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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 独居老人赡养协议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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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 独居老人赡养协议书(8篇)
2023-01-13 17:33:0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一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9、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

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五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七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6、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3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区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二

[摘要]本文是通过对郑州市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所提及的问题进行的调查与分析,主要涉及空巢老人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空巢老人概念的界定;空巢老人的基本特征;以及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等内容。并根据所得出的分析结果对社区及政府改善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郑州市;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

1导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相关资料统计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空巢‛家庭已成为社会热切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郑州是一座人口众多的大城市,虽然经济并不算特别发达,但经过调查老龄化的形势也日趋严重,与此同时空巢家庭中的空巢老人也成为了老年人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问题也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就是通过对郑州市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所提及的问题进行的调查与分析,通过对所反应的问题的分析对社会及家庭对待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提出一些建议。

1.2 空巢老人概念的界定

本次调查所界定的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或虽有子女但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人,这些老人的年龄都在60周岁及以上。这些老人具体又包括两种,一是只有一位老人独自生活,二是老夫妇二人一起生活。

1.3 文献回顾

本次研究主要涉及空巢老人概念的界定,经济状况,健康状况,以及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参考了陈建兰的‚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和李爱芹的‚城市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支持实证研究——以徐州市为个案‛等文献中关于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精神慰藉,以及对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对策建议等方面的研究结果,并通过对文献的学习与思考得出自己的结论。

2研究方法

2.1 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在抽样方法上选用的是非概率抽样中的判断抽样,因为对于空巢老人我们接触到的数量有限,所以只能根据调查到的少量个体以了解整个总体的情况。

2.2 收集资料方法

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我们也搜集了大量的文献,在调查过程中通过与老人的聊天即个案访谈,所以这次调查以问卷法为主,并辅以文献法和访谈法。这次问卷调查始于20xx年5月22日,这次调查共调查了200名老人,基本上都是由我们组12名同学到不同的社区及广场公园进行访问完成的。在请他们填写问卷的同时我们也及时的通过聊天对其进行小型的访谈,了解情况。

2.3 分析资料方法

本次调查在问卷回收后,通过社会统计学软件spss18.0进行分析。在spss分析中主要运用了单变量的描述性分析和双变量的描述分析。

3结果分析

3.1 城市空巢老人的基本特征

在本调查的200名空巢老人中男女分别有100人,各占50%,年龄在60-69岁,70-79岁。80岁及以上的分别有80人,89人,31人,各占被调查人数的40%,44.5%,15.5%。在文化程度方面,按性别比较(如表一所示):小学及以下的男女分别有18人、57人,占总数的9%、28.5%;初中的分别有34人、22人,占总数的17%、11%;高中或中专的分别有23人、13人,占总数的11.5%、

6.5%;大专及以上的分别有25人、8人,分别占总数的12.5%、4%。在婚姻方面,未结过婚的有1人,占0.5%;初婚有配偶的有145人,占72.5%;再婚有配偶的有6人,占3%;离婚未再婚的有2人,占1%;丧偶的有43人,占21.5%;其他婚姻形式的有3人,占1.5%。工作状况方面(如表二所示),正式退休后有过继续工作经历的有20人,占10%;正式退休后没有继续工作经历的有106人,占53%;尚未退休,仍在工作的有15人,占7.5%;没有工作的有57人,占28.5%;其他的有2人,占1%。子女方面,有6个老人没有子女,占3%;其余194个老人均有子女,子女个数从1个到5个以上不等,平均子女个数为3.85个。其中与子女生活在一个城市的老人占7.8%;子女在本省其他城市的占25.6%;子女居住在外省和国外的分别占30.5%,36%。

3.2 城市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

根据本次调查显示,郑州市有49.8%的空巢老人靠退休金或养老金生活。空巢老人的其他经济来源有子女供养,占27.8%;亲友资助占0.8%;抚恤金占2.1%;工资收入占12.4%;社会救济占2.9%;其他经济来源的占4.1%。其中,这里的其他经济来源有:新城区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遗产收入,以及配偶的退休金或工资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在空巢老人的经济来源中,工资收入也是他们的经济来源之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已退休或之前就没有工作的老人中,即仍有工资收入的12.4%老人中,有一大部分都是帮别人带孩挣取收入,他们表示别人聘用他们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有经验且比较喜欢孩子,而且大多数都是经过熟人介绍,他们的收入大多都在500-1000元之间,虽然说收入并不算很高但对老人而言也是一部分可观的收入,同时也可以弥补子女不在身边的空虚与寂寞。由此可见,空巢老人的工作不仅可以给他们带来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可以

给他们带来精神享受,是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现状的重要途径。

其中享有退休金的空巢老人有139人,其中,退休金额为501-1500元的最多,有47人(23.5%);其次为1501-2500元的有44人( 22%);2501元以上的有32人(16%)。其中调查的老人中有退休金额高达3500以上的,不过也仅是绝少数。此外,仍有16人(8%)的退休金不足500元,在目前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惊人的背景下,这部分老人在子女没在身边的情况下生活是比较紧张的。

