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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 征地葬坟协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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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 征地葬坟协议(六篇)
2023-01-16 18:37:53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一

一、临康和二级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由州、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国土部门具体实施。

二、征地拆迁范围:

临康和二级公路工程建设,起点位于兰临高速临洮县北出口处,在我州境内经康乐县虎关乡、康丰乡、苏集镇、八松乡,和政县松鸣镇、达浪乡、城关镇、终点至三合镇。公路建设需征收上述乡(镇)公路设计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

三、征收土地的用途:临康和二级公路建设。

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甘政发【20xx】88号《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补偿,具体补偿安置标准见《临康和二级公路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表》。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产权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登记,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六、本公告发布后,凡在工程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苗木、农作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希望临康和二级公路沿线涉及征地拆迁的单位和各族各界群众,以公路建设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对在征地拆迁中无理取闹、有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其依法执行公告,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本公告由临夏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临康和二级公路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表》

年三月二十二日

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二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县、乡、村(社区)三级同志参加的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充分体现了县城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也清楚表明了、县政府全力推进县城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坚强信念和不可动摇的决心。刚才,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桃花江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表态发言,黄劲同志就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十届三次全会上,、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国竹城、中国内陆能源新城、中国生态旅游名城”的口号。为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去年,、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用三年左右时间,配套建设好南环线、金盆路配套工程、芙蓉路配套工程、资江南路、桃花南路、花桥南路、西环线、沿江风光带工程等县城八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相关硬件建设任务,拓宽城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新增城区建设用地面积5.18平方公里,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将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紧迫的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服从这一行动,加快推进县城建设。

(一)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是一个地方的名片,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反映。就我县实际来看,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深化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是实现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招商引资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镇的吸引力和城镇环境,因为投资商选择一个地方投资,优惠政策固然重要,但一个交通便捷有序、环境舒适优美、社会文明安定的城镇环境更能得到投资者的青睐。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城镇建设力度,县城基础设施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先后有一大批战略投资者落户桃江,为县域经济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面对新的形势,县城作为展示桃江环境的形象窗口和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必须更好地发挥环境品牌效应,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县政府提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县城发展步伐,增加财政收入,繁荣人流、物流和信息流,创造健康、和-谐、优美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现实要求。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使广大群众享受天蓝水绿的自然环境,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愉悦幸福的精神环境。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既是发展的要求,更是满足人们适于居住的要求,建设美好家园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对县城西区进行了部分改造,建成了步行街、文化路、振兴路、沿江风光带等一批市政工程,硬化了一部分小街小巷。这些工程的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旧城区的人居环境,提高了县城品位,应该说,人民群众对此是有切身感受的。城市不仅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全体市民共同的家园。城市建设好了,直接受益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把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成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城市,让县城亮起来,美起来,绿起来。因此,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桃花江镇、浮邱山乡及相关各村、社区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让广大群众时刻想到“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积极参与到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来,共同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三)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我县当前县城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县城市发展一直处于滞后、落后状态。纵向与省、市城市相比差距极大,属于规划滞后、建设进度缓慢、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功能不配套、人居环境较差、城市品位较低、缺乏竞争力的落后县城。横向与周边宁乡、沅江、南县等县城相比,建设发展仍存在差距,在全市处于落后位置。县城满足不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内陆第一座核电站建设县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形象极不相称。特别是随着桃花江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加快推进,对县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城亟需改善基础设施,扩大容量,提升承载能力。同时,去年,、县政府提出三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同样需要加强县城硬件建设,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因此,实施县城三年行动计划,是推进核电建设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重要举措,是影响当前、关系桃江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

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自去年制定以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拓宽融资渠道,于今年6月,成功引进大汉集团,投资3亿元建设县城“五路一园”;今天上午,又与香港新世纪投资公司成功签约,由新世纪公司采用fbt模式投资5亿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三年投资8亿元的县城建设资金瓶颈基本得到破解,为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从政府层面来讲,一些部门、干部群众对城市建设发展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投资商参与城市建设就是只为赚钱,没有从客观实际上看待城市建设是整体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价值的过程,偏激对待推进城市建设。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资金虽然基本得到落实,但需要的征拆资金将在3亿元以上,这都需要县财政负担,在目前我县财政十分困难、交通等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压力巨大。征地拆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我县少数干部群众建私房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上目前上级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人民群众诉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征拆工作难以推动。从群众层面来讲,主要是在短时期内要付出一定的牺牲,增加一些生活上的困难。比如,房屋被拆迁了,要克服临时住房的困难;土地被征用了,丧失了生产资料,就业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等等。但是,从长远来看,城市发展了,三产业活跃了,就业岗位就多了,经济就更加活跃了,生活品质就更好了,长远利益是要大大好于眼前利益的。因此,我们要算大账、不算小账,算长远账、不算眼前账,算明白账、不算糊涂账。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克服眼前困难,赢得未来更好的发展,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县城大建设、大发展的活动中来。

