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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 坟墓用地协议书(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8:43:42 页码:7
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 坟墓用地协议书(3篇)
2023-01-16 18:43:42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新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武胜县__________镇卫生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武胜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__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___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__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武胜县__________镇卫生院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武胜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______(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最新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二

20xx年1月28日,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以(20)为准xx)政国土挂字第二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6.现在将经过1167公顷。xx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xx县20xx一期建新区用地项目年增减挂钩。

xx县xx镇xx村村委会5.9421公顷;xx镇xx村村委会0.1746公顷。

(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之和)。

(二)地上附着物及幼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标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告xx《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通知》(x政发〔20xx〕3号)和《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x政发〔20xx〕5号)执行。

5.被征用土地的土地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通知。

自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地附着物不予补偿登记。

x县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3日

最新征地不迁移坟墓协议书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xx]100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上海北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北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建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建华实业有限公司(村队组);征收农用地 0平方米、建设用地 134640.8平方米、未利用地 9124.9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143765.7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xx)》(沪府发[20xx]61号)执行,标准为 华泾镇 农用地71.4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69.3 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xx)》(沪府发[20xx]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xx)》(沪府发[20xx]61号)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华泾镇 镇粮棉地3.60 元/平方米,蔬菜地5.40 元/平方米 元,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xx年3月16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 华泾镇土地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xx年2月21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 华泾镇土地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 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乔文高 联系地址: 龙吴路2443号

联系电话: -6102 监督电话: -6131

xx市xx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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