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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 村组修公路协议(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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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 村组修公路协议(九篇)
2023-01-14 04:02:33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xx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由人民政府(下称发包人)和另一方(下称承包人)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村通村水泥路

工程地点:_____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错车道面层、路面混泥土、公路安全设施,具体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凭开工通知经批准后开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xx数80xx左右。

四、质量标准

程质量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根据简易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严格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及交通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

增加工程数量。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不予认可。

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简易设计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上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及合同内容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组织施工,直到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2、事故处理:发生一切伤、残、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工程承包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后支付

第一次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合同工程价款的_____%。其余工程款按交通局相关文件拨付。

支付程序为:村理财小组核实村三委核实镇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进行变更,应提前14xx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报乡镇政府____县交通局审批。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确定变更价款。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的价格,经发包方同意后执行。经发包方同意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竣(交)工验收与结算

1、通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且具备竣(交)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工程竣(交)工验收及____县通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交)工验收申请,由县交通局以乡镇为单位,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接养单位等部门分批打捆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合格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在镇政府交纳的15万元履约和民工保证金,待工程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和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方可退回。

十三、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留,不计息,

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四、其它

1、如承包人不按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施工,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后生效。

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项目村委会、县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一份。

发包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承包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乙方:

剑阁县x村通村水泥路施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由x人民政府(下称“发包人”)和另一方(下称“承包人”) x公司于20xx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村通村水泥路 工程地点:x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错车道面层、路面混泥土、公路安全设施,具体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凭开工通知经批准后开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0天左右。

四、质量标准

程质量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根据简易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严格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及交通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

增加工程数量。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不予认可。

工程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 (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简易设计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上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及合同内容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组织施工,直到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2、事故处理:发生一切伤、残、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工程承包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后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合同工程价款的 %。其余工程款按交通局相关文件拨付。

支付程序为:村理财小组核实——村三委核实——镇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报乡镇政府和县交通局审批。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4、确定变更价款。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的价格,经发包方同意后执行。经发包方同意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竣(交)工验收与结算

1、通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且具备竣(交)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工程竣(交)工验收及剑阁县通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交)工验收申请,由县交通局以乡镇为单位,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接养单位等部门分批打捆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合格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在镇政府交纳的15万元履约和民工保证金,待工程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和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方可退回。

十三、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留,不计息,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四、其它

1、如承包人不按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施工,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后生效。

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项目村委会、县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一份。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三

案由:

农村公路建设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村村通”、路桥改造等民生工程,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果,全县96个建制村全部通水泥路,建成里程达216公里。但“村村通”民生工程实施结束后,全县每年仍有近100公里的农村公路亟待修建。县委、县政府通过加大项目申报力度,每年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计划50公里左右,以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面貌。

“村村通”公路建设以后,全县各村村部、主公路沿线村等虽实现了通水泥路,但仍有大部分山区和半山区的农村道路十分落后,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还没有油路、水泥路,不少农村机耕路没有硬化,对于行人和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农村公路建设滞后的最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不足,我县在统计申报省厅“农村公路网化工程”时,部分镇、村因建设资金配套问题,宁愿放弃项目补助,也不愿多报项目。农村公路由于单体小,无法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比例也很小,批准的项目因建设资金问题举步维艰。如: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施工造价一般在40万元/公里,而省级补助为13.5万元/公里,其余的都由县、镇、村三级筹措。县、镇两级财政根本无力承担建设配套资金,何况每年还有国省道改造升级项目的配套资金;村里筹资落实不理想,一事一议也用足用活,无法再筹措更多资金。因此当项目实施时,建设资金压力很大,唯一办法就是负债建设,而且融资难度非常大。

方案:

要保持地方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建设目标,建议市政府统一规划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加大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力度,用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答复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xx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茂易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村村通道路升级改造的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含山县村级道路建设现状

含山县农村公路受当地经济制约,底子较薄、发展水平较低。随着区划调整并入马鞍山市后,为贯彻市政府提出的“一江两岸,协调发展”战略,近几年,我局对含山县农村公路建设予以倾斜,补助资金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我局争取省厅村级公路网化工程计划,给予含山县村级道路改造21条计32.59公里,按每公里13.5万元标准,合计给予补助资金440万元,占全市总量的25.1%;20xx年我局继续给予含山县村级道路改造27条计42.65公里,给予补助资金575.8万元,占全市总量的32.7%。今后,我局将充分利用农村公路优惠政策,对含山县村级公路的改造继续予以扶持。