征地拆迁是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的前提与基础。我们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不影响县城建设进度。

(一)要加强思想引导。征地拆迁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稳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是确保征拆工作顺利推进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广泛宣传。要通过致群众公开信、悬挂标语、设立宣传站点、上门入户宣传、报刊媒体报道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使每一位群众都知道为什么要实行县城建设三年行动、通过实行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群众能够得到什么。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使、县政府加快城市建设的政策家喻户晓、众人皆知,形成人人了解城市建设、人人关心城市建设、人人支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做细工作。桃花江镇作为征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参与拆迁工作的同志登门入户做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入户率100%、见面率100%,争取理解率100%。要积极采取交友法、算账法、一线工作法等,切实解除被拆迁群众的疑虑,消除被拆迁群众的抵触情绪。特别是要让群众理解、支持今年县政府出台的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在拆迁过程中要按照大力推行货币补偿安置、积极推进公寓式安置、控制联户安置、坚决杜绝“一户一宅”安置的原则,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着力营造广大被拆迁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设立房源咨询中心,千方百计提供待租待售房源,方便被拆迁户选购选租。要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要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在被拆迁群众安置后,还要广泛开展亲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就医就学、水电交通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被拆迁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要创新征拆工作机制。征地拆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桃花江镇和浮邱山乡包干负责,并作为其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奖罚兑现。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拆迁办负责有关前期工作、业务指导和程序性事项。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桃花江镇、社区、工作人员要建立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实行包宣传发动、包腾空房屋、包过渡性安置、包信访接待的“四包”责任制,开展征地拆迁劳动竞赛,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征拆工作不影响工程进度。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和桃花江镇要有专门的接访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要建立征地拆迁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要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及时解决。

(三)要严格按政策拆迁。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是场硬仗。征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要严格依法办事。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的有关政策规定,统一补偿标准,统一征地拆迁要求。绝不允许乱开口子、乱表态。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将被征用地的位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内容,向群众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拆迁过程中,严禁拖欠、挪用、截留和克扣拆迁补偿款。

(四)要依法强力推进。征地拆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既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严格操作。对主动支持城市建设的被征地、拆迁户予以适当奖励,对不配合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阻碍城市建设发展的,要依法按程序采取措施。对不讲大局、要求过高、漫天要价,超出法律、法规、政策之外提出非份要求,反复做工作不予配合甚至拒不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按市场评估、行政裁决的法律程序完善工作后,用司法、行政手段拆除。只有严格按法律法规对那些不支持配合、阻挠城市建设的人采取措施,才能有效保障支持配合城市建设的大部分人的利益,才能有效推进和加快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已经成立了由军田副书记任政委、黄劲副任指挥长的县城建设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县城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挥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推进表,积极开展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竞赛,要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予以宣传推介,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快速有序推进。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需要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各自职能,积极、主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建设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规划,合理安排,科学调度,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能,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建设“放心工程”。国土资源部门要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前期服务工作,及时报批用地,有效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要创新融资渠道,继续大胆探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为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要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房产、发改、环保、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县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按政策积极帮助失地农民及时参加社保,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政法、信访等单位要全力做好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监察、督查部门要对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开展责任追究。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公安、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县城建设过程中以暴-力或恐吓手段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阻挠依法拆迁和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依法拆迁的社会环境。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做到顾全大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和支持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顾全大局,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好表率,积极协助做好拆迁中所涉及到的亲友的思想工作,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二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在县城建设工作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有接受吃请、收取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不得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索、拿、卡、要”,以任何形式插手工程招投标,全面建设“廉洁工程”等。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借拆迁之机,为个人、子女及亲友在住房面积、房屋产权、租赁合同变更等方面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递条子、请客送礼(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直接或间接为个人及子女、亲友在拆迁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拖延拆迁时间,提出无理要求,影响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支持、怂恿、煽动闹-事;对于违反规定的,一律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严明组织纪律,做到奖罚分明。在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对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干部,由组织部门考虑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督查部门实行问责或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同志们,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我们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县城居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征地拆迁工作中来,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到一个声音说话、一个步调前进,排除一切干扰和杂音。以铁的纪律和手段,强力推进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为创造一个美丽、舒适、和-谐、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而努力奋斗!

