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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用地协议书范文如何写 葬坟用地协议怎么写(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18:33:44 页码:8
坟墓用地协议书范文如何写 葬坟用地协议怎么写(2篇)
2023-01-13 18:33:4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2023年坟墓用地协议书范文如何写一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 (发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将 (流转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 (经营项目名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 一带,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为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按田 元/亩,土 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土地租赁费,用人民币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赁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和账号,转帐支付给甲方.土地租赁费按实物支付,明确折价的时间和标准.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⑴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解用路,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⑵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杂木,劣杂果树及附作物的处理办法.

⑶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由主人在改土动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后若确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坟不能占两个台面,所损失的 作价赔偿,所占土地面积按实减除租金.所有的坟墓在烧香,管理时不得损害台面,果树,设施等,否则加数倍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义务.

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出租费,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乙方将承租的土地采用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的,应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除应由农户个人直接享有的以外归,明确归谁.

2.承包期届满后,园内的建筑物,设施,果树处理办法要写清.

3.由于 成熟季节的差异性,承包期届满最后一年,在 月 日前 还未成熟,实行乙方继续管护至当年果品成熟采收后为止,是否计租金要明确.

4.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5.乙方违约,造成合同不履行时,或合同期满后,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构建物(要明确怎样处理 可由甲方处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及原承包农户享受;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值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出租合同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区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鉴证单位及人员:

签约时间:年月日

2023年坟墓用地协议书范文如何写二

为加快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的建设进度,县政府决定对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范围内部分坟墓进行搬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东至汝城大道,西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至官桥村通村公路,北至对门岭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

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搬迁实施人

被迁坟主的亲属。

四、搬迁补偿标准

参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xx〕31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主动到汝城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2310或135745631)进行申报登记。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申请认定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迁移,统一安葬在县公墓山或集体公山。

(二)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积极支持配合迁坟工作,克服困难,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确保国家气象站搬迁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县人民政府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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