二、关于“加大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力度,用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

依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县(区)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集、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以县为主,省、设区的市补助为辅,社会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机制。”农村公路的建设发展,各县区在充分利用国家、省补助政策的前提下,也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目前,村级道路改造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需县(区)配套。根据其他县(区)会办意见来看,各县(区)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县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也在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要尽量减轻乡镇财力的负担。

三、关于“市政府统一规划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建议

农村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局将积极协调各县(区)政府,按照省厅规划内容,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对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现状,存在问题,我局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建议市人大代表提出相关建议,争取市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以减轻县区配套资金压力。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 b

联 系 人:徐小卫

联系电话:

年8月26日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四

甲方:乙方:

剑阁县x村通村水泥路施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由x人民政府(下称“发包人”)和另一方(下称“承包人”) x公司于20xx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村通村水泥路 工程地点:x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错车道面层、路面混泥土、公路安全设施,具体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凭开工通知经批准后开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0天左右。

四、质量标准

程质量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根据简易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严格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及交通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

增加工程数量。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不予认可。

工程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 (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简易设计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上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及合同内容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组织施工,直到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2、事故处理:发生一切伤、残、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工程承包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后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合同工程价款的 %。其余工程款按交通局相关文件拨付。

支付程序为:村理财小组核实——村三委核实——镇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报乡镇政府和县交通局审批。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4、确定变更价款。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的价格,经发包方同意后执行。经发包方同意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竣(交)工验收与结算

1、通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且具备竣(交)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工程竣(交)工验收及剑阁县通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交)工验收申请,由县交通局以乡镇为单位,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接养单位等部门分批打捆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合格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在镇政府交纳的15万元履约和民工保证金,待工程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和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方可退回。

十三、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留,不计息,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四、其它

1、如承包人不按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施工,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后生效。

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项目村委会、县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一份。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五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xx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六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修建白鹿镇兰蟒村通村水泥路,经沈维全(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共同商定,于20xx年 月 日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工程从湖塘口至兰蟒村(指起止地点),公路长度约5公里,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二、技术标准

按测设图纸施工,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巫溪县交通委员会《通村水泥路技术标准》要求施工。

三、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图纸或农机部门工程人员指令施工。严格质量要求。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违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返工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工程保质期为二年,如果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工程维修,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四、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期

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后 天内立即开工。

完工时间: 前。

六、承包价

根据工程预计数,本合同承包价为人民币60元/一立方.

七、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由乙方自行解决启动资金,工程完成后,经巫溪县交通委员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总工程款的50%,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于农历20xx年年底支付总工程款的30%,剩余20%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内付齐。

八、材料供给

1、甲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和水泥、砂石的供给。

2、乙方负责解决工人和其他所有材料、后勤的自给。

3、乙方在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中应本着小心呵护,合理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如有故障出现应自行修复。工程到期应将所有设备归还给甲方。

九、违约

1、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如不能按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超过工期按 元∕每天,对承包人进行扣除工程款,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此承诺: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解决本合同纠纷方式。

1、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发生的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未尽事宜或可另订附加合同,附加合同享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乡 x村通村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项目、内容

按照本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路段总长度为 公里,路宽度4米,厚20厘米砂石路面。

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按照设计 公里,工程造价元,承包给乙方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三、工程质量要求及铺筑工艺

1、乙方要严格按砂石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按《砂石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2、乙方必须接收甲方和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若有违反者,视为违约,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的工程程序进行规范施工,最终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四、施工期限

本工程工期从20x年6月18日至20x年07月18日完工,工程竣工后由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相互监督本合同第一条款的履行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乙方须听从指挥,接受监督和检查。

3、质检人员对工程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坚持原则,随时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5、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现场有关问题。

②按合同履行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在减负办拨付后拨付乙方)。

6、乙方的义务

①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工期、施工等工作,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竣工后,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②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规范的程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

③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教育施工人员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因工程的需要,确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的方可变更,单方不得变更合同。

2、合同的解除

①开工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乙方迟迟不动工的;

②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按合同和质量要求施工的; 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甲方责令限期整改,而没有整改的;

④工程完工后,超过保修期和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解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附加合同,签订的附加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八

