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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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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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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光的流转,总结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范文和案例来提升写作水平。接下来是一些建议,可帮助你提高总结写作的水平。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一

因近年来不断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引发火情和人员伤亡等情况,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_、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54号),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20xx年2月3日至2月25日14时(农历腊月廿三至正月十六)在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区域内,除2月9日、10日(腊月廿九至正月初一)不限时和25日(正月十六)至14时外,每天早7时至晚22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公园、绿化地带、蔬菜大棚等重点防火区;。

(九)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一)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一)3吋以上礼花弹等a级烟花爆竹;。

(二)铁管炮、拉炮、摔炮、砸炮等敏感度高、安全系数低、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双响、闪光雷、开天雷等升空类产品;。

(五)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其他类烟花爆竹。

四、对焰火燃放的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_门核准,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主办单位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燃放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将举办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以及组织实施方案、燃放设计方案等材料,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提交_门审核。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需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

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燃放产品标识注明为a级、b级的烟花产品和本市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五、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禁将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销售给_和零售点,礼花弹等a级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向经公安机关批准燃放的单位销售或供出口。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凡道路运输焰火药、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以及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开具运输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1月14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四

(一)考试组织。采取上机考试方式,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统一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全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统一参加。参考人员登录考试系统后,由系统从试题库中随机匹配并形成一套同等数量、类型的考题,所有参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作答,提交后系统当场显示个人考试成绩,成绩当场进行确认,所有参考人员考试成绩现场进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20家企业,出现成绩并列情况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考试期间,邀请纪检_门、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监督。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时间与主城其他区域协调统一。

(二)考试范围:

《_安全生产法》。

《_消防法》。

《_治安管理处罚法》。

《_行政许可法》。

《_行政处罚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省安监局公告第37号)。

《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zf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

工作方案。

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zf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zf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

警示语。

并严格遵守。

各县区人民zf(管委)、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zf。

20xx年2月2日。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为了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果,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今将《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再度发布,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衡水市市区东西南北环城路以内、各县市区主城区区域为烟花爆竹的限放区。

在限放区域内,每年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三十(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除每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禁放期间(除春节期间外),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限放期间(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六、对焰火燃放的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一月二十六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六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

从20xx年10月1日起。

二、禁止燃放区域。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许昌县、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种类。

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四、处罚标准。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违反本通告在上述规划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安监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反本通告,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负责依规设置零售网点,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工商部门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守护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城管部门积极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市容秩序。供销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劝告消费者禁放烟花爆竹。市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民政、供电等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物业小区、游园广场、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输变电设施、车站等禁放区域的守护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禁放规定。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坚决预防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

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安监局:296*61,市工商局:12315,市城管局:12319,市交通局96520。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1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七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区以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下称禁燃区)。

金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为禁燃期。

三、禁燃区以外的下列场所(以下称禁燃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宾馆、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金川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在规定的禁燃期内,禁燃区或禁燃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七、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以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根据证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九、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金川公安分局金川区环保局金川区安监局金川区工商局。

20xx年10月19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八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xxx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

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xxx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17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九

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东至龙山庙(含海德小区、毛公坞、岩坑、平坞),南至磐中以南500米、新元小区、联进、联谊(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后坞、小岭坑),北至梅枝岭隧道、红梅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

二、禁放时间:从20xx年1月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人民政府。

20xx年1月5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十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春节期间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楼外公共区域及楼道内严禁堆放杂物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物业公司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一、为了使我们共有的家园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请到小区外开阔地带进行燃放,并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三、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小区居住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千诚·(20xx)通字004号四、个别业主在节日期间如因婚庆、乔迁等原因需要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请您选择小区开阔地带进行燃放,尽量远离小区绿化带,以免发生火灾事故。五、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六、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七、在楼外、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蔬菜、鞋架、电动车、自行车、废弃纸箱子等既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及物业规定,也不便于业主通行,更存在重大消防及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以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业主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自家杂物即刻清走,否则将视为无主垃圾处理。物业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陕西千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20xx年02月05日09:56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

工作方案。

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

警示语。

并严格遵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日。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东至龙山庙(含海德小区、毛公坞、岩坑、平坞),南至磐中以南500米、新元小区、联进、联谊(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后坞、小岭坑),北至梅枝岭隧道、红梅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xx年1月5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十一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及范围: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东至广梅汕铁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丰达路、北至汤坑镇段桥。在禁燃时间和禁燃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汤坑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要组织专门队伍对禁燃区范围内加强巡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三、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四、在禁燃区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对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二)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

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

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xxxxxxx。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日。

云南烟花爆竹通告范文范本篇十三

(一)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二、三”项规定条件且自愿参与度假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短期零售服务的企业均可申请,并按照本公告第三项“(一)前期申报材料”的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前期申报材料须由企业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亲自提交,并接受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申报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前期申报材料,由发证机关实施现场集中审核,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进行综合审定,文件、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接件并当场出具接件通知书,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件。

(三)确定企业申请受理。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确定度假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受理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不超过20家时,全部直接准予受理零售经营申请;超过20家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公开选拔考试,择优选取20家企业准予受理零售经营申请,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对其他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并退还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组织零售点位选定。准予受理零售经营申请企业确定后,统一时间、地点召开零售点选点会,所有被准予受理零售经营申请企业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全体参会,针对《度假区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布点规划(2023版)》确定的20个短期零售点,按照企业(申请人)排序,采取每家1点逐一选点的方式,现场选择并确认各自所负责的零售点位。

(五)严格实施条件审查。准予受理零售经营申请并完成零售点位选定的企业,需按照本公告第三项“(二)准予受理申请企业后期需提交的审查材料”的规定,由企业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到规定的地点亲自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发证机关收齐以上文件、资料后对申请人条件开展审查,并征求度假区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以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六)规范证照印制和颁发。对同意予以颁发零售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按照应急部规定,在烟花爆竹流向系统“打证程序”中,录入许可范围、经营地址、核定药量(分别填写允许存放箱数和折合药量)等有关信息,使用符合应急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要求的防伪纸张,在“打证程序”中打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零售点布仓完毕并接受现场安全条件核查合格后予以颁发零售许可证,零售有效期结束后1日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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