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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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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模板9篇)
2023-11-18 12:40:38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加明确下一步的目标和计划。如何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这些总结范文将为我们提供一些实用的写作思路和技巧,帮助我们写出更好的总结文稿。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垃圾分类已成为当代人的共同责任。本文将以厂区垃圾分类为切入点,探讨在实际操作中的经验和体会。

厂区垃圾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和办公场所,包括废纸、塑料瓶、易拉罐、有害垃圾等。而工业垃圾则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和废渣,如废水、废气、废渣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对垃圾分类并不重视,或者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垃圾分类体系。

垃圾分类不仅是环保的需要,更是为了节约资源和减少能源消耗。在厂区中,不正确的垃圾分类将会影响环保和安全生产,会引发污染环境、影响员工健康,甚至可能引发意外事件。在这样大的厂区中,丢弃生活垃圾时分类的规范会减轻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环保负担。同时,正确的垃圾分类不仅可以为环保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还给企业节约了垃圾处理费用,符合企业节约和效益的需要。

在厂区垃圾分类的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分类的具体标准要符合国家或区域要求,并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保洁方案。我们应该带着更加专业和严谨的态度去进行分类,这样才能让分类得以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也是至关重要的。通过不断地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才能对垃圾分类的工作真正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垃圾分类将会越来越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厂区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如组织员工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增加分类垃圾桶的数量、采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等。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厂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营造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二

1、厂区垃圾按产生来源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类。

1)生活垃圾: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烟头、塑料袋废弃日用杂物等。

2)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a.纸箱纸板,纸筒。

b.写真喷绘布边角料。

c.油墨瓶。

d.黄纸。

e.塑料薄膜。

f.旗帜横幅边角料。

2、厂区垃圾按循环利用价值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1)可回收垃圾:纸箱纸板,纸筒、写真喷绘布边角料;。

2)不可回收垃圾:油墨瓶、黄纸、塑料薄膜、旗帜横幅边角料。

1、垃圾堆放区域:生产垃圾分类堆放在指定区域;生活垃圾投放入垃圾桶;。

2、堆放要求:

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高空抛掷,不得溢出桶外;生产垃圾:

1)不可回收生产垃圾:放入垃圾池;。

2)油墨瓶:按字样标识指定摆放;。

3)可回收生产垃圾:严格按照标识捆绑大包分区摆放、不串不混;。

4)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放置于生产垃圾区域内;。

1、奖励:对于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其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的提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

2、惩罚:对于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扣罚其人民币50元/次;其直管领导将连带扣罚人民币50元/次,并处以通报批评。

3、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集体,将给予其翻倍处罚。

4、由行政部和生产部相关负责人每日进行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上奖惩依据。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三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xxx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后宅街道创建办。

后宅街道行政执法大队。

xx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

xx年2月29日。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四

为加强对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临街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沿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一)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二)“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它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三)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四)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五)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

(六)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

(七)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本市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均有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第二项内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及住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违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投诉电话。

市市容环境卫生局:81083331.越秀区:81903131,荔湾区:81031997,海珠区:34140952,东山区:37637980,天河区:87506700,白云区:86564383,黄埔区:82481959,芳村区:81899163,开发区:82213044,花都区:36808200,番禺区:84823341.

七、本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通告。

八、各街道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组织城管队员和市容监督员进行巡查,落实责任单位的责任。

九、本通告自20----年1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加强平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清洁,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从严管理,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从中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主体。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共道路、休闲广场、文化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区、房地产小区、单位大院等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三)建筑工地施工、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或待建地块等由施工单位或相关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四)沿街、沿路建(构)筑物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居民主体负责清扫保洁。

(五)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或行政辖区接壤地带等区域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人。

(六)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严厉整治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

县城区所有单位、门店及个人应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生活垃圾,或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就近的垃圾容器、环卫三轮车辆中。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从重处罚:

(一)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宠物)在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内所随地排泄,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责令责任人立即清除排泄物,拒不清除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排放污水、占道冲洗车辆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严重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从建(构)筑物或者车内向外抛撒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九)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十)运输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或运载物质泄漏(遗撒)造成道路污染的,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不能自行清理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十一)施工废水、泥浆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责令清理道路污染物和管道堵塞物,处以20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十二)侵占、损坏、盗窃城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行为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依法当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但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制止他人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达到2小时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达到1小时的,可以免予罚款处罚。