另外,在调查空巢老人的经济支出哪项比例最大是中,有126个老人回答是生活必须品支出,占绝大多数(63%);其次是保健品及医疗支出,有54人(27%)。由此可见,在郑州这座中等发达的城市老人的生活仍以追求温饱问题为主,可见郑州做为我省的省会,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还如此只为解决温饱问题,那就我省而言,提高空巢老人的生活品质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其次就是解决看病问题,因为在这27%的老人中有老人表示,医疗费用已成为他们沉重的生活负担,生病没钱治也成为空巢老人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3.3 城市空巢老人的健康状况(身体状况和精神生活状况) (1)身体状况

经调查,如表四所示:被调查的空巢老人的身体状况中绝大多数(132人,66%)的老人身体状况回答很好或较好,其次是一般的有52人(26%),较差的15人(7.5%),非常差的仅有1人(0.5%)。由此可见,郑州市的空巢老人的身体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相对身体状况比较好的老人而言,仍有一部分老人表示患有肠胃疾病,心血管疾病等,有一大部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老人,除了平时多锻炼身体外,保健品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2)精神生活状况

精神生活对与老人而言具有特别的意义,对空巢老人尤其重要,直接关系着空巢老人的设生活质量,所以说精神生活及精神慰藉是研究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重要方面。

空巢老人精神状况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对人生的态度,调查显示,在197位调查老人中有122位老人(61%)对人生抱有积极的态度,只有2位(1%)的老人表示对生活并不乐观,比较消极;剩下的73位老人(36.5%)表示生活态度一般。由此可见,郑州市空巢老人的精神状况还挺不错。

研究空巢老人的精神状况,其中空巢老人的家庭联系,尤其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调查显示,在198位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有173位老人(87.4%)表示他们与子女的关系很好或较好,关系一般的有20位老人(10%),关系不好或说不清好坏的只有5人,占2.5%,可见郑州市空巢老人与子女的关系总体而言是比较好的。另外,子女是否经常来看望也对老人的精神状况有很大的影响,但是据调查显示有81.5%的老人的子女经常来探望他们,仅有17.7%的老人子女不经常来探望,原因大多是因为子女居住在外地或国外,但每逢节日还是会回来的。

此外闲暇生活也是研究空巢老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就闲暇活动场所而言,郑州市空巢老人最爱去的是广场或公园(35,2%),其次是小区空地(30.7%),在家(23%),社区老年活动中心(7.2%),其他活动场所(3.35),老年大学(0.6%)(见表五)。关于郑州市空巢老人闲暇活动场所,根据调查结果了解分析,它与近几年来郑州市的社区建设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近几年来郑州市政府为了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方面做了许多事实,就这次调查所去的调查地点而言,我们大多数去的都是社区附近的小广场及公园,这些小公园内有大量的娱乐和健身设施,它们为老人健身娱乐提供了很好的场所。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部分的老人喜欢呆在家里,他们不经常出去,对这部分空巢老人,社区及家人应重点关注。

在闲暇活动的内容方面,根据本次调查显示(如表六所示),排在前三位的是参加体育活动(25.9%),闲坐聊天(16.7%),看电视(14.7%)。除此之外还有读书读报(12.4%),做家务劳动(11.2%),参加文艺活动(9.2%),看孩子(7.6%)等活动是空巢老人比较喜欢做的事情。但是社区组织的有关老人的活动还是比较少的,所以说在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方面,社区仍需努力改善。

在调查的空巢老人对社区服务的要求方面,老人提的较多的是:社区精神

活动较少(如应定期在社区内举行一些娱乐活动,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社区绿化工作需加强;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应加强,多建些娱乐设施;社区卫生与安全保障应加强;另外,值得一提的,也算是郑州市‚特色‛的就是公厕太少,对出行带来许多不便。所以说社区与政府应该就老人提出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给予解决。

4讨论与结论

以上分析显示,郑州市的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总体而言还不错,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空巢老人生病没钱治问题,社区服务不能很好满足(如社区精神生活贫乏等)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1,加强社区空巢老人精神文化建设。以大力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为出发点,加强社区文体设施的建设,使社区现有设施和场所得到充分利用:社区应经常开展老人喜爱的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在参加活动的同时,促进彼此的了解,以减缓他们的孤独与寂寞;另外就是对独居的空巢老人,社区与政府应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他们进行探望,了解他们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便能够及时解决。

2,政府应多为老人提供就业机会。为老人提供就业机会,一方面可以为其提供经济来源,增加经济收入,提高其生活质量;另一方面还可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如对喜欢孩子的老人提供照看孩子的工作,可以让他们在照看孩子的同时为他们自己带来快乐,缓解孤独与寂寞。

3,重视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对老年人而言,医疗保障是非常重要的,但在郑州市这个人口密集的城市,‚看病难,看病贵‛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所以政府应对这一方面应加强努力。另外,对社区而言,对老年人提供的医疗服务更应该是全方位的,如对老人出行不便这个问题,应定期在社区内聘请医疗服务队,使老人能够在家门口就能够解决看病问题,减轻他们的不便。此外,还应在社区内加强对疾病防治的宣传,提供医疗咨询,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每个老人都掌握一定的医疗防护知识,以备不时之需。

以上便是本次对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的结果与分析,以及对政府及社会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问题的建议及对策,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三

各位老年朋友您好!