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三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县、乡、村(社区)三级同志参加的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充分体现了县城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也清楚表明了、县政府全力推进县城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坚强信念和不可动摇的决心。刚才,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桃花江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表态发言,黄劲同志就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十届三次全会上,、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国竹城、中国内陆能源新城、中国生态旅游名城”的口号。为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去年,、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用三年左右时间,配套建设好南环线、金盆路配套工程、芙蓉路配套工程、资江南路、桃花南路、花桥南路、西环线、沿江风光带工程等县城八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相关硬件建设任务,拓宽城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新增城区建设用地面积5.18平方公里,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将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紧迫的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服从这一行动,加快推进县城建设。

(一)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是一个地方的名片,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反映。就我县实际来看,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深化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是实现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招商引资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镇的吸引力和城镇环境,因为投资商选择一个地方投资,优惠政策固然重要,但一个交通便捷有序、环境舒适优美、社会文明安定的城镇环境更能得到投资者的青睐。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城镇建设力度,县城基础设施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先后有一大批战略投资者落户桃江,为县域经济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面对新的形势,县城作为展示桃江环境的形象窗口和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必须更好地发挥环境品牌效应,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县政府提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县城发展步伐,增加财政收入,繁荣人流、物流和信息流,创造健康、和-谐、优美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现实要求。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使广大群众享受天蓝水绿的自然环境,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愉悦幸福的精神环境。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既是发展的要求,更是满足人们适于居住的要求,建设美好家园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对县城西区进行了部分改造,建成了步行街、文化路、振兴路、沿江风光带等一批市政工程,硬化了一部分小街小巷。这些工程的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旧城区的人居环境,提高了县城品位,应该说,人民群众对此是有切身感受的。城市不仅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全体市民共同的家园。城市建设好了,直接受益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把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成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城市,让县城亮起来,美起来,绿起来。因此,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桃花江镇、浮邱山乡及相关各村、社区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让广大群众时刻想到“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积极参与到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来,共同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三)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我县当前县城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县城市发展一直处于滞后、落后状态。纵向与省、市城市相比差距极大,属于规划滞后、建设进度缓慢、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功能不配套、人居环境较差、城市品位较低、缺乏竞争力的落后县城。横向与周边宁乡、沅江、南县等县城相比,建设发展仍存在差距,在全市处于落后位置。县城满足不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内陆第一座核电站建设县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形象极不相称。特别是随着桃花江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加快推进,对县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城亟需改善基础设施,扩大容量,提升承载能力。同时,去年,、县政府提出三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同样需要加强县城硬件建设,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因此,实施县城三年行动计划,是推进核电建设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重要举措,是影响当前、关系桃江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

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自去年制定以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拓宽融资渠道,于今年6月,成功引进大汉集团,投资3亿元建设县城“五路一园”;今天上午,又与香港新世纪投资公司成功签约,由新世纪公司采用fbt模式投资5亿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三年投资8亿元的县城建设资金瓶颈基本得到破解,为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从政府层面来讲,一些部门、干部群众对城市建设发展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投资商参与城市建设就是只为赚钱,没有从客观实际上看待城市建设是整体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价值的过程,偏激对待推进城市建设。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资金虽然基本得到落实,但需要的征拆资金将在3亿元以上,这都需要县财政负担,在目前我县财政十分困难、交通等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压力巨大。征地拆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我县少数干部群众建私房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上目前上级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人民群众诉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征拆工作难以推动。从群众层面来讲,主要是在短时期内要付出一定的牺牲,增加一些生活上的困难。比如,房屋被拆迁了,要克服临时住房的困难;土地被征用了,丧失了生产资料,就业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等等。但是,从长远来看,城市发展了,三产业活跃了,就业岗位就多了,经济就更加活跃了,生活品质就更好了,长远利益是要大大好于眼前利益的。因此,我们要算大账、不算小账,算长远账、不算眼前账,算明白账、不算糊涂账。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克服眼前困难,赢得未来更好的发展,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县城大建设、大发展的活动中来。

征地拆迁是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的前提与基础。我们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不影响县城建设进度。

(一)要加强思想引导。征地拆迁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稳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是确保征拆工作顺利推进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广泛宣传。要通过致群众公开信、悬挂标语、设立宣传站点、上门入户宣传、报刊媒体报道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使每一位群众都知道为什么要实行县城建设三年行动、通过实行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群众能够得到什么。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使、县政府加快城市建设的政策家喻户晓、众人皆知,形成人人了解城市建设、人人关心城市建设、人人支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做细工作。桃花江镇作为征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参与拆迁工作的同志登门入户做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入户率100%、见面率100%,争取理解率100%。要积极采取交友法、算账法、一线工作法等,切实解除被拆迁群众的疑虑,消除被拆迁群众的抵触情绪。特别是要让群众理解、支持今年县政府出台的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在拆迁过程中要按照大力推行货币补偿安置、积极推进公寓式安置、控制联户安置、坚决杜绝“一户一宅”安置的原则,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着力营造广大被拆迁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设立房源咨询中心,千方百计提供待租待售房源,方便被拆迁户选购选租。要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要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在被拆迁群众安置后,还要广泛开展亲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就医就学、水电交通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被拆迁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要创新征拆工作机制。征地拆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桃花江镇和浮邱山乡包干负责,并作为其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奖罚兑现。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拆迁办负责有关前期工作、业务指导和程序性事项。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桃花江镇、社区、工作人员要建立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实行包宣传发动、包腾空房屋、包过渡性安置、包信访接待的“四包”责任制,开展征地拆迁劳动竞赛,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征拆工作不影响工程进度。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和桃花江镇要有专门的接访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要建立征地拆迁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要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及时解决。