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除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可将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平果县市政管理局作为我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平果县市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具体工作,重点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卫生管理,根据县创卫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办公区、家属居住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告如下:

一、保持环境秩序。在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停放外单位及家属楼居住人员车辆,家属楼住户车辆一律整齐停放在家属区,凡没人认领的车辆一律推放到家属区,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一律摆放整齐。

二、保持环境卫生。在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内不乱丢、乱堆垃圾、不乱放杂物,不在公共区内种植蔬菜。在办公区内不抽烟、不从楼上倒水、不随地吐痰。

三、保持室内卫生。办公室内要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无烟头无堆乱放现象。

四、工作日期间,凡检查发现办公区内有外单位车辆(包括电动车)停放,扣罚值班门卫工资30元。

五、以上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实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6月----日。

为了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瑞丽市秀美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提升瑞丽旅游景观品位,瑞丽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由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瑞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意义。

围绕“绿色生态”建设目标,按照“五创”工作的部署,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旅游景观提升,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三个提升”:消除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提升城乡面貌、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突出民族特色,打造重要节点,提升公路沿线景观效果及村庄品味;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水平。打造瑞丽“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舒适、旅游品质高尚”新形象,为瑞丽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先行区建设中当好表率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瑞丽市全市辖区和公路沿线村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治理内容。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重点整治主要街道、面街,要突出东南亚风情和民族特色,对有碍景观进行突击性改造,坚决整治私搭乱建,积极修缮临街破损房屋,扎实推进穿衣戴帽工程,让人一到瑞丽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负责城区垃圾的及时清运,对市区路面及卫生死角进行全天巡查,及时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车走点净;负责城市保洁工作,组织环卫工清扫人行道、绿化带。逐步提高城区道路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2、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沟渠、公园水体及河道的清淤疏浚,确保水质优良,排洪、引水功能正常发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对城区街道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对集市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4、市交警大队负责在尚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重点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城区损坏交通信号灯维修工作并在重点交通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等抓拍系统;负责交通重点领域整治及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限重点整治;负责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设施;负责重点对城区道路两侧、车站门口、集市商场门口、超市饭店宾馆门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解决城区主干道路“肠梗阻”的问题;负责大力整治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5、市卫计局负责城市与城乡结合部、城郊村庄卫生隐患排查消除,对市区空旷地带、积水地带、闲置空房、建筑工地与缅甸相邻村寨进行卫生消杀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及其它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6、市环保局负责城市及城郊村庄治污、治噪、治气工作。

7、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局负责采取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除国道和省道外全市道路破损维补;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安装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延长线各十字路口减速带及相关安全标识标牌。

9、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加强出租车管理,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整治乱停乱靠、随意掉头、随意上下乘客等违规现象。

10、瑞丽公路段负责对国道和省道公路损坏部分进行及时修补;负责清除国道和省道两侧垃圾、杂草,对公路、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清理行道树上的铁丝、牌匾、乱拉乱挂等杂物;负责创建公路沿线环境文明风景线;负责逐步提高公路沿线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11、瑞丽路政大队负责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畅通;负责依法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清除非法广告牌,整治砂石料及渣土运输泼洒、超限、随处倾倒等情况。

12、畹町、姐告、市工业园区工(管)委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3、各级各部门负责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和卫生清扫日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主要公路沿线村庄整治。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决村庄规划不合理、民族特色不鲜明、建筑风格杂乱、私搭乱建、污水横流、乱倒垃圾、灰尘大等问题,特别是“蓝棚”问题;负责公路沿线村庄改造的设计工作,改造以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

2、各乡(镇)、农场负责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和沿路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堆建筑材料等现象;负责公路沿线村庄的改造工作并做好涉及改造房屋群众思想动员。

3、市国土局负责对影响景观的面山采石场、坟山、工地等采取有效的掩隐措施,后期逐步治理;负责砂石场路面道路硬化工作。

4、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社会稳定工作。

5、市委农办、市民宗局、市扶贫办负责整合各类资源积极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村庄整治工作。

(三)主要公路沿线旅游资源提升。

主要内容:按照辖区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积极提升四条公路沿线旅游资源品质。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改造提升公路沿线公厕。

2.市旅游局负责积极打造有条件的沿线新景观,突出沿线奘房及佛塔,合理布局旅游标识和交通标识。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做好高速公路隧道口、服务区的景观打造和美化;负责治理公路沿线的乱摆摊、乱叫卖、乱挂标语等,全面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