过去您在自己的岗位上满腔热情,为社会的发展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也创立了光辉的业绩。但您现在因为儿女工作甚至远在外面而长期独守空房、没有地方消遣、没有地方可去、没有倾诉的对象,每天感到孤独和无助,生活当中充满了寂寞和无奈。退休后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怎么玩?到哪里去玩?是您圈里的热门话题之一。

现在培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开放,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且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文体娱乐等服务。中心日常主要开展:日间餐饮、住宿、医疗保健、精神关爱、休闲娱乐、应急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给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关怀服务。逐步建立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日间照料服务为依托,以养老服务机构为辅助的具有培新社区特色的养老服务处所。

我们是公益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为了维持照料中心的正常运作和长远发展,我们将通过开展一系列公益服务项目适当收取一定费用保运转。宽敞明亮的餐厅、舒适整洁的休息室、设施齐全的棋牌室、乒乓球、图书阅览室、休息室等,是您快乐的去处和精神乐园。让您享受到最优质的服务和精神慰藉。让您在温馨的环境中安享晚年。

培新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竭诚欢迎您来活动指导!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四

实践人员:成宇童

活动主题:关于空巢老人的社会生活

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活动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活动内容:帮助空巢老人的生活,调查空巢老人社会生活,来呼吁更多的人帮助弱者。

调查方法:探问,实地调查,道听途说等等。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你可能很难想象公园里那些神态怡然、悠然自得的老人们内心深处的孤独,本是到了尽享天伦之乐之时,却只能深居独处,望“子女”而兴叹。“空巢老人”这个原本生僻的词语,如今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而这个话题也成了我和小组其他成员这个暑假中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

二、调查结果 我在1月22日(星期日)来到了观音山镇敬老院,先后采访了三位老人,陈大妈、杨大爷和于大爷。

陈大妈,子女均在外打工,其余的亲戚都居住在南通。陈大妈本身有血压高的毛病,如果身体不适,则无法自己照顾自己,因而被子女送到了敬老院。陈大妈对于敬老院的情况较为满意,虽然敬老院的环境和硬件条件一般,但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好,而且收费偏低,能满足陈大妈的生活需求,而且也能在敬老院当中与其他老人进行交流,弥补了子女在外的缺憾。

于大爷也是南通,子女也都在南通生活,本身比较喜好热闹,但是在家里和子女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加之经济较宽裕,故而选择自费住进养老院。于大爷非常健谈,喜欢和其他老人交往、谈心,属于“精神空巢型”老人。

我在1月23日(星期一)下午又走访了光明新村社区的37号楼,了解了社区当中的空巢老人的情况。我先后采访了两位老人,李大妈和张大爷。

李大妈的子女都在外地,只有她一个人在南通生活,没有太多的经济来源,因而生活较为拮据。李大妈的身体很好,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她说她因为习惯了在这个社区的生活,愿意守着老邻居,因而选择了一个人居住在此。

张大爷有一双儿女,但是对张大爷很少关心。张大爷的身体不太好,但是靠自己的收入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因而在生活上主要靠居委会和周围老邻居的帮助维持,张大爷说他经常感觉寂寞,情绪比较低落。

在我为时两天的调查中,一共采访了逾40位空巢老人,他们选择独居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6类:

三、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原因

在为期一周的走访调查及与居委会人员的交流中,我们大致了解了造成这种“空巢”现象的几个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主观因素也是重要原因。

1. 这种现象和我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的人口结构密不可分,我国人口结构的总的趋势是老龄化加剧,从这点看来我区的这一现象只是我国诸多人口问题的一个缩影。

2. 思想观念的改变是造成“空巢”现象的内在因素。随着经济发展,父辈之间以及爷孙之间的代沟的不断凸显,冲击着老人们“一家之主”的传统思想观念以及以四世同堂韦荣的旧的家族式生活观念。思想过于保守的老人越来越受到思想开放的子孙的“排斥”。而年轻人随着文化知识与思想的进步,不在受“父母在,不远游”旧思想的束缚,纷纷离开父母,从而造成“空巢”现象。

3.家庭小型化是“空巢”现象的直接原因,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的改善,三口之家的小型家庭模式成为主流。所以这也造就了“空巢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多。

4. 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是造成“空巢老人”现象的主要因素。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年轻的人们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工作、学习、教育子女上而忽视了对老人的陪伴,这也成催生了“空巢老人”的推助器。

(二)建议

1.必须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造成农村空巢老人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因经济原因外出务工经商,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上下功夫。地方政府要招商引资办企业,发展县域、镇域经济,让农民不出县、镇就能打工挣钱,既增加经济收入,又兼顾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引导当地农业产业升值,增加务农收入,留住中青年在家务农;鼓励并扶持有头脑的农村青年和能人创业,减少人员流出亦即减少空巢的出现。

2.建立养老保障体系

首先,国家在政策上要出台更多优惠老人措施。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就是为广大农民特别是空巢老人谋的福祉,对于他们来说,这每月至少55元的养老金给的不止是物质收入,更是一份心理保障。

其次,建立和完善农村老人健康档案及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以空巢老人为重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三级(村、镇、县)医院共享,对老人的照料心村级医院为主,县、镇级医院为指导,尽量减少老人患大病的概率。

