一是要慎独自律。我认为党员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仅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还要更加注意坚守自己的理想信念,非常小心地按照道德规范去做,而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外界不良信息侵蚀的情况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随时警醒、告诫自己,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不说有损党员形象的话,对违反党的原则的思想、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以及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警钟长鸣;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经常对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所规定的标准,剖析自己的言行,对自己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就能够不断进步。修养是一个同自己头脑中的消极思想和意识作斗争、不断超越和改造“旧我”的过程,要加强修养的自觉性,主动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言行,不断克服自身这样那样的不足,逐步实现更好的修养目标。

二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要认真贯彻、正确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集体的智慧,保证党的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首先是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得到正确而充分的行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其次要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了解和参与,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动员,同时,重视听取大家的意见,把来自群众、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经验集中起来,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总之,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贯穿党员终身的一项学习内容。但是我相信,只要正确认识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并身体力行、持之以恒地加强党性修养,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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