举报投诉电话:市政监察举报投诉电话4141416。

环保举报热线12369。

市电视台舆论监督举报投诉电话4124440。

瑞丽市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五

各部门、车间:

因公司场地有限,为了规范生产区垃圾的管理,实现生产垃圾的分类贮存、分类处置,现将垃圾堆放场所分为四个区域,即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可回收普通固废区、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和其他垃圾堆放区、(南门厕所旁)等。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后堆放至各不同区域。

1、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不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原材料包装袋、内膜袋、牛皮纸袋等。

2、可回收普通固废区:废纸箱纸板,废纸,各种饮料瓶,废钢丝管,冷凝器垫圈,纸桶、废商标贴纸等。

3、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废混凝土,废砂土,砖块、石头,各种密封垫,废保温材料和废木板等。

4、废设备、材料堆放区:报废的钢板、钢管、废铁、废桶、废阀门、玻璃钢、rpp、pvc阀门、管材等。

5、其他垃圾堆放区:果壳、树叶、树枝、杂草等1—4项内未包括的其他垃圾、废品。

1、包装袋、纸板、纸箱必须摊平、扎紧,在转运过程中严禁出现抛、漏、洒现象。

2、未经分类的'生产垃圾,三废处理站有权不予接收。

3、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在厂区内随意倾倒、丢弃垃圾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9.3.15款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六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后勤处。

20__年__月__日。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七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

现将《镇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切实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与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浏阳市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户源头分类减量,保洁人员上门回收,村镇二次细分,市统筹分类处理”的分类减量处理模式。到底,全镇驻镇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60%,低价值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兜底回收。

成立镇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孙谦。

组长:赵舟飞。

副组长:

成员:各线办负责人,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李蓓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评考核等相关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以各级党组织为平台,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通过“党员联户”手段做好入户宣传,指导居民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二是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从7月份开始层层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加强现场指导和入户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以“美家美妇”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的积极性。四是利用镇村干部联片网格化制度,每周一次上户开展宣传培训,指导如何正确分类,做到家家户户参与垃圾分类,并由纪检办对上户宣传情况进行督查。五是加大对辖区中小学生的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利用每周一早自习(10—15分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并点评班级分类效果。

(二)健全管理制度。

各村(社区)、各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村级配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专干兼任资源回收站站长,按150户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能熟练驾驶电动摩托车。

(三)配齐设施设备。

镇域辖区各单位及商住小区设置资源回收点,办公区配置两分类垃圾桶、公共区域配备四分类垃圾桶,单位食堂单独设置封闭易腐垃圾桶,商住小区另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各村(社区)建立村级资源回收站,分区标识明确,有毒有害垃圾设置封闭存放区域,健全垃圾分类减量台账;配备密封式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车辆,农户配齐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厨余垃圾由农户自备密封容器收集并自行处理,视农户情况设置集中堆沤池。镇级进一步提升分类收运、处理能力,加快垃圾分类综合处理总站建设,成立可回收物收运专业队伍,定期对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商住小区可回收物统一进行分类收运处置。

(四)完善分类体系。

1.规范标识。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要在明显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栏,在人口密集区、办事窗口等地方设置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规范分类垃圾桶的颜色、标识、宣传指引,在投放点设置分类指引牌或分类流程图,明确投放方法,引导群众正确投放。

2.分类投放。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要引导群众按四分类法进行分类投放;企业设置工业垃圾收集容器,商住小区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采取定时分类收运方式,确保工业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进一步加强湿垃圾处理。

3.分类收集。村(社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上户分类进行收集;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不可回收垃圾由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定点收集,可回收、有害垃圾则由镇统一进行收集,纳入市回收体系。小区装修垃圾和企业工业垃圾则由小区、企业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收集。

4.分类运输。村(社区)不可回收垃圾由村级保洁队伍清运至中转站,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转运至镇资源回收中心。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不可回收垃圾由集镇保洁公司清理运输至中转站;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分类运输到镇资源回收中心。装修垃圾和工业垃圾由小区、企业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转运。

5.分类处理。不可回收垃圾由镇压缩中转至市指定垃圾场清洁焚烧;湿垃圾由农户、单位、个人进行堆沤成肥或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农户进行收集喂养鸡鸭;高价值可回收物可由废品收购中心进行收购;低价值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则由市政府招标确定的'回收企业统一回收规范处理;装修垃圾、工业垃圾由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