再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农村养老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大力倡导“孝”文化。子女多的空巢老人,通过家庭协商最好留一个在老人身边,或轮流照料老人;二是强化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包括生活照料系列、医疗保健系列、精神慰藉系列、文体活动系列和法律服务系列;三是办好农村养老专业机构。国家投资一部分钱,其子女出一部分钱,让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在敬老院、养老院安度晚年。

3.要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传统养德教育

人人都要老,人人都需要子女的照料。父母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尊敬和照护好年老的父母本身就为你的后代做好了表率。要大力弘扬恪尽孝道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对于那些侍奉老人恪尽孝道的子女社会要给予表彰。要从建立和谐社会、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空巢老人。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通合,为空巢老人办好事、办实事。

四、经验体会

通过以上的调查,我认为空巢老人真的需要儿女们的呵护与关心,我写这次报告也是希望的人可以关心自己的父母与身边的老人,当老人受到重视时她(他)们就不会承受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社会上许许多多的老人,他(她)们各自承受着不同的压力,痛苦以及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无不值得我们伸出援手。而据我所知,只有福利院的空巢老人才真正得到我们年志愿者协会的帮助,可见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大弊端。

因此,我希望我们作为新青年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命运,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同时也是为我们的父母和儿女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因此,我们一起努力吧!尽全力去奋斗,以避免今后怨天尤人。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五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长女: 次女: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

7、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8、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赡养人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3、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八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九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二条 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协议共4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长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沈阳市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六

由于农村地区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但随着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长期两地分离使得外出子女无法为留守父母提供经常性的照料和关怀,家庭养老的基础受到了动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空巢老人的健康和福祉。

在老龄化、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空巢老人的各种问题,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全县老年人口7652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9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0.179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

调查显示,全县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32753人,占老年人口的39.86%,其中:男性15828人,占48.3%,女性16925人,占51.6%。配偶健在18377人,占56.11%,与孙子们同住xx2人,占61.1%,(主要留守照顾孙子所至),单身独居8176人,占25.14%,失能或半失能10900人,占33.27%。

(主要是80岁以上空巢老人5534人,占50.77%),必须参加劳动生产的13906人,占42.46%。既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11925人,占36.41%。有经济收入4321人,占13.1%,依靠子女提供16887人,占51.5%。感到寂寞孤独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690人,占3.6%,空巢老人身体健康良好的10523人,占32.13%,健康一般、较差、非常差的占大多数。

二、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现状

1、经济状况

经济支持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安度晚年的物质基础。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大多依靠田间劳动所得获取经济收入或依靠子女给予的生活费作为生活来源。其收入分布不匀,36.4%的老人收入在3200元以上,24.2%的老人在1200元以下,贫困的还有12925人,占39.4%。享受低保的1231人,占3.75%。因此有78.8%的农村空巢老人仍然经常参加劳动和既劳动又照看孙子。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差(虽然子女外出打工但其收入主要用来供养孩子上学,对家庭里日常生活开销主要还是老人耕种所得)。

2、健康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中96.49%的老人生活能够自理,32.13%的老人身体健康,55.8%的基本健康,12.07%为较差或非常差。当遇到疾病时,多采用简单治疗,小部人因为经济原因放弃治疗。99.3%的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8%以上的老人对新型农村合作比较满意,认为能解决看难问题,尤其是“复明工程”对农村白内障老人来说是福音,免费摘除白内障,普遍反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真好。

3、需求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空巢老人有权益保障要求8491人,占25.9%,感到寂寞孤单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从老人们的需求程度上看,主要是精神慰籍,子女常回家看看,基本医疗保障,养老金和需要人照顾,分别占52.3%、49.2%、41.3%、33.8%和22.7%。由此可见农村空巢老人最需要的就是精神慰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4、闲暇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因文化水平较低和经济有限原因,绝大部分老人以串门聊天为主,家庭经济好点的以打牌为次之。加之村级老年协会的文体活动中心、室、场地不健全,不配套等原因,老人们户外活动只好如此。在精神层面上,76.5%的老人感觉生活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经济收入,照顾孙子,忙于种地、又怕生病等几个方面,因为子女多在省外务工,所以子女们主要是给生活费和打电话来慰问老人,很少能亲自照顾,几乎都是一年回来一次,空巢老人中有49.2%的人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三、农村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原因

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外出打工

子女外出打工是全县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最重要的原因,全县93.1%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在家务农的只有4.2%。所以,78.8%农村空巢老人必须劳动和又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们都会“活到老,干到老”。

2、自然空巢

所谓自然空巢,就是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子女,有的生有子女,但子女已经去世,有的只一个女儿,女儿一旦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回家照顾老人就有次数了,老人就成了空巢户。全县单身空巢老人就有8176人,占25.1%。

3、代际差异

当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老少两代人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自由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这种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一旦子女成立了小家庭或进入城市,农村的父母一般都不会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居住或留在农村老家。当然,农村老年型“空巢”家庭的产生也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儿子在外打工、婆媳、公媳关系的沟通缺少联系的中介和桥梁,家庭不和、矛盾增多,迫使老人同儿媳和孙子分开住,子女赡养老人的观念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等等。