近年来,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路政管理工作还相对滞后,“重建轻管”问题仍旧突出。如何依法提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里程共计535.5公里,其中:县道89.9公里、乡道48.4公里、村道387.9公里、专用公路9.1公里,等级普遍偏低。“十二五”以来,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xx路路面加铺工程完工,xx路、xx路、xx路等路段相继改造通车,“村村通”工程提前完成,xx大渡河一桥顺利建成,xx大渡河三桥、四桥建设已纳入“十三五”规划,xx联网畅通工程xx大道xx段建成加快实施,重型货运车辆穿城而过即将成为历史。但是,路政管理工作还相对滞后,存在较多急需改进的问题。一是建控区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多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路产路权不明确,不少地方存在任意在公路两侧红线内兴建餐馆、商店、旅社、停车场、设置非交通标志牌等现象,公路两侧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路段违章建筑林立,呈现公路街道化态势。二是侵占路面路权现象频发。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作晒场、堆场、垃圾场、修理场、停车场等,一旦到了秋收季节,公路上稻草、玉米、谷子比比皆是,尤以乡道、村道为甚。三是治理超载超限形势严峻。许多路段大吨位重型车辆多,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屡禁不止。如xx路xx段改建完工不到两年,路面、路基损坏就呈蔓延趋势,虽投入大量资金维修,通行状况仍然较差。四是路政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路政管理不能单靠路政部门,需要多方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公路街道化等问题严重侵占了公路路产和路权,使路政执法难度大,需要当地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

(一)坚持有法可依,提升治路水平。一是修订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应修订完善目前仍在生效的《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和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通告》(xx府通〔20xx〕5号)与《xx市xx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xx府办发〔20xx〕29号)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确保在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有法可依。二是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巡查密度和频率,提高巡查质量,对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科学调整管理方式和执法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实施路政许可、路政处罚等强制措施。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交通路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少于4次,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换证和新领证的执法考试,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二是树立良好形象。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将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公示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行政执法有效证件,亮证执法,狠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歪风邪气,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三)坚持执法必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思想整顿,重点解决执法意识和执法宗旨的问题。二是抓组织整顿,主要检查路政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抓纪律整顿,杜绝有法不依、执法随意的现象。四是抓作风整顿,检查是否做到“两公开,一监督”,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态度是否文明等。凡是对违反执法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注销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违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坚决予以退回。

(四)坚持宣传先行,优化工作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普法教育,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以案说法,以直观图文为教材,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路政管理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宣传,全面提升路政管理的群众认知度。四是把每年3月作为“公路法规宣传月”,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关注、关心、支持、参与路政管理。

(五)建立联动机制,共创崭新局面。一是与区人民法院建立联络制度,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通报执法情况,重大路政案件及时向法院咨询,组织路政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提高执法水平。二是与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关系,与交警和运管等部门建立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助的协防机制,与乡镇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三是与公路沿线各乡镇、村委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实行“路政联系卡”制度,进一步完善路。

政协管网络,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六)健全路产档案,完善基础工作。针对近年来路政管理与执法中暴露出的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不及时、路产范围不明晰、路产档案不健全等问题,路政管理机构应依法参与新建公路交工、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的路产档案,增强路政管理的条理性和规范性。同时,建议区政府以文件形式确定尚未确定公路用地范围和路产、路权范围的农村公路,及时划定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并设置醒目的标桩、界桩。

关于村通公路协议书如何写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由      (下称“发包人”)和另一方(下称“承包人”)            ,     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至       通乡公路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防护工程、路基排水设施、公路安全设施、路面垫层、基层、面层等,共计约24.27公里,结算以实际完成量计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5日内具备开工条件经批准后开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根据简易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严格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及交通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增加工程数量。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不予认可。

金额:              元(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简易设计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上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及合同内容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组织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事故处理:发生一切伤、残、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在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价款的30%后支付工程款,按已完工程价款的80%支付。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报乡镇政府和县交通局审批。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确定变更价款。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的价格,经发包方同意后执行。经发包方同意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竣(交)工验收与结算

1、通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且具备竣(交)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工程竣(交)工验收及兴县通乡公路竣(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交)工验收申请,由县交通局以乡镇为单位,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接养单位等部门分批打捆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合格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十三、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留,不计息,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四、其它

1、如承包人不按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施工,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后生效。

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乡镇府、县交通局各一份。

发包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发包人:兴县交通局 

承包人: 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

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孟家坪乡至赵家川口村通乡公路的业主(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孟家坪乡至赵家川口村通乡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给予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至少二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孟家坪乡至赵家川口村通乡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

第九条 位一份。

业主: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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