1.党政办: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宣传,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单位、个人进行典型报道;配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公室调度各单位推进工作开展;负责机关内部门(含食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机关院内垃圾分类设施,组织物业人员定时回收,建立台账;制定机关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定期对各站办所进行评比。

2.党建办:以党建为引领,指导各党组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要求各党组织落实“党员联户”制度(按就近联系原则每名党员联系5—10户农户),建立指导台账,每月主题党日下户指导。建立奖惩机制,每月评比垃圾分类“优秀指导员”,将评比结果列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促使党员争当垃圾分类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

3.财政所:将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减量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16元/人(户籍人数)和1.5万/年/村(合并村3万/年/村)补助到村,另设置3万元/年/村考核经费,严格考核兑现,按季度进行发放。

4.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办和生态环境办、应急管理办:负责指导镇属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制定具体指导方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设置垃圾分类分拣点;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加强企业员工培训,促推垃圾分类工作,可回收物由镇级统一回收,指导企业工业垃圾处理。

5.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镇域内合作社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健全农用地膜、农药、化肥包装袋回收机制,明确回收专员,制定奖励办法,确保地膜、农药、化肥包装物得到有效回收。

6.扶贫办:针对贫困户基础设施差、分类意识不强等现象,依托扶贫干部,加强精准扶贫户垃圾分类工作指导。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镇村(社区)、驻镇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统一运行模式,牵头制作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村(社区)、驻镇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排名,督促商住小区配齐垃圾分类设施;开展分类宣传,负责集镇电子屏、大型广告宣传标语设置。

8.妇联:细化工作方案,发挥垃圾分类农村妇女主力军作用,以“美家美妇”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妇女的积极性,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9.各村(社区):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党员、网格员定期上户指导,分片召开户主会议,广泛发动宣传;严格按照“五有标准”(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设施、有奖惩)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村级资源回收站,配齐分类垃圾桶、电动收集车,成立专职队伍,实行量化管理。对高价值可回收物按回收价值的20%给予奖励,低价值可回收物按0.2元/斤进行兜底回收。调动老协、红白理事会成员组建垃圾分类监督小组;对农户、保洁员分类投放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按季度公布农户垃圾分类“红黑榜”,严格兑现保洁员分类考核奖惩,按考评方案要求对农户收取卫生费。

10.学校:利用校内空地或闲置房设置垃圾分拣点,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利用主题班会)或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开展班级分类评比,建立校区分类积分制度,并给予奖励,提升学生参与率;建立班级分类回收台账,每季度组织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评选“垃圾分类示范校园”。

11.西区交管站、交警四中队:规范客车必须配备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车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识标牌,并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督导和处置。

12.驻镇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完善分类、分拣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台账;在单位重点区域、办事窗口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识;禁烧燃煤,严控厨余垃圾产生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召开全体镇村干部、驻镇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议,明确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10日—10月31日)。

1.完善投放设施、收运设备,规范标识(7月20日前)。全镇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设施投放、标识指引全面到位,引导正确投放。

2.全面加强业务督查、指导(7月10日—9月30日)。按照全镇统筹、条块结合原则,对垃圾分类宣传动员、设施投放、标识指引、台账建立、分类效果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全镇居民群众基本养成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习惯,可回收、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收运、分类处理机制逐步完善。

3.开展督查整改(7月10日—10月31日)。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巩固阶段性成绩,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常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落实,认真抓、抓到底,保障我镇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加大投入,提升经费保障。镇财政将垃圾分类减量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及村级运行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保障垃圾分类运行经费。

(三)健全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对所管辖对象出台考核细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单位(小区)垃圾分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考核。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八

餐饮商户:

为了规范商场的垃圾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用餐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要求各餐饮商户店内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房内的提示分类存放。不得将“可收回垃圾”与“餐饮垃圾”混放在一起。如发现不分类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按要求做分类处理。

____________公司。

20___年3月3日。

厂区捡拾垃圾通知范文简短篇九

乙方:

为确保甲方厂区的环境清洁卫生,委托乙方清洁运送厂区的生活垃圾,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厂区垃圾清运协议书:

一、承包形式及费用结算方法:

运送厂区生活垃圾为年度承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承包金肆仟元整(4000元),半年度结算一次。

二、承包期限。

从20年月日开始至20年月日止,承包期为1年。

三、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保证每日清理厂区垃圾一次,并保证甲方厂区内无积压垃圾;

2.乙方运送垃圾要注意安全,与垃圾运送有关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满后,继续下年度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重新签订下年承包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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