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建议

农村老年人问题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所以,我们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云梦,幸福云梦的重要高度,积极应对,综合治理。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空巢老年人享受到党和国家优待政策,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全面推行协议养老、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应得到推广和发展。逐步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建立健全高龄补贴制度。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五保”老人全额财政供养。完善乡级养老院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从这次调查中看出,全县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不足40%,老年活动中心、室、场地更少。村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村级老年协会守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情况的老年人自我管理组织,能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

加强乡村两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刻不容缓地摆上议事日程。为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老龄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3、进一步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在职的年轻人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助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七

一、背景

当我们在关注农民工问题,关注“80后”成长历程,关注社会发展、城市变迁时,我们的目光是否错过了他们?他们是外出打工子女的父母,是在城市中打拼的“70后”“80后”的双亲,是失去老伴独留空房的老人。他们是数目不断增长的庞大群体,他们在城区各处静静地生活,数着日子盼儿女回家,守着电话等儿女的问候。

因为孤单,面临着很多问题:生活无人照料、病痛不能及时妥善治疗、抑郁烦闷的情绪无法排遣。他们被称作城市里的空巢老人,“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已成为空巢老人生活的真实写照。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的生存现状已成为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

城市中空巢老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是怎么样?有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这是本文研究主要内容。本文主要利用文件综述法,采访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论文编写。由于家中有亲戚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以下采访资料均来自于此。

二、课题研究主要内容:

花苑社区位于桂城南边,东至宝翠南路,南至桂城中心村交界处,西至天佑六路,面积约1.5平方公里。社区有旧的小区花苑广场、桂兴住宅区。新的有鹿璟村、御景城市花园,还有一个商住结合的桂南名都小区。居民住宅楼178幢,住户约有6000多户,总人口约13000多人,其中60岁的老人有1350多人,老龄人口占社区总数11%

9月24日起,围绕着老年人在生活物质、情感、身体和医疗状况等问题,分别对南海桂城花苑社区居委会的10户老年人进行采访上门调查。以下就列举其中的几个案例:

1.具体采访对象:

案例1 鹿璟村小区的关德全

关伯今年65岁,有一儿一女,是一个国企退休的老职工,现在和老伴刘姨一起居住在鹿璟村的一厅两室的商品房里,儿女则分别在怡翠花园和保利星座那里买了房子。通过交谈了解到关伯对自己的生活现状还是很满意的,每个月和老伴都有退休金,而且儿女逢年过节也给了不少的钱。平时关伯的主要活动是每天早上和以前的旧同事去喝喝早茶,跟着和老伴一起到市场买菜,下午就到小区的公园里下棋、聊天,然后就到花苑幼儿园去接小孙子。晚上吃完饭后,就跟老伴刘姨去散步。关伯还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是很喜受下厨煮饭的,所以儿子和儿媳每天晚上还是回来吃饭的,至于女儿就是每个周末有时间的话就一起聚聚吃饭。最后,关伯说,现在最大的问题还是医疗问题,虽说现在有医疗保险,但医院的普遍报销比例还是比较低的,并没有做到五成报销,而且门诊还要定点,我觉得每一个医院都有自己比较好的优势,如果跟禅城一样,取消定点门诊,对于我们老人来说,那绝对是一件好事。

案例2 花苑广场新区的许秀莲

许奶奶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太太,独自居住在一套商品房,她丈夫原在中国台湾,现已去世,她的子女都在外工作。大约是调养得当的关系,老人身体还是很健康的。老人的生活比较殷实,不愁吃穿;家里十分整洁,因为她很爱干净。当我们问起她是否满意现状时,她很无奈地笑笑,说:“我哪里图什么富贵?只要和孩子们平安快乐在一起啊,人老了,只求能享享儿孙福。”老人表示她非常想念在外头的儿孙们,她向我展示了她孙子的照片,脸上满是笑容,可转眼又有一种愁绪笼罩眼睛,她说他们已经好久没来了。

这位老人享受着充实的物质生活,却感到心灵的空虚。只因为亲情的距离太远了。对老人,尤其是孤寡老人而言,看看自己的儿孙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反省,作为小辈,我们连这点愿望也不能让他们满足吗?

空巢老人最怕的就是寂寞,老人希望用一切换来珍贵的亲情。老人们通常喜欢小孩子,他们愿意把小孩子当作自己的亲人,也许只有年幼单纯的孩子肯倾听他们的诉说,这也正反映出我们人心的悲哀。

2.存在的问题

(1)老年人普遍存在孤独感。

步人养老阶段,老年人交流的对象多是一些老相识,孤单时更多是与他们交流、向他们倾诉,子女多忙于工作。反映了老年人生活的寂寞,与年轻人缺乏交流。

(2)老年人生活单调。

走访中发现,由于西部老年人文化素质不高,经济水平低下,以致缺少丰富的娱乐活动。只有少数人选择打牌下棋、听戏、看电视等娱乐项目,同时大部分养老院等福利机构的娱乐设施也不完备。大多数老人表示,只要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会参加体育锻炼。随着老年人社会责任及家庭责任的相对弱化,使得他们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和多余精力,而相比较于他们单调的娱乐活动,这就使得他们更缺乏集体归属感。

(3)缺乏照顾、经济问题重和看病难造成老年人的心理负担。

对于身体健康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由于身体机能不断减弱,离不开家人的关心、照顾。更何况患有疾病的老人就更加需要有人在身边照顾。这不仅给老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心理负担,还带来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