(三)要严格按政策拆迁。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是场硬仗。征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要严格依法办事。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的有关政策规定,统一补偿标准,统一征地拆迁要求。绝不允许乱开口子、乱表态。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将被征用地的位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内容,向群众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拆迁过程中,严禁拖欠、挪用、截留和克扣拆迁补偿款。

(四)要依法强力推进。征地拆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既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严格操作。对主动支持城市建设的被征地、拆迁户予以适当奖励,对不配合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阻碍城市建设发展的,要依法按程序采取措施。对不讲大局、要求过高、漫天要价,超出法律、法规、政策之外提出非份要求,反复做工作不予配合甚至拒不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按市场评估、行政裁决的法律程序完善工作后,用司法、行政手段拆除。只有严格按法律法规对那些不支持配合、阻挠城市建设的人采取措施,才能有效保障支持配合城市建设的大部分人的利益,才能有效推进和加快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已经成立了由军田副书记任政委、黄劲副任指挥长的县城建设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县城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挥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推进表,积极开展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竞赛,要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予以宣传推介,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快速有序推进。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需要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各自职能,积极、主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建设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规划,合理安排,科学调度,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能,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建设“放心工程”。国土资源部门要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前期服务工作,及时报批用地,有效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要创新融资渠道,继续大胆探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为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要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房产、发改、环保、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县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按政策积极帮助失地农民及时参加社保,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政法、信访等单位要全力做好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监察、督查部门要对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开展责任追究。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公安、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县城建设过程中以暴-力或恐吓手段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阻挠依法拆迁和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依法拆迁的社会环境。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做到顾全大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和支持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顾全大局,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好表率,积极协助做好拆迁中所涉及到的亲友的思想工作,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二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在县城建设工作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有接受吃请、收取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不得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索、拿、卡、要”,以任何形式插手工程招投标,全面建设“廉洁工程”等。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借拆迁之机,为个人、子女及亲友在住房面积、房屋产权、租赁合同变更等方面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递条子、请客送礼(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直接或间接为个人及子女、亲友在拆迁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拖延拆迁时间,提出无理要求,影响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支持、怂恿、煽动闹-事;对于违反规定的,一律从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严明组织纪律,做到奖罚分明。在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对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干部,由组织部门考虑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督查部门实行问责或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同志们,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我们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县城居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征地拆迁工作中来,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到一个声音说话、一个步调前进,排除一切干扰和杂音。以铁的纪律和手段,强力推进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为创造一个美丽、舒适、和-谐、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而努力奋斗!

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四

甲方:_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抚州市廖坊水库灌区工程需要,金溪县人民政府委托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亩。现就征地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征用土地座落、面积及四周界限。

被征用土地座落在 ,面积 亩,四周界限详见征地红线图(双方盖章为准)。

二、征用土地的人、地类及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按抚府办发(20__)56号文件标准补偿,详见表。

土地类型面积(亩)征地补偿费元/亩金额小计 (元)备 注

征迁工作经费60000

合计 60000元

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明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三章征地补偿规定。

四、支付土地补偿费方式。

征地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由_乡廖坊水库灌区工程移民征地安置领导小组一次性付清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元)。乙方必须在开工前无条件迁出甲方所征用的土地,如因土地权属或补偿费处置引起争议,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面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有关部门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乡人民政府

甲方代表:

乙方:_乡人民政府

乙方代表:

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xx年1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xx]5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xx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西起唐黄路,东至川沙路以东600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71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6.8平方米、建设用地408.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第六村民小组1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3.3平方米、建设用地333.2平方米、未利用地179.5平方米。

3、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3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30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八村民小组219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4.5平方米、建设用地999.7平方米、未利用地298.4平方米。

5、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九村民小组49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9.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村民小组68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4.6平方米、建设用地125.2平方米、未利用地73.4平方米。

7、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一村民小组882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9.7平方米、建设用地4003.1平方米、未利用地709.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06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38.4平方米、建设用地7169.9平方米、未利用地1261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2号、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3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新德西路100弄17-18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xx年3月8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8207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郭

联系地址:xx市xx区

特此公告。

xx市xx区人民政府(盖章)

年2月22日

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通用六

甲方:______县______镇卫生院

乙方: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______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___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___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______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______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______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______县______镇卫生院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武胜县______镇______村村民: ____________(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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