(4)老年疾患令人担忧。

老年阶段是疾病的高发期,有些疾病会影响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如脑动脉硬化,使脑组织供血不足,使脑功能减退,促使记忆力减退加重,晚期甚至会发生老年性痴呆等。还有些疾病,如脑梗塞等慢性疾病,常可使老年人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以致产生悲观、孤独等心理状态;患有老年抑郁症的老年人,生命都受到极大的威胁。

三、解决城市空巢老人养老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空巢老人的日渐增多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已经引起了苏州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老城区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主动应对这一状况,但依然有很多问题尚未解决。针对城市空巢老人养老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特提出如 下对策建议,供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时参考,希望能够对改善城市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有所帮助。

1.不断完善城市的养老保障制度

在基本养老保险这一块,要切实保证老年人口的养老金增长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 使老年人口能够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尤其要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在配偶遗属补贴、社会老人补贴等方面,也要 适时不断提高这方面的待遇水平,以使那些主要依靠这些收入来源生活的老人能够维持起码的基本生活。

2.重视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及医疗服务

老年人口的身体状况决定了他们对医疗社会保障水平的需求要高于一般人( 如年轻人) ,而与此同时,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又使得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日益增大,这就导致了老年人口的医疗需求日益增大。如以药物的消费来看,老年人口消费了市场总药物的25%。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尚未定型的背景下,设立专门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显然并不可行,但提高老年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此外,目前中国应继续大力推进城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部分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的转移,从而增加社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而社区对老年人口提供的医疗服务应是全方位的,它不仅应包括疾病的治疗,还应包括其他方面的服务,如医疗咨询、对疾病防治的大力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老年照料和护理知识等。

3.加快社区照料服务的发展

政府应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力度。目前能够享受到社区提供照料服务,政府买单的老年家庭数量极少。因此,政府应考虑到部分老年家庭的特殊状况,放宽实施免费服务的条件限制,以使更多的老年家庭获益,比如可以考虑将夫妻一方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空巢家庭纳入其中。政府也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免费服务的数量,以使社区免费照料服务确实有助于提升老年家庭的生活品质。

4.关注“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首先,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教育空巢老人的子女在精神慰藉方面履行赡养义务,常回家看看,多关心老人。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尤其是空巢老人的邻居) 加入到为空巢老人服务的志愿者行列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空巢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

其次,要加强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及场所的建设。要想方设法增加社区的文体设施及场所的建设(尤其老城区更要这样),要动用政府和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力量。社区现有设施和场所也要充分利用,不能成为摆设。辖区内各单位的老年服务设施也应面向社会,提高利用率,尽可能地向所有老年人开放。

再次,社区要经常组织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活动形式要尽可能丰富,只有这样才能满足较多老人的需求,将更多的老人吸引到社区中来,社区也才能够取代单位成为空巢老人新的精神支柱。

最后,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了解社区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多多关心和探望他们,尤其要经常探望那些因种种原因不常出门活动的空巢老人,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尽可能予以帮助。要特别关心独居空巢老人。

最新独居老人扶养协议书(精)八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空巢家庭已成为社会热切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大庆作为年轻的资源性城市,人口老龄问题正悄然地走进人们的视野并速度增加。与此同时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改变,家庭结构也正由大家庭结构向421小家庭结构转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单独居住或老年夫妇独立生活,儿女不在身边又无他人照料,形成了一个新的群体空巢老人,他们的生活状况问题也正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为关爱空巢老人,及时了解全市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及关爱情况,倾听广大空巢老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探讨空巢老人的生活需求、生活困难,进一步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大庆市妇联于20xx年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关爱空巢老人我们在行动暨我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及关爱情况调研活动,对空巢老人的生活、健康、心理、医疗、养老、关爱等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研以问卷调查为主要方式,辅之以访谈,对503位空巢老人进行个体化调查,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一个较为真实客观的呈现,并针对问题寻求解决方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我市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一)空巢老人概况

据20xx年老龄委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总人口281.6万,60岁以上老人30.5万,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0.8%;80岁以上老人3.8万,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3%;100岁以上老人38人。全市空巢老人共有90538人,占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的29.7%。

本次调查的503位空巢老人中,属于城镇户口的355人,占70.5%,农村户口148人,占29.5%。男性与女性空巢老人分别为249人与254人,占49.5%与50.5%。从年龄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65-69岁、70-74岁、75-79岁、80-84岁四个年龄组,分别占21%、27.6%、23.8%、14.3%,60-64岁、85岁以上两个组分别占9.5%、3.8%。

空巢老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不识字或识字少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分别占8.6%、28.6%、32.3%,三者合计占69.5%。

超过五分之三(60.8%)的空巢老人婚姻状况为已婚,其次为丧偶、未婚、离婚,分别占总数的33.3%、3.8%、2.1%。

空巢老人职业构成分布,两成(20%)的空巢老人没有固定职业,有稳定工作的老人主要以农民(22%)、中省直大企业职工(19%)、行政事业公职人员(13.3%)为主,文教卫生行业人员、其他、个体工商业主比例较小。

(二)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及关爱情况

1.空巢老人的家庭状况

根据本次调查显示,85.7%的空巢老人有子女,14.3%的空巢老人没有子女或子女已过世。对于有子女的空巢老人,49.5%的空巢老人希望或愿意与儿女一起生活,41.9%的空巢老人不希望或不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另有8.6%的空巢老人表示住不住在一起无所谓。不能与子女一起生活的原因,有47.6%是因为生活习惯与子女分开居住自由,21.9%是因为子女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12.4%是因为经济原因子女无能力照顾,另分别有8.6%、7.6%、1.9%是因为家庭成员关系处理不好、子女不在本地和子女不愿意。虽然不与子女一起生活,但67.6%的空巢老人都为子女照顾孩子,只有10.4%和35.2%的空巢老人不愿意帮子女照顾孩子或身体不好力不从心。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对未与子女一起生活的空巢老人就子女探望频率和电话联系情况进行了统计,54%的子女半个月、一个月或者几个月才探望父母一次;62%的子女电话联系父母并不频繁。

2、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

3.空巢老人的健康状况(身体保健状况和精神生活状况)

(1)身体保健状况

身体健康无疑是空巢老人是否拥有高质量生活的重要影响因素。据调查结果显示,69.5%的空巢老人患有高血压、听力障碍、心脏病、糖尿病、肠胃疾病等慢性疾病。53.3%的空巢老人在患病后仅采取简单治疗和间歇性治疗。在就医方面,70.4%的空巢老人认为看病很方便或比较方便,另有29.6%的空巢老人认为看病不太方便或一般,感到不便的原因主要包括行动不便、交通不便、无人陪护。导致许多空巢老人患病不能及时治疗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医疗保障覆盖不全面,20.9%的空巢老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社会保障,无力承担日常医疗费用。

(2)精神生活状况

空巢老人精神状况直接影响着他们对人生的态度、对生活的信心,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空巢老人中有50.5%和78%的人经常或频繁感到孤单寂寞和食欲不振(性情烦躁),52.4%的空巢老人睡眠质量一般或较差,一部分空巢老人表示对生活并不乐观,比较消极。现阶段主要担心身体健康(62.8%),生活贫困(12.4%)和无人照顾(11.4%)。

此外业余文化生活等社会参与、社会交往也是研究空巢老人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就参加闲暇活动而言,只有22.8%的空巢老人经常参加各种活动,更多的是42.8%、34.4%的空巢老人很少或偶尔参加。活动内容方面,排在前面的分别是看电视、上网(43.8%),参加体育活动(22.8%),闲坐聊天(11.4%),打麻将、玩扑克(7.6%)。此外还有读书读报,做家务,逛超市等活动是空巢老人经常做的事情。空巢老人最爱去的活动场所是有健身器材的广场或公园(35.2%),其次是小区空地(27.7%),在家(26%),社区活动中心(7.2%),其他活动场所(3.4%),老年大学(0.5%)。

在社会交往方面,有5.7%的空巢老人一个关系密切的朋友也没有,42.8%的空巢老人只有1-2个关系不错的朋友。邻里之间7.6%的被调查者反映是互不关心,27.6%是遇到困难求助的情况下才获得关心,没有积极主动的邻里互助。从亲戚家庭成员处得到的支持和照顾,只有夫妻、儿女占一半以上比例,兄弟姐妹、其他亲属往来关系比较淡漠。

4.接受关爱情况及对助老服务的需求

据接受调查的空巢老人反映,在元旦、春节、五一、重阳节、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后,或部门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时,会集中受到关爱救助,日常社区或社会志愿者给空巢老人提供的服务较少,也不定时没有规律,而大学生志愿者虽然给空巢老人提供的服务较多,但大多是陪同聊天打扫清洁之类的,绝大部分的空巢老人们感到不习惯。

因此,在调查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哪些必要的助老服务时,空巢老人选择较多的是:物业维修(家电、房屋维修、水龙头、阀门更换等)(20.1%),上门医疗护理(15.3%),代购代缴(15.1%),陪同看病(14.6%),清洗衣物(13.9%),理发做饭(12.3%),聊天解闷(6.7%)和其他(2%)。再问及现阶段最想要政府做的事,选择较多的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老年人生活无忧(43.8%),完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志愿服务(27.6%),多组织老年人能够参与的文体活动(23.8%),其他还有提出希望儿女晚辈多来看望,自己身体健康,政府和社会能多为老人提供活动交流场所等要求。

三、当前空巢老人生活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身体健康状况堪忧,医疗保健不乐观。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逐年递增,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空巢老人就医难的问题,但是长年患病、报销比例低、就医费用贵等现实原因,致使老人通常都是小病忍,大病拖,慢性病更是吃点药凑合过去,更多老人是怕给儿女添负担,隐瞒自己病情不说,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儿女找麻烦。调查中,大多数老人出于习惯或现实经济状况考虑没有做过全方位健康体检。由于空巢老人的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往往在突发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助,生命时常受到威胁。同时有些空巢老人难以照料自己,生活自理能力较差。

(三)生活孤独情感空虚,缺乏精神慰藉与温暖。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的空巢老人,他们最怕的是孤独,空虚感是他们普遍的情绪,他们生活在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状态下,心里话没处叙说、有时间没处打发,生活方式单调,除了白天打牌下棋,晚上散步跳舞看电视,很少与社会交往,被社会边缘化,再加上分居子女对老人的日常陪护和亲情关怀的缺失,使老人无法享受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常年劳累、情感孤独、家庭经济、医疗压力再加上思念亲人等复杂的情感因素加重了老人的身心负担,使他们心情抑郁、惆怅孤寂、行为退化现象不断加速。

(四)安全问题存在隐患,易成事故受害者。在日常生活中,空巢老人要面对各式各样的安全问题。疾病突发时无法求助、外出走失后无法联系亲人,意外摔倒、磕绊,甚至烧饭、洗浴中的意外,都可能给老人带来危及生命的危险,更有甚者因煤气中毒、突发疾病死于家中无人问津的事故频繁再现。同时,一些空巢老人由于年龄大,警惕性不够,行动不便,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对象,针对空巢老人的人身伤害、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多,使得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稳定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安全问题还有用电、用火不慎而造成安全威胁和自然灾害威胁等等。

(五)助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由于绝大部分的空巢老人受传统与经济状况的影响,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认为住在养老机构没有自由,照顾和伙食也有所欠缺且花销太大,无法负担,同时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陪自己聊聊天。这就催生了助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但目前社区助老服务人力资源不足、助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制约着助老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而且由于空巢老人收入水平总体较低,有服务需求却没有能力购买,他们更需要的是来自政府、社会组织公益性的助老服务。

四、改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几点建议

(二)满足空巢老人医疗服务需求,发展社区(村)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提高空巢老人医疗报销比例,减轻空巢老人的负担,使老人们看得起病。对体弱多病、常年患病的空巢老人实行大病救助。另外,在农村要加强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减轻他们去县城或乡镇看病的负担,建立空巢老人健康档案,发放健康卡,提供送医送药、定期体检、医疗咨询和健康讲座等服务,解决空巢老人就近就医问题,努力实现空巢老人各种医疗服务需求。二是大力发展社区(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多功能老年照料服务中心。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实现一条龙式的服务,使空巢老人得到妥善照料;由政府补贴,社区执行,组织社区下岗职工和闲散人员进行培训,为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高龄空巢老人提供代请保姆、钟点工、家庭就医等护理服务;鼓励和接纳社区、学校、企业及社会志愿者为空巢老人开展关爱服务。

(四)加强对空巢老人的贴身服务,源头杜绝伤害发生。第一,建立准确的空巢老人信息库,摸清空巢老人基本情况,社区(村)妇女之家根据信息库的信息提供相应的助老服务,或帮老人装电话,定时探望、聊天,承担家务、检查安全问题。第二,为每一位空巢老人配备随身爱心联系卡,注明老人的姓名、年龄、血型、慢性病史、亲属和社区的联系电话;安装紧急呼叫按钮,与社区值班室、片区警察办公室或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巾帼志愿者相连接,如遇紧急情况,便于救助。第三,建立空巢老人的援助监护网络,发动邻居、辖区民警、巾帼志愿者和妇女之家工作人员等做网络监护人,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高龄、残疾、患病和体弱行动不便的空巢老人进行定时监护,及时、准确掌握老人生活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第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深入空巢老人家里检查水、电、煤的安全情况,为老人排除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隐患。并注重多应用典型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教育,提高老人们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五)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发展为老服务事业。多数空巢老人宁可独居感受寂寞,也不愿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可以说家庭养老仍然是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主要养老方式。因此,一是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督促儿女细心周到地照顾老人,谴责不尽孝道行为,使子女应承担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倡导分而不离的家庭养老模式,教育分住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帮助父母做家务,沟通情感,照料生活。二是要开展志愿者爱心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社区(村)妇女之家工作人员、爱心人士,针对空巢老人积极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实行结对帮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每周一次帮助,每月一次心理疏导,积极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使他们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发挥老年人互助作用,提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从而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开展入户服务。

(六)他山之石,可以为鉴。第一,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走社会化发展道路。一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支持社会各界采取多种方式,兴建规范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以及开展各类针对老年人的服务。对兴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部门要落实好在用地、收费和税收方面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二要推行日托养老服务模式。即指朝至夕归式养老。老人白天在活动室自由活动,晚上就各自回家,使其既能得到很好的照料,又能满足老人和儿女的情感需要。三要推广上门服务的居家养老模式。政府应尽快出台居家养老政策,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空巢老人提供聊天、日常护理、买菜做饭、就医送药、保姆服务等各项服务,及时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

第二,通过此次空巢老人生活现状调查,发现目前关爱空巢老人工作及日间养老模式建立正逐步与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相交叉,也为未来妇联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而且妇联组织服务妇女、服务家庭的职能优势以及妇女之家覆盖全市各村、社区的组织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比专业养老机构更容易为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所接受。为此,可由妇联承接政府关爱空巢老人、开展居家养老等公益服务项目。

第三,借鉴国外多代屋理念,实施代际和谐居住工程,尊重亲情和家庭伦理,鼓励年轻人于老人同住或毗邻而居,通过减免部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过户税等激发市场需要。探索由政府提供相应补贴,鼓励由亲属或邻居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增加老年人社区援助服务,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的老伙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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